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所得稅

2015年版的1040表格,美國居民提交的個人聯邦所得稅申報表的稅款

美國聯邦政府和大多數州政府徵收所得稅。它們是通過應用稅率來確定的,該稅率可能會隨著收入增加應稅收入而增加,這是總收入降低允許扣除的總收入。收入是廣泛定義的。個人和公司應直接徵稅,遺產和信託可能應以未分配收入徵稅。合夥企業不徵稅(在聯邦所得稅的情況下有些例外),但其合作夥伴被徵稅其合夥企業收入股票。居民和公民對全球收入徵稅,而非居民僅根據管轄範圍內的收入徵稅。幾種類型的信用減少稅收,某些類型的信用額可能會超過信用稅。另一種最低稅(AMT)適用於聯邦和某些州級別。

“所得稅”徵收工資資本收益,並捐給聯邦和州政府一般資金。 “工資稅”僅徵收工資,通常是指資助社會保障醫療保險FICA稅

大多數業務費用都是可扣除的。個人可以扣除某些個人支出,包括房屋抵押貸款利息,州稅,對慈善機構的捐款以及其他一些物品。一些扣除受到限制。

資本收益應納稅,資本損失減少了應稅收入的範圍(另外,在某些情況下,$ 3,000或1,500美元的普通收入)。個人目前對資本利得和某些公司股息的稅率較低。

納稅人通常必須通過提交納稅申報表來自我評估所得稅。以預扣稅或估計稅款的形式需要提前稅。稅收由每個司法管轄區分別確定稅收。到期日期和其他行政程序因管轄權而異。納稅年度之後的4月15日是個人提交聯邦以及許多州和地方申報表的納稅申報表的截止日期。納稅人確定的稅款可以通過稅收管轄權進行調整。

基本

美國所得稅法的來源

美國所得稅法來自許多來源。這些來源已由一位作者分為三個層,如下所示:

  • 層1
  • 2級
    • 機構解釋性法規(執行機構,由國稅局(IRS)和財政部撰寫),包括:
      • 根據IRC§7805或其他特定法定授權頒布的最終,臨時和擬議的法規;
      • 國庫通知和公告;
      • 與其他國家的執行協議;
    • 公共行政裁決(IRS收入裁決,提供有關特定問題的非正式指導,並對所有納稅人具有約束力)
  • 層3
    • 立法歷史
    • 私人行政裁決(私人當事方可以直接與國稅局聯繫,並要求就特定問題進行私人信件裁決 - 這些裁決僅對請求的納稅人具有約束力)。

在各種稅務機構之間存在衝突的地方,第1層的權威大於第2層或3的權威。同樣,第2層的權威大於層的權威。應用“末期規則”。顧名思義,“末期規則”指出,後來發布的當局正在控制。

法規和判例法有助於解釋法規。此外,各種法律來源試圖做同樣的事情。例如,收入裁決是對法規如何適用於非常具體的事實的解釋。條約在國際領域任職。

基本概念

聯邦,大多數州和一些地方政府對美國淨應稅收入徵稅。所得稅是對個人,公司,遺產和信託的。大多數亞軍司法管轄區的應稅收入的定義主要遵循聯邦定義。

聯邦一級的稅率逐步;也就是說,較高收入量的稅率高於較低的稅率。聯邦個人稅率從10%到37%不等。一些州和地區以分級稅率徵收所得稅,有些則以所有應稅收入為統一的稅率。

個人有資格降低對資本利得合格股息的聯邦所得稅稅率。根據申請狀態,個人的稅率和一些扣除額有所不同。已婚個人可以或分別計算稅收。如果單身人士是與受撫養人居住的家庭的負責人,則可能有資格降低稅率。

應稅收入《國內稅收法》和財政部和國稅局發出的稅收法規的全面方式定義。應稅收入是總收入,作為調整後的減去扣除額。大多數州和地區至少遵循這些定義,儘管有些人進行了調整以確定該司法管轄區的所得稅。公司或企業的應稅收入可能與書籍收入不一樣。

總收入包括從任何來源賺取或獲得的所有收入。這包括薪水和工資,提示,養老金,服務的費用,銷售的價格,其他業務收入,銷售其他財產的收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租金,收到的股息和股息,銷售農作物的收入以及許多其他類型的收入。某些收入,例如市政債券利息,免於所得稅

源代碼作為總收入的份額(1950-2014)。個人所得稅(紫色),工資稅/FICA(Azure),公司所得稅(綠色),消費稅(橙色),遺產和禮品稅(黃色),其他收據(藍色)。

對個人總收入進行調整(通常減少)是為許多類型的退休或健康儲蓄計劃,某些學生貸款利息,一半的自僱稅以及其他一些項目做出的貢獻。企業出售的商品成本是直接降低總收入。

業務扣除額:所有納稅人的應稅收入通過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扣除減少。其中包括薪水,租金和其他已支付或應計的業務費用,以及折舊津貼。扣除費用可能會導致損失。通常,這種損失可以減少其他應稅收入,但要受到一定限制。

個人扣除額:以前的個人豁免扣除額在2018年至2025年被廢除

標準扣除:個人從應稅收入中扣除某些個人支出。一個人可以要求進行標準扣除對於2021年,單人或已婚人員分別提交的基本標準扣除額為$ 12,550,共同申報表或尚存的配偶為25,100美元,家庭校長$ 18,800。

逐項扣除額:選擇要求實際逐項扣除的人可能會扣除以下條件和限制:

資本收益資本收益包括出售股票和債券,房地產和其他資本資產的收益。收益是收益超過該財產的調整後的稅收基礎(允許折舊扣除的成本減少)。較低的稅率也適用於美國公司和許多外國公司的合格股息。淨資本損失可能會減少其他應稅收入有限制。

美國稅收總額佔GDP和所得稅收入的百分比,佔GDP的百分比,1945年至2011年,管理和預算歷史辦公室

稅收抵免:所有納稅人都被允許獲得外國稅某些類型的業務費用比例。還允許個人與教育費用,退休儲蓄和兒童保育費用有關的信用。每個學分都遵守特定的規則和限制。一些積分被視為可退還的付款。

替代性最低稅:如果其收入超過一定的排除金額,所有納稅人的最低稅也應繳納替代最低稅。此稅僅在超過常規所得稅並減少某些信用稅的情況下適用。

額外的醫療保險稅:高收入者還可能還必須支付0.9%的工資,薪酬和自僱收入稅。

淨投資所得稅:淨投資收入對超過某些閾值的個人額外繳納3.8%的稅

納稅申報表:美國公司和大多數居民必須將所得稅申報表提交自我評估所得稅,如果應付或要求退稅。一些納稅人必須提交所得稅申報表,因為他們滿足了其他幾個條件之一。可以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納稅申報表。通常,個人的納稅申報表涵蓋日曆年。公司可能會選出不同的納稅年度。大多數州和地區都遵循聯邦納稅年度,需要單獨的回報。

稅收:納稅人必須在不等待評估的情況下支付應付的所得稅。許多納稅人在獲得收入時會繳納預扣稅。在一定程度上,預扣稅並不涵蓋應付的所有稅款,所有納稅人必須進行估計的稅款或面對罰款。

