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競爭的市場
在經濟學上,可競爭市場的理論主要與1982年的支持者威廉·J·鮑莫爾(William J. Baumol)相關,認為有少數公司為競爭均衡(因此值得期待的福利成果)提供的少數公司提供的市場,因為這是存在的。潛在的短期進入者。
理論
一個完全可爭奪的市場具有三個主要功能:
- 沒有進入或出口障礙
- 沒有沉沒的成本
- 訪問相同水平的技術(對現有公司和新參與者)
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一個完全有爭議的市場。取而代之的是,談論了市場的競爭性程度。一個市場越有爭議,它將越接近一個完全有爭議的市場。
一些經濟學家認為,確定價格和產出實際上取決於市場結構的類型(無論是壟斷還是競爭性市場),而是取決於競爭的威脅。
因此,例如,受到高壁壘保護的壟斷(例如,它擁有所有戰略資源)將使超級或異常的利潤不懼怕競爭。但是,在同一情況下,如果它不擁有生產的戰略資源,其他公司很容易進入市場,這將導致更高的競爭,從而降低價格。這將使市場更具爭議性。沉沒成本是公司關閉後無法收回的成本。例如,如果一家新公司進入鋼鐵行業,則需要購買新機械。如果出於任何原因,新公司無法應對現有公司的競爭,它將計劃搬出市場。但是,如果新公司無法使用或將其購買的用於鋼生產的新機器轉移到另一個行業中的其他用途,那麼機械上的固定成本就會變成沉沒的成本,因此,如果市場上有沉沒成本,它們會阻礙第一個假設沒有出口障礙。該市場將不可爭奪,也沒有公司進入鋼鐵行業。
對於公司而言,與有助於確定產品的平均成本相同的技術水平非常重要。擁有更多知識和獲得商品生產技術的現任公司可以以較低的平均生產成本的形式享受更高的規模經濟。一家以信息或技術不足的新公司進入市場,可能會產生更高的平均生產成本,因此無法與現任公司競爭。這將導致現任公司享有市場上的壟斷能力和超級利潤,因為新公司將退出市場。解決該問題的方法可能是政府提供平等獲得知識和技術的機會,以及相同的財務資源。
它的基本特徵是進入和退出的障礙。從理論上講,一個完全有爭議的市場將沒有進入或退出的障礙(經濟學家威廉·布羅克(William Brock )的術語中的“無摩擦可逆進入”)。可競爭的市場的特徵是“命中和跑步”競賽;如果在可爭奪市場中的公司提高價格以開始賺取超額利潤,那麼潛在的競爭對手將進入市場,希望利用高價獲得輕鬆利潤。當最初的現任公司通過將價格退還到正常利潤一致的水平時,新公司將退出。因此,即使是單一市場也可以表現出競爭激烈的行為。
具有說明性圖的可競爭市場的簡潔理論陳述是在線經濟學。
應用
可爭奪市場的理論已被用來爭辯反托拉斯法律的較弱應用,因為簡單地觀察壟斷市場可能無法證明公司正在利用其市場能力來控制價格水平。鮑莫爾本人基於某些行業放鬆管制的理論以及對他人的更多監管進行了爭論。
但是,該理論對現實情況的適用性可能會受到質疑,特別是因為很少有市場完全沒有沉沒的成本,進入和出口障礙。低成本航空公司仍然是一個競爭市場的普遍引用的例子;參賽者有可能租賃飛機,並且應該能夠快速進入和退出來回應高利潤。但是,現在普遍承認,鮑莫爾(Baumol)對美國航空業的判斷最好是最好的放鬆管制是不正確的,因為現在正式放鬆管制的行業正在“努力發展”成為集中的寡頭壟斷。更一般地,自鮑莫爾(Baumol)論文發表以來收集的實驗證據表明,競爭性的市場(如果存在)將以鮑莫爾(Baumol)概述的方式行事,但是不完美的可爭奪市場(即現實世界中)的效果依賴於實際的“相對於實際而言,而不是潛在的競爭“也許是部分是由於鮑莫爾不考慮的一系列“戰略反應”範圍是他理論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