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共和國

荷蘭七個聯合國共和國
共和國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 荷蘭
1579–1795
座右銘: Eendracht Maakt Macht
Concordia resparvæcrescunt
“團結使力量”
“小事是由康科德蓬勃發展的”
Republic of the Seven United Netherlands in 1789
1789年荷蘭七個聯合國共和國
首都沒有( de jure
海牙事實上
通用語言荷蘭荷蘭低撒克遜人西弗里斯安
宗教
荷蘭改革國家宗教天主教猶太教路德教會
模擬荷蘭
政府聯邦議會共和國
Stadtholder
•1581–1584(被暗殺)
威廉一世
• 1584–1625
莫里斯(Maurice),橙色王子
• 1625–1647
弗雷德里克·亨利(Frederick Henry),橙色王子
• 1647–1650
威廉二世,橙子王子
• 1672–1702
威廉三世,橙子王子
(從1688年開始,也是
英格蘭國王威廉三世)
• 1747–1751
威廉四世,橙色王子
• 1751–1795
威廉五世,奧蘭治親王
大退休金
• 1581–1585
保盧斯買
• 1586–1619
約翰·範·奧爾登巴恩維爾特(Johan Van Oldenbarnevelt)
• 1621–1629
Anthonie Duyck
• 1631–1636
阿德里亞·鮑瓦(Adriaan Pauw)
• 1636–1651
雅各布貓
• 1651–1653
阿德里亞·鮑瓦(Adriaan Pauw)
• 1653–1672
約翰·德·維特(Johan de Witt)
• 1672–1689
Gaspar Fagel
• 1689–1720
Anthonie Heinsius
• 1720–1727
艾薩克·範·霍恩貝克(Isaac Van Hoornbeek)
• 1727–1736
西蒙·範·斯林蘭特(Simon Van Slinglandt)
• 1736–1746
安東尼·範·德·海姆
• 1746–1749
雅各布·吉爾斯
• 1749–1772
Pieter Steyn
• 1772–1787
Pieter van Bleiswijk
立法機關國家一般
•州議會
國務委員會
歷史時代現代早期
1579年1月23日
1581年7月26日
1588年4月12日
1648年1月30日
1672
1713年4月11日
1795年1月19日
人口
• 1795
1,880,500
貨幣GuilderRijksdaalder
先於
繼之後
西班牙荷蘭
巴達維亞共和國
今天的一部分荷蘭
比利時
低地國家的歷史
弗里斯Belgae
卡納 -
Nefates
查米
管道
加利亞·貝爾吉卡(Gallia Belgica )(公元前55年第五公播)
日耳曼族劣等(83 c。5th
薩利安·弗蘭克斯巴塔維
人口不足
(第4 –c。5th
撒克遜人薩利安·弗蘭克斯
(第4 –c。5th
弗里斯安王國
c。6th 734)
Frankish王國(481–843) - Carolingian Empire (800–843)
奧澳大利亞(511–687)
弗朗西亞中部(843–855)西方
弗朗西亞
(843–)
洛薩林加王國(855-959)
下洛林公國(959–)
弗里西亞


弗里斯安
自由
(11-16
世紀)


荷蘭
(880–1432)

主教
烏得勒支
(695–1456)

公國
Brabant
(1183–1430)

公國
Guelders
(1046–1543)


法蘭德斯
(862–1384)


海納特
(1071–1432)


納穆爾
(981–1421)

P.-Bish。
列格

(980–1794)

公國
盧森 -
布爾格
(1059–1443)

荷蘭勃艮第(1384–1482)

荷蘭哈布斯堡(1482–1795)
1543年後17個省

荷蘭共和國
(1581–1795)

西班牙荷蘭
(1556–1714)

奧地利荷蘭
(1714–1795)

比利時美國
(1790)

R.liège
(1789–'91)

巴達維亞共和國(1795–1806)
荷蘭王國(1806–1810)

法國第一共和國有關(1795-1804)
第一法國帝國的一部分(1804-1815)

委託人。荷蘭(1813-1815)
荷蘭王國(1815-1830)
gr dl
(1815–)

荷蘭王國(1839年)

比利時王國(1830-)

Gr D.
盧森 -
布爾格
(1890–)

荷蘭聯合省,正式是荷蘭七個聯合國共和國荷蘭共和國德·齊文·韋尼格德·內德蘭登),通常在史學中被稱為荷蘭共和國,是荷蘭共和國,是1579年至1795年巴達維亞革命的聯邦。它是當今荷蘭和第一個獨立荷蘭國家的前身國家。共和國是在西班牙荷蘭的七個荷蘭省反對西班牙統治之後建立的,在1579年(烏得勒支聯盟)與西班牙建立了相互的聯盟,並在1581年宣布了他們的獨立性(棄權行為)。它包括GroningenFrisiaOverijsselGueldersUtrechtHollandZeeland

