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The Norwich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Assets over 8 million dollars, losses paid over 100 million dollars.
一家消防保險公司諾里奇聯盟的廣告,顯示了覆蓋範圍和付費保險的資產數量(1910)

保險是一種保護免受財務損失的手段,在換取費用的情況下,當事方同意在遭受一定損失,損害或傷害的情況下補償另一方。它是一種風險管理的一種形式,主要用於防止有或不確定損失的風險。

提供保險的實體被稱為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承銷商。購買保險的個人或實體被稱為保單持有人,而該保單涵蓋的個人或實體被稱為被保險人。保險交易涉及保單持有人,假設保證,已知和相對較小的損失以向保險公司(保費)付款的形式,以換取保險公司在承保損失時賠償被保險人的承諾。損失可能是財務或可能不是財務的,但必須降低財務條款。此外,它通常涉及一些保險人具有由所有權,擁有或現有關係建立的可保險利益的東西。

被保險人收到了一份稱為保險單的合同,該合同詳細介紹了保險人將補償被保險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受讓人的條件和情況。保險人向保單持有人收取的保險單中規定的保險公司的款項稱為保費。如果被保險人遭受的損失可能被保險單所承保的損失,則被保險人將索賠提交了由索賠調節商處理的保險人。保險單所需的強制性自付費用在保險公司支付索賠之前稱為可扣除額(或者如果是健康保險單,共付額)。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取出再保險對沖自己的風險,另一家保險公司同意承擔一些風險,尤其是如果主要保險公司認為風險太大,無法承擔。

歷史

早期方法

從早期開始,商人尋求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的方法。圖為Ferdinand Bol ,c。 1680年。

不久前,中國印度商人與公元前第三千年第二千年,中國和印度商人實踐了轉移或分配風險的方法。中國商人旅行危險的河流急流會將其商品重新分配到許多船隻中,以限制任何船隻傾斜引起的損失。

Codex Hammurabi Law 238 (約公元前1755 - 1750年)規定,僅需要將船隻免於總損失海上船長船長船舶租賃商才能支付船舶價值的一半。 。在Digesta Seu Pandectae (533)中,賈斯汀I (527-565)命令的法律編纂的第二卷,羅馬法學家保盧斯在公元235年的法律意見中撰寫了有關Lex Rhodia (“羅德亞法律”)的法律意見。 )。它闡明了大約公元前1000至800年在羅德島建立的海洋保險一般平均原則,這是腓尼基人在擬議的多里亞人入侵和在希臘黑暗時期的擬議的多利安人入侵和出現期間(約1100 – c。 750)。

一般平均法律是所有保險基礎的基本原則。 1816年,埃及米雅(Minya)的考古發掘從AntinoöpolisAegyptus的Antinous Temple的廢墟中產生了神經 - 抗恆定王朝時代的片劑。平板電腦規定了在羅馬帝國哈德良(117-138)統治期間,在公元大約133公元內在意大利的拉維姆建立的葬禮學會規定會員會費。公元1851年,未來的美國最高法院副法官約瑟夫·布拉德利(Joseph P.他的文章詳細介紹了羅馬法學家烏爾pian在公元大約220年彙編的Severan王朝時代的生活表中的歷史記錄,該表也包括在Digesta中。

保險概念也在公元前3世紀的印度教經文中,例如DharmasastraArthashastraManusmriti 。古希臘人有海洋貸款。貨物或貨物上省了資金,如果航行繁榮,將以高額興趣償還。但是,如果船隻丟失了這筆錢,這筆錢將根本不會償還,從而使利率不僅為使用資本,而且要損失它的風險(由Demosthenes充分描述)。此後,這種角色的貸款在海洋土地上一直以底部和索引債券的名義普遍存在。

公元1300年左右,在比利時開始了獨立於貸款支付的溢價的海風險保險。

14世紀的熱那亞發明了單獨的保險合同(即,未與貸款或其他類型合同捆綁的保險單,保險單,以及由土地遺產承諾支持的保險池也是如此。第一份已知的保險合同的歷史可追溯至1347年。在下個世紀,海上保險發展廣泛,保費隨風險而變化。這些新的保險合同允許保險與投資分開,這是首先證明在海洋保險中有用的角色的分離。

最早的人壽保險政策是在1583年6月18日在倫敦皇家交易所制定的,價格為383英鎊,6s。 8d。威廉·吉本斯(William Gibbons)生命的十二個月。

現代方法

啟蒙時期的歐洲,保險變得更加複雜,在這些歐洲發展了專業品種。

勞埃德(Lloyd)的咖啡館是第一個有組織的海洋保險市場。

我們今天知道的財產保險可以追溯到倫敦的大火,該大火在1666年吞噬了13,000多座房屋。大火的毀滅性影響將保險的發展轉變為“從便利問題到緊迫性的一種,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納入了他在倫敦的新計劃中的“保險辦公室”的網站所反映的意見變化。 1667年。”許多未遂的消防保險計劃一無所有,但是在1681年,經濟學家尼古拉斯·巴尼(Nicholas Barbon)和十一位同夥在皇家交易所後面建立了第一家消防保險公司“房屋保險辦公室”,以確保磚房和框架房屋。最初,他的保險辦公室為5,000套房屋保險。

同時,可用的第一個用於承保企業承銷的保險計劃。到17世紀末,由於對海洋保險的需求,倫敦作為貿易中心的增長正在增加。在1680年代後期,愛德華·勞埃德(Edward Lloyd)開設了一家咖啡館,該咖啡館成為了運輸行業的聚會場所,希望確保貨物和船舶,包括那些願意承保此類企業的人。這些非正式的起點導致建立了倫敦的保險市場勞埃德和幾家相關的運輸和保險業務。

傳單促進1911年《國家保險法》

人壽保險政策在18世紀初被刪除。第一家提供人壽保險的公司是威廉·塔爾伯特(William Talbot)和托馬斯·艾倫爵士(Sir Thomas Allen)於1706年在倫敦成立的永久保證辦公室的友好協會。根據同樣的原則,愛德華·羅伊斯(Edward Rowe Mores)於1762年建立了對生命和生存的公平保證協會

這是世界上第一家共同保險公司,它基於死亡率奠定了“科學保險實踐和發展的框架”和“現代生活保證的基礎,所有生命保證計劃隨後都是基於現代生活保證的基礎”。

在19世紀末,“事故保險”開始可用。第一家提供事故保險的公司是鐵路乘客保證公司,該公司於1848年在英格蘭成立,以確保新興鐵路系統上的死亡人數增加。

第一項國際保險規則是約克·安特衛普(Yar)規則(YAR),即在普通平均水平的情況下,船舶和貨物之間的成本分配。 1873年,國際法協會(ILA)的先驅“國際法改革與編纂協會”成立於布魯塞爾。它在1890年出版了第一座YAR,然後轉到了1895年的“國際法協會”的當前標題。

到19世紀後期,政府開始啟動針對疾病和老年的國民保險計劃。德國建立在普魯士和薩克森州的福利計劃的傳統基礎上,該計劃早在1840年代就開始了。在1880年代,奧托·馮·巴斯馬克(Otto von Bismarck)校長推出了老年養老金,事故保險和醫療服務,這是德國福利國家的基礎。在英國,自由黨政府在1911年《國家保險法》中提出了更廣泛的立法。這為英國工人階級提供了第一個針對疾病和失業的保險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貝弗里奇報告的影響下,該系統大大擴展了,構成了第一個現代福利國家

