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
Nederlanders | |
---|---|
總人口 | |
C。 30-3500萬 荷蘭僑民和血統: c。 1400萬 ![]() | |
人口重要的地區 | |
荷蘭 16,366,000 (荷蘭人和法律視為荷蘭的族裔,例如,每intimiteitenwet ) | |
美國 | 3,083,000 |
南非 | 3,000,000 |
加拿大 | 1,112,000 |
澳大利亞 | 336,000 |
德國 | 257,000 |
比利時 | 121,000 |
紐西蘭 | 100,000 |
法國 | 60,000 |
英國 | 56,000 |
西班牙 | 48,000 |
丹麥 | 30,000 |
瑞士 | 20,000 |
印度尼西亞 | 17,000 |
火雞 | 15,000 |
挪威 | 13,000 |
義大利 | 13,000 |
葡萄牙 | 12,000 |
庫拉索 | 10,000 |
瑞典 | 10,000 |
以色列 | 5,000 |
阿魯巴 | 5,000 |
盧森堡 | 5,000 |
匈牙利 | 4,000 |
奧地利 | 3,200 |
波蘭 | 3,000 |
蘇利南 | 3,000 |
日本 | 1,000 |
希臘 | 1,000 |
泰國 | 1,000 |
語言 | |
主要是荷蘭人 和其他區域語言: 荷蘭低撒克遜人 林堡 西弗里斯安(弗里斯蘭) 英語( BES群島) Papiamento ( Bonaire ) | |
宗教 | |
多數宗教 歷史或傳統上基督教 (羅馬天主教和新教徒) | |
相關族裔 | |
|
荷蘭人(荷蘭: )是荷蘭本地的族裔。他們共享一種共同的血統和文化,並說荷蘭語。荷蘭人及其後代在全球移民社區中發現,尤其是在阿魯巴,蘇里南,圭亞那,庫拉納,阿根廷,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南非,新西蘭和美國。低矮的國家位於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的邊界,形成了各自的外圍和它們組成的各個領土的一部分,到了13世紀幾乎變得自治。在哈布斯堡的領導下,荷蘭被組織成一個單一的行政部門,在16和17世紀,荷蘭北部成為荷蘭共和國的獨立。荷蘭社會的高度城市化特徵是在相對較早的時候就達到的。在共和國期間,歐洲以外的第一個大規模荷蘭遷移是在歐洲境外進行的。
荷蘭語的傳統藝術和文化涵蓋了各種形式的傳統音樂,舞蹈,建築風格和服裝,其中一些在全球範圍內都可以識別。在國際上,倫勃朗,威廉和梵高等荷蘭畫家被高度重視。荷蘭人的主要宗教是基督教,無論是天主教還是新教徒,但是在現代,大多數人不再屬於特定的基督教教會。荷蘭人的很大一部分是人文主義,不可知論,無神論或個人靈性的信徒。
歷史

緊急情況
與所有種族一樣,荷蘭人(及其前任)的民族生成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儘管荷蘭族裔群體的大多數定義特徵(例如語言,宗教,建築或美食)已經積累了多年來,但很難清楚地清楚地指出荷蘭人民的確切出現。對此的解釋通常是高度個人化的。因此,下面的文本側重於荷蘭族裔的歷史;有關荷蘭國家歷史,請參見荷蘭的歷史文章。有關荷蘭殖民歷史,請參見有關荷蘭帝國的文章。
一般的
在最初的幾個世紀中,日耳曼部落形成了沒有明顯的專制形式的部落社會(僅在戰時當選),其宗教信仰基於日耳曼語異教,並講了一種仍然非常類似於普通日耳曼語的方言。在500左右的西方移民時期結束之後,大型聯邦(例如Franks , Vandals , Alamanni和Saxons )解決了衰敗的羅馬帝國,在這些日耳曼社會中發生了一系列巨大的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它們從日耳曼異教到基督教的conversion依,以國王為中心的新政治制度的出現,以及持續出現各種方言相互難以理解的過程。
具體的

上述的一般情況適用於大多數現代歐洲族裔,在日耳曼人,德國人,英語和北方人(斯堪的納維亞人)人民等日耳曼部落中起源。在低地國家,這個階段始於弗蘭克斯(Franks )本身是多個較小部落的聯合(其中許多人,例如巴塔維(Batavi),喬西( Chauci ),查瓦吉( Charavi)和查圖裡(Chattuarii) ),開始招收羅馬帝國的西北省。最終,在358年,薩里安·弗蘭克斯(Salian Franks)是法蘭克聯盟(Frankish Alliance)中三個主要分區之一,將該地區的南部土地定居為foederati 。羅馬盟友負責邊境防禦。
語言上古老的法蘭克人逐漸演變成舊荷蘭人,這是在6世紀首先證明的,而宗教信仰(以上層階級開始)從500左右轉變為基督教。在政治層面上。許多王國,最終在查理曼族的弗蘭克帝國達到頂峰。