稅收罰款:未能按時付款或未能提交申報表,可能會導致大量罰款。某些故意失敗可能會導致刑事處罰,包括貨幣罰款和/或監禁。

稅務機關可以檢查和調整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有權提出任何變更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因管轄權而異。納稅人也可以去法院提起稅收變更。稅務機關在一段時間後不可能進行更改(通常是從納稅申報表的到期日起三到四年)。

個人的聯邦所得稅率

截至2010年,按收入組的前20%的納稅人支付了68.8%的聯邦個人稅收收入,包括薪資稅,這是所有家庭收入的50%。最高的1%佔19.3%,支付了24.2%,而最低的20%由於扣除額和賺取的所得稅抵免額支付了0.4%。

每年對個人的聯邦收入括號和個人的稅率進行調整以進行通貨膨脹。國稅局(IRS)對CPI的變化表示了變更,並將新利率發佈為“稅率時間表”。

邊際稅率

2018年美國調整後總收入(AGI)的邊際有效的聯邦稅率。
美國個人所得稅中的份額與調整後的總收​​入的份額(AGI):納稅人的一半使用美國國稅局(IRS)的2020年數據(2023年)支付了聯邦個人所得稅的97.7%。 1%最高調整的總收入(AGI)的有效稅率為26%,幾乎是平均水平的兩倍(1.91倍),而下半部分的有效稅率為3.1%,僅占平均水平的23%。拜登·白宮(Biden White House)出版了Leisoss and Yagan(2021)的工作中,使用總收入而不是AGI的不同觀點出現。休斯和Yagan估計,美國400個最富有家庭支付的平均聯邦有效的個人所得稅率在6%至12%之間,最可能的人數為8.2%。差異在調整中,而不確定性來自未售出的股票,未售出的股票在出售時最多徵稅,如果通過作為繼承,則不徵稅。 埃里卡·約克(Erica York)(2023年1月26日), 最新聯邦所得稅數據摘要,2023年更新稅基基金會wikidata Q118189145格雷格·萊西森;丹尼·雅根(Danny Yagan)(2021年9月23日), 最富有的美國人的聯邦個人所得稅率是多少?白宮Wikidata Q118192958

從2013年開始,額外的3.8%稅適用於超過某些門檻的淨投資收入。

個人僅在該稅率範圍內的每美元支付給定的支架。在某些年份,最高的邊際利率不適用於某些類型的收入。 2003年以後,利率大大降低,用於資本收益和合格的股息(見下文)。

稅收計算的示例

2017年的所得稅:

單一納稅人賺取40,000美元的總收入,沒有孩子,不到65歲,沒有盲目扣除;

  • $ 40,000總收入 - $ 6,350標準扣除額- $ 4,050個人豁免= $ 29,600應稅收入
    • 第一個收入支架中的金額= $ 9,325;第一個收入等級中金額的稅收= $ 9,325×10%= $ 932.50
    • 第二款收入中的金額= $ 29,600 - $ 9,325 = $ 20,275.00;第二收入等級中金額的稅收= $ 20,275.00×15%= $ 3,041.25
  • 總所得稅為$ 932.50 + $ 3,041.25 = $ 3,973.75(〜9.93%有效稅

但是請注意,應稅收入少於100,000美元的納稅人必須使用IRS提供的稅務表。在2016年的該表下,上述示例的所得稅為3,980.00美元。

除所得稅外,工資收入者還必須支付聯邦保險繳款法(FICA)(FICA)(雇主必須支付同等金額的FICA稅):

  • $ 40,000(調整後的總收​​入)
    • $ 40,000×6.2%= $ 2,480(社會保障部分)
    • $ 40,000×1.45%= $ 580(Medicare部分)
  • 員工支付的FICA總稅= $ 3,060(收入的7.65%)
  • 個人稅的總稅= $ 3,973.75 + $ 3,060.00 = $ 7,033.75(收入的17.58%)

包括雇主捐款在內的聯邦稅總計:

  • 雇主貢獻的FICA稅總= $ 3,060(收入的7.65%)
  • 包括雇主捐款在內的個人的總聯邦稅= $ 3,973.75 + $ 3,060.00 + $ 3,060.00 = $ 10,093.75(〜25.23%的收入)

有效所得稅率

由於各種扣除額,有效的稅率通常低於邊際利率,有些人實際上承擔負責任。以下圖表中的個人所得稅率包括資本利得稅,其邊際利率與常規收入不同。 2016年,只有第一個人收入的首批$ 118,500在2016年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障)稅。下面的表也不反映變化,對2013年法律有效,這將平均稅款提高到自1979年,以33%的有效速度,而大多數其他納稅人仍然接近自1979年以來的最低水平。

有效的聯邦稅率和2010年的平均收入
五分之一 稅前的平均收入 有效的個人所得稅率 有效的工資稅率 合併有效收入和工資稅率 總有效的聯邦稅率(包括公司收入和消費稅)
最低 $24,100 −9.2% 8.4% −0.8% 1.5%
第二 $44,200 −2.3% 7.8% 5.5% 7.2%
中間 $65,400 1.6% 8.3% 9.9% 11.5%
第四 $95,500 5.0% 9.0% 14.0% 15.6%
最高 $239,100 13.8% 6.7% 20.5% 24.0%
第81至第90個百分位數 $134,600 8.1% 9.4% 17.5% 19.3%
第91至第95個百分位數 $181,600 10.7% 8.9% 19.6% 21.6%
第96至第99個百分位數 $286,400 15.1% 7.1% 22.2% 24.9%
最高1% $1,434,900 20.1% 2.2% 22.3% 29.4%

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稅是作為應稅收入徵收的。應稅收入定義為總收入較少允許扣除。為聯邦稅收目的確定的應納稅收入可以修改州稅。

總收入

內部稅收法》指出,“總收入是指任何來源的所有收入”,並給出具體的例子。總收入不僅限於收到的現金,而是“包括任何形式的收入,無論是金錢,財產還是服務”。總收入包括工資和提示,提供服務的費用,庫存或其他財產的銷售,利息,股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養老金,a養費和許多其他類型的收入。收到或應計時,項目必須包括在收入中。其中的金額是納稅人有權獲得的金額。財產收益是總收入較少的返回的款項,出售的商品成本或出售財產的稅收基礎

某些類型的收入免於所得稅。在更常見的豁免收入中,包括市政債券的利息,一部分社會保障福利,人壽保險收益,禮物或遺產以及許多員工福利的價值。

調整和扣除量減少了總收入。更常見的調整包括減少lim養費和IRA以及某些其他退休計劃的捐款。調整後的總收​​入用於與各種扣除,信用,階段和罰款有關的計算。

業務扣除

無論開展業務的形式如何,大多數業務扣除措施都可以扣除。因此,與公開交易的公司相同的大多數企業扣除額。企業是定期進行盈利的活動。只有少數與業務相關的扣除額是特定形式的業務形式。但是,個人扣除投資費用有幾個限制,以及其他逐項(個人)扣除額。

出於所得稅目的的扣除額的金額和時間是根據稅收會計規則而不是財務會計確定的。稅收規則基於與會計規則相似的原則,但存在重大差異。大多數餐點和娛樂費用的聯邦扣除額限制為費用的50%(除了2021納稅年度,允許在餐廳購買的餐點100%扣除)。在60個月內,開展業務的成本(有時稱為經營成本)可扣除。遊說和政治支出的扣除有限。其他一些限制適用。

