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語
荷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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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德蘭茲 | |
發音 | [ˈneːdərlounts] |
原產於 | |
種族 | |
母語者 |
2500萬(2021) 總計( L1加L2揚聲器):3000萬(2021) |
早期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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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 | |
簽名的荷蘭人( NMG ) | |
官方身份 | |
官方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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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
Nederlandse Taalunie (荷蘭語聯盟) |
語言代碼 | |
ISO 639-1 | NL |
ISO 639-2 |
dut (b) NLD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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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639-3 |
nld 荷蘭/佛蘭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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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ttolog | 模式1257 |
lonyasphere | 52-ACB-A |
![]() 說荷蘭語的世界(包括女兒語言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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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蘭標準語言的分佈(深藍色,大多數語言,在法國和德國的淺藍色,布魯塞爾,弗里斯蘭和弗朗克的低音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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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人( ennymon : nederlands [ˈneːdərlounts] )是一種西日耳曼語,約有2500萬人作為第一語言,將500萬作為第二語言。它是像徵英語和德語近親的第三個說的日耳曼語言。南非荷蘭語是現代荷蘭語的單獨但有點可理解的姐妹語言,也是一種早期的荷蘭語女兒語言。在某種程度上,至少有1600萬人(主要是在南非和納米比亞)講的是,它是從南部非洲開普方言發展而來的。與此同時,比利時(包括佛蘭芒)和蘇里南使用的方言都受荷蘭語言聯盟的指導。
在歐洲,荷蘭的大多數人口(作為官方語言之一,無論在憲法中沒有合法)和比利時人口的約60%(作為三種官方語言之一)講荷蘭語。在低地國家以外,荷蘭人是南美國家蘇里南大多數人口的母語,蘇里南是前荷蘭殖民地,在那裡也具有正式地位Sint Maarten ,是荷蘭王國的組成國家。多達一百萬的母語人士居住在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總和,在滅絕邊緣的歷史語言少數群體仍然存在於法國,德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部分地區。
荷蘭人是德語和英語的最親密的親戚之一,俗稱“大致在它們之間”。像英語一樣,荷蘭人沒有經歷過高德國的輔音轉變,它沒有使用日耳曼語作為語法標記,在很大程度上放棄了虛擬語的使用,並且已經將其大部分形態升級,包括大多數情況。與德語共享的特徵包括兩到三種語法性別的生存 - 儘管幾乎沒有語法後果 - 以及模態粒子的使用,最終浮游不關的devoicing和類似的單詞順序。荷蘭詞彙主要是日耳曼語;它包含的浪漫貸款比德國人要多得多,但比英語少得多。
姓名
在比利時,荷蘭和蘇里南,荷蘭人的官方名稱是Nederlands (歷史上是Nederlandsch,在荷蘭拼字化改革之前)。有時, Vlaams (“ Flemish ”)也被用來描述法蘭德人的標準荷蘭語,而荷蘭(“荷蘭”)有時用作荷蘭中部和西北部標準語言的通俗性術語。
英語將荷蘭形容詞用作荷蘭和法蘭德斯語言的名詞。這個詞源自原始 - 德國人*iudiskaz 。這個詞的詞幹, *Þeudō在原始德國語中的意思是“人”, *-iskaz是形容詞形成的後綴,其中的形式是現代的英語形式。 Theodiscus是其拉丁美洲形式,用作形容詞,指的是中世紀早期的日耳曼語言。從這個意義上講,這意味著“普通百姓的語言”。該術語是用拉丁語,是寫作和天主教會的非本地語言。它是在786年首次錄製的,當時奧斯蒂亞的主教寫信給教皇阿德里安一世(Adrian I)關於在英國科布里奇舉行的會議,在那裡,決定的決定是在拉丁語中寫下的“ tam latine quam theodisce ”含義“含義”拉丁語以及普通的白話“含義”。 。
在西北西弗朗西亞(即現代比利時),該術語將在中世紀初期具有新的含義,當時,在高度dichromical語言景觀的背景下,這是*walhisk的反義詞(浪漫主義者,特別是老法語) 。現在以Dietsc (西南變體)或Duutsc (中央和北部變體)渲染的單詞可以指荷蘭語本身,以及更廣泛的日耳曼語類別,具體取決於上下文。在中世紀高的“ dietsc / duutsc ”期間神職人員和貴族,流動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靜態的,因此,“荷蘭人”也可以在早期的意義上使用,指的是今天被稱為日耳曼語言而不是浪漫方言,在許多情況下,它被理解或意思是請參閱現在稱為荷蘭語的語言。
在低矮的國家,Dietsch或其早期的現代荷蘭形式Duytsch作為荷蘭人的結局逐漸消除了共同用途,並逐漸被荷蘭endonynonynymany Nederlands所取代。該名稱(在1482年首次證明)始於15世紀的勃艮第法院,儘管使用Neder , Laag , Bas和persional和劣等(“ Nether”或“ Low”)是指被稱為低地國家的地區回到及時,羅馬人將該地區稱為日耳曼尼亞(Germania persania)(“下部”日耳曼尼亞)。它是指低地國家在北海附近萊茵 - 米塞爾 - 塞爾特三角洲的下游地點。
從1551年開始, Nederlands的名稱從Nederduytsch這個名字(字面上是“低荷蘭語”)獲得了激烈的競爭。這是上述羅馬省日耳曼省的卡爾克人,也是早期荷蘭語法學家嘗試通過將其與羅馬時代聯繫起來更加聲望的嘗試。同樣, Hoogduits (“高德國”)和陸上(“上層”)被用作鄰近德國州使用的各種德國方言的荷蘭語。 Nederduytsch的使用在16世紀很受歡迎,但最終在18世紀結束時在Nederlands上輸了,而(Hoog)Duytsch將自己作為同一時期的德國人的荷蘭語。
在19世紀,德國的方言分類的興起,德國方言學家稱德國方言在德國南部的德國方言為Hochdeutsch (“高德國”)。隨後,在北部使用的德國方言被指定為Niederdeutsch (“低德國”)。這些方言的名稱被荷蘭語言學家嘲笑為Nedertuits和Hoogduits 。結果, NederDuits不再是荷蘭語的同義詞。在19世紀,“飲食”一詞也被荷蘭語言學家和歷史學家恢復,是中間荷蘭語及其文學的詩意名稱。
歷史