2008年,當時非正式網絡的國際保險協會(INIA)網絡變得活躍,並由全球保險協會聯合會(GFIA)繼承,該聯合會於2012年正式成立,目的是提高保險業有效性。向國際監管機構提供意見,並為關於共同關注問題的國際對話做出更有效的貢獻。它由67個國家 /地區的40個成員協會和1個觀察者協會組成,這些公司約佔全球保險總費的89%。

原則

保險涉及從許多被保險實體(稱為暴露)的資金匯總資金,以支付只有一些被保險人可能造成的損失。因此,保險實體免受費用的風險保護,費用取決於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嚴重性。為了成為可保險風險,針對保險的風險必須滿足某些特徵。作為金融中介機構的保險是一家商業企業,也是金融服務行業的主要部分,但是各個實體也可以通過為未來可能的損失節省資金來自我保險

保險

私營公司可以保險的風險通常具有七個共同特徵:

  1. 大量類似的曝光單位:由於保險是通過合併資源運營的,因此大多數保險單涵蓋了大型階級的個體成員,使保險公司可以從大量的法律中受益,在這些法律中,預測損失與實際損失相似。例外包括倫敦的勞埃德(Lloyd's) ,該公司以確保演員,體育人物和其他著名人物的生活或健康而聞名。但是,所有暴露率都會有明顯的差異,這可能會導致不同的溢價率。
  2. 確定的損失:這種類型的損失發生在已知原因的已知時間和地點。經典的例子涉及被保險人在人壽保險單上的死亡。火災汽車事故和工人受傷都可以輕鬆符合此標準。其他類型的損失可能僅在理論上是確定的。例如,職業疾病可能涉及長期暴露於沒有特定時間,地點或原因的有害狀況。理想情況下,損失的時間,地點和原因應足夠清楚,以至於一個有足夠信息的合理人可以客觀地驗證這三個要素。
  3. 意外損失:構成索賠觸發的事件應該是偶然的,或者至少在保險受益人的控制之外。損失應該是純粹的,因為它是由於一個只有成本機會的事件而導致的。包含投機性要素(例如普通業務風險甚至購買彩票)的事件通常不可保險。
  4. 大損失:從被保險人的角度來看,損失的大小必須有意義。保險費需要承擔預期的損失成本,以及發行和管理保單,調整損失的成本,並提供所需的資本,以合理地確保保險人能夠支付索賠。對於小損失,後者的成本可能是預期損失成本的幾倍。除非提供的保護對買方具有真正的價值,否則幾乎沒有任何付款。
  5. 負擔得起的保費:如果被保險事件的可能性很高,或者事件的成本如此之大,以至於所產生的保費相對於所提供的保護量很大,那麼即使不可能購買保險,即使正在促銷。此外,由於會計行業正式認可財務會計標準,因此保費不能如此之大,以至於沒有合理的機會向保險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假設沒有損失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交易可能具有保險的形式,但沒有物質(請參閱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的宣布編號113:“會計和報告短期和長期合同的再保險”)。
  6. 可計算的損失:有兩個要素至少可以估計,即使不是正式可計算的:損失的概率和隨之而來的成本。損失的可能性通常是一種經驗練習,而成本與擁有保險單副本的合理人的能力以及與該政策提出的索賠相關的損失證明有關由於索賠而導致的可回收損失金額的客觀評估。
  7. 有限的災難性損失風險有限:可保險損失是理想的獨立且非胃的,這意味著損失並非一次全部發生,個人損失不足以使保險公司破產;保險公司可能寧願將其暴露限制為從單個事件到其資本基礎的一小部分的損失。資本限制了保險公司出售地震保險的能力以及颶風區的風保險。在美國,聯邦政府確保了特定識別地區的洪水風險。在商業火災保險中,可以找到其總暴露價值遠遠超過任何個人保險公司的資本約束的單一物業。這些物業通常在幾家保險公司之間共享,或者由單個保險公司保險,該保險公司將風險匯總到再保險市場中。

合法的

當公司確保個體實體時,會有基本的法律要求和法規。幾個通常引用的法律保險原則包括:

  1. 賠償金- 在某些損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賠償或補償被保險人的利息。
  2. 福利保險 - 正如特許保險研究所的學習書中所說的那樣,保險公司沒有造成傷害的一方恢復權,無論被保險人已經起訴過失,都必須賠償被保險人損害賠償的政黨(例如,個人事故保險)
  3. 可保險利益- 被保險人通常必須直接遭受損失。無論是涉及某人的財產保險還是保險,都必須存在可保險利益。該概念要求被保險人在損失或損害壽命或財產的損失或保險財產中具有“股份”。 “股份”將取決於所涉及的保險和財產所有權或人之間關係的性質。可保險權益的要求是將保險與賭博區分開來。
  4. 最大的真誠- ( Uberrima Fides )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受到誠實和公平的真誠紐帶的約束。重要事實必須披露。
  5. 捐款 - 根據某種方法,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的義務有類似的義務。
  6. 次級 - 保險公司獲得了代表被保險人追回追回的法律權利;例如,保險公司可以起訴那些對被保險人的損失負責的人。保險公司可以使用特殊條款放棄其子含量權。
  7. CAUSA PROXIMA或近端原因- 損失的原因(危險)必鬚根據該政策的保險協議涵蓋,並且不得排除主要原因
  8. 緩解 - 如果有任何損失或傷亡,資產所有人必須嘗試將損失保持在最低限度,就好像沒有投保資產一樣。

保障

“賠償”是指在指定事件或危險發生之前,在可能的範圍內重新恢復全部或恢復至人們所處的立場。因此,通常不認為人壽保險是賠償保險,而是“或有”保險(即,對發生指定事件的發生提出了索賠)。通常有三種類型的保險合同試圖賠償被保險人:

  1. “報銷”政策
  2. “代表付款”或“代表政策”
  3. “賠償”政策

從被保險人的角度來看,結果通常是相同的:保險公司支付損失並索賠費用。

如果被保險人具有“償還”政策,則可能需要被保險人支付損失,然後由保險公司“報銷”保險公司以損失損失和零用費用,包括在保險公司的允許下,索賠費用。

根據“代表”政策,保險承運人將代表被保險人辯護和支付索賠,誰不會掏腰包。大多數現代責任保險是根據“代表付款”語言編寫的,這使保險公司能夠管理和控制索賠。

根據“賠償”政策,保險承運人通常可以“償還”或“代表”,以對其和索賠處理過程中的被保險人更有益。

尋求轉移風險(任何類型的個人,公司或協會等)的實體,一旦“保險公司”採用風險,將被稱為保險的“保險公司”承擔。政策。通常,保險合同至少包括以下要素:參與方(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費,承保期限,涵蓋特定損失事件,承保範圍(IE)(即,如果虧損,將支付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金額)以及排除(未涵蓋的事件)。因此,被保險人被認為是針對政策涵蓋的損失“賠償”的。

當被保險人士遭受指定危險的損失時,承保範圍使保單持有人有權對保險公司規定的保險損失索賠。被保險人支付給保險公司假設風險的費用稱為保費。來自許多保險人的保險費用於資助保留的賬戶,用於以後支付索賠 - 從理論上講,對於相對較少的索賠人,以及用於間接費用。只要保險公司維持足夠的資金用於預期損失(稱為預備役),剩餘的利潤就是保險公司的利潤

排除

策略通常包括許多排除,例如:

