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
John Stuart Mill by London Stereoscopic Company, c1870.jpg
磨,c.1870年
議會成員
為了威斯敏斯特市
在辦公室
1865年7月25日至1868年11月17日
先於德萊西·埃文斯(De Lacy Evans)
繼之後威廉·亨利·史密斯
個人資料
出生1806年5月20日
彭頓維爾Middlesex,英格蘭
死了1873年5月7日(66歲)
阿維尼翁Vaucluse, 法國
政治黨派自由主義的
伴侶
m. 1851;死了1858
父母
母校倫敦大學學院

哲學職業
時代19世紀的哲學
古典經濟學
地區西方哲學
學校
主要利益
值得注意的想法
上市/私人領域社會自由,愉悅的等級功利主義統治功利主義古典自由主義, 早期的自由女權主義危害原則米爾的方法直接參考理論米利安專有名稱理論緊急主義
簽名
John Stuart Mill signature.svg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至1873年5月7日)[10]是英國人哲學家政治經濟學家議會成員(MP)和公務員。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古典自由主義,他為社會理論政治理論和政治經濟學。被稱為“十九世紀最具影響力的英語哲學家”,[11]他構思自由為了證明個人反對無限國家的自由和社會控制.[12]

米爾是支持者的支持者功利主義,他的前任發展的道德理論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他為調查做出了貢獻科學方法論,儘管他對這個話題的了解是基於他人的著作,尤其是威廉·惠爾(William Whewell)約翰·赫歇爾, 和奧古斯特·卡特(Auguste Comte),並為磨坊進行的研究亞歷山大·貝恩。他與惠爾(Whewell)進行了書面辯論。[13]

一個成員自由黨和早期的作者女權主義工作女性的征服,米爾還是議會的第二位呼籲婦女選舉權亨利·亨特1832年。[14][15]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出生於13 Rodney Street的彭頓維爾Middlesex,哈里特·巴羅(Harriet Barrow)的長子和蘇格蘭哲學家,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詹姆斯·米爾。約翰·斯圖爾特(John Stuart)受到父親的教育,並在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弗朗西斯廣場。他得到了極為嚴格的成長,並故意避免與兄弟姐妹以外的孩子交往。他的父親,邊緣的追隨者,也是協會主義,他的明確目標是創造一個天才智力會導致功利主義以及他和邊緣人去世後的實施。[16]

米爾是一個早熟的孩子。他在自傳中描述了他的教育。他三歲希臘語.[17]到八歲的時候,他已經讀過伊索寓言Xenophon侵入[17]和整個希羅多德[17]並熟悉露西安Diogeneslaërtius等距和六個對話柏拉圖.[17]他還讀了很多英語歷史,並被教導算術,物理和天文學。

八歲時,米爾開始學習拉丁,作品歐幾里得, 和代數,並被任命為家庭的年幼孩子。他的主要讀物仍然是歷史,但他經歷了所有普遍教導的拉丁希臘語作者和十歲的時候可以閱讀柏拉圖和Demosthenes輕鬆。他的父親還認為,米爾研究和創作詩歌很重要。他最早的詩歌作品之一是延續伊利亞特。在業餘時間,他也喜歡閱讀自然科學和流行的小說,例如Don Quixote魯濱遜克魯索.

他父親的工作,英屬印度的歷史,於1818年出版;此後,米爾立即開始對學術邏輯,同時閱讀亞里士多德原始語言的邏輯論文。在第二年,他被介紹給政治經濟並研究了亞當·史密斯大衛·里卡多(David Ricardo)與父親一起,最終完成他們的古典經濟觀點生產因素。米爾的Comptes Rendus在他的日常經濟課程中,他的父親以書面形式幫助父親政治經濟學要素1821年,一本教科書來宣傳里卡達經濟學;但是,這本書缺乏流行的支持。[18]里卡多(Ricardo)是父親的密友政治經濟.

14歲那年,米爾與爵士一家在法國住了一年塞繆爾·本森(Samuel Bentham),兄弟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他看到的山景風光導致了終生對山地景觀的味道。法國人的生動和友好的生活方式也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蒙彼利埃,他參加了冬季課程化學動物學邏輯科學科學,以及上更高數學的課程。從法國來來去去時,他在著名的經濟學家的家中在巴黎住了幾天讓·巴蒂斯特(Jean-Baptiste)說,米爾父親的朋友。在那裡,他遇到了許多自由黨的領導人,以及其他著名的巴黎人,包括亨利·圣西蒙.

米爾經歷了幾個月的悲傷,並在二十歲時期自殺。根據他自傳第五章的開幕段落,他問自己,建立公正的社會(他的一生的目標)是否會使他感到高興。他的心回答“不”,毫不奇怪,他失去了努力實現這一目標的幸福。最終,詩威廉·華茲華斯向他展示了美麗對他人產生同情心並刺激歡樂。[19]憑藉新的喜悅,他繼續朝著一個公正的社會努力,但對旅程更加享受。他認為這是他思想中最關鍵的轉變之一。實際上,他和父親之間的許多差異源於這種擴大的歡樂之源。

米爾遇見了托馬斯·凱雷在1830年代初期對倫敦的一次訪問中,兩人很快成為了伴侶和記者。米爾提出要自費打印凱雷的作品,並鼓勵凱雷寫他的作品法國革命,為他提供材料以便這樣做。1835年3月,雖然完整的第一卷手稿是米爾擁有的,但米爾的女僕不知不覺地將其用作火種,摧毀了所有“除三到四片葉子之外”。[20]Mildified,Mill向Carlyle提供了200英鎊(2021年17,742.16英鎊),作為補償(Carlyle只能接受100英鎊)。意識形態上的差異將在1840年代結束友誼,儘管凱雷對米爾的早期影響會為他後來的想法帶來影響。[21]

米爾與奧古斯特·卡特(Auguste Comte),創始人實證主義和社會學,自米爾於1841年11月首次與COMTE聯繫以來。Comte's社會學更早了科學哲學比現代社會學是。孔德的實證主義激勵米爾最終拒絕了邊緣的心理利己主義而他認為是邊緣人對人性的冷淡,抽象的觀點集中在立法和政治上,而是偏愛康德更社交的人性觀點,該觀點集中在歷史事實上,並在其所有復雜性中更針對人類。[22]

作為一個非憲法主義者誰拒絕認同39篇文章英格蘭教堂,米爾沒有資格在牛津大學或者劍橋大學.[23]相反,他跟隨父親為東印度公司,參加大學學院,倫敦,聽聽約翰·奧斯丁,第一任法學教授。[24]他當選為外國名譽會員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1856年。[25]

米爾在殖民地管理員的職業生涯東印度公司從1823年到1858年的17歲開始,該公司的跨度印度領土直接吞併經過皇冠,建立直接控製印度.[26]1836年,他被提升為公司的政治部,在那裡他負責與公司與公司的關係有關王子國家,在1856年,最終被提升為印度信函的審查員。在關於自由關於不干預的幾句話和其他作品,他認為“將對野蠻人的任何行為描述為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只表明他說話的人從未考慮過這個主題”。[27](但是,米爾立即補充說:“違反了可能很容易成為道德的偉大原則。”)[28]磨坊查看過的地方,例如印度就像曾經在他們的前景中進步,但現在在他們的發展中停滯不前。他認為這意味著這些地區必須通過一種形式統治”仁慈的專制主義“,”如果結束是改進”。[29]什麼時候皇冠提議直接控制東印度公司,他的任務是防守公司規則,筆關於過去三十年來印度政府改善的備忘錄除其他請願書。[30]他在印度理事會,創建的身體是為了建議新的印度國務卿,但拒絕了,理由是他不贊成印度新的行政體系。[30]

