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出租
汽車租賃,租車或汽車租賃公司是一家租車的公司,可在短時間內向公眾出租汽車,通常從幾個小時到幾週。它通常由許多當地分支機構(允許用戶將車輛返回到另一個位置),主要位於機場或繁忙的城市地區,並且經常與允許在線預訂的網站進行補充。
汽車租賃機構主要為需要臨時車輛的人提供服務,例如,那些不擁有自己的汽車的人,出城外的旅行者或正在等待維修或保險補償的被損壞或破壞車輛的所有者。汽車租賃機構也可以通過租用貨車或卡車來滿足自動行業需求,在某些市場中,還可以提供其他類型的車輛,例如摩托車或踏板車。
除了汽車的基本租金外,汽車租賃公司通常還提供額外的產品,例如保險,全球定位系統(GPS)導航系統,娛樂系統,手機,便攜式WiFi和兒童安全座椅。
歷史
最早已知的汽車可追溯到1906年。德國公司Sixt於1912年成立,名稱為Sixt Autofahrten and Selbstfahrer (Sixt Car Cruises and Self Drivers)。
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市的喬·桑德斯(Joe Saunders)於1916年首次以福特(T Ford )借來的福特(T Ford)最初起初,但到1917年,他的福特塗裝公司以每英里10美分的價格出租了18款TS。該公司名稱成為桑德斯(Saunders)自行製作的系統,然後成為桑德斯(Saunders)系統。到1926年,桑德斯已經擴展到56個城市。桑德斯公司於1955年被阿維斯(Avis)收購。
桑德斯(Saunders)的早期競爭對手是沃爾特·雅各布斯( Walter L.該公司是約翰·赫茲(John Hertz)於1923年收購的。
在英國,汽車租賃始於1920年成立的戈弗雷·戴維斯(Godfrey Davis) ,並於1981年被Europcar購買。
該行業在美國迅速擴展; 1926年,美國驅動器自己協會在芝加哥組建了1200多名代表。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旅行的增長導致成立了幾家著名的國際公司,包括國家汽車租賃(1947年),歐洲汽車(1949年),企業租金A-CAR (1957), Thrifty Rent a Car (1958 ),1958年),預算租車(1958)。
商業模式
汽車租賃公司通過購買或租賃許多車隊車輛並以一筆費用將其租給客戶。租金艦隊可以通過幾種方式進行結構 - 它們可以直接擁有(這些被稱為“風險車輛”,因為汽車租賃操作員正在冒險將車輛從服務中取出時將要出售多少車輛),可以租賃,也可以根據保證的回購計劃直接通過製造商或製造商的金融部門而所有(這些被稱為“回購車輛”,因為製造商概述了原始銷售的確切價格和回購的確切價格定義的術語)。
在英國,可以使用不熟悉的首字母或子公司來隱藏租車的註冊,這可以通過製造商或第三方經銷商增加轉售價值。在北美,通常會看到擁有自己品牌的二手車經銷商的租賃公司,那裡的租賃股票直接出售給公眾。另外,拍賣通常在美國使用,隨著數字平台的出現,租賃汽車越來越多地將車輛直接出售給繞過拍賣渠道的新車和二手車。
車輛類型
大多數汽車租賃辦公室都提供各種車輛尺寸,以適合各種預算和空間要求,有些還提供適合其位置的專用車輛,例如敞篷車,聲望,混合/電動汽車, SUVS和乘客貨車。在主要的機場或大城市,一些獨立的汽車租賃公司提供高端車輛租金。一些專業公司以降低的價格提供較舊的車輛。
為了允許對汽車租賃價格進行統一的分類和簡單的比較,汽車租賃行業系統和標準(Acriss)的關聯開發了Acriss Car Cars Crape Code Coding System。這描述了尺寸,門數,變速箱類型(手動/自動)以及是否對汽車進行空調,編碼為四個字母。雅雅典代碼中的第一個字母代表車輛的一般分類(例如Mini,經濟,緊湊等)。第二個字母指定了提供的車輛變種(例如4門,房地產,可轉換,SUV等)。第三個字母通常用於指定傳輸類型,儘管它也可以用來描述車輪駕駛的車輪多少,而第四個字母描述了燃油類型以及車輛是否具有空調。
比利時租金協會還設定了基於座椅數量和行李箱量的其他分類,以便提供一個統一的系統,用於評估在線預訂系統和航空公司全球分銷系統中的汽車類型。
租賃條件