保險公司可能會禁止某些被認為危險並因此被排除在覆蓋範圍之外的活動。根據保險公司是否授權進行活動進行分類的一種系統,它是指“綠燈”批准的活動和活動,“黃光”活動和事件,這些活動和活動需要保險公司諮詢和/或責任豁免,以及“紅燈”活動和事件禁止的保險範圍範圍之外。

社會影響

保險可以通過改變承擔損失和損害成本的方式對社會產生各種影響。一方面,它可以增加欺詐行為;另一方面,它可以幫助社會和個人為災難做準備,並減輕災難對家庭和社會的影響。

保險可以通過道德危害保險欺詐和保險公司的預防步驟來影響損失的可能性。保險學者通常使用道德危害來指代由於無意的粗心和保險欺詐引起的損失增加,以指出由於故意的粗心或冷漠而導致的風險增加。保險公司試圖通過檢查,需要某些類型的維護的政策規定來解決粗心大意,以及減輕損失工作的可能折扣。從理論上講,保險公司可以鼓勵投資減少損失,但一些評論員認為,實際上,保險公司歷史上沒有積極採取損失控制措施(尤其是旨在防止諸如颶風之類的災難損失),這是因為人們擔心降低費率和法律戰鬥。但是,自1996年左右以來,保險公司開始在減輕損失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例如通過建築法規

保險方法

根據特許保險研究所的研究書,有以下方式的保險方法:

  1. 共同保險 - 保險公司之間的風險(有時稱為“保留”)
  2. 雙重保險- 擁有兩個或多個保單並重疊的風險保險(兩個單個保單都不會單獨支付- 在名為捐款的概念下,他們將共同貢獻以彌補保單持有人的損失。但是,在諸如應急保險的情況下,人壽保險,允許雙重付款)
  3. 自我保險 - 風險未轉移到保險公司而僅由實體或個人本身保留的情況
  4. 再保險 - 當保險公司將一部分或所有風險的一部分或全部風險轉移給另一保險公司時,稱為再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的業務模式

事故將發生(William H. Watson,1922年)是一部關於保險經紀人的方法和不幸的鬧劇無聲電影。收集眼電影學院荷蘭

保險公司可以使用訂閱業務模式,定期收取保費付款,以換取向保單持有人提供的持續和/或利福利。

承保和投資

保險公司的業務模式旨在收集比虧損所支付的保費和投資收入更多的收入,並且還提供了消費者將接受的競爭價格。利潤可以簡化為簡單的方程式:

利潤=賺取的保費+投資收入 - 虧損 - 承銷費用。

保險公司以兩種方式賺錢:

  • 通過承銷,保險公司選擇風險以保險並​​決定接受這些風險的費用的過程,並首當其沖地承擔風險。
  • 通過投資他們從保險各方收取的保費

保險的最複雜方面是政策比例制定(價格製定)的精算科學,該科學使用統計概率來基於給定的風險來近似未來索賠的比率。生產利率後,保險公司將通過承保過程拒絕或接受風險。

在最基本的水平上,初始速率制定涉及查看被保險危險的頻率和嚴重性以及這些危險造成的預期平均支出。此後,一家保險公司將收集歷史損失數據,將損失數據帶入現值,並將這些先前的損失與收集的保費進行比較,以評估利率的充分性。還使用了損失比和費用載荷。不同風險特徵的評級涉及在最基本的水平上,將損失與“損失相對性”相結合,這是一項政策,其損失的兩倍是收取兩倍的損失。當涉及多個特徵並進行單變量分析時,有時會使用更複雜的多元分析。其他統計方法可以用於評估未來損失的可能性。

終止給定保單後,收取的保費金額減去索賠中支付的金額是保險公司對該保單的承銷利潤。承保績效是通過稱為“合併比率”的東西來衡量的,該比例是費用/損失與保費的比率。少於100%的組合比率表示承銷利潤,而100多個超過100的東西表示承保損失。合併比率超過100%的公司可能由於投資收入而保持盈利。

保險公司在“ Float”上賺取投資利潤。 Float或可用的儲備金是保險公司在保險費中收集但尚未支付索賠的任何給定時刻的金額。保險公司收集後立即開始投資保險費,並繼續向其賺取利息或其他收入,直到支付索賠為止。英國保險公司協會(將400家保險公司和英國保險服務的94%分組)幾乎擁有倫敦證券交易所投資的20%。 2007年,Float的美國行業利潤總計580億美元。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在2009年給投資者的信中寫道:“我們在2008年獲得了28億美元的持有我們的浮標。”

美國,在2003年的五年中,財產損失和傷亡保險公司的承銷損失為1423億美元。但是同期的總利潤為684億美元,由於Float的結果。一些保險行業內部人士,最著名的是漢克·格林伯格(Hank Greenberg) ,不認為在沒有承保利潤的情況下,可以永遠從Float中獲得利潤,但這種意見並不是普遍持有的。依靠Float謀取利潤,導致一些行業專家稱保險公司為“通過出售保險來為投資籌集資金的投資公司”。

自然,在經濟沮喪的時期很難進行浮動方法。熊市的確會導致保險公司從投資轉移並增強其承保標準,因此貧困經濟通常意味著高級保險。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盈利和無利可圖的時期之間擺動的趨勢通常稱為承保或保險週期

主張

索賠和損失處理是保險的實質性效用;這是實際支付的“產品”。索賠可以由保險人直接向保險公司或經紀人或代理人提出。保險人可能要求索賠以其自己的專有形式提出,或者可以接受標準行業表格的索賠,例如Acord生產的索賠。

保險公司索賠部門僱用了大量的索賠調節器,並由記錄管理人員和數據訪問書記員提供支持。傳入索賠是根據嚴重性分類的,並分配給調節器,其和解權的權限隨著知識和經驗而異。一個調節員對每項索賠進行調查,通常與被保險人密切合作,確定是否根據保險合同條款可用(如果是的,則是索賠的合理貨幣價值),並授權付款。

保單持有人可以聘請自己的公共調節器代表他們與保險公司協商定居點。對於復雜的政策,在索賠可能很複雜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能會取出一個單獨的保險額外附加組件,稱為損失恢復保險,該保險涵蓋了索賠情況下公共調節員的費用。

調整責任保險索賠特別困難,因為它們涉及第三方,原告,他們沒有合同義務與保險人合作,實際上可能將保險人視為一個較深的口袋。調節員必須為被保險人獲得法律顧問 - 內部(“房屋”)律師或外部(“面板”)律師,可能需要數年才能完成的監視訴訟,並在強制性的情況下親自或通過電話出庭法官要求時定居會。

如果索賠調理嫌疑人的保險不足,則平均狀況可能會發揮作用,以限制保險公司的曝光率。

在管理索賠處理功能時,保險公司試圖平衡客戶滿意度,管理費用和索賠損失的要素。除了這項平衡法外,欺詐性保險慣例是保險公司必須管理和克服的主要業務風險。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就索賠或索賠處理做法的有效性的糾紛偶爾升級為訴訟(請參閱保險不良信仰)。

行銷

保險公司通常會使用保險代理商最初營銷或承銷其客戶。代理人可以被俘虜,這意味著他們只為一家公司或獨立寫作,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向幾家公司發行政策。使用保險代理商的公司的存在和成功可能是由於改善和個性化服務的可用性。公司還使用經紀公司,銀行和其他公司實體(例如自助團體,小額信貸機構,非政府組織等)來銷售其產品。

