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和通道儀式[1]
瑜伽,個人行為[2]
諸如阿希姆薩(非暴力)[3]
法律與正義[4]
Sannyasa和人生階段[5]
職責,例如向教師[6]

/ˈdRmə/[7]梵文धर्म羅馬化dharma發音[dʱɐrmɐ]帕利dhamma)是一個關鍵概念,具有多種含義印度宗教, 如印度教佛教Ja那教錫克教和別的。[8]雖然有沒有直接的單詞翻譯為了在歐洲語言中,[9]它通常被翻譯為“公義”,“優點”或“宗教和道德義務”,負責個人行為。[10][11]

印度教,佛法是其中的四個組成部分之一puruṣārtha,生活的目的,並表示被認為符合的行為ta,使生命和宇宙成為可能的順序。[12][注1]它包括職責,權利,法律,行為,美德和“正確的生活方式”。[13]它具有跨系統的有效性。[14]

佛教,佛法的意思是”宇宙法律和秩序”,[12][15]正如由.[12][15]佛教哲學佛法/佛法也是“現象”。[16][筆記2]

Ja那教的佛法指的是提爾桑卡拉吉納[12]以及與人類的純化和道德轉變有關的學說的身體。

錫克教,佛法意味著公義和適當的宗教實踐的道路以及對上帝的道德義務。[17]

佛法的概念已經在歷史吠陀宗教,及其含義和概念範圍已經在數千年中發展。[18]古代人泰米爾語道德文字tirukkuṟaḷ,儘管是關於佛法的格言的集合(阿拉姆),阿莎(Artha)(波盧爾)和卡瑪(Inpam),[19]:453[20]:82完全,完全基於aṟam,佛法的泰米爾人術語。[21]:55與其他組件一樣puruṣārtha,佛法的概念是泛印度。這反義詞佛法是阿達瑪.

詞源

prakrit單詞 ”DHA-ṃ-MA“/((梵文:dharmaधम)婆羅門腳本,皇帝所刻Ashoka在他的Ashoka的法令(公元前3世紀)。

這個單詞在梵語中有根源dhr-, 意思是保持或者支持,並且與拉丁語有關Firmus(堅固,穩定)。[22]由此,它賦予“建立或堅定”的含義,並因此是“法律”。它是從較舊的吠陀梵語n-幹佛教,具有“承載者,支持者”的字面意義,宗教意識被認為是RTA.[23]

在裡面里格維達,這個詞看起來像n-幹,dhárman-,具有一系列含義,包括“建立或堅定的東西”(從字面上的產品或極點)。形像上,它的意思是“維持者”和“支持者”(神靈)。它在語義上與希臘語相似主題(“固定法令,法規,法律”)。[24]

在古典梵語中吠陀梵語Atharvaveda,莖是主題的:dhárma-Devanagari:धम)。在prakrit帕利,它是渲染的佛法。在某些人中當代印度語言和方言,它也會發生達姆.

公元前3世紀莫里安皇帝Ashoka翻譯他用希臘語和阿拉姆語使用了希臘語Eusebeia(εὐσέβεια,虔誠,精神成熟或敬虔)Kandahar雙語搖滾銘文Kandahar Greek Erdicts.[25]在裡面Kandahar雙語搖滾銘文他用了阿拉姆語單詞קשיטאqšyṭ’;真相,正直)。[26]

定義

佛法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印度哲學宗教.[27]它有多種含義印度教佛教錫克教Ja那教.[8]很難為,因為這個詞具有悠久而多樣的歷史,並且跨越了一系列複雜的含義和解釋。[28]沒有等效的單詞同義詞用西方語言。[9]

有許多相互矛盾的嘗試來翻譯古代梵文文學進入德語,英語和法語。保羅·霍奇(Paul Horsch)聲稱,這個概念[29]為現代評論員和翻譯造成了極大的困難。例如,格拉斯曼的[30]Rig-Veda的翻譯標識了七種不同的佛法含義,卡爾·弗里德里希·格爾德納(Karl Friedrich Geldner)在他對Rig-Veda的翻譯中,佛法採用了20種不同的翻譯,包括諸如“法律”,“秩序”,“責任”,“習慣”,“質量”和“模型”等含義。[29]但是,這個詞已被廣泛接受藉詞用英語,包括在所有現代刪節的英語詞典中。