然而,弗蘭克帝國的人口構成,甚至是弗蘭克(Neustria )和奧澳大利亞(Austrasia)等早期的坦率王國,並不是弗蘭克斯(Franks)主導的。儘管法蘭克領導人控制著西歐的大部分地區,但法蘭克人本身卻局限於帝國的西北部(即萊茵蘭,低地國家和法國北部)。最終,法國北部的法國人被一般的加洛 - 羅馬人口吸收,並接管了他們的方言(這成為法語),而低地國家的弗蘭克斯則保留了他們的語言,這將演變成荷蘭語。自那以來弗蘭克斯。
收斂
在11世紀和12世紀,低地國家的中世紀城市有了重大增長,在打破已經相對寬鬆的封建制度形式方面發揮了作用。隨著他們變得越來越強大,他們利用經濟實力影響了貴族的政治。在14世紀初期,低國城市從法蘭德斯縣開始並受到啟發,獲得了巨大的自主權,並普遍主導或極大地影響了封地的各種政治事務,包括婚姻繼承。
儘管城市具有極大的政治意義,但它們也為中世紀荷蘭文化造成了催化劑。貿易蓬勃發展,人口數量急劇增加,(高級)教育不再限於神職人員;荷蘭史詩般的文學(1150), Roelantslied和van den vos Reynaerde (1200)廣泛享受。荷蘭三角洲和沿海地區的各種城市公會以及水板(負責堤防,運河等)的必要性導致了一個非常高的公共組織。正是在這個時候,飲食和尼德蘭等人的宗教雜誌出現了。
在14世紀下半葉,勃艮第公爵通過1369年的菲利普(Philip)勃艮第大膽與弗蘭德斯(Flanders)的女繼承人菲利普(Philip of Burgundy)的婚姻在低地國家站穩了腳跟。接下來是其他荷蘭封地之間的一系列婚姻,戰爭和繼承,在1450年左右,最重要的封地是在勃艮第統治下的,而在1543年的Guelders戰爭結束後實現了完全控制,從而統一了一個統治者下的低矮國家。這一過程標誌著荷蘭族裔的發展中的一個新事件,因為現在政治統一開始出現,鞏固了加強的文化和語言統一。
合併

儘管他們的語言和文化統一,並且(對於法蘭德斯,布拉巴特和荷蘭)經濟相似之處,荷蘭人民的政治統一感仍然很少。
但是,在14和15世紀,勃艮第的中央主義政策起初是由低地國家城市猛烈反對的,對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改變了這一點。在查爾斯(Charles)大膽的許多戰爭中,這是勃艮第荷蘭的主要經濟負擔,緊張局勢逐漸增加。 1477年,查爾斯(Charles)在南希(Nancy)突然去世的那一年,低矮的國家反抗了他們的新利奇,勃艮第的瑪麗(Mary of Burgundy ),並向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隨後發行的巨大特權滿足了許多要求,其中包括荷蘭人而非法國人應該是講荷蘭語的省份的行政語言,並且國家將軍有權未經君主的許可或在場而舉行會議。該文件的整體任期(由瑪麗的兒子和繼任者菲利普四世宣佈為無效),旨在為縣和公國提供更多的自治權,但所有的封地都將他們的要求列出了,而不是分開。這證明了這時荷蘭各省的一種共同感受正在出現。該文件本身清楚地區分了17個省的荷蘭語和法語說法。
瑪麗與馬克西米利人(Maximilian I)結婚後,神聖羅馬皇帝(神聖羅馬皇帝)現在是哈布斯堡土地的一部分。哈布斯堡(Habsburgs)的進一步集中政策(就像其勃艮第的前任一樣)再次遇到了抵抗,但仍在實施了1531年的抵押委員會和1549年務實的製裁時達到頂峰。西班牙菲利普二世的統治尋求進一步的中央主義改革,伴隨著宗教要求和過度徵稅,導致了荷蘭人的起義。荷蘭省份,儘管現在是一個人打架,但在他們的歷史上第一次發現自己與一個共同的敵人作戰。這加上荷蘭知識分子的越來越多和荷蘭黃金時代,荷蘭文化總體上獲得了國際聲望,使荷蘭人成為族裔群體。
民族身份
到16世紀中葉,在荷蘭哈布斯堡的發展中,似乎是“民族”(而不是“種族”)的身份,當時居民開始將其稱為他們的“祖國”,並開始被視為集體國外實體;但是,語言障礙,城鎮之間的傳統衝突和省級特殊主義的持久性繼續構成更徹底的統一的障礙。在過度徵稅之後,以及努力減少低國城市和莊園的傳統自治權,隨後在被轉移到西班牙哈布斯堡後的宗教壓迫中,荷蘭人反抗了八十年的戰爭。荷蘭人在其歷史上第一次建立了他們與外國統治的獨立。但是,在戰爭期間,很明顯,解放簽署烏得勒支聯盟的所有省份和城市的目標大致與西班牙荷蘭說荷蘭語的部分相對應。北部省份是自由的,但是在1580年代,南方被西班牙捕獲,儘管有各種各樣的嘗試,但共和國的軍隊仍無法驅逐它們。 1648年,穆納斯特的和平結束了八十年的戰爭,承認了荷蘭共和國的獨立性,但維持西班牙對荷蘭南部的控制。除了從1815年到1830年的短暫統一外,荷蘭在荷蘭英國(包括法語/ walloons )之外,荷蘭人已經與弗萊明斯(Flemings)分開了。
荷蘭帝國