類型

任何可以量化的風險都可以被保險。可能引起索賠的特定風險被稱為危險。保險單將詳細規定,該保單涵蓋了哪些危險,哪些危險。以下是存在的許多不同類型的保險的非避免列表。單個政策可能涵蓋以下規定的一個或多個類別中的風險。例如,車輛保險通常涵蓋財產風險(盜竊或損壞車輛)和責任風險(因事故而引起的法律索賠)。美國的房屋保險單通常包括損害房屋和所有者物品的覆蓋範圍,對所有者的某些法律索賠,甚至包括少量承保所有者財產受傷的客人的醫療費用。

商業保險可以採用多種不同的形式,例如各種專業責任保險,也稱為專業賠償(PI),下面以該名稱進行討論;企業主(BOP)將企業主所需的許多覆蓋範圍包裝成一個政策,類似於房主的保險如何包裝房主所需的承保範圍。

車輛保險

哥本哈根破壞的車輛

車輛保險在發生涉及其擁有的車輛的事件時,可以保護保單持有人免受財務損失,例如交通碰撞

覆蓋範圍通常包括:

  • 財產覆蓋範圍,損壞或盜竊汽車
  • 責任承保範圍,以使其他人對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法律責任
  • 醫療保險,以治療受傷,康復,有時失去工資和喪葬費的費用

差距保險

在保單持有人的保險公司不涵蓋整個貸款的情況下,GAP保險涵蓋了汽車貸款的超額額。根據公司的具體政策,它可能也可能不涵蓋可扣除的政策。對於那些投下低付款,貸款利率很高的人以及具有60個月或更長的期限的人,這種承保範圍是針對那些投入較低付款的人的銷售。當車主購買車輛時,通常由財務公司提供GAP保險,但是許多汽車保險公司也向消費者提供此承保範圍。

健康保險

斯旺頓大西部醫院

健康保險政策涵蓋了醫療費用。牙科保險(例如醫療保險)保護保單持有人的牙科費用。在大多數發達國家,所有公民通過稅收支付的政府獲得了一些健康保險。在大多數國家 /地區,健康保險通常是雇主福利的一部分。

收入保護保險

在某些國家,工人的賠償金或雇主的責任保險是強制性的。
  • 當保單持有人因疾病或傷害而無法工作的情況下,殘疾保險單提供財政支持。它提供每月支持,以幫助支付抵押貸款信用卡等義務。個人可以使用短期和長期殘疾政策,但是考慮到費用,長期保單通常僅由至少有六位數收入的人(例如醫生,律師等)獲得。短期殘疾保險覆蓋一個人通常長達六個月的時間,每月支付津貼,以支付醫療費用和其他必需品。
  • 長期殘疾保險涵蓋了個人的長期支出,直到被認為是永久殘疾的時間,此後保險公司通常會試圖鼓勵該人回到就業,而不是宣布他們根本無法工作因此完全禁用。
  • 殘疾高架保險允許企業主在無法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其業務的間接費用。
  • 當一個人永久殘疾並且無法再從事其職業工作時,總永久殘疾保險通常是人壽保險的輔助手段。
  • 工人的賠償保險取代了由於與工作相關的傷害而產生的全部或部分工資工資的一部分。

傷亡保險

傷亡保險可以確保發生事故,不一定與任何特定財產有關。可以將許多其他類型的保險歸類,例如汽車,工人賠償和一些責任保險,這是一大批保險。

  • 犯罪保險是一種傷亡保險的形式,涵蓋了保單持有人,以免因第三方的犯罪行為而造成的損失。例如,公司可以獲得犯罪保險,以支付盜竊挪用公款造成的損失。
  • 恐怖主義保險恐怖活動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提供了保護。在9/11之後,美國,《 2002年恐怖主義風險保險法》 (TIRIA)制定了一項聯邦計劃,為透明的公共和私人補償系統提供了恐怖主義行為造成的保險損失的透明系統。該計劃延長至2014年底,恐怖主義風險保險計劃2007年重新授權法案(Tripra)。
  • 綁架和贖金保險旨在保護在世界各地高風險地區運營的個人和公司免受綁架,勒索,不法拘留和劫持的危險。
  • 政治風險保險是一種傷亡保險的一種形式,可以由在有革命或其他政治條件可能造成損失的國家行動的企業中取出。

人壽保險

1801年,倫敦弗利特街Serjeants'serjeants'Inn的永久保證辦公室友好協會

人壽保險為死者的家庭或其他指定受益人提供貨幣福利,並可能為被保險人的家庭,葬禮,葬禮和其他最終費用提供專門提供收入。人壽保險政策通常允許以一次性現金付款或年金向受益人支付所得款項。在大多數州,一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能購買另一個人的政策。

年金提供了一系列付款,通常被歸類為保險,因為保險公司發行了保險,被監管為保險,並且需要人壽保險所需的類型的精算和投資管理專業知識。為壽命帶來利益的年金和養老金有時被視為保險,因為退休人員會超過其財務資源的可能性。從這個意義上講,它們是人壽保險的補充,從承銷的角度來看,它們是人壽保險的鏡像。

某些人壽保險合同累積了現金價值,如果保單被投降或可以藉用的,則可以由保險人採取。一些政策,例如年金和捐贈政策,是在需要時積累或清算財富的金融工具。

在許多國家,例如美國和英國,稅法規定,在某些情況下,這種現金價值的利息不應納稅。這導致廣泛使用人壽保險作為一種節省稅收的方法,並在早期死亡時進行保護。

在美國,一般延期人壽保險單和年金的利息收入稅。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從稅收延期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低迴報所抵消。這取決於保險公司,政策類型和其他變量(死亡率,市場回報等)。此外,其他所得稅工具(例如IRA,401(k)計劃,羅斯IRAS)可能是價值積累的更好替代方案。

埋葬保險

埋葬保險是一種舊類型的人壽保險,死後支付以支付最終費用,例如葬禮的費用。希臘人羅馬人引入了埋葬保險c。 600 CE時,當他們組織了稱為“仁慈社會”的行會時,該行會照顧倖存的家庭,並在死後支付了會員的葬禮費用。中世紀的公會與維多利亞時代的友好社會一樣也有類似的目的。

財產

出於保險目的,這種對伊利諾伊州房屋的龍捲風破壞將被視為“上帝的行為”。

財產保險提供防止對財產的風險,例如火災盜竊天氣損失。這可能包括特殊形式的保險,例如火災保險,洪水保險地震保險家庭保險,內陸海洋保險或鍋爐保險財產保險一詞(例如傷亡保險)可以用作各種保險子類型的廣泛類別,其中一些列出了以下內容:

美國航空公司1549航班拋棄哈德遜河後被註銷。
  • 航空保險保護飛機船體和備件,以及相關的責任風險,例如乘客和第三方責任。機場也可能出現在該子類別下,包括空中交通管制和為國際機場加油的行動,直到較小的國內曝光。
  • 鍋爐保險(也稱為鍋爐和機械保險,或設備故障保險)可確保對鍋爐,設備或機械的意外物理損害。
  • 建築商的風險保險可確保在建設過程中遭受物理損失或財產損失的風險。建築商的風險保險通常以“全風險”為基礎寫,涵蓋了因任何原因(包括被保險人的疏忽)造成的損害,否則未明確排除。建築商的風險保險是保護一個人或組織在建築物或建築物建設或翻新的材料,固定裝置或設備方面的可保險權益的保險,如果這些物品承受被保險危險的身體損失或損害,則可以保護建築物或結構。
  • 農民可以購買農作物保險,以減少或管理與種植農作物相關的各種風險。這種風險包括由天氣,冰雹,乾旱,霜凍損害,害蟲(尤其是昆蟲)或疾病造成的農作物損失或損害,其中一些被稱為危險。基於指數的保險使用模型的氣候極端如何影響農作物的產量來定義某些氣候觸發因素,如果超過,則具有很高的概率,即造成大量作物損失。當收穫損失與超過氣候觸發閾值有關時,索引保險的農民有權獲得賠償。
  • 地震保險是一種財產保險的一種形式,如果地震發生損失,則支付保單持有人。大多數普通的家庭保險單不涵蓋地震損害。地震保險政策通常具有高扣除額。費率取決於位置,因此地震的可能性以及房屋的建設
  • 富達債券是一種傷亡保險的形式,涵蓋了由於指定個人的欺詐行為而導致的損失的保單持有人。它通常確保企業因其員工不誠實行為而造成的損失。
卡特里娜颶風造成了超過800億美元的風暴和洪水破壞。
  • 洪水保險可以防止由於洪水造成的財產損失。許多美國保險公司在該國某些地區不提供洪水保險。為此,聯邦政府制定了國家洪水保險計劃,該計劃是Last Resort的保險公司。
  • 房屋保險,通常稱為危害保險或房主保險(通常在房地產行業中縮寫為HOI),為保單持有人的房屋損壞或破壞提供了覆蓋範圍。在某些地理區域,該政策可能排除需要額外覆蓋的某些類型的風險,例如洪水或地震。與維護相關的問題通常是房主的責任。該政策可能包括庫存,也可以作為單獨的政策購買,尤其是對於租房的人。在某些國家 /地區,保險公司提供的一攬子計劃包括對家庭成員(包括寵物)造成的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責任和法律責任。
  • 房東保險涵蓋了出租給租戶的住宅或商業物業。它還涵蓋了房東對財產中居民的責任。同時,大多數房主的保險僅涵蓋所有業主的房屋,而不是與租戶相關的責任或損害賠償。
  • 海洋保險和海洋貨物保險涵蓋了海上或內陸水道上的船隻的損失或損壞,無論運輸方法如何當貨物和承運人的所有者是單獨的公司時,海洋貨物保險通常會補償貨物的所有者,以造成火災,沉船等遭受的損失,但不包括可以從承運人或承運人保險中回收的損失。許多海洋保險承銷商將在此類政策中包括“時間要素”覆蓋範圍,這些保單範圍擴大了賠償,以支付損失損失的利潤和其他歸因於損失造成的延遲的業務費用。
  • 房客的保險,通常稱為租戶保險,是一項保險單,可提供房主保險的一些好處,但不包括住宅或結構的覆蓋範圍,除了租戶對結構的少量改動外。
  • 自然災害使保單持有人的住所無法居住後,補充自然災害保險涵蓋了規定的費用。定期付款直接向被保險人付款,直到重建房屋或經過指定的時間段為止。
  • 擔保債券保險是三方保險,保證了本金的績效。
9/11之後,對恐怖主義保險的需求激增。
  • 火山保險是一種專門的保險,可防止由火山噴發特別造成的損害。
  • 風暴保險是涵蓋風事件(例如颶風)可能造成的損害的保險。

責任

責任保險是一個廣泛的超集團,涵蓋了針對被保險人的法律要求。許多類型的保險包括責任承保範圍的一個方面。例如,房主的保險單通常包括責任承保範圍,該保險範圍是在索賠索賠的情況下,該索賠是由索賠人滑倒並落在財產上的索賠;汽車保險還包括責任保險的一個方面,該方面賠償崩潰的汽車可能造成其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財產。責任保險政策提供的保護是雙重的:在針對保單持有人開始訴訟的情況下,法律辯護並就和解或法院裁決而言。責任政策通常僅涵蓋被保險人的疏忽,並且不適用於被保險人的故意或故意行為的結果。

次級抵押貸款危機是許多責任保險損失的根源。
  • 公共責任保險或一般責任保險涵蓋了企業或組織,應索賠,如果其業務損害公眾的成員或以某種方式損害其財產。
  • 董事和高管責任保險(D&O)保護組織(通常是公司)免受與訴訟相關的費用,該費用是由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犯下的錯誤而造成的訴訟。
  • 環境責任或環境障礙保險可保護被保險人免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清理費用,這是由於污染物的分散,釋放或逃脫而導致的。
  • 錯誤和遺漏保險(E&O)是保險代理商,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人,建築師,第三方管理員(TPA)和其他商業專業人員等專業人員的商業責任保險。
  • 獎勵賠償保險可以保護被保險人在特定活動中捐出大獎。例如,為參賽者提供獎品,他們可以在籃球比賽中進行半場比賽,或在高爾夫錦標賽上進行一洞
  • 專業責任保險(也稱為專業賠償保險(PI))保護有保險的專業人員,例如建築公司和醫生,免受其患者/客戶提出的潛在過失索賠。專業責任保險可能會取決於專業。例如,有關醫學界的專業責任保險可以稱為醫療事故保險。

通常,商業保險的責任保險計劃包括幾層。第一層保險通常由主要保險組成,該保險為判決和解決方案提供了第一美元的賠償,直到主要保單的責任限制。通常,主要保險受到免賠額的約束,並有義務保險人捍衛被保險人免受訴訟的辯護,這通常是通過指派律師捍衛被保險人來完成的。在許多情況下,商業保險人可能會選擇自我保險。在主要保險或自保保留率之上,被保險人可能具有一層或多層超額保險,以提供賠償額外的賠償限制。有多種超額保險類型,包括“獨立”多餘保單(包含其自己的條款,條件和排除的保單),遵循表格“超額保險(遵循基礎政策條款的保單除外,專門提供的)和“傘”保險單(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提供比基礎保險更廣泛的保險)。

信用

借款人無力償債時,信用保險將償還一定的貸款

  • 抵押保險可以確保借款人違約的貸方。抵押保險是一種信用保險的一種形式,儘管“信用保險”的名稱更常用於涵蓋其他債務的保單。
  • 許多信用卡提供付款保護計劃,這是一種信用保險的形式。
  • 貿易信用保險是被保險人應收賬款的商業保險。如果債務人在付款中違約,則該政策將支付政策持有人的承保應收賬款。
  • 抵押品保險(CPI)確保財產(主要是車輛)作為貸款機構貸款的抵押品。

網絡攻擊保險

網絡保險是一種企業線保險產品,旨在從基於Internet的風險中向公司提供覆蓋範圍,更普遍地來自與信息技術基礎架構,信息隱私,信息治理責任以及與此相關活動有關的風險。