汽車租賃受到多個國家 /地區以及另一家公司到另一家公司的多種條件的約束。通常,必須在租用的情況下返回車輛,並且通常不得超過里程限制,否則可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
出於保險原因,一些公司規定了最低和/或最高租賃年齡。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在持有駕駛執照的最低法律年齡的國家,租金的最低年齡也可以高達25,例如在美國,例如14,15,16或17 。對於所有年齡不到25歲的駕駛員來說,年輕的駕駛員附加費並不少見。平均而言,大多數汽車租賃公司只能租給至少20或21歲的駕駛員,具體取決於公司。赫茲(Hertz),美元汽車租賃和節儉的公司的最低年齡為20歲。Alamo,Enterprise,Avis和所有其他知名的公司的年齡最低21歲。某些豪華車可能僅限於30歲以上。美國紐約和密歇根州是唯一通過州法律要求租賃汽車公司的人,如果客戶年滿18歲或以上,則租賃汽車公司將無法以年齡為生拒絕服務。此外,如果一些公司是軍事或政府人員,則有些公司將租用至18歲和19歲的孩子。
在所有情況下,都需要有效的駕駛執照才能租用車輛,有些國家需要國際駕駛許可證(IDP)。
大多數汽車租賃公司要求使用信用卡收取額外費用,如果汽車在返回時發現缺陷,或者出於公路通行費,與汽車相關的罰款或丟失的燃料。代替信用卡,一些公司需要大量現金存款。一些公司允許存款借記卡,通常提供往返旅行票的證明,例如航空公司,公共汽車或火車票。
保險/豁免
儘管經常沒有明確說明,但各個州法律要求美國租車公司提供最低責任覆蓋範圍,除非在加利福尼亞和亞利桑那州,駕駛員負責。如果發生事故,這支付了第三方的費用。在大多數州,駕駛汽車而無需承擔責任範圍是非法的。租車公司維持其車輛責任保險;但是,如果您不提供自己的保險,有些公司會為此收取費用。例如,在馬里蘭州,人身傷害的最低責任覆蓋率為20,000美元,財產損失為15,000美元。
租用汽車時,這是典型的,將提供各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和/或損害豁免作為可選的額外費用。如果您擁有汽車保險,則通常也適用於租金。此外,許多信用卡在用於付款時提供了防止盜竊和損壞的保護。在考慮租賃機構的額外保險之前,請驗證您現有的保險和信用卡福利。覆蓋範圍有幾種類型:
- 損壞豁免豁免(LDW) - 覆蓋發生事故時對車輛的全部價值的損壞成本。通常,LDW涵蓋了100%的費用,而無需扣除額外費用。請注意,LDW/CDW的承保範圍不是保險,並且不提供與損壞保險單相同的承保產品。
- 碰撞損壞豁免(CDW) - 通常涵蓋移動事故造成的損害成本。顧名思義,通常不涵蓋基於非碰撞的損害。在許多情況下,如果發生事故,則適用費用或扣除額。
- 補充責任保險(SLI) - 一種通常在美國出售的產品,如果事故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對房客和乘客以外的其他人造成了財產損失。
- 人身事故保險(PAI) - 在租金期間發生事故時,承擔租房者和乘客的醫療費用和意外死亡。
- 個人效果覆蓋範圍(PEC) - 保證在租金期間(有時在與租房者一起旅行時,有時是租房者家人的損失的風險或損害損失的風險)。
- 超額保險 - 歐洲,非洲和大洋洲的汽車租賃價格通常包括碰撞損失,盜竊和第三方責任承保範圍。這些幾乎總是有多餘的東西(也稱為超級CDW,非拖扣或免賠額),其中涉及客戶在損壞時必須支付的金額,以阻止駕駛員提出小額索賠。較高的多餘時間通常會導致客戶的前期保險成本較低,但是如果損害的成本低於維修過剩的費用,則很少有動力要求客戶索取,從而使保險公司受益。超額保險(也稱為過量減少或損害責任豁免)是次要保險,涵蓋了索賠時超額費用的費用。歐洲,南美和大洋洲的汽車租賃公司通常將作為選擇中的二級保險提供此保險,儘管第三方保險公司還出售租車的超額承保範圍,這可能比標準覆蓋範圍更大。
在美國,出售這些補充保險/豁免產品可以由每個州的保險部門監管,租賃公司可能需要特殊的有限許可才能出售它們。提供的具體覆蓋範圍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具體取決於租用汽車的州或國家。
批評
旅遊租車
當汽車被出租給遊客時,它在道路上增加了車輛。在已經掙扎的交通擁堵的國家中,這可能是一個問題。當交通擁堵發生時,它本身可能會對旅遊滿意度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