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

債權人貸方一方(例如,人,組織,公司或政府),對第二方的服務有索賠。這是一個欠錢的人或機構。一般而言,第一方根據假設(通常由合同強制執行)為第二方提供了一些財產服務,即第二方將退還同等財產和服務。第二方通常稱為債務人借款人。第一方稱為債權人,這是財產,服務或金錢的貸方。

債權人可以大致分為兩類:有保障和無抵押。

  • 有擔保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某些或全部資產有擔保或指控,以使(以確保他的最終還款)對他所欠的債務的最終償還。這可以通過例如抵押,代表安全性的抵押。
  • 無抵押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資產沒有指控。

債權人一詞經常在金融界使用,尤其是指短期貸款,長期債券抵押貸款。在法律上,有法院有資金判決的人被稱為判決債權人

債權人一詞源自信用的概念。同樣,在現代美國,信用是指一個評級,這表明借款人將償還其貸款的可能性。在較早的時候,信用也稱為聲譽或可信賴

會計分類

會計演示中,應將債權人分為“在一年內到期的金額”或“一年多後到期的金額” ...

財務報表的演示是:

權利

債權人的權利是旨在保護債權人的能力(欠款的債權人)收取欠款的程序規定。這些規定從一個危險到另一種危險不等,可能包括債權人對債務人財產的留置權的能力,實施債務人財產的扣押和強迫出售,以實現債務人的工資,並擁有債務人的工資,並有債務人制定的某些購買或禮物作為欺詐運輸。特定債權人的權利通常部分取決於欠債的原因以及任何紀念債務的書麵條款。

債權人的優先級

債權人的權利不僅涉及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還涉及債權人的權利。如果多個債權人聲稱有權違反特定財產或一般債務人的帳戶,則管理債權人權利的規則決定了哪個債權人擁有任何特定救濟的最強大權利。

通常,債權人可以通過建立適當的債務公共記錄和所聲稱為抵押品的任何財產的人和沒有的財產來將債權人與那些“完善”其權益的人分開。債權人也可以根據是否“擁有”抵押品以及是否作為購買貨幣擔保權益而歸類。債權人通常可以要求法院擱置欺詐性運輸工具,旨在將債務人的財產或資金從其觸及範圍內移出。

專業法律實踐

一些律師有一個專門的執業領域,重點是收集此類債務。此類律師經常被稱為收款律師或收款律師。

在債權人權利領域執業的律師執行以下一項或全部:

  • 提起訴訟並使用其他法律收集技術收集消費者債務(即個人欠的債務)
  • 提起訴訟並使用其他法律收集技術收集商業債務(即企業欠的債務)
  • 代表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的利益
  • 如果購買者拖欠付款,則取消房屋或商業房地產
  • 如果購買者在付款中默認,請恢復(或replevin )有擔保商品(例如,汽車)

債權人在破產期間的權力

在英國,一旦申請了個人自願安排(IVA),並且通過法院就位,則阻止債權人根據IVA條款直接聯繫。 IVA的所有持續信件都必須首先通過指定的破產從業者。債權人將開始與破產從業人員打交道,並在提交時很容易接受年度報告。

根據《 2006年公司法》 ,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召集債權人會議或屬於特定類別的一些債權人的命令,以考慮公司及其公司之間的妥協或“安排”債權人。如果多數代表75%的債權人或債權人級別的債權人或會議代理人對債權人的投票表示妥協,則會議可能適用於法院,以執行妥協。同樣的規定將適用於尋求與公司安排的公司的成員(股東)。 《企業破產與治理法》《 2020年》也做出了類似的規定,在債權人或會員之間提出了妥協以及“遇到或可能遇到財務困難”的公司之間的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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