1851年4月21日,米爾結婚哈麗特·泰勒經過21年的親密友誼。泰勒見面時結婚,他們的關係很親密,但人們普遍認為在她的第一任丈夫於1849年去世之前的幾年裡。這對夫婦等待了兩年,才於1851年結婚。關於米爾在友誼和婚姻期間的工作和想法。他與泰勒的關係加強了米爾的倡導婦女權利。他說,在反對家庭暴力的立場上,對於婦女的權利,他“主要是我妻子的amanuensis”。他稱她的思想為“完美的樂器”,並說她是“作者所知的所有人中最重要的資格”。他在最後的修改中引用了她的影響關於自由這是她去世後不久出版的。泰勒(Taylor)於1858年出現嚴重肺部充血,在與工廠結婚僅七年之後。

從1865年到1868年的磨坊中主校長聖安德魯斯大學。在1867年2月1日交付給大學的就職典禮上,他做出了現在著名的(但經常被錯誤地歸因於)說:“壞男人無需更需要指南針的目的,而是好人應該看著什麼都不做,沒有做任何事情”。[31]該磨坊在地址中包括該句子是歷史記錄的問題,但絕不表達它完全是原始的見解。在1865 - 68年的同一時期,他也是一個議會成員(MP)威斯敏斯特市.[32][33]他坐在自由黨。在擔任國會議員期間,米爾倡導減輕愛爾蘭的負擔。1866年,他成為議會歷史上的第一個呼籲婦女獲得投票權的人,在隨後的辯論中積極捍衛這一立場。他還強烈倡導勞動工會和農場合作社等社會改革。在對代表政府的考慮,他呼籲對議會和投票進行各種改革,特別是比例表示, 這單一可轉讓投票和擴展選舉權。1868年4月,他在下議院辯論中偏愛保留死刑的罪行加重謀殺;他稱其廢除“在該國的普遍思想中的侵犯性”。[34]

他當選為成員美國哲學學會1867年。[35]

他是教父給哲學家伯特蘭·羅素.[36]

在他對宗教的看法中,米爾是不可知論者,懷疑論者.[37][38][39][40]

米爾於1873年去世,即67歲生日前十三天丹毒阿維尼翁,法國,他的屍體被埋葬在妻子的旁邊。

作品和理論

邏輯系統

米爾加入了辯論科學的方法隨後從約翰·赫歇爾1830年出版關於自然哲學研究的初步論述,合併歸納推理從已知到未知的人,在特定事實中發現一般法律,並通過經驗驗證這些定律。威廉·惠爾(William Whewell)在他的1837年對此進行了擴展歸納科學的歷史,從最早到現在,緊隨其後的1840年歸納科學的哲學,建立在其歷史上,將歸納作為對事實的思想疊加概念。法律是不言而喻真理,可以知道無需經驗驗證。

米爾在1843年對此進行了反對邏輯系統(完全標題一種邏輯,比率和歸納性的系統,是證據原理的連接觀點,以及科學研究的方法)。在 ”米爾的方法“(歸納),如赫歇爾(Herschel)的法律,是通過觀察和歸納來發現的,需要經驗驗證。[41]矩陣說迪尼加分析就像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共識和差異方法一樣,這是感應性的。他建議,在他在印度逗留期間,他很可能遇到了邏輯的傳統,儘管這是否影響了他的工作,但學者們在1824年之後就開始感興趣。[42][43]

自由理論

米爾的關於自由(1859年)解決了力量社會可以合法地行使個人。米爾的想法是,只有民主社會遵循自由的原則,其政治和社會制度才能履行其塑造民族特徵的作用,以便其公民能夠將人們的永久利益作為進步的眾生(Rawls,關於政治歷史的講座,哲學;第289頁)。

米爾說,自由原則為:“人類在干預其數量的行動自由的情況下,為人類所保證的唯一終結是自我保護的。”“唯一可以違背文明社區的任何成員違背他的意願行使權力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對他人的傷害。他自己的利益,無論是身體上還是道德,都不是足夠的逮捕令。”[44]

將米爾自由原則視為公共理性原則的一種方法是,將其排除在立法中考慮某些原因或指導公眾輿論的道德脅迫之外。(Rawls,關於政治哲學歷史的講座;第291頁)。這些原因包括建立在其他人中的原因;人類完美的卓越理想和理想的原因;不喜歡或厭惡或偏愛的原因。

米爾指出,可以預防的“危害”包括省略以及佣金行為。因此,未能營救溺水兒童視為有害行為,不付款,或者沒有出現見證在法庭上。根據米爾的說法,所有此類有害的遺漏都可以受到監管。相比之下,如果沒有武力或欺詐行為,它不會算是傷害某人同意承擔風險:因此,只要不涉及欺騙,人們就可以允許地向他人提供不安全的就業。(但是,他確實認識到同意的一個限制:社會不應允許人們賣給奴隸制

什麼是什麼是自我尊敬的行動,以及哪些行動(無論是疏忽還是委託)構成受監管的有害行動,繼續行使磨坊的口譯員。他沒有考慮犯罪構成“危害”;不得限制行動,因為它違反了給定社會的慣例或道德。[45]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和海倫·泰勒。海倫(Helen)是哈麗特·泰勒(Harriet Taylor)的女兒,並在母親於1858年去世後與米爾(Mill)合作了十五年。

社會自由和多數的暴政

米爾認為“自由權威是歷史部分中最引人注目的功能。”[46]對他來說,古代的自由是“競爭……在受試者或某些階級的主題和政府之間的競賽”。[46]

磨機定義社會自由作為保護暴政政治統治者”。多數暴政.社會自由因為米爾意味著對統治者的權力施加限制,以便他無法利用這種權力來促進自己的願望,從而做出可能損害社會的決定。換句話說,人們應該有權在政府的決定中發表意見。他說過社會自由是“社會對個人可以合法行使的權力的性質和局限性”。它是通過兩種方式嘗試的:首先,通過獲得某些免疫力的認可(稱為政治自由或者權利);其次,建立了一個系統憲法檢查”。

但是,米爾認為,限制政府的權力還不夠:[47]

社會可以並且確實執行自己的任務:如果它發行錯誤的任務而不是權利,或者根本不應介入的任何任務,那麼它比許多政治壓迫更強大的社會暴政,因為儘管通常不會受到如此極端的懲罰,但它留下了更少的逃脫手段,更深入地滲透到生活的細節中,並奴役靈魂本身。

自由

米爾的觀點自由,受到約瑟夫·普里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約西亞·沃倫(Josiah Warren), 就是它個人除非他們對他人造成傷害,否則應該可以自由地做。個人足夠合理,可以決定自己的健康。政府應在保護社會時干預。米爾解釋說:[44]

自我保護是自我保護。違反他的意願,可以正確行使權力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對他人的傷害。他自己的利益,無論是身體上還是道德,都不是足夠的令。他不能被迫這樣做或忍受,因為這樣做會更好,因為這會讓他更快樂,因為在他人的看來,這樣做會變得更加快樂,甚至是正確的。…唯一的一部分他對社會的行為的行為是與他人有關的。在僅關心他的一部分中,他的獨立性是正確的絕對。在自己的身上,自己的身心個人主權.

言論自由

關於自由涉及熱情洋溢的防禦言論自由。米爾認為這是免費的話語是一個必要條件用於智力和社會進步。他認為,我們永遠無法確定,沉默的意見不包含真理的某些要素。他還爭辯說,允許人們發出虛假的意見是有效的,原因有兩個。首先,如果個人進行公開,更有可能放棄錯誤的信念交換想法。其次,通過強迫其他人重新檢查並在辯論過程中重新確認他們的信念,這些信念不受下降的措施教條。對於米爾來說,這是不夠的,一個人只有一種未經審查的信念是真實的。必須理解為什麼所討論的信念是真正的信念。米爾沿著同一條線寫道:“未得到滿足謾罵,在現行意見的一邊採用,確實阻止了人們表達相反的意見,並傾聽了表達他們的人的意見。”[48][45]:51

作為言論自由的有影響力的倡導者,米爾反對審查制度:[49]