與古老的英語(盎格魯 - 撒克遜人),老式德國人,老弗里斯安人和老撒克遜人相同的時候,荷蘭人可能會或多或少地辨別。這些名稱源自現代標準語言。在這個年齡,還沒有標準語言開發出來,而完美的西日耳曼語言連續體仍然存在。該部門反映了偶然的未來貢獻方言對以後的語言的作用。荷蘭人的早期形式是薩利安·弗蘭克斯(Salian Franks)在5世紀所說的一套方濟會方言。在十五世紀的過程中,這些偶然是通過荷蘭中間荷蘭人到現代荷蘭人的發展。在此期間,他們迫使舊的弗里斯安人從西海岸返回低地國家的北部,並影響甚至取代了東方講話的舊撒克遜人(與低德國地區相鄰)。另一方面,荷蘭人已在當今法國和德國的鄰近土地上取代。舊,中間和現代荷蘭人的分裂主要是常規的,因為它們之間的過渡非常逐漸。語言學家能夠發現一場革命的少數時刻之一是當荷蘭標準語言出現並迅速建立自己時。以下句子在荷蘭語,中間和現代荷蘭語中說明了荷蘭語的發展:
- irlôsinsol a frithesêlaMînafant)
- Erlossen Sal [HI]在Vrede Siele Mine Van Dien Dien Die Genaken Mi,Want Onder Menegen Hi遇到了MI (荷蘭中間)
- Verlossen Zal Hij在Vrede Ziel Mijn Van Degenen Die Genaken Mij,Want Onder Menigen Hij遇到了Mij (現代荷蘭語,相同的詞序)
- Hij Zal Mijn Ziel在Vrede Verlossen van van degenen die mij genaken,Want Onder Menigen是Hij Met Mij (現代荷蘭語,默認字)
- 他將與那些接近我的人和平相處,因為在許多人中,他和我在一起(英語)
起源

在印歐語語言中,荷蘭語是在日耳曼語中分組的,這意味著它與英語,德語和斯堪的納維亞語言等語言共享了共同的祖先。所有日耳曼語言都遵守格林定律和Verner定律的聲音轉變,該法律源於原始語言,並定義了將它們與其他印度 - 歐洲語言區分開來的基本特徵。假定這是在公元前大約在羅馬前北歐鐵器時代中期的千年中期發生的。
傳統上,日耳曼語言分為三類:東部(現在已經滅絕),西部和北日耳曼語。在整個遷移期間,它們仍然相互理解。荷蘭人是西日耳曼人集團的一部分,其中還包括英語,蘇格蘭人,弗里斯安,低德國人(老撒克遜人)和高德國人。它的特徵是在北部或東日耳曼語中找不到許多語音和形態創新。當時的西日耳曼語品種通常分為三個方言群: Ingvaeonic (北海日耳曼語), Istvaeonic (Weser -Rhine Germinic)和Irminonic (Elbe Germinic)。似乎Frankish部落主要適合Istvaeonic方言群體,對西北地區的某些Ingvaeonic影響仍然存在,這在現代荷蘭語中仍然可以看到。
法蘭克(第3至5世紀)
富蘭克語本身並未直接證明,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在荷蘭市蒂爾(Tiel)附近發現的伯格克(Bergakker)銘文,這可能代表了5世紀的主要記錄。儘管在羅馬文本中記錄的某些地方名稱(如瓦達姆(Modern Dutch: Wad ,英語:“ Mudflat”)可以說是最古老的單曲“荷蘭語”單詞,但Bergakker銘文產生了荷蘭形態最古老的證據。但是,對本文其餘部分的解釋缺乏任何共識。
法蘭克人出現在荷蘭南部(薩利安·弗蘭克斯(Salian Franks )和德國中部( Ripuarian Franks ),後來又降落到高盧(Gaul )。他們的王國的名稱在法國的名字中倖存下來。儘管他們統治了加洛 - 羅曼斯(Gallo-Romans)將近300年,但他們的語言在法國的大部分地區都滅絕了,並被盧森堡(Luxsembourg)和德國在7世紀左右的後來的語言所取代。它在法國的法國舊法語(一種具有相當古老的Frankish影響力)在法國取代。
但是,古老的法蘭克語並沒有大量消失,因為它在低地國家繼續講話,隨後演變成現在所謂的老式低弗朗克斯或老荷蘭語。實際上,舊法蘭克人可以從古老的荷蘭語和法國法語中重建。
老荷蘭(5-12世紀)

一詞是荷蘭語或老式的弗朗克尼亞人,是指在中世紀早期從5世紀左右到12世紀的低國國家中講的一套弗蘭多方言(即假定是從法蘭克(Frankish )演變而來的西日耳曼式方言)。老荷蘭人主要記錄在零碎的文物上,並且已經用法語中的荷蘭語和荷蘭舊的借用詞重建了言語。老荷蘭語被視為開發單獨的荷蘭語的主要階段。薩利安·弗蘭克斯(Salian Franks)的後代佔領了現在的薩里安·弗蘭克斯(Salian Franks) ,他們佔領了現在的荷蘭南部,比利時北部,法國北部的一部分以及德國下萊茵河地區的部分地區。
德國高的輔音轉變從南歐轉移到西部,引起了與德國中部和高弗蘭克尼亞人的差異。因此,後者將進化(與Alemantic , Bavarian和Lombardic一起)成長為舊的高德國人。在同一時間,Ingvaeonic鼻螺旋律,從西部到東部,導致了古老的英語(或盎格魯 - 撒克遜人),舊弗里斯蘭和老撒克遜人的發展。幾乎不受任何一種發展的影響,老荷蘭語可能仍然與弗蘭克斯的原始語言相對較近。但是,該語言確實經歷了自己的發展,例如非常早期的最終動盪。實際上,Bergakker的發現表明該語言可能已經在舊的Frankish時期經歷過這種轉變。

對古老的荷蘭刑期的證明極為罕見。該語言主要記錄在零碎的文物上,並且單詞已從中間荷蘭語和其他語言的舊荷蘭語中重建。最古老的記錄是在《鹽法》中發現的。在這份撰寫的法蘭克文檔中,大約是510個最古老的荷蘭語句子: Maltho Thi Afrio Lito (“我對你說,我釋放了你,農奴”)用於釋放農奴。荷蘭人的另一個古老的碎片是visc flot aftar themo uuatare (“一條魚在水中游泳”)。最古老的荷蘭語文本是烏特勒希特洗禮誓言(776–800),從福薩斯托·迪奧貝拉(Forsachistu Diobolae)開始...如果僅出於其詩意的內容,荷蘭最著名的荷蘭句子可能是Hebban Olla Vogala Nestas Hagunnan,Hinase hinase hic enda tu,wat ungidan we nu (“所有鳥類已經開始築巢,除了我,您和您,我們等著什麼,我們正在等待” ),可追溯到1100年左右,由英格蘭羅切斯特修道院的佛蘭芒僧侶撰寫。由於該句子說了想像力,因此通常會錯誤地將其稱為最古老的荷蘭語。
荷蘭中間(12-15世紀)
老荷蘭人自然發展成為中間荷蘭人。 1150年通常被認為是不連續的時代,但實際上標誌著荷蘭語寫作的時代。在此期間,中世紀豐富的荷蘭文學發展了。當時沒有總體標準語言;荷蘭中間是一個集體名稱,用於在以前的荷蘭舊荷蘭地區使用許多密切相關的,相互可理解的方言。在未經訓練的現代荷蘭語者的舊荷蘭碎片很難閱讀的地方,荷蘭的各種文學作品更容易獲得。荷蘭語中舊和中間的最顯著區別在於言語降低元音的特徵,從而將無重大音節中的元音升級到schwa 。
中間荷蘭方言地區受政治界限的影響。特定統治者的政治影響力領域通常也產生了語言影響的領域,該語言在該地區的語言變得更加同質。按照當代的政治分歧,按重要性順序:
- 西弗萊明與法蘭德郡的中心。它在中世紀早期(“佛蘭芒膨脹”)的影響力很大,但在13世紀對鄰近的布拉巴特人失去了聲望。
- Brabantian (及相關的東佛蘭德語),主要在布拉巴特公國和鄰近的部分中使用。在大多數中世紀,這是一種有影響力的方言,在所謂的“布拉巴特擴張”期間,布拉巴特的影響被向外擴展到其他地區。
- 荷蘭縣(Hollandic ),荷蘭縣(County of Holland)是其心臟地帶,最初在那裡講了古老的弗里斯蘭人(Frisian) 。人民採用了低弗蘭多人和一種新的坦率方言,並與弗里斯式的底物開發了。在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它的影響力較小,但在16世紀的“荷蘭擴張”中變得更加如此。在此期間,八十年的戰爭發生在荷蘭南部。
- 利比奇(Limburgish) ,由現代荷蘭和比利時林堡(Belgian Limburg)現代省份的人們以及德國的鄰近土地所說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它與不同的政治領域有關,因此是方言中最不同的。它甚至受到德國高輔音轉變的一部分影響,並且與後來開發的標準語言最遙遠。然而,正是最早的荷蘭方言發展了文學傳統。
- 由於它是古老的撒克遜人的一部分,而不是弗朗克(Franconian)(老荷蘭語)地區的一部分,因此荷蘭低撒克遜人(Low Saxon)並不是嚴格的荷蘭語方言。但是,它自14世紀以來就受到了荷蘭中部的影響,並且在後來的荷蘭語中確實發揮了作用。它是在烏得勒支(Utrecht)主教公國和Guelders鄰國的過度領土上講的。方言連續體仍然存在,西部和撒克遜地區的弗朗森尼亞區域較低。
現代荷蘭人(15世紀至今)

標準化過程始於中世紀,尤其是在勃艮第的杜肯法院在第基(1477年以後布魯塞爾)的影響下。在這次,法蘭德斯和布拉班特的方言是最具影響力的。在16世紀初,標準化過程變得更加強大,主要基於安特衛普的城市方言。 1585年,安特衛普(Antwerp)跌落給西班牙軍隊,導致荷蘭共和國宣布其遠離西班牙的獨立性。這影響了荷蘭省的城市方言。在1637年,邁向統一語言邁出了另一個重要的一步,當時,史坦圖爾(Statenvertaling )創建了新共和國各地的人們可以理解的第一本主要聖經翻譯成荷蘭語。它使用了來自各種荷蘭低撒克遜語的元素,但主要基於16世紀荷蘭的城市方言。