荷蘭殖民帝國(荷蘭: Het Nederlandse Koloniale Rijk )由荷蘭特許公司(主要是荷蘭西印度公司和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和管理的海外領土和貿易站,並由荷蘭共和國(1581-1795-1795-1795 )組成),以及1815年後的現代荷蘭王國。
種族身份

Hollander vs. Nederlander
許多荷蘭人( Nederlanders )將反對以與許多威爾士或蘇格蘭人相同的理由被稱為荷蘭人作為民族分母,因為荷蘭地區僅組成12個省份,而20個省份則反對被稱為英語,而不是英國人。荷蘭公民的%。該國被稱為荷蘭而不是荷蘭也是如此。 2020年1月,荷蘭政府正式放棄了整個國家對荷蘭一詞的支持。
(多)文化身份
與19世紀和20世紀(浪漫)民族主義有關的意識形態從未真正陷入荷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歐洲聯盟不斷增長的影響下,(重新)對荷蘭文化身份的定義已成為公眾辯論的主題。在這場辯論中,通常荷蘭傳統被置於前景。
在社會學研究和政府報告中,種族通常用Autochtoon和Allochtoon術語來提及。這些法律概念是指出生地和公民身份,而不是文化背景,不與文化人類學家使用的種族概念更加流暢。
大荷蘭
就像19世紀的許多歐洲種族一樣,荷蘭人也看到了各種大荷蘭的新興(和泛動物),試圖團結整個大陸的荷蘭人。在20世紀上半葉,關於該主題的著作激增。其最活躍的支持者之一是歷史學家Pieter Geyl ,他寫了De Geschiedenis van de Nederlandsche Stam (“荷蘭部落/人民的歷史”)以及有關該主題的大量論文。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比利時和荷蘭都陷入德國的佔領時,法西斯主義因素(例如NSB和Verdinaso )試圖說服納粹將荷蘭和法蘭德斯融合在一起。然而,德國人拒絕這樣做,因為這與他們的最終目標是建立單一泛美種族狀態的Neuordnung (“新秩序”)。在整個納粹佔領期間,德國人否認了對更大的荷蘭民族主義的任何援助,並通過希特勒本人的法令積極反對。
1970年代標誌著比利時(法蘭德斯)和荷蘭之間形式文化和語言合作的開始。
統計數據
荷蘭人的總數大約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定義。根據目前的CBS定義(父母在荷蘭出生),將所有具有全荷蘭血統的人的總共佔據,估計有16,000,000荷蘭人,或者按全球所有人的總和,所有荷蘭人的祖先都是,這將導致大約33,000,000。
全球荷蘭本地人說的近似分佈。
荷蘭(70.8%)
比利時(27.1%)
蘇里南(1.7%)
加勒比海(0.1%)
其他(0.3%)
|
語言學
語言
荷蘭語是大多數荷蘭人所說的主要語言。這是大約2900萬人使用的西日耳曼語。荷蘭標準語言的前身老弗蘭克(Old Frankish)首先在500左右的法律文本《萊克斯·薩里卡》( Lex Salica )中首先證明了1500多年的書面記錄,儘管1200年前之前的材料是碎片和不連續的。
作為西日耳曼語,荷蘭語與該群體中的其他語言有關,例如西弗里斯安,英語和德語。許多西日耳曼語言進行了一系列聲音變化。盎格魯 - 弗里斯式的鼻螺旋法律和盎格魯 - 弗里斯式的亮度導致某些早期的日耳曼語言發展成為現在的英語和西弗里斯蘭人,而第二次日耳曼語音變化導致了(高)德語。荷蘭人沒有進行這些聲音變化,因此在西日耳曼語中佔據了中心位置。
標準荷蘭人有13個元音,6個雙音和23個輔音的聲音清單,其中無聲的絲絨摩擦(硬CH )被認為是一種眾所周知的聲音,被認為是該語言的典型聲音。荷蘭語和用法的其他相對眾所周知的功能是經常使用諸如OO , EE , UU和AA之類的Digraphs,可以形成長化合物的能力和使用語的能力,包括褻瀆。
荷蘭語有許多方言。這些方言通常分為六個主要類別。荷蘭人,西弗里米甚/ Zeelandic ,東佛蘭德,布拉巴西和林堡。低撒克遜人的荷蘭部分有時也被視為荷蘭語的方言,因為它屬於荷蘭標準語言領域。在這些方言中,北方人只用荷蘭低撒克遜人說。在這方面,Brabantic,East Flemish, West-Flemish / Zeelandic和Limburgish是跨境方言。最後,方言情況的特徵是“硬g”和“軟g”語言區域之間的主要區別(另請參見荷蘭語音學)。一些語言學家將它們分為大約28個不同的方言。
荷蘭移民還出口了荷蘭語。從1615年第一批永久性荷蘭定居者到來,荷蘭人被美國的一些定居者稱為母語,直到1900年左右,荷蘭人在孤立的族裔口袋中生存,直到1900年左右停止使用,除了第一代荷蘭移民以外。然而,荷蘭語對紐約地區的該地區產生了重大影響。例如,美國總統馬丁·範·布倫(Martin Van Buren)的母語是荷蘭語。 20世紀的大多數荷蘭移民迅速開始講他們新國家的語言。例如,在新西蘭的居民中,有0.7%的人說他們的家語是荷蘭語,儘管荷蘭遺產的百分比要高得多。