我選擇最不利於我的案件 - 在反對意見自由的論點上,無論是真理還是效用,被認為是最強的。讓這些意見妨礙了上帝的信仰,在未來的狀態下,或任何普遍接受的道德教義...但是我必須允許觀察到這不是對學說的感覺(無論是它可能是什麼))我稱之為無誤。這是決定這個問題的事業為他人,不允許他們聽到相反一面可以說的話。我譴責並譴責這種自負的話,如果它被提出在我最莊嚴的信念的一邊。無論任何人的說服力如何,不僅是教師的,而且是有害後果的,而且(我完全譴責的表達)是不道德和不道德的。他對他的國家或同時代人的公眾判斷,阻止了在辯護中聽到的意見,他假設了無誤。而且,由於這種意見被稱為不道德或不道德,因此假設的不滿或危險較小,而其他所有其他人都是最致命的情況。

米爾概述了“尋找和發現真理”的好處,以此作為進一步的知識的一種方式。他認為,即使意見是錯誤的,也可以通過反駁錯誤來更好地理解真相。而且,由於大多數觀點既不是完全正確的也不是完全錯誤的,因此他指出,允許自由表達允許播放競爭觀點,以此作為在各種觀點中保留部分真理的一種方式。[50]他擔心少數派觀點被壓制,他認為以政治為由支持言論自由,並指出,這是一個關鍵的組成部分代表政府必須賦予辯論能力公共政策.[50]他還雄辯地爭辯說,表達自由允許個人成長自我實現。他說,言論自由是發展才能並意識到一個人的潛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方式。他一再說,偏愛比統一性和停滯更可取。[50]

危害原則

相信言論自由會推動社會的信念預設一個社會在文化和製度上足夠發展,以便能夠逐步改善。如果任何論點確實是錯誤的或有害的,公眾將判斷它是錯誤的或有害的,那麼這些論點將無法維持並被排除在外。米爾認為,即使是為了證明謀殺罪或叛亂反對政府不應該在政治上被壓制或者社會迫害。據他說,如果確實有必要叛亂,人們應該叛逆。如果謀殺確實適當,應該允許。但是,表達這些論點的方法應該是公開演講或寫作,而不是以對他人造成實際傷害的方式。就是這樣危害原則:“違反他的意願,可以正確行使權力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對他人的傷害。”[51]

在20世紀初,副法官小奧利弗·溫德爾·霍爾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根據米爾的想法,制定了“清晰和當前危險”的標準。在多數意見中,福爾摩斯寫道:

在每種情況下,問題都在於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的單詞是否使用,並且具有造成明顯和現在的危險,以至於他們將帶來國會有權預防的實質性弊端。[52]

福爾摩斯建議錯誤地大喊“火!”在黑暗劇院引起恐慌和挑釁的傷害,這將是造成非法危險的言論案例。[53]但是,如果情況允許人們原因本身並決定接受與否,任何論點或神學都不應被阻止。

如今,米爾的論點普遍被許多人接受民主國家,他們至少有受害原則指導的法律。例如,在美國法律中,一些例外限制了言論自由淫穢誹謗違反和平, 和 ”戰鬥的話”。[54]

出版自由

關於自由,米爾認為他有必要重申新聞自由的案件。他認為該論點已經贏了。19世紀中期,英國幾乎沒有政治家或評論員希望返回都鐸王朝和斯圖爾特型新聞審查制度。但是,米爾警告說,將來可能會出現新形式的審查制度。[55]確實,在2013年,卡梅倫保守黨政府考慮建立了所謂的英國媒體獨立官方監管機構。[56]這促使人們要求更好地對新聞自由進行基本法律保護。一項新的英國人權法案可能包括對政府侵犯新聞自由的憲法禁令,並阻止其他官方企圖控制觀點和言論自由。[57]

殖民主義

米爾,僱員東印度公司從1823年到1858年,[58]為了支持他所謂的“仁慈的專制主義”,就海外殖民地的管理而爭論。[59]米爾認為:[60]

假設相同的國際習俗以及相同的國際道德規則可以在一個文明的國家與另一個民族之間以及文明國家和野蠻人之間獲得嚴重的錯誤。在《國家法律》中,只表明他這樣說的人從未考慮過這個主題。

米爾表示對印度公司統治,但對他不同意的印度特定公司政策表示保留。[61]

奴隸制和種族平等

1850年,米爾發了一封匿名信(以標題為“眾所周知”黑人問題”),[62]反駁托馬斯·凱雷匿名信給弗雷澤雜誌對於城鎮和國家凱雷主張的奴隸制。磨坊支持廢除美國的奴隸制,在1869年的文章中表達了他對奴隸制的反對,女性的征服[63]

這種絕對極端的武力案例是那些能夠忍受幾乎所有其他形式的任意權力的人譴責的,並且在其他所有人中,這些權力都表現出最反感的人,這是所有人從公正位置看它的人的感覺,是文明和基督教英格蘭的法律,在現在生活的人的紀念中:在三到四年前的盎格魯 - 撒克遜美國的一半中,奴隸制不僅存在,而且奴隸貿易以及奴隸的繁殖,是奴隸國家之間的一般實踐。然而,不僅有更大的情感力量,而且在英格蘭,至少在感覺或感興趣的感覺要比其他任何習慣濫用武力相比,它的動機是少的。熱愛收穫,無混合和毫無意義的人:那些在國家中獲利的人是一小部分,而所有對此不感興趣的人的自然感覺也沒有被緩解的厭惡。

磨機對應約翰·阿普爾頓, 一個美國人法律改革者緬因州,關於種族平等的主題廣泛。阿普爾頓影響了米爾在此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在最佳中搖擺經濟的社會福利計劃南方.[64][65][66]米爾在響應上一封信的一封信中,米爾表達了對戰前整合的看法:[64]

我不能期待任何解決方案,而是完全解放 - 分別賦予每個黑人家庭的土地,或根據可能暫時發現的規則授予有組織的社區 - 校長將在每個村莊工作和自由移民的潮流工作在那些迄今已將其排除在外的肥沃地區。如果做到這一點,似乎可以區分黑人的溫柔而溫順的角色將阻止他們身邊的任何惡作劇,而他們所賦予的戰鬥能力的證據將比一年來的所有其他事物在一年中做得更多,以使白人成為白人尊重他們並同意他們在政治上和社會上平等。

婦女權利

“女性哲學家”。漫畫間諜出版於虛榮博覽會1873年

米爾對歷史的看法是,直到他的時代“整個女性”和“大多數男性性別”只是“奴隸”。他反對相反的論點,認為性別之間的關係只是“一種性別的法律從屬於另一種性,這是錯誤的,現在是人類改善的主要障礙之一;取而代之的是完美平等的原則。”那麼,在這裡,我們有一個米爾使用“奴隸制”的實例,從某種意義上說,與人的絕對不介紹相比,它是一種擴展的,可以說是一種言辭而不是字面意義。

因此,磨坊可以被視為最早的性別平等的男性支持者,被美國女權主義者招募約翰·尼爾1825年至1827年,他在倫敦逗留期間。[67]他的書女性的征服(1861,Publ.1869)是男性作家最早寫的這一主題之一。[68]女性的征服,米爾試圖為完美平等提出理由。[69]

米爾在他對國家贊助的普遍教育體系的提議中,擴大了許多邊緣化群體,尤其是婦女的利益。對於米爾來說,普遍的教育具有創造新的能力和新型行為類型的潛力,當前接收生成及其後代都可以從中受益。這樣的機會途徑將使婦女獲得“工業和社會獨立性”,從而使她們與男性相同的運動和公民身份。米爾對機會的看法在其範圍內脫穎而出,但對於他預計的人口而言,這甚至更是如此。米爾希望這種教育可以允許其接受者,尤其是女性。通過獲得的成熟和知識,個人能夠以遠離導致人口過多的人的方式正確行動。這與米爾的許多同時代人和前任的觀點直接形成鮮明對比,他們認為這種包容性計劃是反直觀的。將這種幫助對邊緣化群體(例如窮人和工人階級)的瞄準只會有助於獎勵他們,從而有機會邁向更高的地位,從而鼓勵更大的生育能力,從而極端可能導致過度生產。

他談到了婦女在婚姻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改變。米爾(Mill)對他認為阻礙她們的三個主要婦女生活的三個主要方面發表了評論:

  1. 社會和性別建構
  2. 教育;和
  3. 婚姻.