在荷蘭南部(現為比利時和盧森堡),發展有所不同。在隨後的西班牙,奧地利和法國統治下,荷蘭語的標準化停滯不前。國家,法律和日益教育的人使用了法語,但比利時人口一半以上的人在講各種荷蘭語。在19世紀的過程中,佛蘭芒運動代表了荷蘭語者的權利,主要被稱為“佛蘭芒”。但是,方言變化在標準化的法語面前是一個嚴重的劣勢。由於標準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講荷蘭語的比利時與幾個世紀以來在荷蘭已經發展的標準語言相關聯。因此,比利時的情況與荷蘭的情況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同,儘管在發音上存在可識別的差異,這與標準英國和標準美國英語之間的發音差異相當。 1980年,荷蘭和比利時締結了《語言聯盟條約》 。該條約規定了兩個國家必須互相處理他們的語言政策,除其他方面,以實現共同的拼寫系統。
分類
荷蘭語屬於其自己的西日耳曼語小組,低弗朗克式語言,搭配其姐妹語言或東低弗朗conian。它最接近的親戚是相互理解的女兒南非荷蘭語。與荷蘭人有關的其他西日耳曼語是德語,英語和未標準的語言,低德語和意第緒語。
荷蘭人在結合一些Ingvaeonic特徵(以英語和弗里斯蘭人的始終存在,並在西部西日耳曼大陸飛機上的西方降低)方面脫穎而出,並降低了伊斯特式特徵,其中一些特徵也包括在德語中。與德國人不同,荷蘭人(除了林堡外)沒有受到德國高輔音轉移的南部到北部運動的影響,並且有一些自身的變化。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變化的累積在不同程度的相似度和差異的相關標準語言中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產生。有關西日耳曼語之間的比較,請參見“語法和詞彙”部分的形態。
方言
荷蘭方言主要是與荷蘭語相關的方言,並且在與荷蘭標準語言的同一語言領域使用。儘管在標準語言的影響下很大,但其中一些仍然非常多樣化,在荷蘭以及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和佛蘭德地區。他們所說的地區通常與前中世紀縣和公國對應。荷蘭(但不是比利時)區分了方言和曲折(“區域語言”)。這些詞實際上比語言更政治化,因為一種區域語言將一大批截然不同的品種結合在一起。砂式方言就是這種情況,這種方言被認為是各種荷蘭低撒克遜人區域語言,但它與其他荷蘭低撒克遜人的品種相對差異。同樣,某些荷蘭方言與荷蘭標準語言更遙遠,而不是區域語言的某些品種。在荷蘭,在區域語言和單獨的語言之間進行了進一步的區別,而(標準化的)西弗里西亞語就是這種情況。它與弗里斯蘭省的荷蘭人一起使用。
荷蘭方言和區域語言的說法不像以前那樣頻繁,尤其是在荷蘭。蓋特·德里森(Geert Driessen)的最新研究表明,荷蘭成年人和青年的方言和區域語言的使用正在大幅下降。 1995年,荷蘭成年人口中有27%定期講話或區域語言,但在2011年,這不超過11%。在1995年,有12%的小學時代的兒童講話或區域語言,但在2011年下降到4%。在官方認可的區域語言中,林堡的說法最多(在2011年成年人中,有54%,在兒童中為31%)和最少的荷蘭低撒克遜語(成人15%,兒童1%)。弗里斯蘭(Friesland)的西弗里西亞語言的下降處於中間位置(成人44%,兒童22%)。方言通常在農村地區說,但是許多城市都有獨特的城市方言。例如,根特市的“ G”,“ E”和“ R”的聲音與周圍的村莊大不相同。布魯塞爾方言將布拉班蒂安與瓦隆和法語所採用的單詞結合在一起。
直到最近,有些方言仍在其他標準語言領域的邊界之間進行擴展。在大多數情況下,標準語言的重大影響打破了方言連續性。例子是格羅寧根(Groningen)所說的諧音方言以及鄰近的東弗里西亞(德國)的密切相關品種。克萊維蘭(Kleverlandish)是在蓋爾德蘭(Gelderland)南部,林堡( Limburg )的北端和北布拉班特(North Brabant)(荷蘭)的東北部講話的方言,但也在北萊茵- 韋斯特法里亞(德國)的北部地區。利林堡(比利時)以及林堡(荷蘭)的其餘部分講話,並延伸到德國邊境。西弗萊明( Westvlaams )在西弗蘭德斯(West Flanders), Zeelandic Flanders的西部以及法國法蘭德斯(French Flanders)上都說,在那裡它幾乎滅絕了為法語騰出空間。
方言組
西佛蘭德斯和Zeeland所說的西方佛蘭德方言群體是如此獨特,以至於可以被視為單獨的語言變體,儘管在比利時政治中語言的強大意義會阻止政府將其歸類為這樣。方言的一個奇怪性是,聲音絲摩擦(荷蘭語中的“ G”)轉向發聲的膠水摩擦(荷蘭語中的“ h”),而字母“ h”變成了靜音(如法語) 。結果,當West Flemings試圖談論標準荷蘭語時,它們通常無法發音G聲,並發音類似於H-Sund。例如,這留下了“持有”(英雄)和“ Geld ”(金錢)之間沒有區別。或者在某些情況下,他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將“ H”過度糾正為Velar摩擦或G-Sound,又沒有區別。歷史上,西方佛蘭德的品種在法國的相鄰部分說話,有時被稱為法國佛蘭芒語,被列為法國少數族裔。但是,只有很小的少數法國人口仍然說話並了解西佛蘭德語。
荷蘭在荷蘭和烏得勒支的講話,儘管該方言的原始形式(受西弗里西亞人底層的影響很大,從16世紀開始,從布拉巴特語方言)現在相對罕見。蘭德斯塔德(Randstad)的城市方言是荷蘭方言,與標準荷蘭語的不同,但是鹿特丹,海牙,阿姆斯特丹和烏得勒支的城市方言之間存在明顯的差異。在某些農村地區,仍在使用更真實的荷蘭方言,尤其是阿姆斯特丹以北。另一組基於荷蘭的方言是在弗里斯蘭(Friesland)和較大的弗里斯蘭(Friesland)城鎮中使用的方言,在16世紀,它部分流離失所,被稱為Stadsfries (“ Urban Frisian”)。荷蘭人與克萊維蘭德人和北布拉巴特人一起,但沒有斯塔德斯弗里斯,是荷蘭中央方言。
布拉巴特人以歷史悠久的布拉班特公國的名字命名,該公國主要與北布拉班特和南部蓋爾德蘭省,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和弗萊明·布拉班特的省以及布魯塞爾以及布魯塞爾(其母語人士成為少數省)以及Walloon Brabant 。 Brabantian擴展到林堡西部的小部分,而其對東佛蘭德斯東部和Zeelandic Flanders東部的強烈影響卻削弱了西方。在北布拉班特( Willemstad )西北部的一個小區域中,講話。從傳統上講,克萊維蘭的方言與布拉巴特人有區別,但是除地理外,沒有客觀的標準。超過500萬人生活在某種形式的Brabantian,是該地區2200萬荷蘭語揚聲器中的主要口語。
在比利時林堡和荷蘭林堡和德國鄰近地區的利比爾吉什在比利時被認為是一種方言,同時在荷蘭獲得了地區語言的正式地位。林堡(Limburgish)受到諸如Colognian方言之類的Ripuarian品種的影響,自中世紀晚期以來的發展有所不同。
區域語言
荷蘭有兩個方言群體的區域語言(或intreektaal )的官方地位。像其他幾個方言小組一樣,這都是在整個國家邊界繼續進行的方言連續體的一部分。
荷蘭低撒克遜人
荷蘭低撒克遜語言方言區域包括格羅寧根,德倫特和奧弗里伊塞爾的各省,以及蓋爾德蘭,弗洛沃蘭德,弗里斯蘭德和烏特勒希特省的部分地區。根據歐洲地區或少數族裔憲章,該群體不是弗朗克人的低點,而是弗朗金到的,而是低撒克遜人,而是接近鄰近的低德國人,已被荷蘭(和德國)提升為Streektaal (區域性語言)的法律地位。由於多種原因,它被視為荷蘭語。從14到15世紀,其城市中心( Deventer , Zwolle , Kampen , Zutphen和Doburg )受到西方書面荷蘭語的影響,並成為語言上混合的地區。從17世紀開始,它逐漸被整合到荷蘭語言領域。荷蘭低撒克遜人曾經處於低德國方言連續體的一端。但是,國家邊界已經讓位於與政治邊界相吻合的方言邊界,因為傳統方言受國家標準品種的強烈影響。
林堡
雖然林堡是弗朗克斯式低調方言的異質群,但在荷蘭和德國的區域語言中,林堡已獲得正式地位,但在比利時沒有。由於這種官方認可,它通過《歐洲地區或少數族裔語言》第2章獲得保護。
女兒和姐妹語言
非洲人雖然在很大程度上與荷蘭人相互理解,但通常不被視為方言,而是單獨的標準化語言。它在南非和納米比亞說。作為荷蘭語的女兒語言,南非荷蘭語主要從17世紀的荷蘭方言演變,但受到南非其他各種語言的影響。
西弗里斯安( Westrauwers Fries )以及薩特蘭弗里斯安(Saterland Frisian)和北弗里斯安(North Frisian),從西日耳曼語的同一條分支演變為與古英語(即盎格魯 - 弗里斯蘭人)一起演變,因此與英語和蘇格蘭人相比,與荷蘭語更緊密相關。然而,對各自的語言的影響,尤其是諾曼·法國人對西弗里斯蘭語的英語和荷蘭語的影響,使英語與西弗里斯蘭人截然不同,西弗里斯蘭人與荷蘭人的不同,而不是與英語。儘管在荷蘭標準語言的重大影響下,但它與荷蘭語並不相互理解,並且被認為是荷蘭語的姐妹語言,例如英語和德語。