目前,荷蘭人是荷蘭王國(荷蘭,阿魯巴,辛特·馬丁和庫拉薩奧),比利時,蘇里南,歐盟,歐盟和南美國家聯盟(由於蘇里南的成員)。在南非和納米比亞,說南非荷蘭語是一種荷蘭語的女兒語言,直到1983年,這本身就是南非的官方語言。 ,一個機構還負責管理荷蘭標準語言,例如在拼字法方面。
自動和nony的詞源
荷蘭語一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所有日耳曼語的祖先原始德語, * theudo (意思是“民族/流行”);類似於古老的荷蘭飲食,古老的德國高級Diutsch ,古老的英語Þeodisc和哥特式?þiuda都意思是“(日耳曼)人”。隨著日耳曼人民中的部落開始區分其含義隨著其含義開始改變。例如,英格蘭的盎格魯 - 撒克遜人逐漸停止將自己稱為“ eodisc” ,而是在他們的部落之後開始使用englisc 。在大陸上* Theudo演變成兩種含義:飲食意為“荷蘭人(人)”(古老的)和Deutsch (德語,意思是“德語(人民)”)。首先,荷蘭語使用的英語(當代形式)是指歐洲大陸上的任何一名或全部的日耳曼演講者(例如荷蘭語,弗里斯蘭人和德國人)。逐漸地,它的含義轉移到了他們最接觸的日耳曼人民,既是由於其地理位置,也是由於貿易和海外領土上的競爭:來自荷蘭共和國的人民,荷蘭人。
用荷蘭語,荷蘭語將自己稱為Nederlanders 。 Nederlanders源自荷蘭語Neder ,這是英語中的同源,既意思是“低”,又是“在英語和荷蘭語中相同的含義),這是指荷蘭家園的地理紋理。北歐平原的西部。儘管不像飲食那樣古老,但Nederlands一詞自1250年以來一直在連續使用。
名稱
Tussenvoegsels
荷蘭姓氏(和荷蘭起源的姓氏)通常很容易識別。許多荷蘭姓氏都有Tussenvoegsel (點亮。 “騎車者之間”),這是一個姓氏粘結,位於一個人的名字和其姓氏的主要部分之間。最常見的Tussenvoegsels是Van (例如A. Van Gogh “ / of”), de / der / den / den / te / ter / ten (例如A. de vries ,“”), het /'t (例如A. ' t hart ,“ the”)和van de / van der / van den (例如,“來自 / of”)。這些詞綴不合併,也沒有默認為大寫。荷蘭姓氏中的第二個詞綴從未大寫(例如, V和En Berg )。荷蘭姓氏中的第一個詞綴僅在沒有名字,名字或其他姓氏之前就大寫了。例如,Vincent v A gogh , V。VA gogh,先生。 v a gogh , v an gogh and v 。荷蘭僑民的許多姓氏(主要是在英語的世界和法語世界中),不僅是在發音中,而且在拼寫中。例如,通過合併和資本化姓氏的詞綴和主要部分(例如A. van der Bilt成為范德比爾特) 。
拼寫
荷蘭語名稱在拼寫方面可能有很大不同。例如,姓氏還記錄為後背, BACX , BAX , BAKX , BAXS , BACX , BACKX , BAKXS和BAXCS 。儘管書寫不同,但發音仍然相同。辯證性品種通常也發生,例如, de smet和de smit都意味著史密斯。
姓氏的主要類型
荷蘭語中有幾種主要類型:
- 顧客姓氏;該名稱基於承載父親的個人名字。從歷史上看,這一直是迄今為止最主要的形式。這些類型的名稱以形式波動,因為姓氏不是恆定的。如果一個叫威廉·詹森(Willem Janssen )的人(約翰的兒子威廉(William ))有一個叫雅各的兒子,他將被稱為雅各布·威廉姆森( Jacob Willemsen)(威廉姆斯的兒子雅各布)。在民事註冊表之後,註冊時的形式成為永久性。因此,如今,許多荷蘭人以居住在19世紀初的祖先命名,當時民間註冊處被介紹給低地國家。這些名稱很少以Tussenvoegsels為特色。
- 姓氏姓;該名稱基於承載者居住或居住的位置。在荷蘭語中,這種姓氏幾乎總是包括一個或幾個Tussenvoegsels ,主要是Van , Van de和Variants。許多移民刪除了間距並資本化了這些詞,從而為像Cornelius Vanderbilt這樣的知名人士提供了派生的名字。範(Van)表示,荷蘭姓氏有時與社會或貴族的上層階級有關(參見奧蘭治的威廉)。但是,在荷蘭麵包車中,經常反映出原產地( van der bilt - 來自de bilt的人);而不是表示任何貴族身份。
- 職業姓氏;該名稱基於承載者的職業。眾所周知的例子包括Molenaar , Visser和Smit 。這種做法類似於英語姓氏(示例名稱完全轉化為Miller , Fisher和Smith )。