其他類型

  • 全風險保險是一項保險,涵蓋了多種事件和危險,但保單中指出的保險。全風險保險與特定於危險的保險不同,後者僅涵蓋政策中列出的危險的損失。在汽車保險中,全風險政策還包括自己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根據血液儲備政策,可以為高價值馬匹提供保險。
  • BloodStock保險涵蓋了個人馬匹或許多馬匹。覆蓋範圍通常是由於事故,疾病或疾病而導致的死亡率,但可能會延伸至不孕症,過渡性損失,獸醫費和前瞻性小馬駒。
  • 業務中斷保險涵蓋了收入的損失,並在涉及正常業務運營的障礙後,產生了費用。
  • 國防基礎法案(DBA)保險為政府僱用的民用工人提供承保範圍,以在美國和加拿大境外簽訂合同。所有美國公民,美國居民,美國綠卡持有人以及所有僱用海外政府合同的僱員或分包商都需要DBA。根據國家的不同,外國國民也必須涵蓋DBA。此承保範圍通常包括與醫療和工資損失以及殘疾和死亡福利有關的費用。
  • 外籍保險為在本國以外運營的個人和組織為汽車,財產,健康,責任和業務追求提供保護。
  • 僱用工廠保險涵蓋了責任,根據租賃合同,客戶有責任支付僱用的設備費用以及由於工廠租用公司(例如建築工廠和機械)而造成的任何租金費用。
  • 法律費用保險涵蓋了對機構或個人的法律訴訟的潛在成本的保單持有人。當發生某些觸發法律行動的必要性時,它被稱為“事件”。法律支出保險有兩種主要類型:事件保險事件保險之後
  • 牲畜保險是為商業或業餘農場,水族館,養魚場或任何其他動物藏品提供的專業政策。由於事故,疾病或疾病,可用於死亡率或經濟屠殺,但可以擴展到包括政府秩序的破壞。
  • 媒體責任保險旨在涵蓋從事電影和電視製作和印刷的專業人員,以應對誹謗等風險。
  • 核事件保險涵蓋了涉及放射性材料的事件造成的損害,通常在國家一級安排。 (請參閱《核排除條款》 ,以及有關美國的價格 - 安德森核工業賠償法。)
  • 如果促銷最終變得比最初預期的和/或預算更為成功,則企業購買了過度贖回的保險,以在財務上保護自己。
  • 寵物保險可以確保寵物免受事故和疾病的影響;一些公司還涵蓋例行/健康護理和埋葬。
  • 污染保險通常採用第一方覆蓋範圍的形式,以通過外部或現場來源污染被保險財產。由於從保險地點突然而意外釋放有害物質的危險材料而導致的空氣,水或土地污染引起的第三方責任也負有承保範圍。該政策通常涵蓋清理費用,可能包括從地下儲罐中發布的覆蓋範圍。有意行為被專門排除在外。
  • 購買保險旨在為人們購買的產品提供保護。購買保險可以涵蓋個人購買保護,保修擔保,護理計劃甚至手機保險。這種保險通常在保單涵蓋的問題範圍內受到限制。
  • 稅收保險越來越多地用於公司交易中,以保護納稅人,如果其徵收稅收職位受到國稅局或州,地方或外國稅務機構的質疑
  • 產權保險提供了保證房地產的所有權歸屬於買方或抵押權人,免費,遠離留置權或保留權。通常,它與搜索房地產交易時執行的公共記錄一起發行。
  • 旅行保險是那些出國旅行的人獲得的保險,涵蓋了某些損失,例如醫療費用,個人財產損失,旅行延誤和個人責任。
  • 學費保險可確保學生非自願退出成本密集的教育機構
  • 利率保險可以保護持有人免受利率的不利變化,例如對於那些具有可變利率貸款或抵押貸款的人
  • 離婚保險是一種合同責任保險的一種形式,如果他們的婚姻以離婚告終,則支付現金福利。

保險融資車輛

  • 兄弟般的福利社會或其他社會組織在合作的基礎上提供兄弟保險。
  • 無故障保險是一種保險單(通常是汽車保險),在事件中,他們的保險公司被保險人賠償。
  • 受保護的自我保險是一種替代風險融資機制,在該機制中,組織保留組織內數學上計算出的風險成本,並將災難性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因此已知該計劃的最大總成本。正確設計和承保的保護自保險計劃降低並穩定了保險成本,並提供了寶貴的風險管理信息。
  • 回顧性保險是一種建立大型商業帳戶保費的方法。最終溢價基於保險公司期間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經驗,有時還要繳納最低和最高保費,最終保費由公式確定。根據該計劃,儘管保費調整可能需要段時間以外的幾個月或幾年,但本年度的保費部分基於當年的損失。保險合同保證評級公式。公式:回顧性高級=轉換損失 +基本保費×稅收乘數。該公式的多種變體已經開發並正在使用。
  • 正式的自我保險(積極的風險保留)是故意的決定,要求用自己的錢支付其他可保險損失。可以通過建立一個單獨的基金來進行正式完成,該基金定期存入資金,或者僅放棄購買可用保險並自付費用。自我保險通常用於支付高頻,低差異的損失。這種損失(如果被傳統保險涵蓋)意味著必須支付包括公司一般費用的加載,將保單的費用,收購費用,保費稅和應急費用支付的費用。儘管對於所有保險都是如此,但對於頻繁損失的小額損失,交易成本可能會超過降低保險所提供的波動性的好處。
  • 再保險是保險公司或自保雇主購買的一種保險,以防止意外損失。財務再保險是一種再保險形式,主要用於資本管理,而不是轉移保險風險。
  • 在許多國家,社會保險對於許多人來說都是很多事情。但是,其本質的摘要是,它是保險範圍的集合(包括人壽保險的組成部分,殘疾收入保險,失業保險,健康保險等)以及退休儲蓄,需要所有公民參與。通過強迫社會中的每個人成為保單持有人並支付保費,它可以確保每個人都可以在需要時或需要的情況下成為索賠人。一路上,這不可避免地與其他概念(例如司法系統和福利國家)有關。這是一個大型,複雜的話題,引起了巨大的辯論,可以在以下文章(和其他文章)中進一步研究:
  • 停止損失保險提供了防止災難性或不可預測的損失的保護。它是由不想承擔計劃損失責任的100%責任的組織購買的。根據停止損失政策,保險公司對超過一定限制的損失承擔責任。

封閉的社區和政府自我保險

一些社區更喜歡通過其他方式創建虛擬保險,而不是合同風險轉移,這將明確的數值為風險分配。許多宗教團體,包括阿米甚人和一些穆斯林團體,取決於災難襲擊時社區提供的支持。任何給定人帶來的風險都是由社區集體承擔的,他們都承擔了重建財產損失的成本,並支持失去某種損失後突然需要更大的人。在支持其他人可以信任社區領導者的支持社區中,這種隱性的保險形式可以起作用。通過這種方式,社區甚至可以消除其成員中存在的可保險性的極端差異。還通過援引明確保險合同的道德危害也提供了一些其他理由。

英國王室(出於實際目的,意味著公務員)沒有保證政府建築等財產。如果政府大樓損壞,將從公共資金中支付維修費用,因為從長遠來看,這比支付保險費便宜。由於許多英國政府建築已被出售給房地產公司並租回去,因此這種安排現在不太常見。

在美國,最普遍的自我保險形式是政府風險管理池。他們是自籌資金的合作社,作為當今大多數政府實體的覆蓋範圍,例如縣政府,市政當局和學區。這些政府實體並沒有從巨大的判斷或災難性損失中獨立自我保險和風險破產,而是構成風險庫。此類池通過會員存款或債券發行來開始運營。游泳池向其成員提供承保範圍(例如一般責任,自動責任,專業責任,工人薪酬和財產),類似於保險公司提供的承保範圍。但是,自保池為成員提供較低的利率(由於不需要保險經紀人),增加的福利(例如預防損失服務)和主題專業知識。在美國運營的大約91,000個不同的政府實體中,有75,000個是各種覆蓋範圍內的自保池的成員,形成了約500個游泳池。儘管保險市場的一個相對較小的角落,但每年對此類游泳池的年度捐款(自保保費)每年估計高達170億美元。