地理分佈
全球荷蘭本地人說的近似分佈。
國家 | 演講者 | 年 |
---|---|---|
荷蘭 | 17,000,000 | 2020 |
比利時 | 6,500,000 | 2020 |
蘇利南 | 400,000 | 2020 |
庫拉索 | 12,000 | 2011 |
阿魯巴 | 6,000 | 2010 |
加勒比海荷蘭 | 3,000 | 2018 |
Sint Maarten | 1,500 | 2011 |
全球範圍內 | 24,000,000 | N/A。 |
荷蘭人是荷蘭適當的官方語言(無論是在憲法中的法律上沒有合法的),比利時,蘇里南,荷蘭加勒比市(St. Eustatius,Saba和Bonaire), Aruba , Curaçao和Sint Maarten 。荷蘭人也是幾個國際組織的官方語言,例如歐盟,南美國家聯盟和加勒比海社區。在學術層面上,在40個國家 /地區約有175所大學中教授荷蘭語。全球約有15,000名學生在大學學習荷蘭語。
歐洲
在歐洲,荷蘭人是荷蘭的多數語言(96%)和比利時(59%),也是德國和法國北部法國法蘭德斯的少數語言。儘管比利時整個是多語言的,但該國分裂的四個語言領域中有三個(法蘭德斯,法語瓦倫尼亞和德語社區)在很大程度上是單語的,布魯塞爾是雙語的。荷蘭和比利時製作了絕大多數音樂,電影,書籍和其他用荷蘭語寫或講的媒體。荷蘭語是一種單中心語言,至少與其書面形式有關的是,所有演講者都基於所謂的“綠色小冊子”權威詞典中定義的荷蘭拼字法使用相同的標準形式(荷蘭語聯盟授權)寫作時拉丁字母;但是,語言之間的發音各不相同。確實,與其書面統一性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荷蘭人缺乏獨特的聲望方言,並且具有大量的方言連續性,包括28個主要方言,它們本身可以將其進一步分為至少600個可區分的品種。在荷蘭,荷蘭方言在國家廣播媒體中占主導地位,而在法蘭德斯,布拉班特方言以這種身份占主導地位,這反過來又使其在各自國家的非正式聲望方言。
在荷蘭和比利時,在德國鎮克萊夫( Kleverlandish )及其周圍說的方言在歷史上和遺傳上是弗朗克省的低點品種。在法國西北部,加來周圍的地區歷史上是荷蘭語(西佛蘭德語),其中估計有20,000名每日發言人。到19世紀末,敦刻爾克(Dunkirk) ,礫石和布爾伯格(Bourbourg)的城市僅在說法語。在農村,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許多小學繼續在荷蘭語任教,天主教會繼續講道,並在許多教區中教荷蘭人教授教理主義。
在19世紀下半葉,普魯士和法國都禁止荷蘭語接受各個教育,並失去了其作為一種文化語言的大部分功能。在德國和法國,荷蘭的標準語言在很大程度上都沒有,這些荷蘭方言的發言人將在日常演講中使用德語或法語。中央或區域公共當局在法國或德國都無法獲得荷蘭人的法律地位,對年輕一代的知識正在下降。
作為一種外語,荷蘭人主要在荷蘭和法蘭德斯附近的小學和中學中教授。在說法語的比利時,有超過300,000名學生參加了荷蘭課程,隨後在德國下薩克森州和北萊茵 - 瑞斯法里亞州,有超過23,000名學生,在北帕斯- 帕斯- 瓦拉伊( Nord-Pas-de-Calais)中約有7,000名(其中約7,000人) 4,550在小學)。在學術層面上,在德國(30所大學)可以找到最多的Neerlandistiek學院,其次是法國(20所大學)和英國(5所大學)。
亞洲


儘管荷蘭在印度尼西亞有近350年的存在,因為亞洲大部分荷蘭東印度群島,荷蘭語在那裡沒有官方身份,而少數人可以說流利的語言是最古老的一代的受過教育的成員,或在法律界,例如歷史學家,外交官,律師,法學家和語言學家/多語言,因為某些法律法規仍然只有荷蘭語。荷蘭在印度尼西亞的各個教育中心教授,其中最重要的是雅加達的伊拉斯mus語言中心(ETC)。每年,約有1,500至2,000名學生參加那裡的荷蘭課程。總共幾千印尼西亞人將荷蘭語研究為一種外語。由於印度尼西亞的荷蘭統治數百年,許多舊文件都用荷蘭語編寫。因此,許多大學包括荷蘭語作為一種原始語言,主要用於法律和歷史學生。在印度尼西亞,這涉及約35,000名學生。
與其他歐洲國家不同,荷蘭人選擇不遵循其殖民地土著人民之間的語言擴展政策。然而,在19世紀的最後一個季度,當地的精英們熟練了荷蘭語,以滿足擴大官僚主義和商業的需求。然而,荷蘭政府仍然不願大規模教荷蘭語,因為擔心會破壞殖民地的穩定。荷蘭人是權力的語言,應該留在領先的精英手中。
獨立後,荷蘭人被裁員為官方語言,並由馬來語取代。然而,印尼語從荷蘭語中繼承了許多單詞:日常生活中的單詞以及科學和技術術語。一位學者認為,印尼語中有20%的單詞可以追溯到荷蘭語,其中許多單詞反映了語音發音,例如印度尼西亞人的Kantoor “辦公室”是Kantor ,印度尼西亞人的Handdoek “ Handdoek”是Handuk ,或者是Bushalte ”的Bus Stop。 “在印度尼西亞人是哈爾特公共汽車。此外,許多印度尼西亞語都是荷蘭語的calques 。例如, Rumah Sakit “醫院”在荷蘭Ziekenhuis (字面上是“ Sickhouse”), Kebun Binatang “ Zoo”在Dierentuin上(字面上是“動物花園”), Undang-undang Dasar “ constituction” ”)。這些解釋了印尼和馬來人之間詞彙的某些差異。印度尼西亞的一些區域語言也有一些荷蘭的借用詞。例如,荷蘭語中的Sundanese單詞Katel或“ Frying Pan”起源為“ Ketel ”。可以追溯到其起源於荷蘭的“仙女”的Javanese單詞“自行車/自行車”“坑”。
馬來西亞馬六甲州在馬六甲受到外國控制的最長時期也被荷蘭人殖民。在19世紀,東印度群島的貿易開始減少,隨之而來的是馬六甲作為交易哨所的重要性。荷蘭州於1825年正式將馬六甲割讓給了英國人。直到1957年才能獲得獨立。儘管如此,荷蘭語很少在馬六甲或馬來西亞使用,僅限於能夠說這種語言的外國國民。吉隆坡的荷蘭語言課程流行,名為Lagenchmone,他們在4至16歲的學生中教授學生。
大洋洲
在宣布印度尼西亞獨立宣布後,新幾內亞(荷蘭東印度群島的“野生東”)一直是荷蘭殖民地,直到1962年,被稱為荷蘭新幾內亞。儘管荷蘭人長期存在,但許多巴布亞人都不會說荷蘭語,該殖民地於1963年被割讓給印度尼西亞。
講荷蘭語的移民社區也可以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找到。 2011年的澳大利亞人口普查顯示,有37,248人在家講荷蘭語。在2006年的新西蘭人口普查中,有26,982人,佔總人口的0.70%,據報導說荷蘭語足夠流利,他們可以進行日常對話。
美洲


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與東印度群島的殖民地相反,荷蘭設想了荷蘭在西印度群島的殖民地擴張。直到1863年,當奴隸制在西印度群島廢除時,奴隸被禁止說荷蘭語,其效果是,當地的克里奧爾人(如帕皮亞門托(Papiamento)和斯拉南·湯戈( Sranan Tongo) )不是基於荷蘭語,而是其他歐洲語言,在荷蘭西部印度很普遍。但是,正如蘇里南(現為蘇里南)殖民地的大多數人從事荷蘭種植園的工作,這加強了將荷蘭語用作直接交流的手段。
今天在蘇里南(Suriname),荷蘭人是唯一的官方語言,超過60%的人口將其稱為母語。荷蘭人是蘇里南學校教學的強制性媒介,即使對於非母語的人也是如此。另外24%的人口將荷蘭語作為第二語言。蘇里南(Suriname)於1975年從荷蘭獲得了獨立,自2004年以來一直是荷蘭語聯盟的副成員。但是,蘇里南(Suriname)的通用語言是斯拉南·湯戈(Sranan Tongo) ,其本地人口的本質上大約是人口。
在荷蘭王國的所有地區,在阿魯巴,邦奈爾,庫拉薩奧和辛特·馬丁,荷蘭語是官方語言,但作為一種人口的7%至8%的人說,儘管大多數島嶼上的本地人出生的人可以說這種語言,因為教育系統在某些或所有層面上是荷蘭語。
在美國,現在是荷蘭的現已滅絕的方言,澤西荷蘭人,由卑爾根和帕薩克縣的17世紀荷蘭定居者的後代講話,直到1921年仍在講話。莫霍克荷蘭人(紐約的奧爾巴尼),貝比斯(在圭亞那),斯凱皮(在埃塞奎博,圭亞那)和尼格霍蘭德(在美國維爾京群島)。賓夕法尼亞州荷蘭人不是荷蘭方言集的成員,也不是誤導性地稱為賓夕法尼亞州德國人。
美國第八任總統馬丁·範·布倫(Martin Van Buren)本地發表了荷蘭語,是唯一一位母語不是英語的美國總統。荷蘭人在哈德遜河沿線的紐約部分地區佔據了多代人的占主導地位。在該地區出生的另一個著名的美國人說荷蘭語是一種語言,是寄居者真相。
