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 - 經理政府

理事會 - 經理政府是一種地方政府,用於市政當局或其他同等地區。它是美國- 市長政府形式的兩種最常見的地方政府形式之一,在愛爾蘭很常見。理事會 - 經理表格在新西蘭也用於區域委員會加拿大以及許多其他國家的城市縣議會

概述

城市經理與庫爾西爾表格就像是一家公開交易的公司。在該表格下,當選的理事機構,通常稱為市議會奧爾德曼委員會或類似所有權,負責立法職能,例如建立政策,通過當地法令,投票撥款和發展整體願景,類似於公司類似董事會。理事會任命城市經理來監督行政運營,執行其政策並為其提供建議。經理職位與董事會任命的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職位相似。這類立法機構中存在的“市長”的立場主要是儀式性的頭銜,理事會可以從其成員中選出或當選為沒有執行職能的一般理事會成員,類似於非執行公司主席

國際城市/縣管理協會(ICMA)是一個專業的城市經理組織,至少列出了三個定義特徵,這些特徵區分了真正的理事會 - 經理政府:

  • 所有政府機構都依靠理事會或其他當選機構,除了分配給經理的某些行政或行政職責。但是,經理始終受到當選機構的樂趣。
  • 經理由城市憲章或其他法律以編纂形式分配,而不是由市長臨時分配。
  • 經理必須負責,被整個理事會僱用,並且只能被整個理事會駁回,而不是一個人,例如市長或主席。

根據ICMA出版的2011年市政年鑑的數據,這種政府系統在40.1%的美國城市中有2500個或更多。

美國的歷史

理事會 - 經理形式的概念是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期的普遍思想模式的匯合的產物。可能最重要的影響是進步運動。遵循運動的思想界限,當時的市政改革者想擺脫政府普遍存在的“政治機器”形式的城市和濫用戰利品系統。這個想法是有一個政治上公正的管理員或經理來執行行政職能。

弗吉尼亞州的斯湯頓(Staunton)被認為是第一個任命城市經理的美國城市,該城市在1908年曾被任命。這一任命引起了人們對剛起步的職業的關注,並引起了理查德·S·柴爾德斯(Richard S.理事會 - 政府經理形式。第一個採用理事會 - 經理表格的大型城市是俄亥俄州的代頓,於1913年。為城市經理計劃組織的俄亥俄州進步人員還優先考慮比例代表單一可轉讓的投票,並在AshtabulaCincinnatiCleveland ,Cleveland, HamiltonToledo中收養。

理事會 - 經理形式至少部分是為了回應城市委員會政府表格的某些局限性。由於它依賴於候選人一般選出,因此少數民族通常無法選舉他們選擇的候選人。此外,它可能會集中在管理城市部門的個別專員中。理事會 - 經理形式成為進行性改革的首選替代方法。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很少有城市採用委員會表格,許多城市使用委員會計劃改用理事會 - 經理表格。

到2001年,人口超過2,500和371個縣的3,302個城市使用了理事會 - 經理系統。亞利桑那州鳳凰城是美國最大的城市,保留了理事會 - 經理政府。

自21世紀初以來,已經進行了有關綜合形式的地方政府的研究,這些雜種均採用了理事會 - 經理和市長 - 庫爾西爾形式的要素。從一種純粹形式中修改其組織結構的城市被稱為“自適應”形式。

愛爾蘭共和國的歷史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動蕩之後(1914年至1918年), 1916年崛起愛爾蘭獨立戰爭(1919- 1921年)和愛爾蘭內戰(1921- 1923年),愛爾蘭政府發現有必要刪除撤離的成員幾個地方當局並由有償專員暫時替換。

都柏林和科克市議會都被撤職。在這兩個城市中,都有一定的觀點,即在委員下,理事會提供的服務比以前的系統更有效,更公平地交付,而執行職能實際上被歸屬於理事會及其委員會。

1926年,科克的商業和工業利益委員會聚集在一起考慮了一項城市政府計劃。考慮到該市的專員經驗以及在美國的最新經驗,提出了市政府的理事會經理計劃。

經過地方政府部長與地方代表之間的討論,部長理查德·穆爾卡希(Richard Mulcahy)作為政府措施引入了1929年科克市管理法案,儘管反對,但它還是法律。部長提議, Oireachtas於1930年為都柏林市頒布了類似的規定。1934年,利默里克(Limerick)和1939年在菲安娜·法伊爾(FiannaFáil)政府的領導下通過了類似的法律。

根據1940年於1942年8月運營的《縣管理法》縣經理是該縣每個自治市鎮城鎮的經理,但是自1990年代以來,有權將這些職能委派給該行政區的任何其他官員或鎮議會。

該系統還在隨後的立法中進行了修改,特別是《城市和縣管理(修正案)法》 1955年,該法案進行了一些調整,以賦予安理會成員更大的權力,以及1985年的《地方政府法》 ,該法案為理事會 - 經理制度提供了。戈爾韋市曾經從戈爾韋縣出於地方政府的目的而分離。

自那時以來, 《 2001年地方政府法》以相同的形式取代了上述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