保險公司

由紐約共和國消防保險公司簽發的證書c。 1860年

保險公司可以提供任何保險類型的組合,但通常分為三組:

一般保險公司可以進一步分為這些子類別。

  • 標準線
  • 多餘的線

在大多數國家 /地區,生活和非生活保險公司都遵守不同的監管制度以及不同的稅收會計規則。兩種類型的公司之間有區別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年金和養老金業務在本質上是長期的 - 覆蓋壽命或養老金可以覆蓋數十年來的風險。相比之下,非生活保險通常涵蓋較短的時期,例如一年。

相互與專有

保險公司通常被歸類為共同或專有公司。共同公司由保單持有人擁有,而股東(或可能沒有政策)擁有專有保險公司。

共同保險公司成立股票公司的貶低,以及在20世紀後期的某些國家(例如美國)普遍存在的一家被稱為共同控股公司的混合動力車的形成變得很普遍。但是,並非所有州都允許共同控股公司。

再保險公司

再保險公司是為其他保險公司提供保單的保險公司,使他們能夠降低風險並保護自己免受重大損失。再保險市場由一些擁有巨大儲量的大型公司主導。再保險公司也可能是保險風險的直接作家。

圈養保險公司

可以將圈養的保險公司定義為建立的有限使用保險公司,其特定目標是為其母公司或團體帶來的風險。有時可以擴展此定義以包括母公司客戶的一些風險。簡而言之,它是內部自我保險工具。俘虜可以採用“純”實體的形式,該實體是自保母公司的100%子公司;一個“相互”的俘虜,可確保行業成員的集體風險;以及“協會”俘虜,它可以自我照顧專業,商業或工業協會成員的個人風險。俘虜代表其贊助商的商業,經濟和稅收優勢,因為他們有助於創造的成本降低,並易於保險風險管理以及產生的現金流動的靈活性。此外,它們可能會以合理的價格提供既沒有可用也沒有提供的風險。

俘虜可以為父母承保的風險類型包括財產損失,公共和產品責任,專業賠償,僱員福利,雇主責任,運動和醫療援助費用。圈養的風險可能會受到再保險的使用限制。

俘虜正在成為其父母風險管理和風險融資策略的越來越重要的組成部分。這可以在以下背景下理解:

  • 幾乎每一條覆蓋範圍內,高級成本繁重且溢價增加
  • 在保險某些類型的偶然風險方面遇到困難
  • 世界各地的差異覆蓋標準
  • 評級結構反映市場趨勢而不是個人損失經驗
  • 免賠額或損失控制工作的信用不足

其他形式

保險公司的其他可能形式包括倒數,保單持有人可以共享風險,以及勞埃德組織。

被錄取與非癮君子

被錄取的保險公司是美國許可機構錄取或許可的美國的保險公司。他們提供的保險稱為接納保險。未經吸引的公司尚未獲得州許可機構的批准,而是在特殊情況下滿足承認公司無法或不會滿足的保險需求時允許在特殊情況下提供保險。

保險顧問

也有被稱為“保險顧問”的公司。像抵押經紀人一樣,這些公司的費用被客戶支付費用,以在許多公司中四處尋找最佳的保險單。與保險顧問類似,“保險經紀人”也在許多公司中購買最佳保險單。但是,借助保險經紀人,費用通常是從選擇的保險公司而不是直接從客戶手中付款的。

保險顧問和保險經紀人都不是保險公司,也沒有在保險交易中轉移給他們的風險。第三方管理員是執行承保,有時會為保險公司處理服務的公司。這些公司通常擁有保險公司沒有的特殊專業知識。

財務穩定性和評級

購買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性和實力是考慮因素。目前,已支付的保險費為未來可能導致多年的損失提供了承保範圍。因此,更穩定的保險承運人降低了保險公司變得無償償債的風險,其保單持有人沒有承保範圍(或僅來自政府支持的保險池或其他損失損失較少付費的安排)。許多獨立的評級機構提供信息並評估保險公司的財務可行性。

保險公司由AM Best等各種機構進行評級。評級包括公司的財務實力,衡量其支付索賠的能力。它還對保險公司發行的金融工具進行評分,例如債券,票據和證券化產品。

世界各地

發達經濟體佔全球保險業的大部分。根據瑞士RE的說法,全球保險市場在2020年撰寫了6.287萬億美元的直接保費。(“直接保費”是指保險公司直接撰寫的保費,然後在考慮到再保險公司的風險中。最大的保險市場,撰寫的直接保費為2.53萬美元(40.3%),中華人民共和國僅以5740億美元(9.3%)排名第二,日本以4380億美元(7.1%)排名第三,英國到了在第四名$ 3800億美元(6.2%)中。但是,歐盟單一市場是實際的第二大市場,市場份額為18%。

監管差異

在美國,保險受《麥卡蘭語 - 費古森法案》根據“聯邦干預的定期提案”,以及一個名為國家保險公司的非營利性聯盟,稱為國家保險專員協會的非營利性聯盟努力協調該國不同法律和不同的不同法律和努力法規。全國保險立法者會議(NCOIL)也致力於協調不同的州法律。

歐盟中,第三次非生命指令和第三人生指令,均於1992年通過,並於1994年生效,在歐洲創建了一個保險市場,並允許保險公司在歐盟任何地方提供保險總部),並允許保險消費者從歐盟的任何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就英國的保險而言,金融服務管理局於2005年接管了一般保險標準委員會的保險法規;通過的法律包括1973年的《保險公司法》和1982年的另一項法律,以及對保修的改革以及2012年討論的其他方面。

中國的保險業於1949年國有化,此後僅由一家國有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提供,該公司最終被暫停,因為需求在共產主義環境中被拒絕。 1978年,市場改革導致了市場的增長,到1995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面保險法,隨後在1998年成立了中國保險監管委員會(CIRC),該委員會(Circ)擁有廣泛的監管機構中國保險市場。

在印度,Irda是保險監管機構。根據1999年IRDA法第4條,保險監管和發展局(IRDA)是由議會法令構成的。浦那國民保險學院(National Insurance Academy)是Apex保險能力建設者研究所,在財政部和LIC,LIFE和General Insurance Companies的支持下晉升。

2017年,在俄羅斯銀行Yandex聯合項目的框架內,一個特殊的複選標記(帶有滴答的綠色圓圈和'RIS'(保險實體的統一狀態登記冊)文本框)出現在搜索中對於Yandex系統,請告知消費者在標記的網站上提供該公司的金融服務,該網站具有保險公司,經紀人或共同保險協會的狀態。

爭議

不會降低風險

保險只是一種風險轉移機制,在這種機制中,由於某些偶然事件的經濟負擔可能會通過支付保費轉移到更大的實體(即保險公司)。這只會減輕經濟負擔,而不能減輕事件發生的實際機會。保險是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的風險。保險公司了解所涉及的風險,並在編寫保單時進行風險評估

結果,如果保費確定保單持有人將提出索賠,則可能會上漲。但是,如果保單持有人按照保險公司的建議進行風險管理計劃,保費可能會降低。因此,重要的是,保險公司將風險管理視為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共同計劃,因為強大的風險管理計劃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的大量索賠的可能性,同時穩定或降低了保單持有人的保費。

如果一個人在財務上穩定併計劃生命意外事件,則他們可能無保險就可以去。但是,他們必須有足夠的足夠的時間來涵蓋全部和完全的就業損失及其財產。一些州將接受擔保債券,政府債券,甚至是向國家捐款。

