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弗雷德·伊麗莎·艾姆斯(Alfred Elisha Ames)
以利沙·艾姆斯(Elisha Am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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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14年12月14日 |
死了 | 1874年9月23日 |
國籍 | 美國人 |
職業 | 醫師和政治家。 |
阿爾弗雷德·伊麗莎·艾姆斯(Alfred Elisha Ames) (1814年12月14日至1874年9月23日)是美國醫師和政治家。
他生於佛蒙特州的科爾切斯特,於1831年移居俄亥俄州的奧威爾。1836年,他搬到了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然後,他搬到伊利諾伊州的範達利亞,在那裡擔任伊利諾伊州副部長,並擔任伊利諾伊州州長的私人秘書。 1839年,他搬到伊利諾伊州的斯普林菲爾德,在伊利諾伊州眾議院的同一職位和店員中任職。他住在伊利諾伊州的Belvedere和Roscoe 。 1845年,艾姆斯畢業於拉什醫學院。他曾在伊利諾伊州眾議院服役,然後在伊利諾伊州參議院任職。他還曾擔任伊利諾伊州羅斯科的遺囑認證法官和郵政局長。 1851年,他搬到明尼蘇達州的領土,定居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 1853年,埃姆斯(Ames)在明尼蘇達州的眾議院任職。 1857年,他在1857年的第一次明尼蘇達州憲法大會上擔任民主黨人。他在明尼阿波利斯( Minneapolis)執業,直到1874年去世。埃姆斯還曾在1853- 1855年擔任明尼蘇達州大旅館的第一位共濟會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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