可能會產生未來利益的費用必須大寫。然後,在預計將來的折舊(請參閱MACRS )或攤銷期望將來是預計將來的折舊或攤銷。示例包括機械和設備的成本以及製造或建造財產的成本。 IRS表根據所使用的資產或行業類別指定資產的生活。當資產出售,交換或廢棄的資本成本時,剩餘的未經備案的成本降低了收益(如果有的話),以確定收益或損失。這種收益或損失可能是普通的(如庫存)或資本(如股票和債券),或者是組合(對於某些建築物和設備)。

大多數個人,生活和家庭支出不可扣除。在確定州所得稅時,幾乎總是允許允許使用聯邦所得稅的業務扣除。但是,只有一些州允許對個人進行逐項扣除。一些州還限制了公司對與投資相關的費用的扣除。許多州允許折舊扣除額不同。州對扣除的限制可能與聯邦限制有很大不同。

超過業務收入的業務扣除會導致可能抵消其他收入的損失。但是,可以將被動活動損失的扣除推遲到超過其他被動活動收入的程度。被動活動包括大多數租金活動(房地產專業人員除外)和納稅人沒有進行實質性參與的商業活動。此外,在大多數情況下,損失可能不會超出納稅人處於風險的金額(通常是實體和債務份額的稅收基礎)。

個人扣除

在2018年之前,允許個人進行特殊扣除,稱為個人豁免。這是在2017年之後不允許的,但將在2026年再次被允許。這是一個固定的金額,每個納稅人,以及納稅人支持的每個孩子或其他家屬的額外固定金額。 2015年,此扣除額的金額為4,000美元。每年通貨膨脹索引。到2009年和2012年之後,豁免額的淘汰量較高(2010- 2012年沒有逐步淘汰)。

美國稅收居住的公民和個人可以扣除統一的扣除額作為標準扣除額。這是單個個人的$ 12,550,已婚個人$ 25,100為2021年提交聯合申報表。或者,個人可以要求針對特定類別的非企業費用所產生的實際金額進行逐項扣除。產生免稅收入的費用,其他幾項不可扣除。房主可以扣除其本金和第二套房的利息和財產稅。儘管這種扣除額目前限於10,000美元,但本地和州所得稅是可扣除的。對慈善組織的貢獻是由個人和公司扣除的,但扣除額分別限制為總收入的50%和10%。超過10%的調整後總收入的醫療費用以及未保險的傷亡損失都是可扣除的。其他收入生產費用超過調整後總收入的2%也可扣除。在2010年之前,逐項扣除的津貼以較高的收入逐步淘汰。階段淘汰於2010年到期。

退休儲蓄和附帶福利計劃

雇主對合格的僱員退休計劃或福利計劃的貢獻扣除。在員工從計劃中獲得分配之前,員工不認識到計劃的收入。該計劃本身被組織為信託,被認為是一個獨立的實體。為了有資格獲得免稅的計劃,並要使雇主獲得扣除,該計劃必須符合最低參與,歸屬,資金和運營標準。

合格計劃的示例包括:

員工或以前的僱員通常對退休或股票計劃的分配徵稅。員工未對健康保險計劃的分配徵稅,以支付醫療費用。自助餐廳計劃允許員工在福利中進行選擇(例如在自助餐廳中選擇食物),而支付這些費用的分配不應納稅。

此外,個人可以為個人退休帳戶(IRA)做出貢獻。那些目前未被其他退休計劃所涵蓋的人可能會要求對某些類型的IRA捐款。在個人撤回之前,在IRA內獲得的收入不徵稅。

資本收益

應稅收入包括資本收益。但是,個人的長期資本利得和合格的股息以較低的稅率徵稅(見下文)。資本收益是銷售價格超過稅收基礎(通常是成本)資本資產的過剩,通常是在普通業務過程中未出售給客戶的那些資產。資本損失(基礎高於銷售價格)是可扣除的,但是長期資本損失的扣除限量限於本年度的總資本收益,再加上最高3,000美元的普通收入的個人(如果已婚,則為1,500美元)。一個人可能會在出售個人的主要居住居住下,將$ 250,000(已婚夫婦共同提交的已婚夫婦共同申請)排除在某些條件和限制的情況下。企業中使用的折舊財產的收益被視為普通收入,以前所要求的折舊範圍。

在確定收益時,有必要確定出售哪些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基礎數量。這可能需要識別慣例,例如第一屆,例如股票股票的相同屬性。此外,除非將它們一起出售,否則必須將稅收基礎分配在一起。原始基礎(通常為資產支付的成本)通過折舊或損失的扣除降低。

某些資本收益被推遲;也就是說,他們一次比處置年的徵稅。出售的財產收益分期付款可以確認,因為收到了這些付款。不承認交換供類似財產的房地產收益,新財產的稅基基於舊財產的稅收基礎。

從1986年和2004年開始,個人對擁有超過12個月的某些財產的資本利得稅率(稱為長期資本收益)降低了。降低的15%的稅率申請了定期稅和到2011年的替代最低稅。降低的利率也適用於在美國組織的公司或美國有所得稅條約的股息。該15%的利率在2012年增加到20%。從2013年開始,淨投資收入中的資本收益超過某些門檻,但額外徵稅3.8%。

普通收入率 長期資本增長率* 短期資本增長率 奪回房地產長期收益的折舊 長期收集收藏品 某些小企業股的長期收益
10% 0% 10% 10% 10% 10%
15% 0% 15% 15% 15% 15%
25% 15% 25% 25% 25% 25%
28% 15% 28% 25% 28% 28%
33% 15% 33% 25% 28% 28%
35% 20% 35% 25% 28% 28%
37% 20% 37% 25% 28% 28%
* 資本收益高達25萬美元(如果共同提起的$ 500,000),則用作主要住宅的房地產

會計期和方法

美國稅制允許個人和實體選擇其納稅年度。大多數人選擇日曆年。對於一些密切舉辦的實體,選擇納稅年度有限制。在某些情況下,納稅人可能會更改其納稅年度,此類更改可能需要IRS批准。

納稅人必鬚根據他們對特定活動的會計方法來確定其應稅收入。大多數人將現金方法用於所有活動。在這種方法下,收到收入和付款時扣除的收入。納稅人可能會選擇或需要使用應計方法進行某些活動。在這種方法下,當收到的權利何時出現時,就會確認收入,並在付款責任時採取扣除額並可以合理地確定金額。承認庫存出售商品成本的納稅人必須使用庫存銷售和成本的應計方法。

會計方法的財務報告和稅收目的可能有所不同。為某些類型的收入或費用指定了具體方法。在銷售時或收到分期付款付款期間,可以確認庫存以外的財產的銷售收益。長期合同的收入必須在合同期限內得到可重視,而不僅僅是完成。其他特殊規則也適用。

其他應稅和免稅實體

合作夥伴關係和有限責任公司

被視為合夥企業的商業實體在實體級別不繳納所得稅。相反,他們的成員在計算自己的稅收時包括收入的份額,扣除和信用。合夥人的收入份額(例如資本收益)的特徵是在合夥級確定的。包括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在內的許多類型的業務實體可能會選擇被視為公司或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分配不徵稅為股息。