道德風險

保險公司可能會無意間發現其被保險人可能不會像以前那樣規避風險(因為根據定義,被保險人已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這是一種稱為道德危害的概念。這使許多人從具有風險的真正成本中“絕緣”,否定了可以減輕或適應風險的措施,並導致一些人將保險計劃描述為潛在的適應不良

保險單合同的複雜性

9/11是主要的保險損失,但關於世界貿易中心的保險單的爭議。

保險單可能很複雜,一些保單持有人可能不了解保單中包含的所有費用和承保範圍。結果,人們可能會以不利的條款購買政策。為了應對這些問題,許多國家頒布了管理保險業務各個方面的詳細法定和監管制度,包括政策的最低標準以及它們的廣告和出售方式。

例如,當今英語中的大多數保險單都是用普通英語仔細草擬的;當法官本身無法理解政策在說什麼時,該行業學會了許多法院不會對被保險人執行政策。通常,法院將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的保險單中的歧義裁定,並支持該政策下的承保範圍。

許多機構保險購買者通過保險經紀人購買保險。雖然表面上似乎是經紀人代表買方(不是保險公司),並且通常會以適當的承保範圍和保單限制來調整買方,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經紀人的薪酬以委員會的形式為保險費造成了利益衝突,即經紀人的財務利益傾向於鼓勵被保險人以更高的價格購買的保險多於可能需要的保險。經紀人通常與許多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從而使經紀人可以以最優惠的價格和承保範圍“購物”市場

保險也可以通過代理商購買。一位僅與一家保險公司合作的綁架代理代表保單持有人購買的保險公司(而自由代理商出售各種保險公司的保單)。正如經紀人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一樣,代理也有不同類型的衝突。由於代理商直接為保險公司工作,如果有索賠,代理商可以建議客戶對保險公司的利益。與保險經紀人相比,代理商通常不能提供廣泛的選擇。

一位獨立的保險顧問向保險人提供了與律師類似的服務保留者的建議,因此提供了完全獨立的建議,沒有經紀人或代理商的財務利益衝突。但是,這樣的顧問仍然必須通過經紀人或代理商來確保其客戶的承保範圍。

有限的消費者福利

在美國,經濟學家和消費者倡導者通常認為保險對於低概率,災難性損失,但對於高概率,小損失而不是值得。因此,建議消費者選擇高昂的免賠額,不要確保不會造成生活中斷的損失。但是,消費者表現出傾向於選擇低免賠額,並且寧願確保相對較高的概率,損失小於低概率,這可能是由於不了解或忽略低概率的風險。這與減少對低概率損失的保險的購買有關,並可能導致道德危害效率增加。

紅線

紅線是拒絕特定地理區域保險範圍的做法,據說是由於損失的可能性很大,而所謂的動機是非法的歧視。種族概況紅線在美國的房地產保險業中具有悠久的歷史。從對政府機構,行業和社區團體以及學術界的行業承銷和營銷材料,法院文件以及研究的審查中,很明顯,種族長期影響並繼續影響保險行業的政策和實踐。

2007年7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發布了一份報告,介紹了有關汽車保險基於信用的保險分數的研究結果。研究發現,這些分數是風險的有效預測指標。這也表明,非裔美國人和西班牙裔人在最低的信用評分中的代表性大大過多,並且在最高的人數中的人數大大不足,而高加索人和亞洲人則在整個分數中均勻分佈。還發現信用評分可以預測每個族裔群體內的風險,這使FTC得出結論,評分模型不僅僅是重新線的代表。 FTC表示,幾乎沒有數據可以評估保險分數對消費者的收益。該報告是由美國消費者聯合會,國家公平住房聯盟,國家消費法律中心和經濟正義中心的代表提出爭議的,該報告依靠保險業提供的數據。

所有州的費率法規法律或公平貿易實踐法案中都有禁止不公平歧視的規定,通常被稱為紅線,設定利率並使保險可用。

保險公司在確定保費和保費率結構時,考慮了可量化的因素,包括位置,信用評分性別職業婚姻狀況教育水平。但是,這種因素的使用通常被認為是不公平或非法歧視性的,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對這種做法的反應導致了有關保險公司確定保費和監管干預措施以限制所使用因素的方式的政治爭議。

保險承銷商的工作是評估給定的風險,即可能發生損失的可能性。任何導致損失可能性更大的因素,理論上的費用率高。如果保險公司保持償付能力,則必須遵循這一基本保險原則。因此,在風險評估和保費過程中,對(即,負面差異待遇)的“歧視”是保險承銷基本面的必要副產品。例如,保險公司向老年人收取的保費明顯高於向年輕人收取定期人壽保險的費用。因此,老年人的對待與年輕人有所不同(即,有區別,發生歧視)。差異待遇的基本原理是人壽保險公司所採取的風險的核心:老年人可能比年輕人更快地死亡,因此在任何給定的時期,損失的風險(被保險人的死亡)更大,因此風險溢價必須更高才能覆蓋更大的風險。但是,當沒有精算性的理由這樣做是非法的歧視時,對被保險人的治療方式有所不同。

保險專利

現在,可以保護新的保證產品在美國使用商業方法專利複製。

獲得專利的新保險產品的最新示例是基於使用的汽車保險。早期版本是由一家美國主要汽車保險公司美國專利5,797,134 )和西班牙獨立發明家Salvador Minguijon Perez獨立發明和專利的。

許多獨立發明者都讚成為新保險產品提供專利,因為當他們將新保險產品推向市場時,它們可以保護他們免受大公司的保護。獨立發明人佔該領域新美國專利申請的70%。

許多保險高管反對為保險產品提供專利,因為它為它們造成了新的風險。例如,最近,哈特福德保險公司(Hartford Insurance Company)必須向獨立發明人Bancorp Services支付8000萬美元,以解決專利侵權和盜竊商業秘密訴訟,以針對Bancorp發明和專利的公司擁有的類型的企業擁有的人壽保險產品。

目前,美國每年大約有150份有關保險發明的新專利申請。發行專利的比率從2002年的15個穩步上升到2006年的44個。

授予的第一項保險專利包括發布申請的另一個示例。它於2009年3月6日發布。該專利申請描述了一種提高更改保險公司的便利性的方法。

按需保險

保險按需(也是IOD)是一項保險服務,在需要時為客戶提供保險保護,即傳統保險公司通常提供的偶發性,而不是以24/7的價格為24/7(例如,EG客戶可以購買一次飛行的保險,而不是持久的旅行保險計劃)。

保險業和尋租

某些保險產品和慣例已被評論家描述為尋租。也就是說,某些保險產品或實踐主要是因為法律利益,例如減少稅收,而不是提供防止不良事件風險的保護。

宗教關注

穆斯林學者對人壽保險有不同的看法。賺取利息的人壽保險單(或保證的獎金/納入)通常被認為是RIBA高利貸)的一種形式,有些人甚至認為甚至沒有獲得利息的保單是Gharar的一種形式(猜測)。有人認為,由於承保背後的精算科學,加拉爾不存在。猶太拉比學者還表示保留保險是避免了上帝的旨意,但大多數人認為這是可以適度接受的。

一些基督徒認為保險代表了缺乏信仰,並且在洗禮群社區( MennonitesAmish ,Hutterites, Hutteritesbrethren in Christ中的Mennonites,Amish,Hutterites,Brethren )有著悠久的抵製商業保險的歷史,但許多人參加了基於社區的自保險計劃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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