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率分配

美國頻率分配圖,2016年

頻率分配(或頻譜分配)是頻譜管理的一部分,涉及電磁頻譜的名稱和調節為頻段,通常是由大多數國家 /地區政府進行的。由於無線電傳播並沒有停在國家邊界,因此政府試圖協調RF樂隊的分配及其標準化。

ITU定義

國際電信聯盟將頻率分配定義為“給定頻帶的目的,其目的是在特定條件下使用一個或多個陸地或空間放射性通信服務或射電天文學服務”。

頻率分配也是一個特殊的術語,用於國家頻率管理。其他術語是:

與頻率調節有關的ITU-TERM
頻率
分配到:
ITU語言ITU RR
(文章)
法語英語西班牙語阿拉伯中國人俄語
放射性通信服務歸因
(屬性)
分配
(分配)
Atribución
(Atribuir)
划分распределение
(распределять)
1.16
地區或國家分配
(Allotir)
分配
(分配)
Ausp.udicación
(裁判)
分配выделение
(выделять)
1.17
廣播電台分配
(分配者)
任務
(分派)
Asignación
(asignar)
指配присвоение
(присваивать)
1.18

身體

幾個機構為頻率分配設定了標準,包括:

為了改善頻譜利用率的統一,大多數服務分配都納入了適當的國家管理的責任頻率分配和利用表中。分配是:

  • 基本的
  • 次要
  • 在國家政府的責任範圍內,獨家或共享利用。

軍事使用的分配將符合ITU無線電法規。在北約國家,軍事移動利用是根據北約聯合民事/軍事頻率協議(NJFA)進行的。

頻率分配的示例

列出的一些頻段(例如,業餘1.8-29.7 MHz)具有差距 /不是連續分配。

常見的頻率
來源頻率(MHz)典型的輻射
電力(KW)
儀表

(大約)

Longwave BCB (EU)0.150–0.285320
Am BCB (歐盟和J)0.525–1.605500630
BCB (美國)0.530–1.71050
業餘1.8–29.70.16(移動)15
公民樂隊26.9–27.40.00412
業餘28–300.2(移動)10
陸地移動29–540.1
業餘50–540.2(移動)6
電視低VHF54–88100
陸地移動(歐盟)65–850.1
FM BCB (J)76–9044
FM BCB (美國和歐盟)88–108105
飛機108–1361
陸地移動(歐盟)120–1600.1
陸地移動132–17418–100
Land Mobile(J)142–170
業餘144–1480.2(移動)2
電視高VHF174–216316
陸地移動216–2220.2
業餘222–2250.1(手機)1.25
Land Mobile(J)335–384
陸地移動406–5120.1
Land Mobile(J)450–470.70
業餘430–4500.1(手機)
電視UHF470–8065000
陸地移動806–9470.035.33
細胞放大器806–9470.003.33
業餘
陸地移動
全球定位系統
1200–1600.23
手機PC1700–20000.003
主義
藍牙
無線上網
2400–25000.0000025
  • BCB是廣播樂隊的縮寫,用於商業廣播新聞和音樂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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