根據2000年美國人口普查,有150,396人在家裡說荷蘭語,而根據2006年加拿大人口普查,此數字達到了160,000名荷蘭人的發言人。在學術層面上,20所大學在美國提供荷蘭研究。在加拿大,荷蘭人是農民,僅次於英語,法語和德語,也是總體上第五種非官方語言的語言(佔加拿大人的0.6%)。
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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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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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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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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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
荷蘭語的最大遺產在於南非,吸引了大量荷蘭,佛蘭德和其他西北歐洲農民(位於荷蘭,布爾)定居者,所有這些農民都很快被同化。與荷蘭人的其他世界之間的長期隔離使南部非洲所說的荷蘭人演變成現在的南非荷蘭人。 1876年,第一份名為Afrikaanse Patriot的南非荷蘭語報紙發表在開普殖民地上。
歐洲荷蘭人一直是文學語言,直到1920年代開始,當時在南非荷蘭人民族主義的壓力下,當地的“非洲”荷蘭人比以歐洲的書面標準優先。 1925年,1925年第8號法案對1909年《南非聯盟憲法》第137條進行了修改,稱“荷蘭語第137條中的荷蘭語……特此宣布包括南非荷蘭語”。 1983年的憲法僅將英語和南非荷蘭語列為官方語言。據估計,有90%至95%的南非荷蘭語詞彙最終是荷蘭人的起源。
儘管在某些領域(例如詞典,拼寫和語法)的這種關係可能是不對稱的,但兩種語言都基本上是相互理解的,因為荷蘭語的人比Afrikaans Speaker更容易理解書面的南非荷蘭語。南非荷蘭語在語法上比荷蘭人要復雜得多,而且詞彙量通常以明顯的圖案方式改變,例如Vogel變成Voël (“ Bird”),而Regen Regen成為Reën (“ Rain”)。在南非,很難估計荷蘭語的學生人數,因為對南非荷蘭語的學術研究不可避免地包括對荷蘭語的研究。在世界其他地方,學習荷蘭語的人數相對較少。
就母語人士而言,南非荷蘭語是南非第三大語言(約13.5%),其中53%是有色人種和42.4%的白人。 1996年,至少在非常基本的溝通水平上,有40%的南非人知道南非人。它是納米比亞的通用語言,在11%的家庭中,它在本地講話。總的來說,南非荷蘭語是南非的第一語言,大約有710萬人,據估計是全球至少1000萬人的第二語言,而荷蘭人分別超過2300萬和500萬。
荷蘭在非洲其他地方的殖民地存在,特別是荷蘭黃金海岸,太短暫了,無法通過佔歐洲繼任者的統治而無法消除。比利時殖民地在剛果和盧旺達 - 烏倫迪( Bundi和盧旺達舉行,在國際聯盟任職期間舉行,後來是聯合國信託領土)留下了小荷蘭人(弗萊明)的遺產,因為法語是主要的殖民語言。
語音學
有關音素不同實現的更多詳細信息,方言差異和示例單詞,請參見荷蘭語音學的全文。
輔音
與其他日耳曼語不同,荷蘭語沒有輔音的語音願望。像大多數其他日耳曼語言一樣,荷蘭輔音系統也沒有經歷高德國輔音轉移,並且具有音節結構,可以允許相當複雜的輔音簇。荷蘭人還保留了在許多其他日耳曼語中丟失或修改的原始狂熱摩擦摩擦劑。荷蘭人的最終動盪不安。在單詞的末尾,語音區別被中和,所有觀察物都是無聲的。例如,荷蘭戈德('good')是[ˈɣudə],但相關的形式是[ɣUT] 。荷蘭人與德國人分享了這種最終的變化(荷蘭名詞gud發音[ ɣ vs英語黃金和金色,均以[D]發音。
在荷蘭語中發生的聲音發音的初始無音肺泡摩擦劑比德國人(荷蘭Zeven ,德國sieben , [z]與[z]與英語七和低德國人的七和低德語七)的發音,而[s] shift shift /θ /θ / → /d也很少。 / 。荷蘭僅與低德國人分享/ xs / → / ss /的開發/雖然在荷蘭語(荷蘭Zacht和低德國的Sacht對德國Sanft和英國軟柔軟的荷蘭語)中更為普遍,但荷蘭語Kracht與德國的牛皮紙和英國工藝)。
唇 | 牙槽 | 帕拉塔爾 |
天鵝絨/ 卵形 |
聲門 | |
---|---|---|---|---|---|
鼻 | m | n | ŋ | ||
Plosive | p b | d | (tɕ) (dʑ) | K (〜) | (ʔ) |
擦音 | f v | S Z | (ɕ) (ʑ) | Xɣ | ɦ |
大約 | ʋ | l | j | ||
Rhotic | r |
筆記:
- [ʔ]不是荷蘭語中的單獨音素,而是在元音鍵音節之前插入/ a / and /ə /之後的單詞,並且通常在單詞開始時也插入。
- / r /音素的實現因方言到方言,甚至在同一方言區域的揚聲器之間而有很大差異。常見的實現是牙槽顫音[R] ,牙槽Tap [ɾ] ,卵形顫音[ʀ] ,發音紫外線摩擦[ʁ]和牙槽近似[ɹ] 。
- /ʋ /的實現也隨區域和揚聲器而變化。主要的實現是一個近似近似的[ʋ] ,但是有些說話者,尤其是在南部,使用雙唇近似[β̞]或labiovelar近似[w] 。
- 在大多數方言中,尤其是在北部,橫向/ l /在後評估中略有速效。
- / x/ and /ɣ/可能是true velars [x]和[ɣ] ,紫外[χ]和[ʁ]或palatal [ç]和[ʝ] 。在南部地區,較普拉特爾的實現更為常見,紫外線在北部很常見。
- 某些北方方言傾向於消除所有摩擦劑,無論環境如何,這在/ɣ /中尤其普遍,但也會影響其他摩擦。
- /ɕ/和/ʑ/不是荷蘭語的本地音素,通常以藉來的單詞(例如show and Bagage (“行李”))出現,但是如果/ s/ s/ and / z/被palatale palatale,則可能發生。
- / t/不是荷蘭語的本地音素,僅以藉來的詞來出現,例如法式麵包。
元音
像英語一樣,荷蘭人並沒有發展為形態學標記的i聲音,並且與大多數其他日耳曼語言分享了壓力開放的音節中短元音的延長,這導致對比度元音長度被用作形態標記。荷蘭人有廣泛的元音清單。可以將元音分組為後圓形,前脈沖和前圓形。傳統上,它們也以長度或緊張的態度區分。
元音長度並不總是被認為是荷蘭語音學的獨特特徵,因為它通常隨元音質量的變化而發生。一個特徵或另一個特徵可能被認為是多餘的,並且一些音素分析寧願將其視為緊張關係的對立。但是,即使它不被視為音素對立的一部分,長/緊張的元音在語音上仍然比其短相對方更長。在所有方言中,元音質量的變化也並不總是相同的,其中有些可能幾乎沒有差異,而長度仍然是主要的區別特徵。儘管所有較舊的單詞元音長度與元音質量變化,但新的藉詞已重新引入了長度的音素對立。比較Zonne(N) [ˈZɔnə] (“ Suns”)與區域[ˈZɔːnə] (“ Zone”)與Zonen [ˈZoːnə(n)] (n)](“ SONS”)或Kroes [Krus] (“ Krus)( “ Mug”)vers cruise [)vers cruise [ kruːs] (“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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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 /i之間的區別 y u /和/iː 是的 uː/只有輕微,對於大多數目的而言,可能被視為同源物。但是,一些最近的藉詞引入了獨特的/iː 是的 uː/ ,使長度的區別在略有音調中。
- 較長的密閉元音/eː Øː oː/被認為是略微關閉的diphthongs [eɪ Ø 在許多北方方言中。
- 長時間的元音/ɛː - ː ɔː/僅出現在少數藉詞中,主要來自法語。在某些比利時荷蘭品種中,它們也可能以/ɛI的實現而發生 - 是的 au/ 。
- 在音節尾聲中,長時間的閉合和近距元音通常更閉合或以二極管為中心,這也可能發生在coda / l /之前。
Diphthongs
荷蘭人的發展獨有的是舊的Ol / ul / al +牙齒崩潰到OL +牙齒中,然後在短元音後發聲。創建了diphthong / / :荷蘭語, Zout和Bout與低德國黃金, Solt , Bolt相對應;德國黃金,薩爾茲,巴爾特和英國黃金,鹽,螺栓。它是最常見的diphthong,以及/ɛi - 是/ 。這三個都是唯一在荷蘭語中被認為是獨特的音素的人。以英語為母語的人的趨勢是用/ɛI / (以IJ或EI為ij或ei )為/aɪ / (例如英語“ Long I”),這通常不會導致對本地聽眾的混亂方言數量(例如在阿姆斯特丹),聽到相同的發音。
