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用法爭議

在英語中,有一些語法結構毫無疑問地使用了一些以某些母語為例,但某些作家稱之為不正確。用法或意見的差異可能源於正式和非正式言論和其他註冊事項之間的差異,方言之間的差異(無論是區域,基於班級還是其他)等等。當風格指導彼此不同意時,或者當指南或判斷面對大量衝突的證據或對其原理質疑時,可能會出現爭議。

例子

考慮以下一些示例的一些來源不正確考慮相同的示例在標準英語或非正式登記冊以外的方言中可以接受;其他人則認為某些構造在各種英語中都是不正確的。另一方面,某些來源認為以下許多或全部示例是正確的。

又是
  • 傾斜的情況下,使用“我”與“我”,例如,他把球送給了鮑勃和我,而不是“他把球送給了鮑勃和我”。這通常稱為過度校正,因為它被認為與避免斜體形式的污名化不正確使用有關。在你和我之間看到。
  • 在疑問用途,有效性不是負面的第一人稱單數收縮,例如,“我不是你在說的嗎?”
  • 標記反事實的語法手段 - 例如,“我希望自己奧斯卡·梅耶·維納爾(Oscar Mayer Wiener)”和“如果大流行沒有發生/沒有發生”。
  • 是否在各種情況下使用
  • 名詞更少的使用
  • 雙重負面因素- 例如,“我們不需要教育
  • 某些雙重模式- 例如,“您可能會做到” - 不被視為標準,而是在南美英語中使用
  • 雙重配置- 例如,“必鬚髮生的事情是,這筆錢必須來自某個地方”
  • 介詞擱淺- 例如,“您沒有什麼可害怕的”(VS.“您沒有什麼要害怕”) - 在1600年代,語法學家以與拉丁語法和一些老師的方式批評了語法學家接受它是標準英語的一部分
  • 在動詞的過去和過去分詞形式之間進行區分或缺乏它 - 例如“我應該”和“我昨天做到了”。
  • 引用標點符號的順序,即,美國風格(“許多夢被描述為'Raw,'強大的'和“ Evocative ' “”)與英國風格(“許多夢”被描述為“原始”,“強大”和“回憶 ')。一些美國當局(例如APACMS )要求前者,而另一些美國當局(例如LSA )允許,更喜歡或要求後者。
  • 動詞是否打開/接近表示打開/關閉,都可以用作英語搭配(即“打開燈,請打開燈”,以“打開燈”)。該表達是一種大電平,在希伯來語,克羅地亞語,菲律賓人,法語,泰國,中國,希臘語,意大利血統以及法國加拿大人(或魁北克英語的說話者)中,在非本地英語說話者中很常見使用“ on”和“ off”。這種結構在語法上是正確的,但僅在上下文之外。 Calquing語言轉移使該構造使其他英語的人陌生。

幾項起訴涉及寫作風格和清晰度的問題,但不是語法正確性:

有關單個單詞或短語的爭議列表,請參見具有爭議用法的英語單詞列表

爭議的因素

以下情況可能會出現爭議:

神話和迷信

有許多涉嫌不清楚的規則沒有理性的依據,或者是基於諸如學校在學校教授的規則之類的事情。當局有時將它們描述為迷信或神話。這些包括沒有啟動“和”或“”或“因為”以介詞結束的規則。請參閱常見的英語使用誤解

沒有中央權威

與某些語言不同,例如法語(具有AcadémieFrançaise ),英語沒有單一的權威理事學院,因此對正確性的評估是由“自我任命的當局進行的,他們反映了對可接受性和適當性的各種判斷,常常不同意”。

教育

儘管語言使用的某些變化與年齡,性別,種族或地區相關,但在學校中可能會教授其他語言,而在與陌生人互動的背景下則受到教學。這些形式也可能會成為專業人士,政客等的標準語言,並被稱為標準英語(SE),而與受過教育較低的說話者相關的形式可能稱為非標準(或不太常見的不合格)英語。

柱頭

處方主義的傳統可能會影響對某些用法的態度,從而影響某些說話者的偏好。

超校正

由於違反規定主義規範的污名,演講者和作家有時會錯誤地將用法規則擴展到其範圍之外,以避免犯錯。

古典語言

關於各種英語結構的正確性的規定主義者的論點有時基於拉丁語法。

類比其他結構

有時認為,某些用法比另一個用法更合乎邏輯,或者通過不同的語法結構類比,它與其他用法更一致。例如,可以說,必須將賓語形式用於坐標結構的組件,該組件將用於單個代詞。

演講者和作家經常認為有必要證明其在特定用法上的立場是合理的,因為其正確性或錯誤性是理所當然的。在某些情況下,人們認為表達不正確,部分原因是他們也錯誤地認為它比實際情況更新。

處方和描述

人們通常說,規定主義者描述主義者的方法之間的差異在於,前者規定了如何講和書寫英語,而後者則描述了英語講話和書寫方式,但這是一個過分的簡化。處方主義的作品可能包含有關各種普通英語結構的錯誤的主張,但它們也處理語法以外的其他主題,例如樣式。規定主義者和描述主義者有所不同,當有證據表明所謂的規則不同意大多數母語人士的實際用法時,規定主義者可能會宣布那些說話者是錯誤的,而描述主義者將假設以下用語者的用法定義了絕大多數人的用法語言,並且處方主義者對正確用法具有特殊的觀點。特別是在較舊的處方主義作品中,建議可能基於個人品味,非正式性和非語法性之間的困惑或與其他語言有關的論點,例如拉丁語。

不同形式的英語

國際英語

英語是在全球範圍內說的,全世界學校通常教授的標準書面英語語法只會略有不同。儘管如此,有時可能會出現爭議:例如,無論英國美國人還是印度英語是最佳使用的形式,這都是一些辯論的問題。

區域方言和種族

與他們對其他英語國家的方言的普遍寬容相反,演講者經常對某些地區或民族方言的特徵表示不屑,例如南美英語Y'All的使用, Geordies的使用,“ yous”作為第二人稱複數代詞,而不是“ be”的非標準形式,例如“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在水下的老碼頭”(紐芬蘭英語)或“碼頭每隔一周都在水下”(非洲 -美國白話英語) 。

這種鄙視可能不僅限於語法點;演講者經常批評區域口音和詞彙。與區域方言有關的論點必須集中在構成標準英語的問題上。例如,由於來自許多國家 /地區的相當不同的方言被廣泛接受為標準英語,因此尚不總是清楚為什麼某些區域方言(可能與他們的標準對應者非常相似)卻不總是如此。

登記

在不同的英語記錄中可以接受不同的結構。例如,對於情況,給定的結構通常會被視為太正式或過於非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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