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證據

命題的經驗證據證據,即支持或反駁該命題,這些命題是由感官經驗或實驗程序所構成的或可構成的。經驗證據對科學至關重要,並在其他各個領域(如認識論法律)中發揮作用。

關於如何定義術語證據經驗,尚無一般的共識。通常,不同的領域與完全不同的概念一起起作用。在認識論中,證據是證明信念或決定持有某種信念的原因。只有當該人擁有證據時,這才有可能,這促使各種認識論學家將證據視為經驗或其他信念等私人心理狀態。另一方面,在科學哲學中,證據被理解為證實否定競爭理論之間的科學假設和仲裁的證據。對於這個角色,重要的是,證據是公共和無爭議的,例如可觀察到的物理對像或事件,並且與私人精神狀態不同,因此證據可以促進科學共識經驗一詞來自希臘語ἐμπειρίαempeiría ,即“經驗”。在這種情況下,通常將其理解為可觀察的,與不可觀察的對象相比。普遍認為,無助的感知構成了觀察,但是它僅在何種程度上僅適用於輔助感知,例如通過顯微鏡看到的細菌或在雲腔中檢測到的原位,應被視為可觀察到。

經驗證據對於後驗知識或經驗知識,其理由偽造取決於經驗或實驗的知識至關重要。另一方面,先驗知識被認為是天生的,要么被理性直覺證明,因此不依賴經驗證據。理性主義完全接受了知識的先驗性,要么完全被經驗主義拒絕,要么僅以有限的方式被接受為我們概念之間關係的知識,而不是與外部世界有關的知識。

科學證據與經驗證據密切相關,但並非所有形式的經驗證據都符合科學方法所決定的標準。經驗證據的來源有時分為觀察實驗,差異是僅實驗涉及操縱或乾預:現像是積極創造的,而不是被動地觀察到。

背景

證據的概念在認識論科學哲學中至關重要,但在這兩個領域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在認識論中,證據是證明信念的合理性或決定持有某種障礙態度的原因是理性的。例如,聞到煙霧的嗅覺經驗證明了或使人們相信某些東西正在燃燒的信念是合理的。通常認為,為了正當的工作,信徒必須擁有證據。說明這類證據的最直接方法是認為證據是由信徒擁有的私人精神狀態組成。

一些哲學家甚至將證據進一步限制在例如意識,命題或人類的精神狀態下。將證據限制在有意識的心理狀態下,令人難以置信的後果是,許多簡單的日常信念將是不合理的。這就是為什麼更常見的是,各種精神狀態,包括存儲但目前無意識的信念,可以作為證據。證據在推理中扮演的各種作用,例如在解釋性,概率和演繹推理中,都表明證據必須是本質上的命題,即,它是通過諸如“相信”諸如“相信”的命題態度動詞正確表達的。條款,就像“那東西正在燃燒”。但是,它與將非介紹性的感覺經驗(如身體痛苦)視為證據的共同做法背道而馳。它的捍衛者有時將其與證據必須是概況的觀點相結合,即只有對真正命題的態度構成證據。從這種角度來看,沒有誤導性的證據。如果煙霧是由火災產生的,而不是由煙霧發電機產生的,那麼煙霧的嗅覺經驗將視為證據。該立場在解釋為什麼主題認為即使嗅覺經驗不能被視為證據仍然是合理的問題。

在科學哲學中,證據被理解為證實拒絕競爭理論之間的科學假設和仲裁的證據。例如,通過確認愛因斯坦的理論,對水星“異常”軌道的測量構成了牛頓和愛因斯坦引力理論之間中性仲裁者的作用的證據。對於科學共識,核心是證據是公共和毫無根據的,例如可觀察到的物理對像或事件,與私人心理狀態不同。這樣,它可以成為支持競爭理論的支持者的共同基礎。威脅這一角色的兩個問題是不確定性和持久性的問題。確定性不足的問題涉及這樣一個事實,即現有證據通常為任何一種理論提供平等的支持,因此不能在它們之間進行仲裁。理論上是指證據已經包括理論假設的想法。這些假設可能會阻礙它充當中性仲裁者。如果不同的科學家沒有共享這些假設,也可能導致缺乏共同的證據。托馬斯·庫恩(Thomas Kuhn)是對科學範式有關的理論範圍內的重要地位的重要倡導者,在科學中起著核心作用。