相比之下,荷蘭語中很少見。 “長/緊張”的diphthongs確實被實現為適當的雙音,但通常在語音上以長/緊張的元音進行分析,然後是滑翔/j/ or //ʋ/ 。所有Diphthongs以近距離元音結束( /i y u/ ),並在此處按其第一個元素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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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學
荷蘭語的音節結構為(c)(c)(c)(c)v(c)(c)(c)(c)(c)。許多單詞,如英語,以三個輔音開頭: Straat /Straːt / (街)。有四個輔音結束的單詞: herfst /ɦɛrfst / (秋季), ergst /ɛrxst / (最差), intersestst /ɪn.tə.rɛ.soutntst/ (最有趣的)其中三個是最高級形容詞。
單個群集中最高的輔音數在slechtstschrijvend / ˈSlɛxtststsxrɛi̯vənt / (寫作最差)中,帶有七個輔音音素。 Angstschreeuw (恐懼中的尖叫)連續六個。
荷蘭語
在荷蘭,北荷蘭和南部荷蘭省的年輕一代中,發音發生了一個顯著的變化,這被揚·斯特魯普(Jan Stroop)稱為“ Polder Dutch”。這樣的揚聲器發音⟨/ei⟩ , ⟨ou/au/au⟩和⟨ui⟩ ,曾經分別稱為/ɛi/ , /ɔu/和/y////y///y///y// /y//y/y//y//y///y///y//y/y//y/y//y/y//y/y//y//y//y / y/”越來越降低到[ai] , [au] ,分別[Ay] 。此外,分別與diphthongs [ei] , [ou]和[Øy]和[ Øy]和/Øː /和 /Øː /和/Øː /相同的揚聲器發音,使更改成為鏈移的示例。
從社會語言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變化很有趣,因為它顯然是在1970年代相對發生的,並且受到上層中產階級的老年婦女的開創性。在許多荷蘭方言中,降低了雙音一直是當前的,並且與英國的巨大元音轉移和現代高德國人的長高元音的雙元音相媲美,該元音早些時候已經到達了現在在Polder Dutch中發現的州。 stroop理論認為,開放式中間人開放diphthongs是一種語音上是一種“自然”和不可避免的發展,並且在荷蘭人將diphthong的長高元音(如德語和英語)降低後,應該“降低像德語和英語一樣的diphthongs,出色地。
取而代之的是,他認為這一發展是通過在16世紀的標準化荷蘭語發音在“中間”狀態中人為地凍結的,在16世紀,在農村方言中發現的降低的diphthongs被受過教育的階級認為是醜陋的,因此被宣佈為不合標準。但是,現在,他認為,新近不受歡迎和獨立的婦女可以負擔得起這種自然發展的作用。 Stroop將Polder Dutch的作用與稱為“河口英語”的英國英語發音的角色進行了比較。
在荷蘭其他地區的比利時和蘇里南荷蘭語的荷蘭語和發言人中,這種元音轉變沒有發生。
文法
荷蘭語在語法上與德語相似,例如語法和動詞形態(有關英語動詞,荷蘭語和德語的動詞形態,請參見日耳曼語弱動詞和日耳曼語強度動詞)。語法案例在很大程度上限於代詞和許多設定的短語。文章的易燃形式通常是恩典的姓氏和傾向。
標準荷蘭人在天然和語法性別中使用三個性別,但是對於大多數非貝爾吉亞人的說話者來說,男性和女性都合併以形成共同的性別( de for'the the the)。中性(使用HET )保持不同。這類似於大多數斯堪的納維亞舌頭的舌頭。比英語更少,拐點語法(例如形容詞和名詞結尾)簡化了。
動詞和時態
當根據他們的共軛階級分組時,荷蘭人有四種主要動詞類型:動詞弱,動詞,不規則動詞和混合動詞。
弱動詞最多,約佔所有動詞的60%。在這些中,過去時和過去的分詞由牙齒後綴形成:
- 過去的動詞弱動詞
- 較弱的動詞在-te中
強動詞是眾多動詞組。該組的特徵是在過去時和完美分詞中莖的元音交替。荷蘭人區分了7個類別,包括幾乎所有強大的動詞,以及一些內部變體。荷蘭人有許多“半動詞”:這些動詞的過去時態較弱,分詞強或強烈的過去時態和弱分詞。下表更詳細地顯示了元音交替。它還顯示了屬於每個類的根(裸動詞)的數量,排除了帶有前綴的變體。
動詞類 | 動詞 | 展示 | 過去的 | 分詞 | 根數 | ||||
---|---|---|---|---|---|---|---|---|---|
1 | kijken | (觀看) | ɛi | k ij k | eː | k ee k | eː | Gek E Ken | 58 |
2a | 比登 | (提供) | 我 | b ie d | Oː | b oo d | Oː | GEB O DEN | 17 |
2b | stuiven | (湧出) | - 是的 | st ui f | Oː | st oo f | Oː | Gest O Ven | 23 |
3a | 克里姆曼 | (攀登) | ɪ | kl i m | ɔ | kl o m | ɔ | Gekl O Mmen | 25 |
3b | Zenden | (發送) | ɛ | z e nd | ɔ | z o nd | ɔ | Gez o nden | 18 |
3 + 7 | 勇敢 | (去死) | ɛ | ST E RF | 我 | st ie rf | ɔ | rven | 6 |
4 | 布雷肯 | (打破) | eː | br ee k | 〜Aː | br a k〜br a ken | Oː | Gebr O Ken | 7 |
4不規則 | 韋根 | (權衡) | eː | w ee g | Oː | w oo g | Oː | gew o gen | 3 |
5 | 蓋文 | (給予) | eː | g ee f | 〜Aː | g a f〜g a ven | eː | geg e ven | 10 |
5不規則 | z | (坐) | ɪ | z i t | 〜Aː | z a t〜z a十 | eː | Gez E十 | 3 |
6 | 龍 | (攜帶) | A | Aa g博士 | 你 | OE G博士 | A | gedr a gen | 4 |
7 | roepen | (打電話) | X | r oe p | 我 | r ie p | X | ger oe pen | 8 |
7不規則 | Vangen | (去抓) | X | v a ng | ɪ | v i ng | X | gev a ngen | 3 |
一半堅強的過去 | 弗拉根 | (問) | vraag | vroeg | Gevraag d | 3 | |||
一半強的完美 | 巴肯 | (烘烤) | 貝克 | 貝克·蒂 | Gebakken | 19 | |||
其他 | Scheppen | (創造) | Sch e p | sch ie p | 吉施一支筆 | 5 |
有一個持續的強大動詞“弱”過程。動詞“ ervaren ”(經驗)曾經是一個嚴格地是一個6類強動詞,具有過去時態“ ervoer ”和分詞“ ervaren ”,但是過去時態和分詞的弱形式“ ervaarde ”目前也正在使用。其他一些最初強大的動詞,例如“ raden ”(猜測)和“ stoten ”(撞到),過去時態形式“ ryed ”和“ stiet ”,目前的普遍性遠不那麼普遍。 “拉德德”和“斯托特”。在大多數最初強烈的動詞的示例中,它們的強和弱地層都被認為是正確的。
性別和案件
就像英語一樣,荷蘭語和虛擬語的案例係統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失敗了,並且該系統已對某些代詞的賓語案例進行了概括(nl: me , je ; en; en ; en: me : e e e e e e e e e y ; di vs. de: Mich/Mir , Dich/Dir )。雖然標準荷蘭人具有三種語法性別,但這幾乎沒有後果,男性和女性性別通常在荷蘭中合併為一個共同的性別,而不是在比利時(en:non:none; nl/li; nl/li; nl/li; nl/li;和中性物正在使用)。
現代荷蘭人主要失去了案件系統。但是,某些習語和表達繼續包括現在古老的案例刪除。定義的文章只有兩種形式,即de和het ,比英語更複雜,英語只有。在detative和賓語中使用舊易位形式的den ,以及在特性中使用der ,僅限於眾多的固定短語,姓氏和上衣。但是一些方言仍然使用,尤其是“ der ”,而不是“ haar ”(她)。
男性單數 | 女性單數 | 中性單數 | 複數(任何性別) | |
---|---|---|---|---|
主格 | de | de | het | de |
屬性 | 范德 | 范德 | 範·赫特 | 范德 |
屬性 | des | der | des | der |