儘管該州很小,只有約150萬居民,但它控制了全球貿易路線網絡。通過其貿易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荷蘭西印度公司(GWC) ,它建立了一個荷蘭殖民帝國。這項貿易的收入使荷蘭共和國能夠與更大的國家進行軍事競爭。它積累了一支由2,000艘船組成的巨大艦隊,最初比英格蘭和法國的艦隊大。八十年的戰爭對西班牙(從荷蘭共和國的基礎到1648年),荷蘭 - 葡萄牙戰爭(1602-1663),四場盎格魯 - 荷蘭戰爭(第一次對英格蘭聯邦,兩人,兩次,兩次,兩次反對英格蘭王國,對英國王國的第四名: 1652–1654,1665–1667,1672–16741780–1784 ),佛朗哥 - 荷蘭戰爭1672–1678 ),大聯盟戰爭大聯盟戰爭)( 1688–1697),西班牙繼承戰爭(1702-1713),奧地利繼承戰爭(1744-1748)和對法國王國的第一聯盟戰爭(1792-1795)。

共和國比當代國家更容易寬容不同的宗教和思想,從而使居民的思想自由。藝術家在這個政權下蓬勃發展,包括雷姆布蘭特約翰內斯·威默爾等畫家。科學家,例如雨果·格羅蒂斯(Hugo Grotius)克里斯蒂亞·霍根斯(Christiaan Huygens)安東尼·範·李溫(Antonie van Leeuwenhoek) 。荷蘭貿易,科學,軍事和藝術是17世紀大部分地區世界上最受歡迎的貿易,這一時期在荷蘭歷史上被稱為荷蘭黃金時代

共和國是一個省份的聯合會,每個省份都具有高度獨立的聯邦議會,稱為州將軍。在韋斯特伐利亞和平(1648年),共和國在成員省以外的地區獲得了大約20%的領土,該領土直接由各州將軍統治為一般土地。每個省都由一位名為Stadtholder的官員(荷蘭人的“管家”)領導;該辦公室名義上向任何人開放,但大多數省份任命了奧蘭治之家的成員。該職位逐漸成為世襲,橙色王子同時擁有大多數或全部的前者,使他有效地成為國家元首。這在政治派系之間造成了緊張:橙子贊成一個強大的標準持有人,而共和黨人則贊成一個強大的國家將軍。共和黨人迫使兩個無穩定時期,分別是1650-1672和1702–1747,後者造成了國家的不穩定強大的地位終結。

經濟下降導致了一個政治不穩定時期,被稱為Patriottentijd (1780– 1787年)。普魯士的入侵暫時抑制了這一動亂,以支持stadtholder。法國大革命和隨後的第一次聯盟戰爭導致了這些緊張局勢。在法國軍事擊敗之後,這位持有人在1795年的巴達維亞革命中被驅逐出境。這結束了荷蘭共和國。它由巴達維亞共和國繼承。

歷史

直到16世紀,低矮的國家(大致對應於當今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與許多公國,縣和王子 - 基督教徒持與眾多的統治,幾乎所有這些都在聖羅馬帝國的至高無上。除法蘭德斯縣外,其中大部分位於法國王國之下。

大多數低地國家都受到勃艮第之家的統治,隨後是哈布斯堡的房屋。 1549年,神聖羅馬皇帝查爾斯五世(Charles V)發表了務實的製裁,該制裁進一步統一了他的統治下的十七個省。查爾斯由他的兒子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繼承。 1568年,由奧蘭治(Orange)的威廉一世(William I )與菲利普·德·蒙馬爾(Philip de Montmorency)一起領導的荷蘭,霍恩伯爵(Count of Hoorn )和拉莫拉爾(Lamoral) ,埃格蒙特伯爵(Count of Egmont並集中了各省中世紀的中世紀政府結構。這是八十年戰爭的開始。在戰爭的最初階段,起義在很大程度上沒有成功。西班牙重新控制了大多數叛亂省份。由於大屠殺數量,大規模搶劫的實例和多個城市的全部破壞,尤其是1572年至1579年之間的安特衛普,這一時期被稱為“西班牙憤怒”。