他認為,婦女的壓迫是遠古時代剩下的少數幾個遺物之一,這是一系列偏見,嚴重阻礙了人類的進步。[63][70]作為議會議員,米爾引入了一項不成功的修正案改革法案代替“人”一詞代替男人”。[71]

功利主義

“功利主義的學說是,幸福是可取的,也是唯一可取的事物;作為目的,所有其他事物都是可取的。”〜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功利主義(1863)[72]

米爾的規範陳述功利主義可以在他的書中找到功利主義。儘管這種哲學具有悠久的傳統,但米爾的說法主要受到影響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和米爾的父親詹姆斯·米爾.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相信功利主義,他將其描述為“行動是正確的,因為它們傾向於促進幸福,因為它們傾向於產生幸福的逆轉,因此行動是正確的。”經過幸福他的意思是“打算快樂和缺乏痛苦;因不快樂,痛苦和愉悅的剝奪。”[73]顯然,我們並非所有人都將美德視為通往幸福的途徑,有時我們只出於自私的原因才重視它們。但是,米爾斷言,在反思之後,即使我們出於自私的理由重視美德,我們實際上是在珍惜它們作為幸福的一部分。

邊緣人著名的功利主義表述被稱為最偉大的原則。它認為必須始終採取行動,以便在所有人之間產生最大的幸福眾生, 在合理範圍內。從類似的角度來看,米爾確定最佳效用的方法是,在兩個或多個行動之間進行選擇時,應該選擇最大程度地貢獻(最大化)世界上總幸福感的行動。幸福在這種情況下,被理解為樂趣或者剝奪痛苦。米爾認為,確定產生最大效用的行動並不總是那麼明確,米爾認為,在試圖對不同行動的效用進行排名時,功利主義者應指者的一般經驗。也就是說,如果人們在行動後通常會經歷更多的幸福X比他們採取行動y,功利主義者應該得出結論X產生的效用多於動作y,因此應該是首選。[74]

功利主義是一個結果主義者道德理論,意味著它認為行為是合理的,只要它們產生理想的結果。功利主義的總體目標(理想後果)是實現“最大數量作為人類行動的最終結果的最大利益”。[75]功利主義,米爾指出,“幸福是人類行動的唯一終結”。[34]這一說法引起了一些爭議,這就是為什麼米爾邁出了進一步的一步,解釋了人類想要幸福的本質,以及“在自由考慮的情況下將其合理地合理”的原因,要求幸福確實是可取的。[11]換句話說,自由意志帶領每個人採取行動傾向於自己的幸福,除非認為這將改善他人的幸福,在這種情況下,最大的效用仍在實現。在某種程度上,功利主義米爾正在描述的是一種默認的生活方式,他認為這是沒有研究特定對立道德領域的人們在面對決定時自然而在自覺中使用的。

一些激進主義者認為功利主義是一個更加發達和總體的伊曼紐爾·康德的道德理論對善意的信念,而不僅僅是一些違約認知過程人類。在哪裡康德(1724–1804)會說,米爾會說,理性只能由善意正確使用,米爾會說,普遍創建公平法律和系統的唯一途徑是回到後果,康德的道德理論依靠終極善良而成為後果-公用事業。[76]通過這種邏輯,唯一有效的方法是辨別什麼是正確的理由是查看任何動作的後果並權衡好處和壞處,即使從表面上看,道德推理似乎表明了另一種思想。

更高和較低的樂趣

米爾對功利主義的主要貢獻是他對定性享樂的分離。Bentham將所有形式的幸福視為平等,而Mill則認為知識和道德愉悅(更高的樂趣)優於更多身體上的愉悅形式(降低樂趣)。他區分了幸福和滿意,聲稱前者的價值比後者更高,這是一種在陳述中巧妙地封裝的,“成為一個不滿意的人比滿足的豬更好;最好是蘇格拉底不滿意的是滿足的傻瓜。如果傻瓜或豬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為他們只知道自己的問題。”[74]

這使米爾相信“我們唯一的終極目的”[77]是幸福。他的功利主義觀點的一個獨特部分,在其他人中看不到,是更高和較低的樂趣的想法。米爾將不同的樂趣解釋為:

如果我被問到,享樂的質量差異是什麼意思,或者是什麼使一種比另一種愉悅更有價值的樂趣,只是一種愉悅,除了它的數量更大,只有一個可能的答案。在兩個樂趣中,如果有一個或幾乎所有具有兩者經驗的人都給出了一個決定的偏好[…],那就是更理想的愉悅。[78]

他定義更高的樂趣作為精神,道德和審美的樂趣,以及降低樂趣更具轟動性。他認為,由於美德的質量更高,因此應該認為更高的樂趣比較低的樂趣更可取。他認為,在活動中獲得的樂趣比被動獲得的質量更高。[79]

米爾定義了較高和較低形式的愉悅形式之間的差異,即那些經歷過的人往往偏愛另一個人。也許這與邊緣人的陳述形成鮮明對比,即“愉悅的數量平等,推pin和詩歌一樣好”,[80]那,如果一個簡單的孩子的遊戲霍普斯比在歌劇院,與經營歌劇院相比,社會投入更多的資源來傳播啤酒花更有責任。米爾的論點是,“簡單的樂趣”往往受到沒有經驗的人的青睞高級藝術,因此不適合判斷的位置。他還認為,例如,那些貴族或實踐哲學的人比參與的人更受益個人主義者愉悅的實踐,是較低的幸福形式。“完全是最大的幸福”不是代理人自己最大的幸福。[81]

章節

米爾將他對功利主義的解釋分為五個不同的部分:

  1. 一般言論;
  2. 什麼是功利主義;
  3. 效用原則的最終制裁;
  4. 什麼樣的證明效用原則是易感的;
  5. 以及正義與效用之間的聯繫。

在他的文章的一般性言論中,他說出在判斷什麼是正確和道德的錯誤以及是否存在道德本能的事情時,幾乎沒有取得進展不是)。但是,他同意通常“根據所有有權獲得思想家名稱的口譯員,我們的道德教師只為我們提供道德判斷的一般原則,”。[82]

什麼是功利主義,他不再專注於背景信息,而是功利主義本身。他引用功利主義為“最大的幸福原則”,通過說愉悅和痛苦是世界上唯一的善良事物,並通過說“行動是正確的,因為他們傾向於促進幸福,這是正確的,從而確定了這一理論。錯誤的是,他們傾向於產生幸福的逆轉。通過幸福是意圖的愉悅和缺乏痛苦;由於不快樂,痛苦和享樂的剝奪。”[83]他認為它不是動物概念是因為他認為尋求愉悅是利用我們更高設施的一種方式。他在本章中還說,幸福原則不是僅僅基於個人,而是主要基於社區。

米爾還捍衛了“強大的功利主義良心(即對一般幸福的強烈義務)”的想法。[77]他認為人類有一個幸福的願望,而這種願望使我們想與其他人類團結。這使我們關心他人的幸福以及完全陌生的人的幸福。但是,這種願望也會使我們感到對他人的傷害時會感到痛苦。他相信內部製裁,使我們感到內gui並適當我們的行為。這些內部製裁使我們想做好事,因為我們不想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內gui。幸福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因為這是我們的職責。他認為,我們不需要不斷地受到人們幸福的關注,因為人們所做的大多數行動都是出於善意而做出的,而世界的利益是由人民的利益組成的。

在米爾的第四章中,什麼樣的證明效用原則是易感的,他談到了哪些實用性證明受到影響。他開始說,他的所有主張不能通過推理來支持。他聲稱,唯一的證據使某事帶來了一個樂趣,如果有人覺得這很愉快。接下來,他談論道德如何實現幸福的基本方法。他在本章中還討論了功利主義對美德有益。他說:“它不僅要確保這種美德,而且要自然而然地認為這是無私的。”[84]在他的最後一章中,他研究了功利主義與正義。他考慮了正義是否與實用性不同的問題。他以幾種不同的方式認為這個問題,並最終得出結論,在某些情況下,正義對於效用至關重要,但在其他情況下,社會義務比正義更重要。米爾認為,“正義必須讓位給其他一些道德原則,但是在普通案件中,由於其他原則,不僅在特定情況下。”[85]

