印度教中的Śāstrapramāṇam

印度教中, ŚāstraPramāṇam指的是關於Puruṣārtha經文 Śruti Vedas )。與smṛti (“被記住的傳統,傳統”: dharmaśāstra印度教史詩puranas ), ācāra (良好的習慣)和ātmatuṣṭi (“對自己的滿意是什麼”),它提供了pramana (知識手段)和來源佛法,如古典印度教法,哲學,儀式和習俗所表達的那樣。

前兩個是無可爭議的認知來源( pramāṇa ),其中Śruti擁有最終或最高權威為ŚāstraPramāṇam ,而ācāraātmatuṣṭi的意見有所不同。

詞源

Pramāṇa字面意思是“證明”,也是印度哲學的概念和領域。該概念源自梵語根, prapra ),介詞意為“向外”或“ forth”,而मम ),意為“測量”。 Pramā的意思是“正確的概念,真實的知識,基礎,基礎,理解”,Pramāṇa是該詞的進一步名稱。因此, Pramāṇa的概念暗示著是“獲取Prama或某些,正確,真實知識的手段”。

Shastra通常是指特定知識領域的論文或文本。在早期的吠陀文學中,這個詞稱為任何戒律,規則,教學,儀式教學或方向。在印度教的後期和吠陀文學中,薩斯特拉(Shastra)提到了任何論文,書籍或教書,任何關於任何知識領域(包括宗教)中任何主題的手冊或綱要。它通常是一個後綴,添加到論文的主題中,例如瑜伽-Shastra, Nyaya -shastra, Dharma -shastra,Koka-或Kama -Shastra,Moksha -shastra, Moksha -shastra, Artha -Shastra -shastra,Alamkara -Shastra ,Alamkara -Shastra(Rhetoric),(Rhetoric),(Rhetoric),(Rhetoric),(Rhetoric),(Rhetoric),(Rhetoric),(Rhetoric) Kavya -Shastra(詩學), Sangita -Shastra(音樂), Natya -Shastra(戲劇與舞蹈)等。

關於SāstraPramāṇam是指吠陀經文的權威,如Bhagavadgita第16章,第24節,克里希納命令阿朱那遵循聖經的權威:

tasmātśāstraṁpramāṇamtekāryākāryavyavasthitau
jñātvāśāstravidhānoktamkarmakartumihārhasi


因此,讓(吠陀)經文(Śāstraṁ)成為您的權威(pramāṇam),以確定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
了解聖經禁令和教義,然後相應地在這個世界上執行您的行動。

Bhavishya PuranaBrahmaparvaAdhyaya 7

VedaḥsmṛtiḥSadācāraḥSvasyacapriyamātmanaḥ
etaccaturvidhaṃprāhuḥsākshāddharmasyalakshaṇam


吠陀經,smritis,良好(批准的)傳統以及對人的靈魂(良心)的同意,
智者已宣布是佛法的四個直接證據。

該sloka的解釋是在摘要(nibandha), bālanibandhādarśa中給出的:在佛法,吠陀經是唯一的首席Pramāna。 Smritis僅剖析(分析)吠陀經的本質。他們倆都支持Sadācāra。對所有這些有利的ātmasantuṣṭi是(當時)Dharmapramāna。

Śruti

shruti 梵語iASTŚrutiIPA: [ɕɽʊTɪ] )在梵語中的意思是“聽到的內容”,指的是最有權威的,古老的宗教文本的主體,包括印度教中央規範。他們是最終的認知權威穆拉·普拉馬納(或prathamapramāṇa)Manusmriti指出, ŚrutistuVedo Vigneyah梵語:lit。因此,它包括四個吠陀經,包括其四種類型的嵌入式文本: SamhitasBrāhmaṇasAraṇyakasUpaniṣadsBhagavad Gita也被稱為Gitopaniṣad ,因此,即使它最初是Sm馬蒂的一部分,但它的地位是奧義書的地位(即)。

Baudhayana,Parāśara,Vedavyāsa,Gautama,Vaśiṣṭha,āpastamba,Manu和Yājñavalkya等吠陀賢哲在他們的作品中遵守了這一觀點。

印度哲學的主要學校拒絕吠陀經(認知權威)被視為納斯蒂卡,即傳統中的異端。

Smriti

smriti梵語ससiASTsm馬蒂)被認為是倒數第二認知權威dvitīyapramāṇa 。 Smriti從字面上的意思是“被記住的內容”,這是印度文本通常歸因於作者,傳統上寫下來的作者,與被認為是無作家的Śrutis (吠陀文學)相反,它們是在幾代人和固定的文字中。 Smriti是一項衍生的次要作品,在印度教哲學學院除外,在印度教中被認為不如Sruti 。正統學校接受的Smriti的權威源自其基於的Shruti的權威。

