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條
從廣義上講,教條是任何毫無疑問,沒有必要的確定性的信念。它可能是宗教,猶太教,羅馬天主教或新教和伊斯蘭教以及哲學家或哲學學校的立場,例如堅忍的宗教的官方制度或教義的形式。
它也可以在法西斯主義,進步主義,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等政治信仰體系中找到。
從貶義的意義上講,教條是指強制執行的決定,例如具有積極的政治利益或當局的決定。更一般地,它適用於某種強烈的信念,即它的信徒不願意理性地討論。這種態度被稱為教條主義或教條主義,通常用於指與宗教有關的問題。但是,它不僅限於有神論的態度,而且經常用於政治或哲學教條。
詞源
教條一詞是在17世紀的拉丁語中採用的: dogma ,源自古希臘語: Δόγμα ,羅馬化:教條,點燃。古希臘語中的“意見,信念,判斷”: Δοκεῖ ,羅馬化: dokeî ,點燃。 '看起來...'。複數基於拉丁語:教條,儘管教條可能更常用於英語。
在哲學上
pyrhonism
在pyrhonism中,“教條”指的是對非傳聞事項的命題。 pyrhonism的主要原則是由acatalepsia一詞所表達的,這意味著能夠從自己本質上對事物的真理中拒絕教義的能力;在每一個陳述中,其矛盾可能以平等的理由提出。因此,折疊主義者拒絕了關於非訴訟命題的同意,即教條。 Pyrrhonists認為,教條主義者,例如Stoics , Epicureans和Peripatetics ,未能證明他們關於非埃面事務的學說是正確的。
在宗教中
基督教
在基督教中,教條是一種通過神聖的啟示傳達並由教會定義的信念,可以教給新成員的正式宗教立場,或者只是與選擇成為成員的人進行交流。儘管可能需要某些教會活動需要會員資格,但與組織的正式職位的同意是很少的。
從教會對神聖啟示的官方解釋的狹窄意義上,神學家區分了定義和未定義的教條,前者是由權威機構(例如羅馬庫里亞(Roman Curia)為天主教會)所規定的,後者是普遍舉行的。但尚未正式定義,基督的本質是普遍的救贖主為一個榜樣。該術語起源於晚期希臘哲學的法律用法,其中意味著法令或指揮,並在早期基督教神學中以同樣的意義使用。在不同程度上,新教徒對學說不太正式,並且通常依靠特定於教派的信念,但很少將這些信念稱為教條。基督教教會中第一個非正式的教條機構是聖伊倫納斯(Saint Irenaeus)在他的《使徒教學》中的演示中,該教學提供了構成“真理的身體”的“必需手冊”。
天主教和東方基督教
對於天主教和東方基督教來說,教條屬於尼西亞信條和兩個,三個,三個,七個或二十個普世委員會的佳能法律(取決於一個人是東方教堂,東方東正教,東東正教或羅馬天主教徒) 。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John)的正統信仰的確切說明是他的主要作品中的第三本書,標題為“知識源頭” ,總結了這些宗旨。在本書中,他採取了雙重方法來解釋信仰的每條文章:一個針對基督徒的人,他使用聖經中的名言,偶爾是其他教會父親的作品,第二個是針對非成員的。 -基督教宗教和無神論者,他使用亞里士多德邏輯和辯證法。
十四歲後期理事會的決定是,天主教徒認為是教條主義的,而教皇行使教皇無誤的少數法令(有關例子,請參見完美的概念和對瑪麗的假設)被認為是天主教教會神聖的教派的一部分。
猶太教
在猶太評論的傳統中,教條是一個原則,拉巴尼姆可以通過該原則來嘗試關於上帝和真理的存在的信仰證據。教條對於理性思維必不可少。在猶太卡巴拉(Jewish Kabbalah)中,教條是帕德斯(Pardes )或托拉·尼斯塔(Torah Nistar)的原型,這是聖經的秘密。在“邏輯思維”和“理性卡巴拉”之間的關係中,“ partzuf ”是識別“教條”的手段。
佛教
視圖或位置( Palidiṭṭhi ,梵語Dṛṣṭi )是佛教中的一個核心觀念,與西方教條的概念相對應。在佛教思想中,一種觀點不是一個簡單的抽象命題集合,而是對經驗的充電解釋,這種解釋強烈地塑造並影響思想,感覺和行動。因此,對觀點具有適當的心理態度被認為是佛教道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為有時需要將正確的觀點付諸實踐並放棄了不正確的觀點,而其他時候,所有觀點都被視為啟蒙運動的障礙。
伊斯蘭教
taqlid(阿拉伯語taqlīd )是伊斯蘭教中的一個術語,指的是符合特定人的教義。該術語的古典用法在遜尼派伊斯蘭教和什葉派伊斯蘭教之間有所不同。在遜尼派伊斯蘭教中,塔克利德(Taqlid)指的是對一個人的教義的不合理的一致性,而無需詢問或思考上述教義,而不是外行人對穆伊塔希德(Mujtahid)的教導(有資格獲得獨立推理的人)的合理符合性。在什葉派伊斯蘭教中,塔克利德是指非穆伊塔希德對穆伊塔希德教義的一般整體,而沒有負面的含義。差異對應於對什葉派對Imamate和遜尼派Imams的觀點的不同看法。Taqlid可以看作是教條的一種形式,因為沒有一個特別的學者始終是正確的,因此他們的裁決不應毫不批判地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