單詞的根是“DHR̥”,意思是“支持,持有或承受”。這是通過不參與變化來調節變化過程的原因,但這種原則仍然是持續的。[31]Monier-Williams是梵語單詞和印度教概念的廣泛引用的資源,並提供[32]單詞的許多定義,例如建立或堅定,堅定的法令,法規,法律,習俗,責任,權利,正義,道德,道德,宗教,宗教優點,善行,自然,性質,品格,質量,財產,財產,財產。但是,這些定義中的每一個都是不完整的,而這些翻譯的組合併不能傳達單詞的完全意義。通常的話意思是“正確的生活方式”和“正確的道路”。[31]

單詞的含義取決於上下文,隨著印度教的思想通過歷史發展而發展。在最早的文本和古老的印度教神話中是指宇宙法,從混亂創造宇宙的規則以及儀式;在以後吠陀經奧義書Puranas史詩,含義變得更加精緻,更豐富,更複雜,並且該詞被應用於不同的環境。[18]在某些情況下,指定人類行為對於宇宙中事物的秩序所必需的行為,預防自然,社會,家庭以及個人層面中所有生活所必需的混亂,行為和行動的原則。[12][18][33][注1]包括義務,權利,性格,職業,宗教,習俗和所有被認為適當,正確或道德正直的行為等思想。[34]

反義詞的反義詞阿達瑪(梵語:अधअध),[35]意思是“不是佛法”。和, 這個單詞阿達瑪包括並暗示許多想法;通常,Adharma意味著反對自然,不道德,不道德,錯誤或非法的事物。[36]

在佛教中,結合佛教創始人的教義和學說,佛陀.

歷史

根據權威書籍的作者潘杜朗·瓦曼·凱恩(Pandurang Vaman Kane)的說法Dharmaśāstra的歷史, 這個單詞在讚美詩中至少出現五十六次里格維達,作為形容詞或名詞。據保羅·霍奇(Paul Horsch)說[29]這個單詞它起源於吠陀印度教的神話。Rig Veda主張的讚美詩婆羅門他們從混亂中創造了宇宙,它們握住(Dhar-)地球,太陽和星星,它們支撐(Dhar-)天空遠離,與地球不同,它們穩定了(Dhar-)震撼的山脈和平原。[29][37]

眾神,主要是英德拉,然後從混亂中傳遞和保持秩序,混亂的和諧,不穩定性的穩定性 - 吠陀文在吠陀中的行動,其根源是佛法的根源。[18]在神話節之後的讚美詩中,佛法一詞具有擴展的含義宇宙原理,出現在獨立於神的經文中。保羅·霍斯奇(Paul Horsch)聲稱,它變成了一個概念[29]它具有動態的功能意義Atharvaveda例如,它變成宇宙定律,通過主體將因果關係聯繫起來。在這些古老的文本中,佛法也具有儀式的含義。該儀式與宇宙相關,“佛法”等同於神的奉獻精神對神用來從混亂中創造秩序的秩序的原則。[38]

超過將當前世界與神話般的宇宙聯繫起來的儀式和宇宙意義,該概念擴展到了將人類彼此和其他生命形式聯繫起來的道德社會意義。正是在這裡,佛法作為法律的概念出現了印度教。[39][40]

在後來的吠陀經,奧義書,普拉納斯和史詩般的印度教的最古老的吠陀文學中,佛法和相關詞都可以找到。佛法一詞在後來建立的其他印度宗教的文學中也起著核心作用,例如佛教和Ja那教。[18]根據布雷頓的說法[41]佛法發生63次里格 - 吠陀;此外,與佛法有關的單詞也出現在里格 - 吠陀中Satyadharman,一次Dharmavant,4倍佛法和兩次達里曼.

印歐語“佛法”的相似之處是眾所周知的,但唯一的伊朗等效是老波斯語達曼“補救措施”,其含義是從中刪除的印度 - 雅利安達曼,暗示“佛法”一詞在印度 - 伊朗人時期,主要是最近在吠陀傳統下開發的。[41]

但是,人們認為戴娜拜火教,也意味著“永恆的法律”或“宗教”與梵語“佛法”有關。[42]

零件重疊的想法在其他古代文化中發現:例如中文,埃及人馬特,蘇美爾人.[31]

Eusebeia和Dharma

為了實踐佛教徒,引用了“佛法”(佛法在帕利)尤其是“佛法”,通常是指佛陀的教義,佛陀通常在東方被稱為佛法。它尤其包括有關基本原則的話語(例如四個貴族真理高貴的八倍路徑),與寓言和詩歌相反。

