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其他綜合收入

注意:下面引用的參考文獻FAS130仍然是美國關於該主題的當前會計文獻。

1997年,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發布了有關130號財務會計標準的聲明,標題為“報告綜合收入”。該聲明要求將所有損益表項目報告為損益表中的常規項目,也需要作為其他全面收入。它通常稱為FAS130。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發布了國際會計標準1的術語略有不同,但在概念上相同的含義。

綜合收入

綜合收入(IAS 1:“總綜合收入”)是報告期內股本的總非所有者變化。此更改涵蓋了除業主和分銷給所有者的交易以外的所有權益變化。這些更改中的大多數出現在損益表中。損益表中未顯示幾種特殊類型的收益和損失,而是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部分中的特殊項目。

由於這些綜合收入項目並未關閉,因此每個時期內積累了作為股東權益項目的保留收入,因此標題為“累積其他全面收入”,有時也稱為“ AOCI”。

累積的其他綜合收入是累積“其他綜合收入”的股權小節(總結或“匯總”)。

AOCI的餘額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權”部分中呈現,保留收入餘額也匯總了過去和當前的收益,以及過去和當前的股息。

其他綜合收入

其他綜合收入淨收入之間的差額,如損益表(損益表)和綜合收入,代表了損益表中未在損益表中確認的企業的一定收益和損失。它通常稱為“ OCI” ,儘管“綜合”一詞沒有從定義方程式可以看出的含義。 OCI翻譯成另一種語言並返回英語時,僅意味著“其他收入”。

實際上,它包括以下項目:

  1. 實現的銷售證券的收益和損失[IAS 39/ “ FAS 115” - “考慮債務證券的某些投資” ]
  2. 作為現金流對沖的衍生工具的收益和損失(僅用於有效部分)[IAS 39/ “ FAS 133” - “派生工具和對沖活動的會計” ]
  3. 翻譯外國子公司(從外幣到表現貨幣)的財務報表造成的損益[IAS 21/ “ FAS 52” - “外幣翻譯” ],
  4. 確認的定義福利計劃(最低養老金責任調整)的精算收益和損失[IAS 19/ “ FAS 158” - “雇主對定義的福利養老金和其他後的雇主會計” ]
  5. 重估盈餘的變化[IAS 16和IAS 38]。

儘管AOCI餘額是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權部分中呈現的,但有時在全面收入的聲明中介紹了年度會計條目。該聲明將傳統的損益表擴展到收益之外,以包括OCI以呈現全面的收入。

根據修訂後的IAS 1,所有非所有者股權的變化(綜合收入)必須在一項綜合收入表或兩項陳述中(單獨的損益表和綜合收入表)中介紹。

重新分類為損益(P&L)

在滿足某些條件時,最初在OCI中呈現的流量有時會重新分類為收入(損益)。對於上述五種類型的OCI,用於重新分類的觸發器以引起OCI流量的會計標準介紹。

改變OCI的定義

在美國,當新標準(包括先前發布的會計標準的修訂)確定可以測量的項目時,應在財務報表中測量的項目,代表“流”變量,而不是股票或快照,變量,並不代表應在損益表中作為收益的組成部分呈現的流量變量。然後將既可以測量又應識別的流量變量添加到上面的報告實體將包含AOCI中的項目的列表中。

在2008年第三季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收到了幾項建議,以允許AOCI認可金融工具的某些公允價值變化。最初,這項提案受到銀行社區的代表的好評,他們認為在同時“ 2008年信貸崩潰”期間的收益承認這些公允價值變化是不合適的。該提案的影響在平衡上是從收入中消除了可觀的損失,從而保留了銀行的收入,並協助他們保留其監管資本。美國銀行的監管資本以及全球通常包括股本資本和保留收益,但不包括AOCI,即使據報導是資產負債表股票部分的一部分。

FASB於2016年1月5日發布了會計標準更新,以更改OCI中報告的項目。以前,可以將股票證券歸類為可供出售的出售,並且在OCI中出現了這些證券的未認可的損益。但是,根據此更新,如果可以輕鬆確定這些證券的公允價值,則不再有股票證券的銷售分類。從2017年12月15日起,未經合併實體的股票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化,通過收益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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