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us Cassius Longinus(公元前107年領事)

公元前107年,盧修斯·卡西烏斯·朗金斯( Lucius Cassius Longinus )(約公元前151 - 107年)在羅馬共和國被領事。他的同事是蓋斯·馬里烏斯(Gaius Marius) ,然後是他七個領事中的第一個。
他可能是公元前127年領事的盧修斯·卡西烏斯·朗金斯·拉維拉(Lucius Cassius Longinus Ravilla)的長子,他主持了幾位被指控犯有不對勁的維斯塔爾處女的審判。
作為公元前111年的普雷托(Praetor) ,他被派往Numidia ,將Jugurtha帶到羅馬(Rome)在腐敗審判中作證,並保證他安全通過。 Jugurtha對這一保證和公眾對他的安全承諾一樣多。 108年,他在民意調查中排名第一,並當選為107名高級領事,蓋斯·馬里烏斯(Gaius Marius)(第二名)是他的初級同事。他被分配給高盧,反對日耳曼部落(主要是Cimbri和Teutones )的同盟的遷移。在現代波爾多的伯迪加拉戰役中,他與10,000名軍團一起在伏擊中被殺。他去世後,他的軍隊在蓋斯·波普利烏斯·萊納斯(Gaius Popillius Laenas)領導下的遺體通過了軛下方,放棄了一半的財產,然後返回了羅馬。
Longinus和他的軍隊的大屠殺是朱利葉斯·凱撒(Julius Caesar)在德貝洛·加利科(De Bello Gallico)的原因之一,因為他為什麼否認了公元前58年在羅馬領土上遷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