因此關於自由。正如他在該文本中所建議的那樣,應與人類“作為進步的存在”相關的效用,其中包括我們努力實現“更高生存方式”的理性能力的發展和行使。拒絕審查制度和家長式旨在為實現知識的實現和最大數量發展和行使其審議和理性能力的最大能力提供必要的社會條件。

米爾將幸福的定義重新定義為“最終的終結,為了所有其他事物都是理想的(無論我們考慮自己的利益還是其他人的利益),這是盡可能免於痛苦和富裕的生活在享受中”。[86]他堅信,道德規則和義務可以提及促進幸福,這與具有崇高的人物有關。雖然米爾不是標準行動實用或者統治功利主義,他是一個最小化的功利主義者,“肯定是理想為了最大程度地獲得最大的幸福,但不是我們在道德上是必需的這樣做”。[87]

實現幸福

米爾認為,對於大多數人(除了中等程度的敏感性和享受能力的人)而言,幸福是最好的,而不是直接努力。這意味著沒有自我意識,審查,自我介入,居住,思考,想像或質疑自己的幸福。然後,如果幸運的話,一個人會“吸入您的空氣呼吸”。[88][89]

經濟哲學

關於經濟學和社會的論文,1967年

米爾早經濟哲學是之一自由市場。但是,如果有足夠的話,他接受了經濟的干預措施,例如對酒精的稅功利主義理由。他還為動物福利目的接受了立法干預原則。[90]他最初認為“稅收平等”是指“犧牲的平等“ 然後進行性稅收懲罰那些更加努力並節省更多的人,因此是“一種溫和的搶劫形式”。[91]

考慮到同等稅率,不管收入如何,米爾同意遺產應徵稅。一個功利主義的社會會同意,每個人都應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相等。因此,除非對繼承徵稅,否則接受繼承將領先社會。那些捐贈的人應該考慮並仔細選擇他們的錢的去向 - 一些慈善機構比其他慈善機構更應得。考慮到政府等公共慈善機構委員會將平等地支付這筆錢。但是,像教堂這樣的私人慈善委員會會將款項公平地向那些比其他人更需要的人投入。[92]

後來他改變了更多的看法社會主義者彎曲,在他的政治經濟學原則捍衛社會主義的觀點,並捍衛一些社會主義事業。[93]在這項修訂的工作中,他還提出了一項激進的建議,即廢除整個工資系統,以支持合作工資系統。儘管如此,他對統一稅收觀念的一些看法仍然存在,[94]儘管在第三版中發生了變化政治經濟學原則為了反映出他喜歡的“未賺錢”收入的限制,以及他不喜歡的“贏得”收入的限制。[95]

米爾在自傳中說,就他後來對政治經濟學的觀點而言,他的“最終改進的理想……他會在社會主義者的一般指定下進行階級。”他的觀點部分原因是由於閱讀了烏托邦社會主義者,也來自哈麗雅特·泰勒的影響。[96]在他的工作中社會主義米爾認為,當代工業資本主義社會中貧困的流行是“Pro Tanto社會安排的失敗”,並試圖寬恕這種狀況作為個人失敗的結果並不代表他們的正當理由,而是“對每個人類保護遭受苦難的人的不可抗拒的主張”。[97]

米爾的原則,於1848年首次出版,是該時期所有經濟學書籍中最廣泛閱讀的書之一。[98]作為亞當·史密斯國家財富在早期原則來統治經濟學教學。如果是牛津大學直到1919年,這是標准文本,當時它被取代馬歇爾的經濟學原則.

批評

在卡爾·馬克思的批評政治經濟學,他在Grundrisse。馬克思聲稱米爾的思想將資本類別置於歷史時尚。[99]

經濟民主

米爾對馬克思主義的主要反對重點是他看到的競爭破壞。他寫道:“我完全反對他們教學中最引人注目,最激烈的一部分 - 他們反對競爭的聲明。”他是一個平等主義者,但他爭取更多的機會,並在這方面使精英統治一致。根據米爾的說法,只有通過為所有人提供基礎教育,促進社會主義社會才能實現經濟民主代替資本主義,以替代資本主義業務的方式工人合作社。他說:

然而,如果人類繼續改善,結合形式最終必須是占主導地位的,不是在資本主義作為首席的首席和沒有發言權的工作人群之間存在的,而是這樣做的。勞工以平等的條件,共同擁有他們進行運營的資本,並在經理下工作,自行當选和搬遷。[100][101]

政治民主

米爾的主要工作政治民主對代表政府的考慮,捍衛兩個基本原則:公民的廣泛參與和統治者的開明能力。[102]這兩個價值觀顯然是緊張的,一些讀者得出的結論是他是一個精英民主黨人[103]而其他人則將他視為早些時候參與式民主黨人.[104]在一個部分中,他似乎是捍衛的複數投票,在其中,更多能力的公民獲得了額外的選票(他後來被拒絕了)。但是,在另一章中,他辯解了所有公民參與的價值。他認為,如果有機會參加政治,尤其是在地方一級,群眾的無能最終可以克服。

磨是少數幾個政治哲學家曾經在政府擔任當選官員。在議會的三年中,他比在寫作中表達的“激進”原則更願意妥協。[105]

米爾是在工人階級擴散和使用公共教育的主要支持者。他看到了個人的價值,並認為“人具有指導自己的命運的固有能力,但只有在他的學院得到發展和實現的情況下,才可以通過教育實現。[106]他將教育視為改善人性的途徑,對他而言,這意味著“除其他特徵,多樣性和獨創性,性格,主動性,自主權,智力培養,美學敏感性,非自我興趣,非自我利益,非自我興趣,審慎,責任和自我控制”。[107]教育允許人類發展成充分知情的公民,這些公民具有改善其狀況並做出充分明智的選舉決定的工具。教育的力量在於其在班級中充當出色均衡的能力,使工人階級能夠控制自己的命運並與上層階級競爭。米爾通過確保所有選民和政治參與者都是充分發達的個人,認識到公共教育在避免多數席位的暴政方面至關重要的重要性。他認為,通過教育,一個人可以成為代表民主的正式參與者。

財富和收入分配理論

政治經濟學原則,米爾提供了對兩種經濟現象的分析,經常將其聯繫在一起:生產和財富定律及其分佈的模式。關於前者,他認為不可能改變生產法,“物質和思想的最終屬性……只是利用這些財產來實現我們感興趣的事件”。[108]模式財富分配僅是人類機構的問題,首先是米爾認為是主要和基本機構的問題:個人財產。[109]他認為,所有個人都必須以平等的方式開始,並在社會上所有成員中公平地分配生產工具。一旦每個成員擁有相等數量的個別財產,就必須將他們留給自己的努力,不要受到國家的干擾。關於財富的不平等,米爾認為,建立兩者是政府的角色社會的經濟政策這促進了機會的平等。

根據米爾的說法,政府應執行三項稅收政策以減輕貧困:[110]

  1. 相當評估所得稅
  2. 一個遺產稅;和
  3. 一個限制臨時消費的政策.