1579年,低地國家的許多北部省份簽署了烏得勒支的聯盟,他們承諾在其中互相支持,以辯護針對法蘭德斯大軍。隨後在1581年進行了《棄權法》 ,《菲利普二世省的獨立宣言》。荷蘭殖民主義始於這一點,因為荷蘭能夠滑動許多葡萄牙西班牙殖民地,特別是在亞太地區。 1584年7月10日,奧蘭治威廉被暗殺後,法國的亨利三世英格蘭的伊麗莎白一世都拒絕了主權的提議。但是,後者同意將聯合省變成英格蘭的保護國Nonsuch條約,1585年),並將萊斯特伯爵派往總督。這是不成功的,在1588年,各省成為聯邦。烏得勒支的聯盟被視為七個聯合省共和國的基礎,直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平才被西班牙認可。

盎格魯 - 法國戰爭(1778-1783)期間,內部領土分為兩組:愛國者,親人和親裔美國人,而橘子主義者則是親英國。聯合省共和國在1783 - 1787年面臨一系列共和黨革命。在此期間,共和黨部隊佔領了幾個主要的荷蘭城市。最初在辯護上,橘軍隊獲得了普魯士軍隊的援助,並於1787年奪回了荷蘭。共和黨部隊逃到了法國,但隨後成功地與法蘭西共和國的軍隊(1793-1795)一起重新啟動,驅逐Stadththorder Stadthorder Villiam V William V Villiam v v。 ,廢除荷蘭共和國,並用巴達維亞共和國(1795– 1806年)代替。法蘭西共和國成為拿破崙(Napoleon)領導下的法國帝國之後,巴達維亞共和國被荷蘭拿破崙王國(1806-1810)取代。

荷蘭於1813年重新獲得了脫離法國的獨立。在1814年的《盎格魯 - 荷蘭條約》中,使用了“荷蘭聯合省”和“聯合國荷蘭”的名字。 1815年,它與奧地利荷蘭列格(“南部省”)重新加入,成為荷蘭的王國,非正式地稱為荷蘭英國,以建立法國以北的強烈緩衝境。 1815年3月16日,Stadtholder William V的兒子加冕了荷蘭國王威廉一世。在1815年至1890年之間,荷蘭國王也在個人聯盟中,是盧森堡君主大公的大公爵。比利時在1830年獲得獨立後,該州毫無疑問地稱為“荷蘭王國”,如今仍然如此。

1666年四天的戰鬥

經濟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1653年

在16和17世紀末期的荷蘭黃金時代,荷蘭共和國占據了世界貿易,征服了一個龐大的殖民帝國,並經營著任何國家的商人最大的船隊。荷蘭縣是世界上最富有,最城市化的地區。 1650年,荷蘭共和國的城市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為31.7%,而西班牙荷蘭的城市人口為20.8%,葡萄牙為16.6%,意大利為14%。與荷蘭共和國其他地區相比,1675年,僅荷蘭的城市人口密度為61%,荷蘭共和國的其餘地區有27%的城市生活。

在低地國家的現代有效股市的發展增強了當時的自由貿易精神。荷蘭擁有世界上最古老的股票交易所,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02年成立,而鹿特丹在荷蘭擁有最古老的旅館。荷蘭東印度公司交易所在六個不同的城市上公開了。後來,法院裁定該公司必須合法居住在一個城市中,因此,阿姆斯特丹被認為是基於現代交易原則的最古老的機構。儘管銀行體系在低地國家發展,但它很快由英語連接,刺激了英國的經濟產出。

荷蘭共和國是銀行業的大師,通常與佛羅倫薩14世紀相比。當南歐經歷收成不佳時,荷蘭人出售了來自波蘭的多餘穀物以獲得大量利潤。

政治

共和國是七個省份的聯合會,該省有自己的政府,非常獨立,還有許多所謂的一般土地。後者由州將軍,聯邦政府直接管轄。各州將其坐在海牙,由七個省每個省的代表組成。共和國的省份按照官方的封建秩序:

  1. Guelders的公國
  2. 荷蘭縣
  3. Zeeland縣
  4. 烏得勒支的貴族
  5. Overijssel的貴族
  6. 弗里西亞的君主
  7. 格羅寧根的君主

有第八省,德倫特縣,但該地區是如此貧窮,以至於免於繳納聯邦稅,因此,它在州將軍被拒絕代表。

每個省都受到省級國家的管轄,其主要執行官員(儘管不是官方國家元首)是RaadpensionarisLandsadvocaat 。在戰爭時期,指揮軍隊的階梯者將擁有比Raadpensionaris更多的權力。從理論上講,標準持有人是由每個省份自由任命的,並從屬於每個省的國家。但是,實際上,從沉默的威廉( William the Silent)開始,總是被選為大多數省份的史塔德(Stadthorders)。

Zeeland和烏得勒支(Utrecht)的標準持與荷蘭相同。橘子主義者之間一直在持續的權力鬥爭,他們支持了史塔德爾人,尤其是奧蘭治王子,共和黨人支持各州,並希望用真正的共和黨結構來代替史達托爾的半遺產性質。