SMRTI文獻是各種文本的語料庫。該語料庫包括但不限於六個吠陀(吠陀經中的輔助科學), itihasas (即瑪哈巴拉塔拉瑪揚納),佛法佛法dharmaśāśāastras (或者smritiśāstras),puriention文學,廣泛的Bhasyas (關於Shrutis和Non-Shruti文本的評論和評論),以及許多Nibandhas (摘要),涵蓋政治,道德( Nitisasastras ),文化,藝術和社會。

每個SMRITI文本都有許多版本,並具有許多不同的讀數。在古代和中世紀的印度教傳統中,任何人都認為smritis被認為是流體的,並自由地重寫。

The authors of 18 smritis are namely, Atri, Viṣṇu, Hārīta, Auśanasī, Āngirasa, Yama, Āpastamba, Samvartta, Kātyāyana, Bṛhaspati, Parāśara, Vyāsa, Śaṅkha, Likhita, Dakṣa, Gautama, Śātātapa and Vaśiṣṭha. Yājñavalkya通過添加另外兩個Smritis,即Yājñavalkya和Manu,列出了20個列表。他的名字出現在此列表中,還列舉了二十位作者,但他給出了Kaśyapa,Bhṛgu和Prachetas的名字,而不是Samvartta,BKhaspati和Vyāsa。

purāṇas

āpastamba和vyasa認為Purāṇas居民認識的權威TṛtīyaPramāṇa 。在āpastambasmṛti中,已提到

yatad弟hivedeṣutdraṣṭavyaṃsm馬
ubhābhyāṃyatadṛṣ廳


每當吠陀經中沒有參考時,就要引用smṛtis。
如果他們都缺乏參考,則應諮詢purāṇas。

vyāsasmṛti(第1.5節)指出

Śrutismṛtipurāṇoktadharmayogyāstunetare

吠陀經,smṛtis和puranas的諺語被視為佛法,而不是其他人。

ācāra

也是siṣṭāchārasadāchara的梵語(梵語: sankritआच ),是在古典印度法律的背景下使用的概念,它是指特定社會群體的習慣法律或社區規範。這些社區規範被劃定並付諸實踐,這些人贏得了每個群體中的人,例如社區領導者或長者。儘管在達爾馬斯特拉(Dharmaśāstra)中,定義特定地方的ācāra的理想人物被指示為知道吠陀經或“學到”的人,但在實際實踐中,這種角色通常會與吠陀學者一起推遲給小組領導人。 ācāra在古典印度教法上在神學上很重要,因為它與吠陀經( Śruti )和smriti (如dharmaśāstra文學)一起被視為佛法的來源之一。據信,特定的區域性ācāra被認為是在Dharmaśāstra文本中構成的;但是,學者在這些文本中發現的實際帳戶的來源有所不同。

摩ab體anuśāsana-parva

DharmaṃJijñāsamānānāṃpramāṇaṃprathamaṃprathamaṃ
dvitīyaṃdharmaśāstraṃtutīyolokasangrahaḥ


那些有“知道佛法”(DharmaJijñāsa)的人,第一個Pramāṇa是Śruti。
第二個Pramāṇa是Dharmaśāstras(即Sm信的佛法部分)。第三個參考是按照人民的習俗

對於Parāśara, ManuYājñavalkya ,Vaśiṣṭha和BaudhayanaŚiṣṭas (良性學習的人)的良性行為以及對好人的實踐, sadāchara是遲到的認識論權威或thetiyapramāṇa之後的thepentimate pecivepoomplemitial權威。 vaśiṣṭhasm子詩1.4引用, tadalabheśiṣṭāchārahpramāṇam ,即只有在兩者中都沒有相關的參考文獻時,才能將相關的參考視為反派帕拉馬。根據聖人Vaśiṣṭha的說法,比其他人更重要的來源。 Padma Purana也以類似的看法處方。

雖然以Śiṣṭāgama (從Śiṣṭas降落的點亮)為吠陀經和鮑德哈亞納(Baudhayana)在他的smriti(第1.5節)中的sirtis之後的反派權威,但Śiṣṭas被定義為:-sistas(確實是這些),這些人是自由的。 (Vigatamatsarāḥ),沒有驕傲(Nirahankārāḥ),並滿足於十天足夠的穀物(Kumbhīdhānyāḥ),沒有貪婪的(Alolupāḥ),並且沒有偽善(Damba(Damba)(Damba ),Arrogance(darpa),Greed(Lobha),Greed(Lobha),Greed(Lobha),Greed(Lobha),Greed(Lobha),Greed(Lobha),(Lobha),(Lobha),(Lobha),( Lobha),(Lobha),(Lobha),(Lobha),(Lobha),(Lobha),(lobha),(lobha),(lobha)困惑(混亂)和憤怒(Krodha)。

庫瑪里拉·巴塔(Kumarila Bhatta) ,來自中世紀早期印度國家的著名的米瑪·薩(Mīmāṃsā)學者在他的坦率上:

如果好人的實踐(sadāchāra)與吠陀sm信之間沒有衝突,那麼在與佛法有關的事項上,這種做法可以被視為權威,但是當對吠陀教學的最小值時,因此,由於將會發生當局衝突,因此無法將這些做法視為任何權威。