定義

如果在認識論上支持這一主張或表明所支持的命題是真實的,則可以證明它是一個命題的證據。如果證據是由感覺體驗構成或可以訪問的,則證據是經驗的。關於術語證據經驗的確切定義,有各種各樣的競爭理論。認識論,科學或法律體係等不同領域通常將不同的概念與這些術語聯繫起來。證據理論之間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它們是用私人精神狀態還是用公共物理對象確定證據。關於經驗一詞,與不可觀察或僅僅是理論對象相比,在哪裡繪製可觀察或經驗對象之間的界限存在爭議。

傳統觀點提出,如果證據是由感官體驗構成或可以獲得的,則證據是經驗的。這涉及刺激感官器官(例如視覺或聽覺體驗)引起的經驗,但是該術語通常以更廣泛的意義使用,包括記憶和內省。通常被視為不包括純粹的智力經驗,例如用於證明基本邏輯或數學原則合理的理性見解或直覺。術語經驗可觀察的術語密切相關,有時用作同義詞。

當代科學哲學存在一個積極的辯論,即與不可觀察或僅是理論對象相比,應該被認為是可觀察到的或經驗的。人們普遍的共識是,由於可以通過獨立的感知訪問書籍或房屋之類的日常物品,但對於只能通過輔助感知才能訪問的對象,它們的分歧開始。這包括使用望遠鏡研究遙遠的星系,顯微鏡研究細菌或使用雲腔來研究正氣。因此,問題是遙遠的星系,細菌或正電子是否應被視為可觀察的或僅僅是理論對象。有些人甚至認為,任何實體的測量過程都應被視為對該實體的觀察。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觀察到太陽的內部,因為可以檢測到那裡的中微子。這場辯論的困難在於,從肉眼,窗戶,通過一對眼鏡,通過顯微鏡等看某些東西的情況有連續的案例。由於這種連續性,相鄰案件似乎是任意的。避免這些困難的一種方法是,與可觀察到的或明智的那樣識別經驗是一個錯誤。取而代之的是,已經提出,只要通過合適的測量可檢測到經驗證據,就可以包括不可觀察的實體。這種方法的一個問題是,它遠非“經驗”的原始含義,其中包含對經驗的參考。

相關概念

了解後驗先驗

如果知識信仰理由後驗,則是基於經驗證據的。後驗指的是取決於經驗(經驗之後的經驗),與先驗相反,這代表了獨立於經驗的東西(經驗之前的經驗)。例如,“所有單身漢都是未婚”的主張是先驗的,因為它的真實性僅取決於表達式中使用的單詞的含義。另一方面,“一些單身漢是快樂”的主張只有後驗才能知道,因為它取決於世界的經驗作為其正當的經驗。伊曼紐爾·康德(Immanuel Kant)認為,後驗先驗性之間的差異與經驗和非經驗知識之間的區別有關。

這一區別的兩個核心問題涉及“經驗”和“依賴”的相關意義。知識的範式理由是後驗經驗由感官體驗組成,但是其他心理現象(例如記憶或內省)通常也包括在其中。但是,純粹的智力經驗,例如用於證明基本邏輯或數學原則合理的理性見解或直覺,通常被排除在其中。有不同的感覺可以說知識取決於經驗。為了了解一個主張,主題必須能夠娛樂這個主張,即具有相關的概念。例如,需要經驗來娛樂“如果某物是紅色的,那麼它就不會到處都是綠色”,因為必須以這種方式獲得術語“紅色”和“綠色”。但是,與經驗證據最相關的依賴感涉及信仰理由的地位。因此,可能需要經驗來獲取上面示例中的相關概念,但是一旦擁有這些概念,就不需要進一步提供經驗證據的經驗來知道命題是正確的,這就是為什麼認為這是合理的