- 認知姓氏;基於與外觀或其他特徵有關的暱稱,即承載者的外觀或特徵(至少在註冊時)。例如,de Lange (“高個子”), de Groot (“大人物”), de dappere (“勇敢的人”)。
- 其他姓氏可能與動物有關。例如; de leeuw (“獅子”), Vogels ('Birds'), Koekkoek ('Cuckoo')和Devalck (“ The Falcon”);達到期望的社會地位;例如Prins (“ Prince”), De Koninck/Koning (“ King”), De Keyzer/Keizer ('Emperor');或著色;例如rood ('red'), blauw/blaauw ('藍色'), de wit ('the the White')。還有一組虛構的名稱或描述性名稱;例如naaktgeboren (“天生裸體”)。
文化

宗教
在基督教到來之前,荷蘭人的祖先堅持了一種日耳曼異教的形式,隨著各種凱爾特人的元素增強。在6世紀初,第一任( Hiberno-Scottish )傳教士到達了。後來他們被盎格魯 - 撒克遜傳教士取代,後者最終成功地到達了8世紀的大多數居民。從那以後,基督教一直是該地區的主要宗教。
在16世紀初期,新教改革開始形成,並很快在韋斯特郡和法蘭德斯縣蔓延開來,那裡舉行了秘密的露天講道,稱為Hagenpreken (荷蘭人的“ Hedgerow Orations ”)。荷蘭地區的統治者是西班牙的菲利普二世,認為與新教徒作鬥爭是他的責任,在偶像局勢浪潮之後,派遣部隊粉碎叛亂,並再次使低地國家成為天主教區。南部低地國家的新教徒逃離了北方。現在,大多數荷蘭新教徒都集中在萊茵河以北的荷蘭自由省,而天主教荷蘭人則位於西班牙佔領或統治的南部。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平之後,新教並沒有向南傳播,從而在宗教局勢上差異。
根據荷蘭統計局2017年的一項研究,當代荷蘭人大多是無宗教信仰的,有51%的人口自稱沒有宗教信仰。最大的基督教教派為24%,是羅馬天主教徒,其次是15%的新教徒。此外,還有5%的穆斯林和6%的其他人(以及其他佛教徒)。美國和南非的荷蘭血統人士通常比歐洲同行更具宗教信仰。例如,西密歇根州的眾多荷蘭社區仍然是美國改革教會和基督教改革教會的堡壘,這都是荷蘭改革教會的後代。
文化差異
荷蘭文化中的一種文化劃分是,以前的新教徒北部與當今天主教南方之間,其中涵蓋了荷蘭北部荷蘭人之間的各種文化差異,另一側涵蓋了南部的荷蘭人。歷史上,這個主題受到歷史學家的關注,特別是Pieter Geyl (1887-1966)和Carel Gerretson(1884-1958)。荷蘭文化景觀的歷史多元性引起了幾種旨在識別和解釋不同地區之間文化差異的理論。 AJ Wichers在1965年提出的一種理論看到了東南部,“更高”,“更高”,西北部或荷蘭“下層”地區之間的心態差異,並試圖通過指代這些領域的不同程度來解釋這些區域在中世紀被封建。另一個最新的文化鴻溝是,在蘭德斯塔德(Randstad) ,該國西部的城市雜交以及荷蘭的其他省份之間。
在荷蘭語中,南北之間的文化劃分也被俗話說為“大河以下/高於大河”,因為河流萊茵河和穆斯( Meuse和南部荷蘭人(居住在他們南部的人)。該部門部分是由(傳統)宗教差異引起的,北部以前主要是新教徒,而南方仍然擁有大多數天主教徒。語言(方言)差異(位於萊茵河/默西河上),在較小程度上,兩個地區的歷史經濟發展也是任何差異的重要因素。
在較小規模上,也可以找到文化多性。無論是在本地架構還是(感知)角色中。在如此較小的地區,這種廣泛的區域身份通常歸因於以下事實:當前許多荷蘭省在其大部分歷史上都是事實上的獨立國家,以及當地荷蘭方言的重要性(這通常與省份本身對應於說話的人。
北部荷蘭文化

荷蘭北部的文化以新教為特徵。儘管今天,許多人不再堅持新教徒,或者只是名義上是會眾的一部分,但新教(受影響的)價值觀和習俗就存在。通常,可以說,北部荷蘭人更務實,偏愛直接的方法,並且與南方人相比表現出較少的生活方式。自從安特衛普(Antwerp)淪陷以來,北部荷蘭人在全球範圍內構成了荷蘭語和文化的主要先鋒隊,以使用“荷蘭人”本身作為構成多數國家的國家的名義來體現。荷蘭人。從語言上講,北方人會說任何荷蘭, Zeelandic和荷蘭低撒克遜語言的荷蘭語方言,或者在說荷蘭語標準形式時受到他們的影響。在經濟和文化上,該地區的傳統中心一直是北部和南部的省份,或今天。蘭德斯塔德(Randstad)雖然在13或14世紀的短暫時期,它更多地朝著東方介紹,當時各種東部城鎮和城市與新興的漢薩(Hanseatic League)保持一致。整個荷蘭北部文化區都位於荷蘭,其種族荷蘭人口估計不到10,000,000。荷蘭北部文化受到法國影響的影響,而不是南部荷蘭文化地區。
弗里斯人
