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省聯盟
Liga ng Mga Probinsya ng pilipina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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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 | 帕西格奧爾蒂加斯中心的Exchange Road的West Tower 1510 Unit 1510 West To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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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格 | 82 |
國家主席 | 小雷納多·塔瑪約(Reynaldo Tamayo Jr.)[1] |
網站 | 萬維網 |
這菲律賓省聯盟(LPP),也稱為省聯盟,是一個由州長組成的組織省在裡面菲律賓。所有82個省都是組織的成員。[2]
法定基礎
《共和國法》第7160條第502條規定了其創造和目的,也稱為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正如修訂的那樣,該修訂說:
為了對影響省和大都市政治分區政府行政管理,並通過適當和法律的解決方案確保其解決方案的解決方案。為此,馬尼拉大都會地區任何大都市的政治細分都應被視為聯盟的單獨省級單位。[3]
目標
聯盟作為以下目標:[4]
表示
每個省的州長都在聯盟中代表。[3]如果他缺席或無能為力,副州長或Sanggunian該省的成員在其成員為此目的當選後應為其代表。[3]
權力,職能和職責
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第504條概述了聯盟的以下權力,職能和職責:[3]
- 協助國民政府在製定和實施政策,計劃和項目的整體上
- 在省級促進地方自治
- 採取措施促進所有省份及其官員和僱員的福利
- 鼓勵人們參與地方政府管理,以促進聯合和協同的行動,以實現全國發展目標;
- 補充國民政府為創造省內有酬就業機會的努力
- 優先考慮旨在符合國家政府的政策,計劃和項目的省的全面發展計劃的計劃
- 作為結晶和表達思想的論壇,尋求國家政府的必要協助,並為促進各省福利提供合作的私營部門途徑
- 行使其他權力並執行其他職責和職能,例如聯盟可能為各省和大都市政治細分的福利開具規定。
資金
聯盟由其成員地方政府部門的捐款和/或任何人提供資金籌款他們組織的活動。[3]這些資金應將信任資金並受到相關的會計和審計規則。[3]
參考
- ^“馬林杜克政府,菲律賓的省總統北省聯盟”。 Marinduque新聞。 2019。
- ^“ LPP計劃和計劃”.lpp.gov.ph。 2009。檢索2009-08-29.
- ^一個bcdef“《菲律賓地方政府法典》,第3本書”(PDF)。內政部和地方政府部門。2009年原本的(PDF)2010年8月21日。檢索2009-08-29.
- ^“關於菲律賓省聯盟”.lpp.gov.ph。 2009年原本的在2009-03-05。檢索200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