公司

由於各種特殊稅收規定,美國有效的公司稅率已遠低於名義稅率。

公司稅在美國,大多數州和某些地方級別徵收有關稅收目的作為公司的實體的收入。美國公民和居民個人擁有的全資擁有的公司可以選擇將公司徵稅類似於合夥企業作為S公司。公司所得稅基於應稅收入,其定義類似於個人應稅收入。

公司(包括其他公司)(包括其他公司)(S其他公司)對公司的股息分配徵稅。出售或交換其股票或財產的股份時,他們還受到資本收益的稅收。但是,某些交流(例如重組中)不應納稅。

多家公司可以與他們的共同父母在聯邦和某些州級別提交合併的回報

公司稅率

聯邦公司所得稅比2018年徵收21%。股息排除和某些僅限公司的扣除額可能會大大降低該有效利率。

公司扣除

公司的大多數費用都是可扣除的,但還適用於其他納稅人的限制。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見相關扣除額。)此外,允許普通的美國公司從10%或更多的外國子公司獲得100%的股息,根據第951A條的收入中包括50%的股息,佔外國分支機構收入的37.5%

聯邦或州一級的一些扣除額受到限制。限制適用於相關方引起的項目,包括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

遺產和信託

遺產和信託可能在遺產或信託級別繳納所得稅,或者受益人可能會繳納其收入份額所得稅。在必須分配收入的地方,受益人的徵稅類似於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可以保留收入的地方,徵稅遺產或信託。它可能會扣除以後的收入分配。遺產和信託只允許與產生收入有關的那些扣除,再加上$ 1,000。他們的稅率稅率迅速提高到個人的最大率。 2009年的信託和房地產收入超過11,500美元的稅率為35%。遺產和信託有資格降低股息和資本利得的稅率。

免稅實體

美國稅法免除某些類型的實體收入和其他稅款。這些規定在19世紀後期出現。慈善組織和合作社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免稅。免稅組織仍對任何業務收入徵稅。參加遊說政治競選或某些其他活動的組織可能會失去其豁免地位。特殊稅款適用於違禁交易和免稅實體的活動。

社會保險稅(社會保障稅和醫療保險稅或FICA)

美國社會保險制度由類似於所得稅的稅款資助。社會保障稅為6.2%,是對支付給員工的工資徵收的。該稅是對雇主和僱員施加的。繳納2020稅的最高工資為$ 137,700。該金額為通貨膨脹索引。雇主和僱員徵收1.45%的工資的同伴Medicare稅,但無限制。由雇主和僱員金額組成的自僱稅(總計15.3%)是對自僱人士徵收的。

其他稅收項

學分

聯邦和州系統為個人和企業提供了許多稅收抵免。在個人的關鍵聯邦信用中,是:

  • 兒童信用:2017年,每位合格兒童的信用額最高為1,000美元。在2018年至2025年,信用額上升到每個合格的孩子2,000美元,但有一個社會保險號(SSN)是每個孩子資格的條件。在2021年,該信用暫時提高到每名6至17歲的兒童3,000美元,每名合格兒童0至5歲,並獲得了全額退款。
  • 兒童和撫養護理信用:最高6,000美元的信用,收入超過15,000美元。在2021年,該信用額最高可達16,000美元,淘汰了125,000美元。
  • 賺取的所得稅抵免:這種可退還的信貸是針對低收入個人賺取的收入百分比的。信用是根據合格兒童數量(如果有)計算和封頂的。通貨膨脹率為索引,並以高於一定金額的收入為單位。對於2015年,最高信用額為6,422美元。
  • 老年人和殘疾人的信用額:不可退還的信貸最高可達$ 1,125。
  • 大學費用的兩個相互排斥的學分。

企業也有資格獲得幾個學分。這些學分可用於個人和公司,可以由業務合作夥伴的合作夥伴獲得。在“一般業務信貸”中包含的聯邦信貸中有:

此外,還允許外國外國稅收抵免支付的外國所得稅。該信貸僅限於由於外國資源收入而產生的聯邦所得稅的一部分。所有納稅人都可以使用信用。

商業信貸和外國稅收抵免可能會在其他幾年中抵消稅款。

各州和一些地區提供的各種學分因管轄權而異。各州通常會向居民授予信用,以支付給其他州的所得稅,通常與其他州所得稅的比例限制。

替代最低稅

納稅人必須支付較高的常規所得稅或替代最低稅(AMT)。在前幾年支付了AMT的納稅人可以要求對先前的AMT徵收定期稅。信用受到限制,因此定期稅率不會降低到本年度AMT以下。

AMT的稅率幾乎是統一的(公司為20%,個人,遺產和信託的26%或28%)對AMT修改的應稅收入。常規應稅收入與應稅收入之間的主要差異包括:

  • 標準扣除額和個人豁免被單一扣除所取代,該扣除額以更高的收入水平逐步淘汰,
  • 不允許個人扣除國家稅,
  • 對於個人來說,大多數其他逐項扣除都不允許
  • 折舊扣除額的計算不同,並且
  • 公司必須進行複雜的調整,以更緊密地反映經濟收入。

特殊稅

有許多聯邦稅收規則旨在防止人們濫用稅收制度。與這些稅有關的規定通常很複雜。這樣的規則包括:

特殊行業

稅收規則認識到,某些類型的企業不會以傳統方式賺取收入,因此需要特殊的規定。例如,保險公司最終必須從收到的保費金額中向某些保單持有人支付索賠。這些索賠可能發生在保費付款後的幾年。計算未來的索賠金額需要精算估算,直到實際支付索賠為止。因此,認識到保費收入為已收到的收入,並將索賠費用視為已支付的費用將嚴重扭曲保險公司的收入。

特殊規則適用於以下行業中的某些或所有項目:

  • 保險公司(與收入和費用認可有關的規則;適用於人壽保險,財產和傷亡保險的不同規則)
  • 運輸(與收入確認週期有關的規則)
  • 採掘業(與勘探和開發費用以及回收資本化成本有關的規則)

此外,共同基金( 受管制的投資公司)受特殊規則的約束,使其僅在所有者級別徵稅。公司必須向每個所有者報告其普通收入,資本收益和可信外國稅收的份額。然後,所有者將這些項目包括在自己的稅收計算中。該基金本身不徵稅,並且分配被視為資本回報率。類似的規則適用於房地產投資信託房地產抵押投資通道

州,地方和地區所得稅

最高邊緣州所得稅預扣稅率2022

所得稅還徵收了美國大多數州以及許多個人,公司,遺產和信託的地區。這些稅款是聯邦所得稅的補充,可用於聯邦稅收目的。州和地方所得稅稅率從應稅收入的零到16%不等。一些州和地方所得稅率是持平的(單率),有些是畢業的。國家和本地收入應納稅的定義差異很大。一些州通過參考結合了聯邦定義。對於某些司法管轄區的個人和公司而言,應稅收入分別定義不同。一些州根據第二個收入或資本量度徵收替代稅或額外稅。

國家和地區傾向於徵稅居民的所有收入。國家和地區僅對分配或分配給管轄區的收入徵稅。通常,根據該州工作的幾天的一部分,非居民的個人在州賺取的工資中被徵稅。許多州要求合夥企業為非居民合作夥伴繳稅。

對徵收所得稅的各州和地區分別提交納稅申報表,可能會在與聯邦到期日期不同的日期提交。一些州允許相關公司提交合併或合併的退貨。徵收所得稅的大多數州和地區需要估計的稅款,而稅款超過某些門檻並要求支付工資的稅款