在現代荷蘭語中,底線中的DES和der屬於統一文章。其他用法通常被認為是古老的,詩意的或風格的。必須知道名詞是男性還是女性化才能正確使用它們。在大多數情況下,介詞貨車(中間線)被使用,然後是普通的文章de或het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單詞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沒有區別。有關屬性文章的慣用性,請參見:
- 男性單數:“ des duivel s ”(點亮:“魔鬼”)(常見的含義:憤怒的沸騰)
- 女性單數:“ het woordenboek der friese taal”(“弗里斯語詞典”)
- 中性奇異者:“ de vrouw des huiz es ”(“房子的夫人”)
- 複數:de voortgang“ der werken ”(“(公共)作品的進度”)
在當代用法中,與單數相比,與單數相比,這種屬格案的發生頻率更高,因為所有性別的複數文章都是der的,並且不得考慮特殊的名詞拐點。通常用於避免重複貨車的重複,例如, Merendeel der Gedichten van de Auteur而不是Het Merendeel Van de Gedichten Van de Auteur (“作者的詩歌的大部分”)。
代詞die/dat也有一種屬格形式(“ [一個],那些[一個]),即男性和中性單數(女性奇異的dier出現,女性單數,所有復數都極為罕見)。儘管通常避免使用通用語音,但可以使用這種形式代替所有格代詞來避免混亂。比較:
- Hij Vertelde在Zijn Zoon en Zijn Vrouw上。 - 他談到了兒子和他的(自己的)妻子。
- Hij Vertelde在Zijn Zoon en diens vrouw上。 - 他談到了兒子和後者的妻子。
類似地,相對和疑問代詞wie (“ who”)具有屬格形式的Wiens and Wier (對應於英語,但使用頻率較低)。
荷蘭語還具有一系列固定表達式,可利用屬格文章,可以使用撇號縮寫。常見的例子包括“ s ochtends ”(以DES的縮寫為“早晨”)和Desnoods (點亮:“需要”,翻譯:“如有必要”)。
荷蘭書面語法在過去的100年中已經簡化了:現在主要用於代詞,例如IK (i), Mij,Me (Me), Mijn (My), Wie (Who),Who(Who), Wiens ,Wiens (誰:男性:或中性奇異),較高(誰:女性單數;男性,女性或中性複數)。名詞和形容詞沒有發生變化(除了專有名詞(名稱):-s, - 'or-')。在口語案例和案例案例中,就像在許多西部日耳曼語言中一樣,從更早的日期(可能是15世紀)逐漸消失。
形容詞的變形更為複雜。形容詞在單數中無限的中性名詞(與EEN /ən/ 'a/an')和-e在所有其他情況下都沒有結束。 (在“一個好人”中,中等英語也是這種情況。)斐濟屬於男性/女性類別,而水和休族則是中性的。
男性單數或女性單數 | 中性單數 | 複數(任何性別) | |
---|---|---|---|
定 (帶有明確的文章 或代詞) |
de mooi'e'e'e fiets (“美麗的自行車”) Onze Mooi E fiets (“我們美麗的自行車”) Deze Mooi E fiets (“這款美麗的自行車”) |
Het Mooi E Huis(“美麗的房子”) Ons Mooi E Huis (“我們美麗的房子”) Dit Mooi E Huis (“這座美麗的房子”) |
de mooi e fietsen (“美麗的自行車”) de Mooi E Huizen (“美麗的房屋”) Onze Mooi E Fietsen (“我們美麗的自行車”) Deze Mooi E Huizen (“這些美麗的房屋”) |
不定 (無限期的文章或 沒有文章,沒有代詞) |
Een Mooi E fiets (“美麗的自行車”) koud e SOEP (“冷湯”) |
Een Mooi Huis (“美麗的房子”) 庫德水(“冷水”) |
Mooi E Fietsen (“美麗的自行車”) Mooi E Huizen (“美麗的房屋”) |
形容詞在謂詞中沒有e : de soep是koud。
在某些詞彙化表達中仍然發現了更複雜的拐點,例如de heer de s hui zes (從字面上看,“房子的人”)等。這些通常是案例的殘餘(在這種情況下,仍在德國人,參見Der herr des Hauses )和其他一般使用。在這種詞彙化表達式中,也可以找到強和弱名詞的殘留物,例如,在Jaar de s Her (Anno domini)中,其中-en實際上是弱名詞的屬格結束。同樣,在某些地方名稱中: 的-grav en brakel , 的-hertog en bosch等( graaf的生殖器較弱,“ count”, hertog “ duke”)。同樣在這種情況下,德國保留此功能。
詞序
荷蘭人與德語分享了大部分單詞訂單。荷蘭人表現出主題 - 對象 - 動詞單詞順序,但在主要子句中,共軛動詞被移至第二個位置,即所謂的動詞second或v2單詞順序。這使荷蘭語單詞順序幾乎與德語的順序幾乎相同,但通常與英語不同,後者俱有主題 - verb -object單詞順序,此後失去了舊英語中存在的V2單詞順序。
在某些荷蘭語課程和教科書中使用的一個示例句子是“ Ik Kan Mijn Pen Niet Vinden omdat het het veel te donker是” ,它翻譯成英語單詞,因為“我可以找到我的筆但是用標準的英語單詞順序寫道:“我找不到我的筆,因為它太黑了”。如果該句子被分為主要和段落,並突出顯示了動詞,則可以看到單詞順序背後的邏輯。
主要條款:“ Ik Kan Mijn Pen Niet Vinden ”
動詞無限詞處於最終位置,但是有限的共軛動詞,在這種情況下,“ kan ”(can)是該子句的第二個元素。
在下屬條款中:“ omdat het veel te donker是”,動詞或動詞總是處於最終位置。
在一個疑問的主要條款中,通常的單詞順序為:共軛動詞,然後是主題;最終位置的其他動詞:
- “ Kun Jij je Pen Niet Vinden? ”(字面意思是“您的筆找不到嗎? ”)“您找不到筆嗎? ”
在荷蘭語等同於wh- question的等效詞中,單詞順序為:疑問代詞(或表達式) +共軛動詞 +主體;最終位置的其他動詞:
- “ waarom kun jij je pen niet vinden? ”(“為什麼你的筆找不到? ”)“你為什麼找不到筆? ”
在標籤問題中,順序一詞與聲明性子句中相同:
- “ Jij Kunt Je Pen Niet Vinden? ”(您可以找不到筆嗎? ”)“您找不到筆嗎? ”
下屬子句不會更改其單詞順序:
- “ Kun Jij Jij je niet vinden omdat het veel te donker是嗎? ”
減少
在荷蘭語中,小型使用是廣泛使用的。小規模表達的意義的細微差別是荷蘭人的一個獨特方面,對於非母語說話者來說,很難對主人進行。它非常有生產力,並通過將其中一個後綴添加到相關名詞中,具體取決於後者的語音結局:
- -je以-b,-c,-c,-d,-t,-f,-g,-g,-c,-k,-k,-v,-v,-v,-x,-z或-s: neef →neef→ neef je (男性表弟,侄子)
- -PJE以-m: boom ( tree )→繁榮的PJE結束
- -kje以結束 - 如果前一個音節承受著壓力: koning ( king )→ konin kje ('ng' -sound轉換為'nk');但是戒指→環etje (環)和vondeling → vondeling etje ( inderling )沒有這種應力模式
- -tje以-h,-j,-l,-n,-r,-w或以外的元音→ ZOEN → ZOEN TJE ( KISS )結束。添加“ -tje ”時,單個開放式元音會加倍。
- - 'tje以-y和縮寫結束:嬰兒→ baby'tje , cd → cdtje , a4 → a4'tje
- -Etje以-b,-l,-n,-ng或-r結尾,以“短”(LAX)元音: BAL → BALL ETJE ( BALL )。最終的輔音加倍(-ng除外),以保留元音的短暫性。
小小後綴-ke ( -tje從palatalisation衍生而來), -eke , -ske , -ie (僅用於ending -ch,-k,-k,-p或-s), -kie (而不是- kje ) )和-pie (代替-pje )在南方方言中使用,形式以-ie以及北部城市方言結尾。其中一些形成了表達的一部分,這些表達式成為標準語言,例如ge mak = sease )。名詞joch (小男孩)異常地只有標準荷蘭語的喬奇(Jochie)身材矮小。表格 - ke也可以在許多女性的名字中找到:Janneke,Marieke,Marijke,Mieke,Meike等。