ātmatuṣṭi

ātmatuṣṭi通常被翻譯成英語,是“對自己令人滿意的”。前三個法律來源植根於吠陀經,而ātmatuṣṭi則沒有。正是由於這種情況,由於缺乏合法性,大多數學者並未認可ātmatuṣṭi(即CaturthaPramāṇa )。只有Manu和Yājñavalkya將ātmatuṣṭi稱為印度法律傳統中佛法的第四個來源。關於Manu和Yajnavalkya將ātmatuṣṭi放置為Dharma的第四個來源的文本說明,可以在《 Manu 2.6的法律法典》《 Yajnavalkya 1.7的法律守則》中找到。另外,ātmatuṣṭi沒有與SrutiSmritiAcara具有相同的權威。 ātmatuṣṭi與佛法的其他三個來源大不相同,因為它不是基於“人類的權威”。換句話說,一個人能夠為Sruti,Smriti和Acara未涵蓋的任何問題創建自己的權威。

Manu,Yājñavalkya和Vishnu也提到了ātmatuṣṭi也被稱為hṛdayānujña (自由意志)。 Yājñavalkya逐步添加了良好的意圖(Samyaksaṃkalpa)作為Dharma的其他第五源:

Śrutiḥsm小了
samyaksaṃkalpajaḥkāmoDharmūla支


佛法的來源被宣佈為五倍:1)Śrutiḥ; 2)Smṛtiḥ; sadācāraḥ(正確的行為); Svasya capriyamātmanaḥ(自己的好處)和
5)有目的的意圖所生(Samyaksaṃkalpajaḥkāmaḥ)。

後來, Samyaksaṃkalpa (Pali:Sammāsaṅkappa)被包括在高貴的八倍路徑gautama佛陀的貴族八倍之路(āryāṣṭāṅgamārga)中。

衝突實例

通常稱為Virodha的不同認知來源之間的衝突。當Smriti和Śruti之間存在衝突的情況時,Śruti將佔上風。同樣,每當總體上不同的認知來源之間存在衝突,然後根據āpastamba,建議他們在具有更多權威的情況下提及更先前的認知來源。在āpastambasmṛti中,它被稱為

ŚrutismṛtipurāṇeṣuViruddheṣuparasparam
pūrvaṃpūrvaṃbalīyamsyāditinyāyāyavidoviduḥ


每當吠陀經之間存在相互衝突,Sm馬蒂斯和Purāṇas,那麼在Nyāya中精心策劃的人就表明
先前的認知來源具有更高的權重(比後來的認知源)

Vedavyasa在他的Vyāsasmṛti,第1.4節中也有類似的看法

Śrutismṛtipurāṇāmvirodhoyatradriśyatetatraśrotampramāṇāstutayordheadhesmṛtirvarā

如果在吠陀,Smriti和Purana之間存在衝突的情況下,Veda是有效的權威。在剩下的兩個(Smriti和Purana)處於衝突之中,Smriti是有效的權威

Prasthanatrayi

Prasthanatrayi (梵語:iAST:prasthānatrayī)是印度神學具有認知權威的三個規範性文本,尤其是Vedanta學校的權威,即Upanishads,UpanishadsBrahma Sutras ,Brahma Sutras和Bhagavad gita 。 Prasthanatrayi可以看作是印度認知來源的子集。 Vedanta也被稱為UttaraMīmāṃsā是印度哲學的六個(āstika)學校之一。傳統上,這六所學校被稱為Shad-darśanas,因為他們就印度經文提供了自己的觀點。 Vedānta學校基於梵天(梵語: Bādarāyana )。傳播AdvaitaAdi Sankara建立了Prasthanatrayi的概念,Prasthanatrayi是印度教中基於Śāstrapramāṇam的認知參考。從吠陀經(Vedas)考慮了梵天,從吠陀經(Bhagavad Gita)也從摩ab婆羅多(Mahabharata)選中,即iTihasa (即Smriti的一部分)。其他所有其他韋丹塔學校(例如RamanujaMadhwa等)也接受了同樣的接受。

現代用法和批評

19世紀的社會改革者從孟加拉(例如Ishwar Chandra vidyasagar)使用了ŚāstraPramāṇam。他是寡婦再婚的最傑出的競選者,並得到了許多智者和精英紳士的支持,也是他在當時的總督申請的第一位簽署人是Shri Kasinath Dutta,屬於Hatkhola Dutta Lineage。他在立法委員會中請願,並負責印度寡婦1856年的《再婚法》 。在同一世紀,印度南部的類似努力是由諸如Kandukuri Veeresalingam PantuluGurazada Apparao之類的社會改革者進行的,以消除社會弊端。

巴巴·薩赫布·安貝德卡(Baba Saheb Ambedkar)批評了印度教在殲滅種姓的工作中尤其是對曼努斯米蒂(Manusmriti)的攻擊,在印度教殲滅種姓中的僵化。為了防止印度教徒之間的婚姻, 《童婚限制法》於1929年通過後來撰寫的《薩爾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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