弗里斯人,特別是西弗里斯人,是荷蘭北部的一個族裔,主要集中在弗里斯蘭省。在文化上,現代弗里斯人和(北方)荷蘭人相當相似。主要的,通常最重要的區別是,弗里斯蘭人會說西弗里斯人,這是弗里斯蘭語言的三個子分支之一,以及荷蘭語,他們認為這是他們作為弗里斯人身份的決定性的一部分。
根據1970年的調查,西弗里斯蘭人對荷蘭人的認同比東弗里斯人或北弗里斯蘭人更多。 1984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弗里斯蘭(Friesland)的居民中有39%認為自己“主要是弗里斯蘭人”,儘管也沒有排除荷蘭語。另有36%的人聲稱他們是荷蘭人,但也是弗里斯安人,其餘25%的人將自己視為荷蘭人。 2013年的一項研究表明,弗里斯蘭(Friesland)人口中有45%將自己視為“主要是弗里斯尼亞人”,而又不排除也可以識別為荷蘭人的可能性。在荷蘭官方統計數據中,弗里斯人沒有對荷蘭人民的歧視。
在荷蘭本身,“西弗里斯蘭人”是指北荷蘭省北部所說的荷蘭方言,稱為西弗里斯蘭德,以及“西弗里斯蘭人”,指的是其說話者,而不是語言或該國弗里斯利亞地區的居民。從歷史上看,整個荷蘭北海岸被稱為弗里西亞。
南部荷蘭文化

荷蘭南部球體通常由傳統上天主教徒的地區組成。在中世紀初期,直到荷蘭起義,南部地區更加強大,並且在文化和經濟上更加發展。在荷蘭起義結束時,哈布斯堡很明顯無法重新佔領北方,而朝鮮的軍隊太虛弱而無法征服南方,在反改革的影響下,這已經開始發展政治和政治自己的文化身份。包括荷蘭語布拉班特和林堡在內的南部荷蘭人仍然是天主教徒或返回天主教。該小組所說的荷蘭方言是Brabantic , Kleverlandish , Limburgish和East and West和West Flemish 。在荷蘭,經常用來指示這種文化邊界的格言是短語Boven/Onder de Rivieren (荷蘭:河流以上/下方),其中“河流”指的是萊茵河和梅斯。荷蘭南部文化受到法國文化的影響,而不是荷蘭北部文化地區。
弗萊明
在民族志學領域,有人認為,荷蘭和比利時的講荷蘭語人口具有許多共同的特徵,具有共同的語言,一些通常相似或相同的習俗,並且沒有明顯獨立的祖先或起源神話。
但是,根據主題,當地和個人背景,人們對成為一個群體的普遍看法差異很大。通常,佛蘭芒(Flemish)很少將自己視為荷蘭人,反之亦然,尤其是在國家一級。這部分是由荷蘭的流行刻板印像以及法蘭德斯(Flanders)造成的,這些觀念主要基於北部和南部文化的“文化極端”,包括宗教身份。儘管這些刻板印象傾向於忽略荷蘭南部省和比利時大多數北部河流形成的過渡區域,從而導致過度籠統。儘管他們與奧地利人認為自己是德國人,但弗萊明斯和荷蘭之間的這種自我感知的分歧可能會比較,儘管他們與南德國人(如巴伐利亞人)有著相似之處。在這兩種情況下,天主教的奧地利人和佛蘭德人都不認為自己分享了基於新教的北部同行身份。
就比利時而言,民族主義的額外影響是荷蘭語和文化受到法語政府的壓迫。接下來是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的民族主義強烈反對,這幾乎沒有荷蘭政府的幫助(在比利時革命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這與新成立的比利時有著沉默而有爭議的關係,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對其講荷蘭語的居民),因此,集中於對法國文化的“佛蘭芒文化”,導致比利時內佛蘭德民族形成,這種意識可以在一些說荷蘭語的比利時人中被標記。
遺傳學

荷蘭內人類遺傳變異的最大模式與地理和區分:(1)北部和南方都有很強的相關性; (2)東西方; (3)中間樂隊和全國其他地區。眼睛顏色,代謝,大腦過程,身體高度和免疫系統的基因變異的分佈顯示出反映進化選擇壓力的這些區域之間的差異。
在北部和南部之間觀察到荷蘭最大的遺傳差異(三個主要河流- 瓦爾,瓦爾,馬斯 - 邊界),其中蘭德斯塔德( Randstad)顯示了這兩個祖先背景的混合物。歐洲南北的座椅與這個荷蘭南北座椅高度相關,並顯示了其他幾個相似之處,例如與身高相關(北部平均高),藍色/棕色眼睛(北方的北部有更多的藍眼睛)和全基因組純合性(北部具有較低的純合性水平)。與全基因組純合性的相關性可能反映了與古代連續的非洲遷移相關的連續創始人效應。這並不一定意味著這些事件(向北移民和進化選擇壓力)發生在荷蘭邊界內。也可能是南歐人更多地向荷蘭南部和/或北歐人遷移到北部。
在過去的幾個世紀中,天主教南部和新教徒北方人的隔離相對較大,可能是通過相對較大的隔離來維持的。在過去的50年左右的時間裡,荷蘭有大量非宗教人士增加。與宗教人士相比,他們的配偶更有可能來自不同的遺傳背景,這使得與天主教徒或新教徒相比,非宗教人士表現出較低的全基因組純合性。