波多黎各還施加了自己的稅法;但是,與各州不同,那裡的一些居民只繳納聯邦所得稅(儘管每個人都必須支付所有其他聯邦稅)。關島美國薩摩亞北瑪麗安娜群島維爾京群島的其他非法人領土也根據基於聯邦所得稅法的“鏡像”稅法施加了自己的所得稅法。

國際方面

按稅收與GDP比率列表

美國對美國的所有公民徵稅,包括其他國家的居民,所有是出於稅收目的的居民的人,以及定義為在美國創建或組織的公司或在聯邦或州下定義的公司法律。

聯邦所得稅是根據全球收入對公民,居民和國內公司徵收的。為了減輕雙重稅收,允許外國所得稅信貸。該外國稅收抵免僅限於本年度稅收的那部分,歸因於外國資源收入。確定該部分涉及確定收入的來源以及對該收入的分配和分配扣除。許多(但不是全部)在其全球收入方面,稅務居民和公司,但很少有人允許外國稅收。

此外,可能會對非居民非公民以及外國公司對美國來源收入徵收聯邦所得稅。聯邦稅款適用於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居民外國公司和外國公司的某些其他收入,與美國貿易或業務沒有有效聯繫,統一利率為30%。根據稅收條約,這種速率通常會降低。外國人對與美國業務有效聯繫的收入徵稅,並與我們的房地產相似。在美國,在美國在美國出席的非居民外國人對當年從美國境內實現的某些淨資本收益徵收美國資本利得稅。各州僅根據州內收入的收入(工資等)以及對企業收入分配給國家的稅收個人和公司的稅收徵稅。

美國有超過65個國家 /地區的所得稅協定。這些條約通過允許每個國家對公民和居民充分徵稅,並減少另一個國家可以對他們徵稅的數量來減少雙重徵稅的機會。通常,條約規定了對投資收入的稅率降低,以及可以徵稅的業務收入限制。條約每個定義哪些納稅人可以從該條約中受益。美國條約不適用於各州或政治細分徵收的所得稅,除了幾乎每條條約中出現的非歧視規定。此外,美國條約通常不允許我們的人在美國稅收方面援引條約規定,但具有相對標準的例外。

稅收和考試

納稅申報表

個人(收入高於最低水平),公司,合夥企業,遺產和信託必須向聯邦和適當的州稅務機關提交稱為納稅申報表的年度報告。這些回報在復雜程度上差異很大,具體取決於其事務的複雜性和復雜性。納稅人報告收入和扣除額,計算欠款的稅額,報告付款和積分,併計算到期的餘額。

聯邦個人,房地產和信託所得稅申報表應在4月15日之前針對大多數納稅人。公司和合夥企業聯邦收益應在公司年底結束後兩個半月和半個月。免稅實體收益應在該實體年底之後四個半月。僅通過提交單頁表格,所有聯邦收益都可以擴展到大多數擴展名。州和地方所得稅申報表的到期日期和擴展條款各不相同。

所得稅申報表通常由帶有附件和時間表的基本表格組成。根據納稅人事務的複雜性和性質,個人和公司可以使用幾種形式。許多人能夠使用1040-ez的一頁表格,除了雇主的工資語句(表格W-2 )外,不需要附件。聲稱逐項扣除的個人必須完成時間表a 。類似的時間表適用於利息(附表B),股息(附表B),業務收入(附表C),資本收益(附表D),農場收入(附表F)和自僱稅(附表-SE)。所有納稅人都必須提交這些表格,以獲取適用於其的信用,折舊,AMT和其他項目。

可以通過註冊稅務準備者為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表的申報。

如果納稅人在退貨時發現錯誤,或者確定一年的稅款應不同,則納稅人應提交修訂的申報表。如果確定稅收超額付款,這些回報構成退款的索賠。

人們在1920年提交稅款。

國稅局,州和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檢查納稅申報表並提出更改。納稅人的更改可以進行更改,納稅人的提前參與度最低,例如工資變更或股息收入以糾正錯誤。對收益的其他檢查可能需要廣泛的納稅人參與,例如國稅局的審計。這些審核通常要求納稅人為國稅局或其他稅務機構提供收入和扣除記錄的訪問權限。企業的審計通常由IRS人員在業務地點進行。

納稅人的更改可能會受到納稅人的上訴,包括上法庭。國稅局更改通常首先作為擬議的調整發出。納稅人可以同意該提案,也可以建議國稅局為什麼不同意。國稅局和納稅人通常會解決擬議的調整,以同意調整應有的作用。對於未達成協議的調整,美國國稅局向調整提供了30天的信件。納稅人可以在國稅局內30天內對這項初步評估提出上訴

上訴司審查了美國國稅局現場團隊的決心和納稅人的論點,並經常提出一個解決方案,IRS團隊和納稅人可以接受。當仍未達成協議時,美國國稅局(IRS)發出評估作為缺陷通知或90天的信件。然後,納稅人有三個選擇:在美國稅收法院提起訴訟,而無需繳稅,繳稅並起訴正規法院退款,或者只是繳稅並完成。向法院求助的可能是昂貴且耗時的,但通常是成功的。

IRS計算機通常進行調整以糾正返回的機械錯誤。此外,美國國稅局(IRS)進行了廣泛的文檔匹配計算機計劃,該計劃將工資,利息,股息和其他項目與納稅人報告的金額進行比較。這些程序會自動發布30天的信件,建議擬議的更改。實際檢查了只有很小比例的納稅申報表。這些是通過計算機分析的返回信息和隨機抽樣的組合來選擇的。美國國稅局(IRS)長期以來一直保持一項計劃,以確定最有可能需要調整的回報模式

州和地方當局的審查程序因管轄權而異。

稅收收集

納稅人必鬚根據調整後的自我評估的納稅申報表支付所有欠款。國稅局收集流程可能會提供包括利息和“罰款”在內的時間付款計劃,而“罰款”只是增加了利息。如果納稅人不繳納稅款,美國國稅局有強大的手段來執行收款。這些包括徵收銀行帳戶並奪取財產的能力。通常,在徵稅或癲癇發作之前給出大量預先通知。但是,在某些很少使用的危險評估中,美國國稅局可能會立即抓住金錢和財產。 IRS收集部門負責大多數收集活動。

預扣稅

需要支付工資或向外國人支付某些付款的人必須從此類付款中扣除所得稅。工資中的所得稅稅是基於IRS提供的員工和表格的聲明。支付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和某些其他金額的人也必須以統一的30%固定所得稅。稅收條約可能會降低此費率。這些預扣要求還適用於非美國金融機構。額外的備份預提條款適用於某些向美國人員支付的利息或股息。扣留的所得稅金額被視為繳納稅款的人的稅款。

雇主和僱員還必須繳納社會保障稅,僱員部分也應從工資中扣留。預扣收入和社會保障稅通常稱為工資稅

限制法規

在一定時間段內,IRS無法評估額外稅。就聯邦所得稅而言,此期間通常是從原始納稅申報表的到期日期或原始申報表提交的日期以來的三年。如果納稅人大量低估了總收入,國稅局還會再進行三年的更改。在欺詐的情況下或未能提交退貨的情況下,美國國稅局可以進行更改的期限是無限的。