遺產資本和財富在不平等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因為它為接受繼承者提供了更大的機會。米爾解決因繼承帶來的財富不平等的解決方案是對繼承徵收更大的稅收,因為他認為政府最重要的權威職能是稅收,明智地實施稅收可以促進平等。[110]

環境

米爾展示了對自然世界的價值的早期見解,尤其是在第四本書中,第六章政治經濟學原則:“固定國家”[111][112]米爾承認材料以外的財富,並認為無限增長的邏輯結論是破壞環境以及減少的生活質量。他得出的結論是靜止狀態可能比無限更可取經濟增長

因此,我不能以舊學校的政治經濟學家通常對其表現出的不厭惡厭惡來考慮資本和財富的固定狀態。

如果地球必須失去其愉悅的大部分,這是由於財富和人口無限的增加所歸功於的,這僅僅是為了使其能夠支持更大但更幸福的人口,而不是更幸福的人口為了後代的目的,我衷心希望他們會滿足於靜止,早在必要的情況下將其迫使它們。

利潤率

根據米爾的說法,經濟的最終趨勢是利潤率下降由於農業回報率降低和人口增加馬爾薩斯率.[113]

在流行文化中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
通過意志的巨大努力,
克服了他的自然騙子
並寫道政治經濟學原則.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他自己的自由意志,
在一半的山迪,尤其是病特別病。

主要出版物

標題日期資源
“關於價值量度的兩個字母”1822“旅行者”
“人口問題”1823“黑矮人”
“戰爭支出”1824威斯敏斯特評論
“季度審查 - 政治經濟學”1825威斯敏斯特評論
“對馬丁諾小姐的故事的評論”1830考官
“時代的精神”1831考官
“使用和濫用政治術語”1832
“什麼是詩歌”1833年,1859年
“代表的理由”1835
“美國民主的de tocqueville [i]”1835
“美國社會狀態”1836
“文明”1836
“關於邊緣的文章”1838
“關於科爾里奇的文章”1840
“政府論文”1840
“美國民主的de tocqueville [ii]”1840
邏輯系統1843
關於一些政治經濟學問題的論文1844
“勞動主張”1845愛丁堡評論
政治經濟學的原則:由於他們在社會哲學上的某些應用1848
“黑人問題”1850弗雷澤雜誌
“公務員改革”1854
論文和討論1859
關於不干預的幾句話1859
關於自由1859
關於議會改革的想法1859
對代表政府的考慮1861
“集權”1862愛丁堡評論
“美國的比賽”1862哈珀的雜誌
功利主義1863
檢查威廉·漢密爾頓爵士的哲學1865
奧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和實證主義1865
聖安德魯斯的就職典禮關於文化的價值1867
“贊成死刑的言論”[116][117]1868
英格蘭和愛爾蘭1868
“桑頓關於勞動及其主張”1869每兩週評論
女性的征服1869
關於愛爾蘭土地問題的章節和演講1870
自傳1873
關於宗教的三篇論文:自然,宗教的效用和有神論1874互聯網檔案
社會主義1879Belfords,Clarke&Co.。
“關於N. W.高級政治經濟學的筆記”1945經濟N.S. 12