荷蘭僑民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荷蘭移民主要將荷蘭前往加拿大,德國聯邦共和國,美國,比利時,澳大利亞和南非。如今,英國,法國,西班牙,土耳其和新西蘭也存在大型荷蘭社區。
中歐和東歐
在德國東部擴張(主要發生在10到13世紀之間)期間,許多荷蘭人也搬家了。他們主要定居在埃爾博和薩爾河上的東部,主要居住在波蘭斯拉夫人的地方。在1160年代佔領Elbe和Havel Rivers的領土之後,來自荷蘭洪水氾濫地區的荷蘭居民使用其專業知識在勃蘭登堡建造堤防,但也定居在德國主要城市,如不來梅,漢堡和德國地區的梅克倫堡地區和勃蘭登堡。從13世紀到13世紀,普魯士邀請了幾浪荷蘭人和弗里斯西亞人在全國定居,主要沿著波羅的海海岸定居。
在16世紀初,荷蘭門諾派開始從低地國家(尤其是弗里斯蘭和法蘭德斯)轉移到維斯塔三角洲地區,尋求宗教自由和免除兵役。他們定居的領土位於波蘭 - 利思久尼亞英聯邦的波蘭普魯士自治省,當代北波蘭是什麼。這些社區被稱為Olęders ,這是霍蘭德一詞的波蘭渲染。波蘭分區後,普魯士當局接管了其政府,以宗教為由取消了豁免兵役。
荷蘭門諾人也遷移到俄羅斯帝國,在那裡他們沿著沃爾加河沿線提供了土地。一些定居者前往西伯利亞尋找肥沃的土地。俄羅斯首都本身莫斯科也有許多荷蘭移民,主要是工匠。可以說,其中最著名的是彼得大帝的情婦安娜·蒙斯(Anna Mons) 。
從歷史上看,荷蘭人還直接居住在德國邊境的東側,此後大多數人都被同化(除了約40,000個最近的邊境移民),尤其是自1872年德國本身成立以來。不過,仍然可以找到文化標記。在某些村莊和城鎮中,有一個荷蘭改革教堂,並且許多邊境地區(例如克萊夫斯,波爾肯和維爾森)都有城鎮和村莊,具有詞源為荷蘭語。在克萊夫斯(德國克萊夫,荷蘭克萊夫)周圍的地區,傳統方言是荷蘭語,而不是周圍(高/低)德語。從歷史上看,南部的更多城市仍然保留了許多荷蘭貿易商,例如,至今,阿肯( Aken )和科隆(Keulen)( Keulen )一直保留了荷蘭exonymans 。
非洲南部

儘管葡萄牙探險家早在1488年就與好望角取得了聯繫,但當今的南非大部分地區都被歐洲人忽略此後不久到達,使開普敦成為撒哈拉以南最古老的西方文明。該國一些最早的混血社區隨後是通過殖民者,被奴役的人和各種Khoikhoi部落之間的工會形成的。這導致了一個主要的南非族裔,即科普·色雷斯(Cape Coloreds)的發展,後者採用了荷蘭語和文化。隨著歐洲人的數量(尤其是婦女)在開普敦膨脹,南非的白人成為一個社區,以保護自己的特權地位,最終將有色人種邊緣化為一個獨立的劣等種族群體。
由於VOC員工證明農民無能為力,因此授予已婚荷蘭公民的土地,他們承諾在南非至少二十年。在1685年撤銷了南特的法令後,法國休格諾特(Huguenots)與他們一起逃離了家裡的宗教迫害,後者散佈在原始的自由人中。在1685年至1707年之間,該公司還向希望重新安置開普敦的任何荷蘭家庭擴展了免費通道。在18世紀初,南非大約有600人居住或血統。

一些Vrijburgers最終以Trekboers的身份轉向了牧場,創建了自己獨特的亞文化,圍繞著半提名的生活方式和孤立的父權制社區。到18世紀,在非洲出現了一個新人,他們在殖民地殖民地之後,被確定為南非荷蘭人,而不是荷蘭人。
南非荷蘭人由兩個主要群體,即荷蘭角和布爾人主導,這些團體部分由社會,法律和歷史經濟基礎的不同傳統定義。儘管他們的語言(南非荷蘭語)和宗教仍然與荷蘭的語言保持聯繫,但南非的南非荷蘭文化在南非的三個世紀都受到了強烈的影響。從現代荷蘭早期發展的南非荷蘭語受到英語,馬來語葡萄牙語克里奧爾語和各種非洲語言的影響。直到1914年,荷蘭人就被教導南非學生,一些上層南非荷蘭人在禮貌的社會中使用了它,但第一批南非荷蘭語文學已經出現在1861年。 1925年議會公開承認南非荷蘭語是一種單獨的語言。它與來自馬來語,德語或英語的幾種發音,案件和性別區別的喪失以及語法的極端簡化,這與標準荷蘭語不同。方言不再被認為是相互理解的。
在1950年代,荷蘭移民向南非移民一百年來首次開始成倍增加。該國在1950年至2001年之間獲得了約45,000名荷蘭移民的淨收益,使其成為居住在國外的荷蘭公民的第六個最受歡迎的目的地。
東南亞

自16世紀以來,荷蘭人在東南亞,台灣和日本都有存在。在許多情況下,荷蘭人是居住在那裡的第一批歐洲人。在1602年至1796年之間,VOC派出了將近一百萬歐洲人在其在亞洲領土上工作。大多數人死於疾病或回到歐洲,但其中一些使印度群島成為新家。荷蘭人與土著人口之間的相互作用主要發生在斯里蘭卡和現代印尼群島。大多數時候,荷蘭士兵與當地婦女結婚,並定居在殖民地。在過去的幾個世紀以來,荷蘭語混合的荷蘭語和印度尼西亞血統,被稱為印尼或荷蘭印尼人。印尼起義之後的荷蘭人被驅逐出境意味著目前該組織的大多數居住在荷蘭。統計數據表明,印度人是荷蘭最大的少數群體,數量接近一百萬(不包括第三代)。
