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成本

經濟學中,隱性成本,也稱為估計成本隱含成本名義成本,是機會成本等於企業必須放棄以使用已經擁有的生產率,因此不付費租。這是直接承擔的顯式成本的對立面。換句話說,隱式成本是使用資產而不是將其出租,出售或使用它不同的任何成本。該術語還適用於選擇不工作的收入。

隱式成本還代表經濟利潤之間的差異(總收入減去總成本,總成本是隱性成本和明確成本的總和)和會計利潤(總收入僅減去顯式成本)。由於經濟利潤包括這些額外的機會成本,因此它總是小於或等於會計利潤。

Lipsey(1975)以一家公司坐在一個昂貴的土地上的示例,價值每月10,000美元的租金,它以每百年前50美元的價格購買。如果該公司每月以這種隱性成本扣除10,000美元後無法獲得利潤,則該公司應該搬出房屋(或完全關閉)並租用租金。在計算這一數字時,公司應該忽略50美元的數字,並記住要查看土地的當前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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