也可以看看

筆記

  1. ^海曼,安東尼(1982)。查爾斯·巴巴奇(Charles Babbage):計算機的先驅.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 pp。120–121。巴巴奇有什麼效果機械和製造商的經濟有?通常,他的書很少受到關注,因為它與“價值”的性質等傳統經濟學問題無關緊要。實際上,這種效果是相當大的,他對工廠和製造業的討論進入了經濟思想的主要潮流。在這裡,必須簡要看待它對兩個主要人物的影響。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和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
  2. ^Varouxakis,Georgios(1999)。“ Guizot的歷史作品和J.S. Mill的Tocqueville接待”。政治思想史.20(2):292–312。Jstor 26217580.
  3. ^弗里德里希·海耶克(Friedrich Hayek)(1941)。“科學的反革命”。經濟.8(31):281–320。doi10.2307/2549335.Jstor 2549335.
  4. ^一個bc“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古騰堡項目》(Gutenberg Ebook of Autobiography)存檔2020年5月18日Wayback Machinegutenberg.org。檢索2013年6月11日。
  5. ^邁克爾·福斯特,在牧民之後:德國傳統中的語言哲學,牛津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頁。 9。
  6. ^拉爾夫·雷科(Ralph Raico)(2018年1月27日)。米塞斯學院(編輯)。“約翰·斯圖爾特·米爾和新自由主義”.
  7.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1998)。“ 2:青春期”。自傳。心理學出版社。ISBN 978-0415189859.
  8. ^“伯特蘭·羅素對上帝”.加拿大廣播公司。 1959年原本的2010年1月26日。檢索3月8日2010.
  9. ^Mommsen,Wolfgang J.(2013)。馬克斯·韋伯和他的同時代人.Routledge。第8-10頁。
  10. ^Thouverez,Emile。 1908年。斯圖爾特·米爾(第4版)巴黎:Bloud&Cie。p。 23。
  11. ^一個b克里斯托弗·麥克勞德(MacLeod)(2017年11月14日)。Zalta,Edward N.(ed。)。斯坦福大學哲學百科全書。斯坦福大學形而上學研究實驗室 - 通過斯坦福大學的哲學百科全書。
  12.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的關於自由"。 Victorianweb。檢索7月23日2009.關於自由是對個人自由的合理理由,反對國家主張無限控制的主張,因此是對個人權利免受國家的辯護。
  13.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斯坦福大學的哲學百科全書)”。 plato.stanford.edu。檢索7月31日2009.
  14. ^“演說家亨特和第一份選舉請願書1832”.英國議會.
  15.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和1866年的請願書”.英國議會.
  16. ^Halevy,Elie(1966)。哲學激進主義的成長。信標出版社。 pp。282–284。ISBN 978-0191010200.
  17. ^一個bcd“康奈爾大學圖書館製作館藏”.collections.library.cornell.edu.
  18. ^Murray N. Rothbard(2006年2月1日)。奧地利對經濟思想歷史的看法。路德維希馮·米塞斯學院。 p。105.ISBN 978-0945466482。檢索1月21日2011.
  19.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精神崩潰,維多利亞時代的不間斷和浪漫詩”.victorianweb.org.
  20. ^托馬斯·卡萊爾(1835年3月7日)。Kinser,Brent E.(編輯)。“ TC對詹姆斯·弗雷澤”.在線卡萊爾信件.doi10.1215/LT-18350307-TC-JFR-01.
  21. ^Baumgarten,Murray(2004)。“米爾,約翰·斯圖爾特”。在卡明中,馬克(編輯)。凱雷百科全書。新澤西州麥迪遜和蒂內克:費爾利·迪金森大學出版社。p。326。ISBN 9780838637920.
  22. ^皮克林,瑪麗。 1993。奧古斯特·科特(Auguste Comte):智力傳記.劍橋大學出版社。 pp。509,512,535,537。
  23. ^卡帕爾迪,尼古拉斯。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傳記。p。 33,劍橋,2004年,ISBN0521620244。
  24. ^“康奈爾大學圖書館製作館藏”.collections.library.cornell.edu.
  25. ^“成員書,1780- 2010年:M章”(PDF)。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檢索4月15日2011.
  26.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印度的著作。由John M. Robson,Martin Moir和Zawahir Moir編輯。多倫多:多倫多大學出版社;倫敦:Routledge,c。1990。
  27. ^克勞森(Jimmy Casas)(2016年1月7日)。“暴力和認識論J. S. Mill的印第安人在“叛變”之後”。政治研究季刊.69:96–107。doi10.1177/1065912915623379.ISSN 1065-9129.S2CID 157038995.
  28. ^詹妮弗·皮茨(Jennifer Pitts),《國際邊界:法律與帝國》(馬薩諸塞州劍橋:哈佛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165頁。
  29. ^哈里斯,艾布拉姆·L。(1964年1月1日)。“約翰·斯圖爾特·米爾:東印度公司的僕人”。加拿大經濟學和政治學雜誌.30(2):185–202。doi10.2307/139555.Jstor 139555.
  30. ^一個b拉爾,維奈。1998年。“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 and India),評論庫”。新任務54(1):54–64。
  31. ^聖安德魯斯的就職典禮,Longmans,Green,Reader和Dyer,1867年。
  32. ^“編號22991”.倫敦公報。 1865年7月14日。 3528。
  33. ^卡帕爾迪,尼古拉斯。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傳記。pp。321–322,劍橋,2004年,ISBN0521620244。
  34. ^一個b謝爾,喬治,ed。 2001。功利主義和1868年關於死刑的講話,J。S。Mill。Hackett Publishing Co.
  35. ^“ APS成員歷史”.search.amphilsoc.org。檢索4月21日2021.
  36. ^“比人更熟練的概念”.紐約時報。 1996年12月6日。檢索3月19日2022.
  37. ^“編輯筆記”.世俗審查.16(13):203。1885年3月28日。在我們看來,這是米爾因尊重傳統意見而接近的事件之一不能因為他很可能不會損害他作為公認的思想家和懷疑者的驕傲
  38. ^Linda C. Raeder(2002)。“時代的精神”。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和人類宗教。密蘇里大學出版社。 p。 65。ISBN 978-0826263278.他說,孔德歡迎因其無宗教而公開攻擊的前景,因為這將使他能夠闡明他和米爾的“無神論”的非心理性質。
  39. ^拉爾森,蒂莫西(2018)。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世俗的生活.牛津大學出版社。 p。 14。ISBN 978-0198753155.約翰八歲時,約翰從福特修道院寫的一封信在他的活動的一般報告中隨便提到他也去過索恩科姆教區教堂,因此,即使在邊緣人擁有家居優勢時,這個男孩仍在接受基督教的精神上形成。的確,米爾在十幾歲的時候偶爾參加了基督教的敬拜服務,此後一生的餘生。信仰的海已經飽滿
  40. ^拉爾森,蒂莫西(2018年12月7日)。“令人驚訝的宗教約翰·斯圖爾特·米爾”.TL:米爾(TL):嚴格地,就證明上帝存在問題的正確答案是“這是一個非常可能的假設”。他還認為,將上帝視為希望的行為,或者是人們努力辨別整個生命的含義是完全合理和合法的。
  41. ^謝默,邁克爾(2002年8月15日)。在達爾文的影子中:阿爾弗雷德·羅素·華萊士的生活與科學:關於歷史心理學的傳記研究。牛津大學出版社。 p。 212。ISBN 978-0199923854.
  42. ^Arindam。,矩陣,比瑪爾·克里希納。Chakrabarti(1994)。從文字中了解:西方和印度對理解和證詞的哲學分析。 Kluwer學術。ISBN 0792323459.OCLC 28016267.
  43. ^比馬克里希納(Bimalkrishna)矩陣(1989年3月)。“紐約州對非靈魂佛教教義的批評”.印度哲學雜誌.17(1)。doi10.1007/bf00160139.ISSN 0022-1791.S2CID 170181380.
  44. ^一個b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9] 1869。關於自由(第四版)。倫敦:Longmans,Green,Reader和Dyer.pp。21–22存檔2022年11月17日在Wayback Machine.
  45. ^一個b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9] 2001。關於自由存檔2019年11月14日在Wayback Machine。基奇納(Kitchener),ON:Batoche Books。於2020年6月17日檢索。
  46. ^一個b“ I.介紹。米爾,約翰·斯圖爾特,1869年。關於自由”.bartleby.com。檢索7月16日2018.
  47.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9] 2006。關於自由.企鵝經典.ISBN978-0141441474。第10–11頁。
  48.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9] 1909年。”關於自由“。第195–290頁哈佛經典25,編輯C. W. Eliot。紐約:PF Collier&Son.p。 248.
  49.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9] 1985。關於自由,編輯G. Himmelfarb, 英國:企鵝。第83–84頁。
  50. ^一個bc保羅,艾倫·弗蘭克爾(Ellen Frankel),弗雷德·戴克斯·米勒(Fred Dycus Miller)和杰弗裡·保羅(Jeffrey Paul)。2004。言論自由21。劍橋大學出版社.
  51.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9] 1863。關於自由.ticknor和田野。 p。 23
  52. ^Schenck訴美國,249 U.S. 47(1919)。
  53. ^George&Kline 2006,p。 409。
  54. ^George&Kline 2006,p。 410。
  55.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現代英語》的翻譯,Kindle Edition,2013年。 38。ISBN978-0906321638
  56. ^2013年11月14日,《紐約時報》,《英國新聞自由》。
  57. ^劉易斯F.雅培捍衛自由:新的人權法案的案件。 ISR/Google圖書,2019年。 22。ISBN978-0906321737
  58. ^“ J. S. Mill在東印度公司的職業”.victorianweb.org.
  59. ^Theo Goldberg,David(2000)。 ““自由主義的局限性:凱雷和米爾在“黑人問題”上。十九世紀的背景.22(2):203–216。doi10.1080/08905490008583508.S2CID 194002917.
  60.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論文和討論:政治,哲學和歷史(紐約1874年)第1卷。 3,第252–253頁。
  61. ^威廉姆斯,大衛(2020年2月7日)。“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和印度殖民統治實踐”.國際政治理論雜誌.17(3):412–428。doi10.1177/175508220903349.ISSN 1755-0882.S2CID 214445850.
  62.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50年。”黑人問題存檔2022年11月17日在Wayback Machine”。弗雷澤雜誌對於城鎮和國家41:25–31。
  63. ^一個b米爾,約翰·斯圖爾特。 1869年。女性的征服存檔2015年4月29日在Wayback Machine。 ch。 1。
  64. ^一個b“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收集作品,第XV卷 - 後來的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信,1849- 1873年第二部分 - 在線自由圖書館”.Oll.libertyfund.org。檢索4月28日2020.
  65. ^Vile,John R.(2003)。偉大的美國法官:百科全書。 ABC-Clio。ISBN 978-1576079898.
  66. ^P,T。Peter(1991)。“約翰·斯圖爾特·米爾,托馬斯·凱雷和美國內戰”。歷史學家.54(1):93–106。doi10.1111/j.1540-6563.1991.tb00843.x.ISSN 1540-6563.
  67. ^Daggett,溫莎(1920)。來自緬因州地區的洋基洋基。緬因州波特蘭:A.J。休斯頓。 p。 32。
  68. ^神性,喬恩·約翰遜·劉易斯·喬恩·約翰遜·劉易斯(Jone Johnson Lewis Jone Johnson Lewis)有一位碩士;成員是人文主義神職人員;1960年代後期,她經過認證的變革型教練,她從那以後就參與了婦女運動。“關於男性女權主義者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thowscoco。檢索7月9日2019.
  69. ^坎寧安·伍德,約翰.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批判性評估4。
  70.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1869] 2005年。“婦女的服從”。pp。17–26 in女權主義理論:哲學選集,編輯A. E. Cudd和R. O. Andreasen。英國牛津:布萊克韋爾出版.ISBN978-1405116619。
  71. ^西,亨利·R。(2015年9月1日)。“ J. S. Mill”。羅傑(Roger)(編輯)。牛津道德史手冊。牛津。 p。 528。ISBN 978-0198744405.OCLC 907652431.
  72. ^磨坊1863,p。 51。
  73. ^米爾,約翰(2002)。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基本著作。現代圖書館。 p。 239。
  74. ^一個b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功利主義。2004年2月 - 通過Gutenberg項目。
  75. ^Freeman,Stephen J.,Dennis W. Engels和Michael K. Altekruse。“道德標準和規範的基礎:道德哲學和理論在倫理學中的作用”,諮詢和價值觀,卷。 48,不。 3,2004,第163-173頁,纖維.
  76. ^戴維斯,G。Scott。 2005年。“簡介”,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功利主義簡介,vii – xiv。Barnes&Noble基本閱讀庫。
  77. ^一個b海德,科林。“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1806– 1873年)”.互聯網哲學百科全書.
  78. ^米爾,約翰(1961)。功利主義。 Doubleday。 p。 211。
  79. ^朱莉婭司機(2009年3月27日)。“功利主義的歷史”.斯坦福大學哲學百科全書.
  80. ^Bronfenbrenner,Martin(1977)。“詩歌,推pin和實用程序”。經濟調查.15:95–110。doi10.1111/j.1465-7295.1977.tb00452.x.
  81. ^磨坊1863,p。16.
  82. ^磨坊1863,p。 2。
  83. ^磨坊1863,p。 3。
  84. ^磨坊1863,p。 24。
  85. ^磨坊1863,p。 29。
  86. ^磨坊1863,p。 8。
  87. ^Fitzpatrick 2006,p。 84。
  88. ^“自傳,約翰·斯圖爾特·米爾”。檢索3月11日2021 - 通過Gutenberg項目。
  89. ^“自動第5章,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自傳”.laits.utexas.edu。檢索3月11日2021.
  90. ^“ ifaw.org”(PDF)。存檔原本的(PDF)2008年6月26日。
  91. ^iref |Pour La Liberte Economique et la Consurence Fiscale存檔2009年3月27日在Wayback Machine(PDF)
  92. ^Strasser 1991.
  93.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傑里米(Bentham),傑里米(Jeremy)(2004)。瑞安,艾倫。(ed。)。功利主義和其他論文。倫敦:企鵝書。 p。11.ISBN 978-0140432725.
  94. ^威爾遜,弗雷德(2007)。“約翰·斯圖爾特·米爾:政治經濟學”.斯坦福大學哲學百科全書。檢索5月4日2009.
  95.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John Stuart)(1852)。“關於稅收的一般原則,v.2.14”。政治經濟學原則(第三版)。經濟學圖書館.作者在此版本中改變了有關統一稅的段落,該版本在此在線版的腳註8中得到了承認:“ [[該句子在第3版中取代。搶劫的形式。']”)
  96. ^麥克馬努斯,馬特(2021年5月30日)。“約翰·斯圖爾特·米爾是社會主義者嗎?”.雅各賓。檢索6月1日2021.
  97. ^Mill,John Stuart(2011)[1st Pub。Belfords,Clarke&Co。:1879]。社會主義.Gutenberg項目。 p。 29。檢索6月1日2021.
  98. ^Ekelund,Robert B.,Jr。;Hébert,Robert F.(1997)。經濟理論和方法的史(第四版)。Waveland Press [Long Grove,Illinois]。p。172。ISBN 978-1577663812.{{}}:CS1維護:多個名稱:作者列表(鏈接)
  99. ^馬克思。“ grundrisse”.相反,目的是展示生產 - 參見例如磨坊與分佈等不同,就像在永恆的自然法則中所包圍,獨立於歷史,在這種情況下,資產階級的關係就會悄悄地走私在摘要中的社會中的不可侵犯的自然法則中。這是整個過程中或多或少有意識的目的。相比之下,據稱,人類允許人類更加任意。除了這種粗略的生產和分銷及其真實關係之外與生產一樣,挑選共同特徵,並儘可能混淆或消除人類一般法律下的所有歷史差異。{{}}:CS1維護:url-status(鏈接)
  100. ^政治經濟學原則,其某些應用於社會哲學,iv.7.21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政治經濟學,iv.7.21
  101. ^政治經濟學和自由的原則,第四章,對社會權威限制個人的限制
  102. ^湯普森(Dennis F.)(1976)。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和代表政府。新澤西州普林斯頓: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ISBN 978-0691021874.
  103. ^萊特溫,雪莉(1965)。追求確定性。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p。306。ISBN 978-0865971943.
  104. ^Pateman,Carole(1970)。參與和民主理論。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p。28。ISBN 978-0521290043.
  105. ^湯普森,丹尼斯(2007)。“議會的工廠:哲學家甚麼時候應該妥協?”。在Urbinati,n。;Zakaras,A。(編輯)。J. S. Mill的政治思想。劍橋:劍橋大學出版社。第166-199頁。ISBN 978-0521677561.
  106. ^戴維斯(Davis),Elynor G.(1985)。“磨坊,社會主義和英國浪漫主義者:一種解釋”。經濟.52(207):345–358(351)。doi10.2307/2553857.Jstor 2553857.
  107. ^De Mattos,LauraValladão(2000)。“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社會主義和他的自由主義烏托邦:對社會制度的看法的應用”。經濟思想史.8(2):95–120(97)。
  108.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John Stuart)(1885)。政治經濟學原則。紐約:D。Appletonand Company。
  109. ^詹森,漢斯(2001年12月)。“約翰·斯圖爾特·米爾的財富和收入分配理論”。社會經濟評論.59(4):491–507。doi10.1080/00346760110081599.S2CID 145340813.
  110. ^一個b埃克倫德(Ekelund),羅伯特(Robert);羅伯特·托利森(1976年5月)。“ J. S. Mill的新政治經濟學:社會正義的手段”。加拿大經濟學雜誌.9(2):213–231。doi10.2307/134519.Jstor 134519.
  111. ^"政治經濟學原則,第4章,第六章”。存檔原本的2015年9月23日。檢索3月9日2008.
  112. ^Røpke,Inge(2004年10月1日)。“現代生態經濟學的早期歷史”。生態經濟學.50(3–4):293–314。doi10.1016/j.ecolecon.2004.02.012.
  113.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政治經濟學原則(PDF)。 p。 25。檢索11月1日2016.
  114. ^Swainson,Bill,編輯。(2000)。encarta引號。麥克米倫。pp。642–643.ISBN 978-0312230005.
  115. ^“一天的廣播選擇”.守護者。 2006年5月17日。檢索4月20日2022.
  116. ^Hansard坐著的報告:監獄法案中的死刑 - [法案36.]委員會階段:HC DEB 1868年4月21日卷。191 CC 1033–63,包括米爾的演講1047–1055存檔2009年6月30日在Wayback Machine
  117. ^他反對廢除死刑的講話在一項社論中發表了評論時代,1868年4月22日,星期三;p。8;問題26105;Col E:

參考

米爾的工作

  •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John Stuart)(1863年)。功利主義。倫敦:帕克,兒子和伯恩,西斯特蘭德。OCLC 78070085.

其他來源

進一步閱讀

  • Alican,Necip Fikri(1994)。米爾的實用性原則:對約翰·斯圖爾特·米爾的臭名昭著的證據的辯護。阿姆斯特丹和亞特蘭大:Rodopi B. V.版本ISBN 978-9051837483.
  • Bayles,M。D.(1968)。當代功利主義。錨書書,雙重。
  • 傑里米(Bentham),傑里米(Jeremy)(2009)。道德與立法原則的簡介(多佛哲學經典)。 Dover Publications Inc.ISBN 978-0486454528.
  • 勃蘭特,理查德·B。(1979)。善與權利的理論。克拉倫登出版社。ISBN 978-0198245506.
  • 李,西德尼,ed。 (1894)。“米爾,約翰·斯圖爾特”.民族傳記詞典。卷。 37.倫敦:Smith,Elder&Co.。
  • 洛佩斯(López),羅薩里奧(Rosario)(2016)。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主義的背景:維多利亞時代英國的政治與社會科學。巴登·巴登(Baden-Baden),諾莫斯(Nomos)。ISBN 978-3848736959.
  • 里昂,大衛(1965)。功利主義的形式和限制。牛津大學出版社(英國)。ISBN 978-0198241973.
  • Mill,John Stuart(2011)。一種邏輯,比率和歸納的系統(經典重印)。被遺忘的書。ISBN 978-1440090820.
  • 米爾,約翰·斯圖爾特(1981)。“自傳”。在羅布森(Robson),約翰(John)(編輯)。收集的作品,卷xxxi。多倫多大學出版社。ISBN 978-0710007186.
  • Moore,G。E.(1903)。Principia Ethica。普羅米修斯書英國。ISBN 978-0879754983.
  • 羅森,弗雷德里克(2003)。從休ume到工廠的古典功利主義。 Routledge。
  • 撒母耳(1994年8月)。對後果主義的拒絕:對競爭對手道德觀念的考慮的哲學調查,第二版。克拉倫登出版社。ISBN 978-0198235118.
  • Smart,J。J. C.;威廉姆斯,伯納德(1973年1月)。功利主義:反對。劍橋大學出版社。ISBN 978-0521098229.
  • 弗朗西斯科·維加拉(Francisco Vergara),«邊緣和工廠關於樂趣的“質量”»,,d'étudesbenthamiennes,巴黎,2011年。
  • 弗朗西斯科·維加拉(Francisco Vergara),«對ElieHalévy的批評;駁斥英國道德哲學的重要扭曲»,,哲學,皇家哲學研究所雜誌,倫敦,1998年。

外部鏈接

米爾的作品

次要作品

更多信息

英國議會
先於議會成員為了威斯敏斯特
18651868
繼之後
學術辦公室
先於
威廉·斯特林凱爾(Keir)
聖安德魯斯大學校長
1865–1868
繼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