佛法的地位被不同的佛教傳統視為不同。有些人將其視為最終的真理,或者是所有事物之外的事物的源頭。三個領域”(梵語:Tridhatu)和“成為的輪子”(梵語:Bhavachakra)。其他將佛陀視為開明的人的人,將佛法視為本質在“教學的84,000個不同方面”(藏族:chos-sgo brgyad-khri bzhi強)佛陀基於他們的個人傾向和能力,向各種類型的人賦予了各種類型的人。

佛法不僅是指佛陀的諺語,而且是指後續的解釋傳統和補充的傳統佛教學校已經開發出來解釋和擴展佛陀的教義。對於其他人來說,他們認為佛法指的是“真相”,或者是“事物真正的方式”(藏族::)。

佛法是三首珠寶佛教從業者尋求庇護的佛教,或者依靠他或她持久的幸福。佛教的三個珠寶是,意思是思想的完美啟蒙,,意思是佛陀的教義和方法,僧伽,意思是提供彼此指導和支持的從業者社區。

陳佛教

佛法在陳佛教在與真實學說的傳播有關的特定情況下,理解和菩提;認可佛法傳輸.

Theravada佛教

在Theravada佛教中,獲得了佛法的最終實現的佛教。學習,實踐和實現。[43]

在帕利

  1. 帕里亞蒂 - 學習帕利佳能宗教中包含的佛法理論
  2. Patipatti - 將理論付諸實踐,
  3. Pativedha - 當一個人穿透佛法或通過經驗實現真理時。[43]

Ja那教

這個單詞在所有關鍵文本中都發現了Ja那教。它具有上下文含義,並指的是許多想法。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講,這意味著Jinas的教義,[12]或任何相互競爭的精神學校的教導,[44]至高無上的道路[45]社會宗教職責,[46]最高的mangala(聖)。[47]

Tattvartha Sutra, 一個主要的Ja那教文字,提到daśa dharma點燃'十s')指的是十種正義美德:寬容,謙虛,直率,純潔,真實,自我遏制,緊縮,放棄,不穩定和獨身。[48]Acārya Amṛtacandra,Ja那教文字的作者,Puruṣārthasiddhyupāya寫信:[49]

權利信徒應不斷地冥想佛法的美德,例如至高無上的謙虛,以保護自我免受所有相反的性格的侵害。他還應該掩蓋他人的缺點。

- puruṣārthasiddhyupāya(27)

Dharmāstikāya

期限dharmāstikāya梵文धर्मास्तिकाय)也有一個特定的本體論以及Ja那教中的情感含義,作為其六個理論的一部分dravya(實質或現實)。在Ja那教的傳統中,存在由吉瓦(靈魂,ātman) 和ajīva(非靈魂,阿納特曼),後者由五個類別組成:惰性非態原子問題(pudgalāstikāya), 空間 (ākāśa), 時間 (卡拉),運動原理(dharmāstikāya)和休息原則(adharmāstikāya)。[50][51]術語的使用dharmāstikāya意思是運動並指代本體論子類別是Ja那教的獨特之處,而在佛教和印度教的各種學校的形而上學中也沒有發現。[51]

錫克教

錫克教

為了錫克教徒, 這個單詞達拉姆旁遮普ਧਰਮ羅馬化:dharam)是指公義和適當宗教實踐的道路。[17]古魯·格蘭特·薩希布(Guru Granth Sahib)將佛法表示為職責和道德價值觀。[52]3ho西方文化的運動已經結合了某些錫克教信仰,它廣泛地定義了錫克教徒,因為所有構成宗教,道德義務和生活方式的人。[53]

在南印度文學

幾項作品Sangam和桑加姆後期,其中許多是印度教或者賈恩起源,強調佛法。這些文本大多數是基於aṟam,佛法的泰米爾人術語。古代人泰米爾語道德文本tirukkuṟaḷ或者kural,可能是Ja那教或印度教的文字,[54][55][56][57][58]儘管是關於佛法的格言的集合(阿拉姆),阿莎(Artha)(波盧爾)和卡瑪(Inpam),[19][20]:82完全,完全基於aṟam.[21]Naladiyar,後蘭加時期的Ja那教文字遵循與kural相似的模式aṟam或佛法。[58]:70

符號中的佛法

印度國旗中心的車輪象徵著佛法。

的重要性印度在1947年的決定中說明了印度文明Ashoka Chakra,描述Dharmachakra(“佛法之輪”),作為其旗幟上的中央圖案。[59]

也可以看看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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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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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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