西非(非洲西部
儘管許多歐洲起源的加納人主要是英國血統,但加納有少數荷蘭人。加納的堡壘有少數荷蘭人口。荷蘭人的大部分人口在荷蘭擁有大使館的阿克拉舉行。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
儘管荷蘭人是第一批訪問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歐洲人,但殖民並未發生,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荷蘭移民向澳大利亞的移民急劇增加。在戰後荷蘭,許多荷蘭人的經濟前景不良以及人口壓力的增加是移民的強大動力。由於澳大利亞缺乏農業和金屬行業工人,而且在較小程度上,新西蘭似乎是一種有吸引力的可能性,荷蘭政府積極促進移民。
仍然可以感受到荷蘭移民到澳大利亞的影響。有許多荷蘭協會,荷蘭語報紙繼續出版。荷蘭人仍然是一個緊密的編織社區,尤其是在大城市。總共約有310,000名荷蘭血統居住在澳大利亞,而新西蘭有約100,000名荷蘭後裔。
北美

荷蘭人在美國成立之前就已經定居在北美。荷蘭人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一直居住在荷蘭殖民地(新荷蘭定居點),由荷蘭共和國擁有和監管,後來成為了13個殖民地的一部分。
然而,直到美國內戰為北部戰鬥並採用了許多美國方式,許多荷蘭美國社區幾乎一直偏向北美其他地區。
大多數未來的荷蘭移民浪潮很快被同化。荷蘭血統有五位美國總統:馬丁·範·布倫( Martin Van Buren) (第8名,不是英國血統的第一任總統,第一語言是荷蘭語),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1945年,唯一一位任期兩個以上的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第26位),以及喬治·HW Bush (41st)和喬治·W·布什( George W.
第一批來加拿大的荷蘭人是統一帝國忠誠主義者中的荷蘭美國人。最大的浪潮是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當時大量荷蘭人幫助定居加拿大西部。在此期間,大量數量也定居在多倫多等主要城市。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打斷了,這種移民在1920年代又返回,但在大蕭條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再次停止。戰爭結束後,大量荷蘭移民移居加拿大,包括許多解放荷蘭的加拿大士兵的戰爭新娘。正式有1,886個荷蘭戰爭新娘移民到加拿大,在英國戰爭新娘之後排名第二。加拿大戰爭期間,加拿大佔領了朱莉安娜公主和她的家人。由於戰爭期間和之後的這些緊密聯繫,加拿大成為荷蘭移民的熱門目的地。
南美洲

荷蘭人是17世紀最早在巴西定居的歐洲人之一。他們從1630年至1654年(荷蘭巴西)控制了巴西北部海岸。在那個時期,許多荷蘭移民到達。佩南布科州(當時的佩南布科船長)曾經是荷蘭共和國的殖民地,從1630年到1661年。有很多人是帕拉貝巴的荷蘭殖民者的後代(例如,在弗雷德里克斯塔德,今天,喬奧·佩索阿) Pernambuco, Alagoas和Rio Grande Do Norte 。在19世紀和20世紀,荷蘭的荷蘭移民移民到巴西中南部,在那裡他們建立了幾個城市。荷蘭大多數巴西人居住在EspíritoSanto , Paraná , Rio Grande do Sul , Pernambuco和聖保羅州。在戈伊斯,凱薩,里奧格蘭德·諾特,馬托·格羅索·杜爾,米納斯·吉拉斯和里約熱內盧的荷蘭巴西也有一小部分巴西人。
在阿根廷,荷蘭移民一直是該國歐洲的眾多移民流量之一,儘管它並不像其他情況那樣數量(他們未能佔所收到的移民總數的1%)。但是,自1825年以來,阿根廷獲得了荷蘭人的大量納特人。最大的社區位於布宜諾斯艾利斯省南部的Tres Arroyos市。
在蘇里南(Suriname),荷蘭移民定居者尋求更好的生活,從19世紀開始到達,波羅( Boeroes ),貧窮的農民來自吉爾德蘭( Gelderland ),烏特雷希( Utrecht )和格羅寧根( Groningen)荷蘭省。此外,蘇里南種族,克里奧爾人是非洲裔裔祖先混合的人,部分是荷蘭血統。 1975年獨立後,許多荷蘭定居者離開了蘇里南,這減少了該國的荷蘭人人口。目前,蘇里南剩下的大約有1000個布雷埃斯,蘇里南郊外還有3000個布雷埃斯。在蘇里南(Suriname)內部,他們在社會的多個部門工作,一些家庭仍在農業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