處罰

未能提交申報表,延遲文件或錯誤的文件退貨的納稅人可能會受到罰款。這些懲罰因失敗類型而異。某些罰款被計算為利息,有些是固定的,有些是基於其他措施。提交或延遲支付的罰款通常是基於應支付的稅款和遲到程度的基礎。與某些形式相關的失敗的處罰是固定量,並且形式從很小到巨大的形式不等。

包括稅收欺詐在內的故意失敗可能導致刑事處罰。這些處罰可能包括入獄時間或沒收財產。與美國司法部協調評估刑事處罰。

歷史

憲法

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美國國會(Abraham Lincoln )和美國國會於1861年提出了美國首次個人所得稅。

第一條第8條,《美國憲法》第1條(“稅收和支出條款”),指定了國會施加“稅收,稅收,職責,冒名和消費的權力”在美國,職責,冒名頂替和消費措施應統一。”

《憲法》專門說明國會徵收直接稅的方法,要求國會按照每個州的人口成比例地分配直接稅,”通過添加全部自由人數,包括在多年任期內限制服務的人,並排除在內印第安人不徵稅,所有其他人中有五分之一”。有人認為,頭部稅財產稅(奴隸可能會徵稅,因為或兩者兼而有之),並且他們與聯邦政府擁有合法利益的活動沒有任何關係。因此,第9條的第四條規定:“除非與此處的人口普查或枚舉成比例,否則不得提出其他直接稅。”

稅收也是聯邦主義者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Alexander Hamilton)化名Publius秘密地秘密撰寫的聯邦主義者的主題。在其中,他斷言“必要和適當”條款的措辭應作為徵稅法律立法的準則。立法部門將成為法官,但是無論是國家還是更大的群體,人民都可以推翻對這些判斷權的任何濫用。

法院通常認為,直接稅僅限於對人(稱為“人物”,“民意調查”或“頭部稅”)和財產的稅收。所有其他稅款通常都稱為“間接稅”,因為它們徵稅了事件,而不是人或財產本身。基於稅收的主題,對立法機關的權力的直接限制證明是不確定的,尚不清楚所得到所得稅,這可以說是直接或間接稅。

早期聯邦所得稅

在美國提出的第一批所得稅是在1812年戰爭期間。稅收的想法是基於1798年的《英國稅法》。《英國稅法》將漸進率應用於收入。英國稅率的收入為0.833%,收入超過200英鎊的收入為60%至10%。稅收提案於1814年制定。由於根特的條約於1815年簽署,結束了敵對行動和額外收入的需求,因此在美國從未徵收稅收。

為了幫助在美國內戰中支付其戰爭努力,國會通過1861年的《稅收法》通過了《稅收法》,徵收了美國歷史上的首次聯邦所得稅。該法案的收入超過800美元(是1861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144.31美元; 2021年的相應收入為384K $ 384K的統一稅(是1861年象徵性國內生產總值的5.6倍)。收入的稅收反映了股票和債券而不是財產中持有的財富量增加,而聯邦政府過去曾徵稅。 1862年的《稅收法》建立了第一項國家遺產稅,並為聯邦所得稅增加了漸進稅結構,對收入超過10,000美元的收入徵稅了5%。國會後來進一步提高了稅收,到戰爭結束時,所得稅約佔聯邦政府收入的五分之一。為了征收這些稅,國會在財政部內創建了國內收入專員的職務。聯邦所得稅將一直有效,直到1872年廢除。

1894年,國會民主黨人通過了威爾遜·高曼(Wilson-Gorman)關稅,該關稅徵收了第一批和平時期所得稅。收入超過4,000美元的收入比率為2%,這意味著不到10%的家庭將支付任何費用。 (4,000美元是1894年人均名義GDP $ 207.23的19.3倍; 2021年的相應收入為130萬美元。)所得稅的目的是彌補因降低關稅而損失的收入。 1895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其在Pollock訴Farmers'Loan&Trust Co.案中的裁決中,根據使用財產的收入違反憲法的收入徵收了稅款。法院裁定,從房地產租金,個人財產的利息收入以及個人財產的其他收入(包括股息收入)的稅款被視為財產的直接稅,因此必須分配在他們的人群上)。由於所得稅的分配是不切實際的,因此這會禁止對財產收入徵收聯邦稅。但是,法院確認憲法並未否認國會對真實和個人財產徵稅的權力,並確認這將是直接稅。由於對個人工資徵稅而沒有從財產徵稅的政治困難,因此從Pollock決定到批准《第十六修正案》(如下),聯邦所得稅是不切實際的。

進步時代

幾年來,所得稅的問題尚未解決。 1906年,總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他給國會的第六屆年度信息中復興了這個想法。他說:

有充分的理由是,當我們接下來對我們的稅制制度進行修訂時,國家政府應徵收畢業的遺產稅,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徵收所得稅稅。

在演講中,他引用了Pollock案,而沒有特別命名。所得稅在羅斯福後來的演講中再次成為一個問題,包括1907年的聯盟和1912年的競選期間。

羅斯福的繼任者威廉·霍華德·塔夫脫(William Howard Taft)也承擔了所得稅問題。像羅斯福一樣,塔夫脫(Taft)也引用了波洛克(Pollock)的決定,並於1909年6月就所得稅發表了主要演講。一個月後,國會通過了將成為第16修正案的決議。

第十六修正案的批准

國家檔案中的第十六修正案

作為回應,國會提出了《第十六修正案》 (經1913年的必要州批准),該修正案指出:

國會有權有權從幾個州中的任何來源,沒有分配的任何來源,而無需考慮任何人口普查或枚舉的情況下就收入徵收和徵收稅款。

Brushaber訴Union Pacific Railroad的最高法院240 US 1 (1916)表明,該修正案並未擴大聯邦政府現有的稅收收入的權力(這意味著從任何來源獲取利潤),而是消除了對分類的可能性。所得稅作為收入來源的直接稅。該修正案消除了根據人口在各州中分配所得稅的需求。但是,需要所得稅才能遵守地理統一定律。

一些反對所得稅的稅務抗議者和其他人認為他們認為的證據表明,第十六修正案從未得到適當批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威廉·J·本森(William J. Benson)出售的材料。 2007年12月,本森(Benson)的“國防依賴計劃”,其中包含他在互聯網上出售的他的非宣傳論點,由聯邦法院統治為“由本森(Benson)實施的“欺詐”,“造成了不必要的混亂和浪費客戶和IRS的“時間和資源”。法院指出:“本森未能指出證據,證明是否有適當批准了第16條修正案,或者是美國公民是否有法律義務繳納聯邦稅款,這將造成真正有爭議的事實。”另請參見第六修正案論點的稅收抗議者

現代解釋稅收收入的權力

對第十六修正案稅收能力的現代解釋可以在專員訴Glenshaw Glass Co. 348 US 426 (1955)中找到。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因違反反托拉斯的行為而獲得了競爭對手的懲罰性賠償,並試圖避免對該裁決繳稅。法院指出,國會在徵收所得稅時已根據1939年的《內部稅收法》定義了總收入,其中包括:

從工資,工資或個人服務的薪水,工資或薪酬中獲得的收入,利潤和收入...任何類型和任何付費的形式,職業,職業,行業,貿易,企業,商業或銷售或財產交易,無論是真實的或個人,從對該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或利益發展而發展;還從利息,租金,股息,證券或從任何來源獲得的收益或利潤和收入進行的任何業務的交易。