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

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講,經驗主義是所有知識都是基於經驗或所有認知義務的觀點。這與理性主義的觀點相反,該觀點認為,某些知識是獨立於經驗的,因為它是先天的,或者是因為它是通過理性或理性的反思來證明的。理性主義是通過先驗和後驗之間的區別來表達的,理性主義確認有知識是先驗的,這是通過這種嚴格形式的經驗主義否認的。經驗主義者的一個困難是說明與數學和邏輯等領域有關的知識的合理性,例如,3是質量數,或者是Modus Ponens是一種有效的推論形式。困難是由於似乎沒有可以證明這些信念合理的經驗證據的事實。這些案例促使經驗主義者允許先驗的某些形式的知識,例如關於我們的概念之間的重言式或關係。在經驗的限制仍然適用於有關外部世界的知識的情況下,這些讓步維護了經驗主義的精神。在某些領域,例如形而上學道德,經驗主義和理性主義之間的選擇不僅對給定主張的合理性有所不同,而且對於它是否有理由是合理的。這在形而上學中最好地說明了這一點,經驗主義者傾向於採取持懷疑態度的立場,從而否認存在形而上學知識,而理性主義者則尋求形而上學直覺中的形而上學主張的理由。

科學證據

科學證據與經驗證據密切相關。一些理論家,例如卡洛斯·桑塔納(Carlos Santana),認為並非所有經驗證據都構成科學證據的感覺。原因之一是科學家應用證據的標准或標準排除了某些在其他情況下合法的證據。例如,來自朋友的軼事證據表明如何治療某種疾病構成了這種治療方法的經驗證據,但不會被視為科學證據。其他人則認為,對於許多科學實踐而言,傳統的經驗證據作為感知證據的定義太狹窄了,科學實踐使用了各種非知覺設備的證據。

科學證據的核心是,在某些科學理論的背景下,它是通過以下科學方法得出的。但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依靠各種形式的經驗證據,這些證據尚未獲得這種方式,因此沒有資格作為科學證據。非科學證據的一個問題是,例如,由於諸如錨定效應之類的認知偏見,它的可靠性較差,在這種偏見中,前面獲得的信息的重量更大,儘管科學所做的很差也受到此類偏見的影響,例如p-商品的示例。

觀察,實驗和科學方法

在科學哲學中,有時認為有兩種經驗證據來源:觀察實驗。這種區別背後的想法是,僅實驗涉及操縱或乾預:積極創造現象,而不是被動觀察。例如,將病毒DNA插入細菌是一種實驗形式,同時通過望遠鏡研究行星軌道屬於僅屬於觀察。在這些情況下,突變的DNA是由生物學家積極生產的,而行星軌道獨立於觀察它們的天文學家。應用於科學史,有時認為古代科學主要是觀察性的,而對實驗的重點僅在現代科學中存在,並負責科學革命。這有時是通過現代科學“將問題提出自然提出問題”的表達來表達的。這種區別還基於將科學分類為實驗科學,例如物理學和觀察科學,例如天文學。儘管在範式案例中的區別相對直觀,但事實證明,很難對所有情況進行“干預”的一般定義,這就是為什麼有時會完全拒絕它的原因。

假設需要經驗證據才能獲得科學界接受。通常,這種驗證是通過形成假設,實驗設計同伴審查結果復制,會議演示和期刊出版科學方法來實現的。這需要對假設進行嚴格的交流(通常在數學中表達),實驗約束和對照(以標準實驗設備表示)以及對測量值的共同理解。在科學背景下,半經驗術語術語用於合格的理論方法,這些方法部分使用基本公理或假定的科學定律和實驗結果。這樣的方法與理論上的摘要方法相反,這些方法純粹是演繹的,並且基於第一原則從頭算半經驗方法的典型示例可以在計算化學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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