在荷蘭語中,小小的不限於名詞,而可以應用於數字(滿足Z'n Tweetjes ,“我們兩個”),代詞( onderonsje ,“tête-à-tête”),言語粒子( Moetje ,Moetje ,Moetje, “ shot彈槍婚姻”),甚至介詞( Toetje ,“甜點”)。形容詞和副詞通常採用少量的形式;前者以較小的結尾,因此起著名詞的作用,而後者則是副詞,並且始終在附加的-s上具有小小的副詞,例如形容詞: groen (“ green”)→名詞: groen tje (groen tje(“菜鳥”);副詞:偶數(“ a ail ail”)→副詞:甚至tjes (“稍後”)。
有些名詞具有兩種不同的減小劑,每種名詞具有不同的含義: bloem ( flower )→ bloem pje (lit。“小花”),但是bloem etje (也點燃了“小花”,意思是花束)。少數名詞僅以一種縮小的形式存在,例如Zeepaardje ( Seahorse ),而許多名詞(女孩)最初是Meid (女僕)的較小的Meisje (女孩),已經獲得了獨立於其非二級形式的含義。有時可以將小小的名詞添加到一個無數的名詞中,以參考一部分: IJS (冰,冰淇淋)→ IJSJE (冰淇淋,冰淇淋,冰淇淋錐), Bier ( Beer )→ Biertje 。某些小小的形式僅存在於復數中,例如kleertjes (衣服)。
當用來參考時間時,荷蘭語縮小的表格可以指示相關的人是否覺得很愉快: een uur tje kletsen (聊天一個“小”小時。 )但是,小型連續的人也可以暫時使用: hij是Weer Eens Het“ Mannetje” 。 (他好像他是“小”的人。 )
所有減少的人(甚至是諸如“ Meisje ” (女孩)的詞彙化的人)都有性別的性別,並接受了中性的協和:“ Dit Kleine Meisje ”,而不是“ Deze Kleine Meisje ”。
代詞和決定詞
有兩個系列的個人代詞,主題和對象代詞。每一列內右側的形式是不塑形的形式。那些通常不寫的人是在括號中給出的。只有ons和u沒有畸形的形式。在荷蘭語中,強調和不迷戀的代詞之間的區別非常重要。英語中的強調代詞使用反射代詞形式,但用於強調主題,而不是指示直接或間接對象。例如,“我給自己()我的錢”是反身金錢的,但“我本人給他的錢(給別人)”是強調的。
人 | 主題 | 目的 |
---|---|---|
第一人稱單數 | IK - ('K) | Mij - 我 |
第二人稱單數非正式 | Jij - JE | 喬 - Je |
第二人稱單數,正式 | 你 | 你 |
第三人稱單數,男性 | HiJ - (即) | 下擺 - ('m) |
第三人稱奇異的女性 | zij - ze | haar - ('r,d'r) |
第三人稱單數,中性 | het - ('t) | het - ('t) |
第一人稱複數 | Wij - 我們 | ons |
第二人稱複數,非正式 | 朱莉 - JE | 朱莉 - JE |
第二人稱複數,正式 | 你 | 你 |
第三人稱複數 | zij - ze | 匈奴,母雞 - ZE |
第三人稱複數,適用於一個物體 | zij - ze | 死 - ZE |
像英語一樣,荷蘭人對所有代詞的賓格案件進行了概括,例如nl'me ',' je ', en'me ' ,'you' dir '。有一個例外:標準語言規定在第三人稱複數中,將母雞用於直接對象,而HUN用於間接對象。這種區別是在17世紀由語法學家人為地引入的,在口語中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荷蘭語者對此並沒有很好地理解。因此,第三人稱複數形式在正常使用方面可以互換,匈奴更普遍。共享的無壓力ZE也經常被用作直接和間接對象,當人們不確定使用哪種形式時,這是一個有用的迴避策略。
荷蘭人還與英語分享了H-代詞的存在,例如NL HIJ , HEM , HAAR , HEN , HEN ,HEN和EN HE ,HE,HE,HE,她的對De Er , Ihn ,Ihr, Ihr , Ihnen 。
化合物
像大多數日耳曼語一樣,荷蘭語形成了名詞化合物,其中第一個名詞修改了第二個名詞( Hondenhok = Doghouse)給出的類別。與英語不同,較新名詞的新化合物或組合通常以分離空間的開放形式寫成,荷蘭語(像其他日耳曼語言一樣)要么使用無空格的封閉形式( Boomhut = Tree House),要么插入連字符( VVD -Coryfee(VVD-Coryfee) = VVD的傑出成員,一個政黨)。像德國人一樣,荷蘭人允許任意長的化合物,但是它們的時間越長,它們的頻率就越少。
Van Dale詞典中最長的嚴重入口是(停火談判)。通過協會條款(法定)的葉子可能會遇到30個字母(代表授權)。 Ziektekostenverzekeringsmaatschappij (健康保險公司)中,官方文件中出現了更長的單詞,儘管較短的Zorgverzekeraar (健康保險公司)更為普遍。
儘管有官方的拼寫規則,但一些說荷蘭語的人,例如一些斯堪的納維亞人和德語說話者,如今傾向於單獨寫出大院的各個部分,這種做法有時被稱為de Engelse Ziekte (英語疾病)。
詞彙
荷蘭詞彙量主要是日耳曼語,借出詞佔20%。自12世紀以來,對荷蘭詞彙的主要影響和法國時期的最終影響是法語和(北方) oïl語言,估計佔所有單詞的6.8%,或三分之一以上。拉丁語在南部低地國家使用了幾個世紀,然後作為科學和宗教語言發揮了重要作用,其次數為6.1%。德國和低德國人的影響力直到20世紀中葉都具有影響力,佔2.7%,但由於許多人被“荷蘭語”而言,它們大多是無法識別的:德國人fremdling →荷蘭語vreemdeling 。由於英國和美國的力量和影響力不斷增加,荷蘭自19世紀中葉以來就從英語中藉了單詞。英語藉詞約為1.5%,但繼續增加。隨著時間的流逝,許多英語借用詞被calques逐漸取代(摩天大樓成為荷蘭的沃爾肯克伯伯)或新詞(存儲桶清單變成loodjeslijst ),因此許多英語借貸詞變得不那麼明顯。相反,荷蘭人為英語貢獻了許多藉詞,佔其詞典的1.3%。
荷蘭主要詞典是Van Dale Groot Woordenboek der Nederlandse Taal ,其中包含約268,826個頭銜。在語言學領域,也廣泛使用了45,000頁的Woordenboek der Nederlandsche taal 。這項學術努力花了147年的時間才能完成,並包含了中世紀早期的所有記錄的荷蘭語單詞。
拼寫和寫作系統

荷蘭語是使用拉丁文腳本編寫的。荷蘭人使用標準字母以外的另一個字符,即Digraph⟨IJ⟩ 。由於形成複合詞,以及用於區分荷蘭語中許多元音聲音的拼寫設備,它具有相對較高的雙字母字母(元音和輔音)的比例相對較高。連續五個雙字母的一個例子是voorraaddoos (食品存儲容器)一詞。透水(荷蘭: trema )用於標記涉及前或後綴時單獨發音的元音,當問題以復合詞發生時,使用連字符,例如beïnvloed (受影響), deZeeën (SEAS),但Zee-eend (Scoter; Lit。SeaDuck)。通常,其他音量標記僅出現在藉詞中。但是,急性口音也可以用於重點或區分兩種形式,其最常見的用途是區分無限期的文章een /ən / a,a,an和數字énen /eːn / “一個”。
自1980年代以來,荷蘭語聯盟已獲得審查並就荷蘭人的官方拼寫提出建議。聯盟進行的拼寫改革發生在1995年和2005年。在荷蘭,官方拼寫目前是由2005年9月15日的《拼寫法》給出的法律依據。《拼寫法》賦予了荷蘭語言部長委員會的委員會。通過部長決定確定荷蘭語的拼寫。此外,法律要求“在政府機構,由公共錢包資助的教育機構以及已建立法律要求的考試中進行的拼寫”。在其他情況下,建議您遵循正式拼寫。 2006年《 2005年拼寫條例》的法令包含由部長委員會於2005年4月25日決定的附屬拼寫規則。在法蘭德斯,佛蘭德政府的法令目前適用了相同的拼寫規則,建立了官方拼寫規則和2006年6月30日荷蘭語語言的語法。
Woordenlijst Nederlandse taal ,通常被稱為Het groene boekje (即“綠色小冊子”,因為它的顏色),是荷蘭語言聯盟的權威拼寫單詞列表(沒有定義);具有定義的版本可以作為Het groene woordenboek ;兩者均由SDU出版。
示例文本
《荷蘭語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
- Alle Mensen Worden vrij en Gelijk在waardigheid en rechten geboren。 Zij Zijn Begiftigd在Een Geest Van Broederschap te Gedragen中遇到了Verstand En Geweten,En Behoren Zich Jegens Elkander。
《通用英語人權宣言》第1條:
- 所有人類均自由出生,尊嚴和權利平等。他們賦予了理性和良心,應本著兄弟情誼的精神互相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