(注意: Glenshaw Glass案是對1939年《內部稅收法》第22條的“總收入”定義的解釋。1939年《 1939年法典》第22條的繼任者是1986年當前內部收入法規的第61條,經修正。)

法院裁定:“國會用這種語言在這一領域施加了其徵稅權的全部措施”,”除了特別豁免的收益外,所有收益都會徵稅。”

然後,法院闡明了國會現在所理解的,法院是應納稅收入的定義,“不可否認的財富加入實例,清楚地實現了,納稅人完全擁有統治權。” ID。在431年。在這種情況下,被告提出,1954年對稅法的改寫限制了可以徵稅的收入,法院拒絕的立場,指出:

總收入的定義已簡化,但對目前的廣泛範圍沒有影響。當然,懲罰性損害賠償不能合理地歸類為禮物,也不能根據《守則》中的任何其他豁免條款歸類。我們將對法規的明確含義施加暴力,並限制明確的立法嘗試,以使稅收權力承擔所有收據,如果我們說這裡的付款不是總收入。

在1913年第16條修正案批准後通過的稅法有時被稱為“現代”稅法。自1913年以來,已經通過了數百項國會行為,以及法規的幾種編碼(即主題重組)(請參閱編碼)。

伊利諾伊州中部公共服務公司訴美國案435 US 21 (1978)中,美國最高法院證實,就收入稅而言,工資和收入並不相同,因為收入不僅包括工資,而且還包括任何其他也獲得了收益。在該案中,法院指出,在製定稅收立法時,國會“選擇不返回1913年《關稅法》的包容性語言,但特別是為了簡單性和易於行政的利益,' [所得稅]對個人服務的薪水,工資和其他形式的薪酬和“委員會報告...始終說明'工資'如果為僱員為雇主提供的服務付費,'工資'意味著' '

其他法院已經指出,不僅要維持工資的稅收,而且還從其他來源獲得的個人收益,這一區別承認了所得稅達到所得稅的一定限制。例如,在Conner訴美國案中,303 F. Supp。 1187年(SDTex。1969),部分收入,部分是439 F.2d 974(1971年第5卷),一對夫婦因大火而喪生,並因其從損失中獲得了賠償保險公司以酒店成本的形式償還了一部分。法院承認,國稅局的權力有權評估各種付款的稅款,但不允許對保險公司提供的賠償稅,因為與盈利的工資或商品出售不同,這不是收益。正如法院指出的那樣,“國會已經徵收收入,而不是賠償”。

相比之下,其他法院將憲法解釋為為國會提供更廣泛的稅收權。在Murphy訴IRS案中,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對同一法院以前指出的貨幣和解恢復徵收的聯邦所得稅,這不是收入,說:只要它在其憲法授權範圍內行事,不僅包括第16條修正案,而且還包括第一條第8條,就不能賺取事實並非如此的收入。和9.”

同樣,在Penn Mutualite Co.訴專員案中,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表明,國會可以在收到貨幣的收據中適當徵收聯邦所得稅,而不管收到貨幣的收據是什麼:

可以說,這裡涉及的稅收[所得稅]是基於納稅人收到的貨幣的“消費稅”。當然,這不是對財產的徵稅,當然也不是人物稅;因此,它不必分配。 ...國會有權一般徵收稅款,如果特定的徵收不受任何憲法限制的影響,那麼稅款是合法的,請稱其為您。

歷史所得稅率

最高率的歷史

 最低邊際所得稅率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income tax as a percent GDP
GDP的聯邦,州和地方所得稅百分比
Federal income, payroll, and tariff tax history
聯邦收入,工資和關稅稅收記錄
Taxes revenue by source chart history
來源圖表記錄稅收收入
美國資本稅歷史
  • 1913年,收入超過50萬美元(相當於2022美元的1,480萬美元)的最高稅率為7%,收集了2830萬美元。
  •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最高利率上升至77%,收入門檻在此最高級別上增加到1,000,000美元(相當於2022年的2280萬美元)。
  • 在財政部長安德魯·梅隆(Andrew Mellon)的領導下,在1921年,1924年,1926年和1928年降低了最高稅率。梅隆認為,較低的利率將促進經濟增長。到1928年,最高利率降低到24%,同時支付此費率的收入門檻降至100,000美元(相當於2022美元的170萬美元)。
  • 大蕭條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高的所得稅率從戰前水平上升。 1939年,最高利率為75%,可用於超過5,000,000美元以上的收入(相當於2022美元的1.05億美元)。在1944年和1945年期間,其最高利率是其歷史最高高點,達到94%的收入超過20萬美元(相當於2022美元的332萬美元)。
  • 1952年和1953年,美國聯邦所得稅目的的個人最高邊際稅率為92%。
  • 從1964年到2013年,支付最高所得稅稅率的門檻通常在20萬美元至40萬美元之間(通貨膨脹未調整)。一個例外是從1982年到1992年,刪除了最高所得稅範圍。從1981年到1986年,最高的邊際利率在86,000美元及以上(相當於2022美元的276,824美元)上降至50%。從1988年到1990年,支付最高利率的門檻甚至較低,收入超過29,750美元(相當於2022美元的73,613美元),在那年,最高利率為28%。
  • 最高稅率在1992年和1994年提高,最終以適用於所有收入類別的39.6%的最高個人利率。
  • 最高個人稅率在2004年降低至35%,股息的稅率降低到15%,儘管這些變化已於2010年年底頒布,以避免維持財政責任的規則
  • 根據2009年聯邦稅收收入數據的摘要,稅率為35%,收入最高的人中有1%的人支付了美國所得稅收入的36.7%。
  • 2012年,2004年的削減被擴展到永久性的,對於收入低於$ 40萬美元的個人,收入低於45萬美元的夫婦的收入少於45萬美元,但2004年的削減量被允許以更高的收入到期,兩個最高稅率從35%變為39.6%。從33%到36%。
根據通貨膨脹調整的所得稅率歷史(1913- 2018年)
支架數 第一個括號 頂部支架 評論
速度 速度 收入 adj。 2022
1913 7 1% 7% $500,000 1,480萬美元 首先永久所得稅
1916 14 2% 15% $2,000,000 5380萬美元
1917 21 2% 67% $2,000,000 4570萬美元 第一次世界大戰融資
1918 56 6% 77% $1,000,000 $ 1950萬美元
1919 56 4% 73% $1,000,000 1690萬美元
1922 50 4% 58% $200,000 350萬美元
1923 50 3% 43.5% $200,000 344萬美元
1924 43 1.5% 46% $500,000 854萬美元
1925 23 1.125% 25% $100,000 167萬美元 戰爭後減少
1929 23 0.375% 24% $100,000 170萬美元
1930 23 1.125% 25% $100,000 175萬美元
1932 55 4% 63% $1,000,000 2140萬美元 抑鬱時代
1936 31 4% 79% $5,000,000 1.05億美元
1940 31 4.4% 81.1% $5,000,000 1.04億美元
1941 32 10% 81% $5,000,000 9950萬美元 第二次世界大戰
1942 24 19% 88% $200,000 358萬美元 1942年的收入法
1944 24 23% 94% $200,000 332萬美元 1944年的個人所得稅法
1946 24 19% 86.45% $200,000 300萬美元
1948 24 16.6% 82.13% $400,000 487萬美元
1950 24 17.4% 84.36% $400,000 487萬美元
1951 24 20.4% 91% $400,000 451萬美元
1952 26 22.2% 92% $400,000 441萬美元
1954 26 20% 91% $400,000 436萬美元
1964 26 16% 77% $400,000 377萬美元 越南戰爭期間減稅
1965 25 14% 70% $200,000 186萬美元
1968 33 14% 75.25% $200,000 168萬美元
1969 33 14% 77% $200,000 160萬美元
1970 33 14% 71.75% $200,000 151萬美元
1971 33 14% 70% $200,000 145萬美元
1981 17 13.825% 69.125% $215,400 $693,348 裡根時代減稅
1982 14 12% 50% $85,600 $259,575 裡根時代減稅
1983 14 11% 50% $109,400 $321,438
1987 5 11% 38.5% $90,000 $231,828 裡根時代減稅
1988 2 15% 28% $29,750 $73,613 裡根時代減稅
1991 3 15% 31% $82,150 $176,503 1990年的綜合預算和解法
1993 5 15% 39.6% $89,150 $180,600 1993年的綜合預算和解法
2001 5 10% 39.1% $297,350 $491,429
2002 6 10% 38.6% $307,050 $499,574
2003 6 10% 35% $311,950 $496,253 灌木叢減稅
2013 7 10% 39.6% $400,000 $502,514 2012年美國納稅人救濟法
2018 7 10% 37% $500,000 $582,693 2017年的減稅與工作法