威斯特伐利亞和平之後,將幾個邊境領土分配到聯合省。他們是聯邦政府管理的一般土地。這些是Staats-Brabant,Staats-Vlaanderen,Staats-Overmaas,以及( Utrecht條約之後)Staats-Opper-Gelre。聯合省將軍控制著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西印度公司,但一些省的一些省份由一些省(主要是荷蘭和Zeeland)發起。

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撰寫的《美國憲法》的製定者受聯合省憲法的影響,作為第20號聯邦主義者。然而,這種影響似乎是一種消極的性質,因為麥迪遜將荷蘭同盟形容為“在政府中表現出“無可依賴性;在各省之間的不和諧;外國的影響力和侮辱;和平中的不穩定存在,而戰爭中的災難則是奇特的災難。 “除此之外,《美國獨立宣言》類似於棄權行為,本質上是聯合省的獨立宣言,但具體的證據表明,後者直接影響了前者。

宗教

1651年Delft的Oude Kerk的講​​道

在1579年1月20日的烏得勒支聯盟中,荷蘭和Zeeland被授予僅接受一種宗教的權利(實際上,加爾文主義)。每個其他省都有自由地規范宗教問題,儘管工會表示每個人都應該在選擇個人宗教方面自由,並且任何人都不得根據宗教選擇受到起訴。奧蘭治的威廉一直是公眾和個人宗教自由的堅定支持者,並希望將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團結在新聯盟中,對他而言,聯盟是一個失敗。實際上,所有省份的天主教服務都很快被禁止,荷蘭改革教會成為共和國的“公共”或“特權”教會。

在共和國期間,任何希望擔任公職的人都必須符合改革宗教的教會,並宣誓就此效果。迫害不同的宗教或教派在多大程度上取決於時期以及地區或城市領導人。一開始,這尤其集中在羅馬天主教徒,是敵人的宗教上。例如,在17世紀的萊頓(Leiden)中,開放式服務的人們可能會被罰款200名公會人(熟練商人的工資一年),並被禁止使用該市。然而,在整個過程中,個人的宗教自由存在,這是一個因素 - 以及經濟原因 - 導致宗教難民從歐洲其他地區大量移民。

在共和國的頭幾年,在改革教會內引起了爭議,主要是圍繞預定的主題。這已被稱為亞美尼亞主義戈馬拉斯主義之間的鬥爭,或示威者抗議示威者之間的鬥爭。 1618年,多特的會議解決了這個問題,這導致了示威信仰的禁令。

從18世紀開始,只要他們的服務在私人教會中秘密地進行,局勢從對宗教服務的迫害或多或少變化。

衰退

荷蘭軍隊由奧蘭治王子襲擊領導的法國人在馬爾普拉奎特戰役

荷蘭社會的兩個主要派系,斯塔茨吉辛(共和黨人,荷蘭國家黨)與普林斯吉辛登(保皇黨或橙子)之間的長期競爭,削弱了該國的力量和統一。約翰·德·維特(Johan de Witt )和共和黨人確實在17世紀中葉(第一個無人駕駛時期)統治了一段時間,直到他在1672年推翻和謀殺。在經歷了22年的Stadtholder時代之後,橙子恢復了權力,他的第一個問題是在法國- 荷蘭(Franco-Dutch)戰爭中生存(與衍生性的第三帝國戰爭),當時法國,英國,英格蘭,穆斯特和科隆聯合起來,對這個國家。

光榮的革命之後,包括英格蘭和蘇格蘭在1707年大英國之後,戰爭包含法國的擴張主義政策,包括英格蘭和蘇格蘭,以巨大的債務傾斜了共和國,儘管1673年以後的戰鬥很少發生在其自己的領土上。維持一支龐大軍隊對陣法國的必要性意味著可以花更少的錢在海軍上,從而削弱了共和國的經濟。威廉三世(William III)於1702年去世後,第二個無人列時期就揭幕了。儘管在西班牙繼承戰爭中做出了很多貢獻,但荷蘭共和國在烏得勒支的和平談判(1713年)中幾乎沒有獲得。然而,荷蘭人已經成功地捍衛了他們在荷蘭南部的職位,他們的部隊在聯盟中佔據了核心,這些聯盟將法國領土的擴張停止了歐洲,直到1792年。 1748年奧地利繼承戰爭的終結,奧地利與法國對陣普魯士的盟友成為了共和國的終結,這是一項主要軍事力量。

激烈的貿易和殖民地競爭,尤其是來自法國和英國的殖民地,進一步促進了該國的經濟低迷。這三場盎格魯 - 荷蘭戰爭和重商主義的興起對荷蘭航運和商業產生了負面影響。

也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