聯邦所得稅率

自1913年以來,聯邦和州所得稅率的變化卻很大。 1954年)。

以下是已婚收入水平的已婚申請共同納稅人的歷史邊際所得稅率的表。這些收入人數不是當時稅法中使用的金額。

爭議

美國所得稅法的複雜性

美國稅法試圖定義一個綜合體系,以衡量複雜經濟中的收入。定義收入或授予或取消福利的許多規定需要對條款的重要定義。此外,許多州所得稅法在物質方面不符合聯邦稅法。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導致了實質性的複雜性。即使是諸如法官的尊敬的法律學者,也對美國所得稅法的複雜性表示驚訝和沮喪。在文章中,托馬斯·沃爾特·斯旺(Thomas Walter Swan) ,第57耶魯大學法律雜誌,第2、167、169(1947年12月),法官漢法官寫道:

在我自己的情況下抓住[這]在我心中只有一種混亂的感覺,一種非常重要但又成功隱藏的,自稱是我的責任,但這是我的力量過度的時間。我知道這些怪物是神話般的行業和創造力的結果,堵塞了這個洞並拋棄了該網絡,反對所有可能的逃避;然而,有時我不禁會回想起威廉·詹姆斯關於黑格爾某些段落的一句話:毫無疑問,他們以理性的熱情寫作;但是,除非單詞與句法正確性串在一起,否則對讀者的意義是否有意義。

複雜性與速率結構的統一度不同。此外,在美國,立法機關經常將所得稅法作為政策工具,以鼓勵許多被認為具有社會有用的承諾,包括購買人壽保險,員工衛生保健和養老金的資金,撫養兒童,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所有權以及替代能源的發展和增加對常規能源的投資。出於任何目的而授予的特殊稅收規定會增加複雜性,而不論系統的固定性或缺乏系統。

更改所得稅的建議

經常提出建議,經常在特定利益集團的支持下更改稅法。提出此類建議的組織包括稅收正義的公民稅收改革的美國人,美國稅收公正性,替代稅收制度的公民公平稅收的美國人自由勞動。已經提出了各種建議,以簡化國會的稅收簡化,包括《公平稅法》和各種統一稅收計劃。

備擇方案

消費稅的支持者認為,所得稅制度通過鼓勵納稅人花費而不是保存來創造不正當的激勵措施:納稅人只對立即支出的收入徵稅一次,而在節省收入上獲得的任何利息本身都徵稅。在某種程度上認為這是不公正的,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對其進行糾正,例如將投資收入排除在應稅收入中,使投資可扣除,因此僅在實現收益時才徵稅,或者通過其他形式的稅收徵稅來替換所得稅,例如營業稅。

稅收與​​各州

一些經濟學家認為,所得稅為聯邦政府提供了一種削弱各州權力的技術,因為聯邦政府隨後能夠向各州分配資金,通常別無選擇,只能服從聯邦要求。

稅務抗議者

已經提出了許多稅務抗議者的論點,斷言聯邦所得稅違憲,其中包括信譽良好的說法,即16修正案未得到適當批准。所有這些說法都被聯邦法院一再駁回,因為這是輕率的

分配

在家庭收入五分位數中,美國聯邦稅在2000年佔收入的百分比。
CBO圖表說明了由於1979年至2011年的聯邦稅收和收入轉移而導致的收入不平等的百分比。

在美國,採用了一種漸進稅制,這等於收入的高收入者支付其稅收收入的較大百分比。根據美國國稅局(IRS)的數據,2008年收入收入的最高收入人口的最高收入支付了38%的所得稅收入,同時獲得了報告的收入的20%。收入收入者的前5%支付了總所得稅收入的59%,同時收入的35%。前10%的支付70%,賺取46%,前25%的支付86%,收入為67%。前50%的費用為97%,收入為87%,而最底部的50%支付了收取的稅款的3%,並賺取了報告的收入的13%。

從1979年到2007年,第二個最低五分位數的平均聯邦所得稅率下降了110%,中間五分位數為56%,第四五分之一的五分之一下降了39%,最高五分位數為8%,最高1%的15%,有15%,為15%底部的五分位數從零的稅率轉移到負責任。儘管如此,個人所得稅收入在那段時間的8.7%下降到8.5%,而聯邦總收入在1979年和2007年佔GDP的18.5%,高於戰後平均水平的18%。最近幾十年來,稅法的變化已減少了數百萬的較低收入的人。那些沒有被付款人聲稱為依賴人的零或負責任的人從1984年的14.8%增加到2009年的49.5%。

儘管總體上說,總體聯邦稅收是漸進的,但關於近幾十年來漸進率是否有所增加還是減少,以及多少。在1960年至2005年之間,最高收入者最高收入者的總0.01%的總有效聯邦稅率從約75%下降到約35%。總共有效的聯邦稅率從1979年至2010年之間的三個中期五分位數的總有效聯邦稅率從19.1%下降到12.5%最高五分位數的27.1%到24%,底部五分位數從7.5%到1.5%,最高1%從35.1%到29.4% 。

2008年經合組織的一項研究通過稅收的逐步促進,通過現金轉移的漸進率將24個國家排名24個國家,其中包括退休金,失業和其他福利。在調整收入不平等之前,美國的所得稅集中係數是最高的,這是漸進率的衡量標準。美國不在任何兩項現金轉移的措施中。調整收入不平等,愛爾蘭的所得稅集中率最高。在2008年,美國的總體所得稅率低於OECD的平均水平。

對收入不平等的影響

根據CBO的說法,美國聯邦稅收政策大大減少了稅後衡量的收入不平等。從1979年到2011年,稅收的進步量降低(即減少收入不平等相對較少)。1980年代中期的稅收政策是自1979年以來的最低漸進時期。政府轉移支付對減少不平等的貢獻比稅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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