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
君主是終身或退位的國家元首,因此是君主制的國家元首。君主可以行使該州的最高權威和權力,或者其他人可能代表君主發揮這種權力。通常,君主親自繼承行使國家主權權利的合法權利(通常稱為王位或王室),或者是由既定過程從一個家庭中選擇的,或者是有資格提供國家君主的既定過程。另外,一個人可能會宣布自己君主,這可以通過鼓掌,征服權或手段結合而得到支持和合法。
如果一個幼兒被加冕為君主,則經常任命一個攝政王來執政,直到君主達到必要的成年年齡為止。君主的實際權力從一個君主製到另一個君主制和不同的時代不同。在一個極端上,他們可能是具有真正主權的獨裁者(絕對君主制)。另一方面,他們可能是儀式的國家負責人,他們幾乎沒有或沒有直接權力,或者只有保留權力,而實際的權力歸屬於議會或其他機構(憲法君主制)。
君主可以同時在多個君主制中統治。例如,15個聯邦領域都是獨立的主權國家,但通過個人聯盟分享同一君主。
特徵
因此,君主有各種各樣的頭銜 -國王或王后,王子或公主(例如摩納哥的主權王子),皇帝或皇帝(例如中國皇帝,埃塞俄比亞皇帝,日本皇帝,印度皇帝) ,印度皇帝),,大公,公爵或大公爵(例如,盧森堡大公爵),埃米爾(例如卡塔爾的埃米爾),蘇丹(例如,阿曼的蘇丹)或法老。
君主制本質上是政治或社會文化的,通常(但並非總是)與遺傳統治相關。多數君主在歷史上還是今天,在王室內出生和長大(在一段時間內被稱為王朝的統治),並接受了未來職責的培訓。已經使用了不同的繼承系統,例如血液接近(男性偏好或絕對),成基因,頑強的資歷,唾液法等。傳統上,大多數君主是男性,但女王君主也統治了女王,統治的君主,與皇后伴侶,統治國王的妻子不同。
一些君主制是非遺產的。在選修君主制中,君主當選,但在其他任何其他君主中都被選為。選修君主制的歷史例子包括神聖羅馬皇帝(由王子派遣者選擇,但通常來自同一王朝)和波蘭 - 利斯武尼亞英聯邦國王的自由選舉。現代例子包括馬來西亞的Yang Di-Pertuan Agong ( Lit 。擔任梵蒂岡州立州的主權,並由紅衣主教學院當選終身任期。
最近幾個世紀,許多州廢除了君主制並成為共和國。共和國對政府的倡導稱為共和主義,而君主制的倡導被稱為君主制。遺傳君主制的主要優勢是民族領導力的直接連續性,如經典短語“ [老]國王死了。如果君主主要用作禮儀人物(例如,大多數現代憲法君主制),那麼真正的領導不取決於君主。
實際上,一種政府的形式可能是遺傳的,而不被視為君主制,例如家庭獨裁政權。
分類
君主制採取了各種各樣的形式,例如安道拉的兩個聯合主持人,由羅馬天主教主教(西班牙)和法國當選總統同時擔任(儘管嚴格的安道爾是一個迪士拉)。同樣,儘管一次只擔任了五年的職位,但馬來西亞的Yang Di-Pertuan Agong還是被認為是君主。
演替



一個父親家庭中的遺傳繼承是最普遍的(但請參見雨皇后),偏愛兒童而不是兄弟姐妹,而兒子比女兒更喜歡。在歐洲,一些民族在兒子或兄弟之間進行了平等的土地和勇敢的權利,就像在神聖羅馬帝國的日耳曼州一樣,直到中世紀時代之後,有時甚至是19世紀(例如,歐內斯汀公爵夫人)到19世紀。其他歐洲領域實踐了一種或另一種形式的長子力,其中一位長子由他的長子繼承,或者,如果他沒有的話,他的兄弟,他的女兒或女兒的兒子。
凱爾特人部落中實踐的坦力化體係是半權利的,也使能力和優點賦予了權重。
在法國和薩沃伊宮的意大利領土上實行的鹽法規定,只有男人才能繼承王室。在大多數封地中,在所有合法的男性帕特里納格( Patrilineage)滅亡的情況下,該家庭的一位女性可以成功(半乳房法律)。在大多數領域,女兒和姐妹都有資格在更遙遠的男性親戚(男性偏見的長子基因)之前接替統治的親戚,但有時女繼承人的丈夫成為統治者,並且通常也獲得了冠軍jure uxoris 。今天,西班牙以認知突出基因的形式繼續了這種繼承法模型。在更複雜的中世紀案例中,有時是鄰近性和發射原理的相互矛盾的原則,而結果通常是特殊的。
隨著平均壽命的增加,長子更有可能在父親去世之前達到多數年齡,而長子越來越受到越來越多的偏愛。
1980年,瑞典成為第一個宣布相同的長子基因,絕對的基因或完全認知的長子基因的君主制,這意味著君主的長子,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都登上了王位。此後,其他國家採用了這種做法:1983年的荷蘭,1990年的挪威,1991年的比利時,2009年的丹麥和2011年的盧森堡。英國在2013年4月25日通過了Primisters的同意,於2013年4月25日通過了絕對(平等)。在第22屆英聯邦政府會議的16個聯邦領域中。
在某些君主制中,例如沙特阿拉伯,王位的繼任通常首先傳給了君主的下一個長大兄弟,依此類推,依此類推,只有在他們之後才能到君主的孩子( Agnatic Sentripity )。在其他一些君主制(例如約旦)中,君主選擇誰將成為他的繼任者,他們不一定是他的長子。
無論繼承規則是什麼,都有許多君主被推翻並由篡奪者取代的案例,他們經常將自己的家人安裝在王位上。
歷史
非洲君主

一系列法老在三千年(公元前3150年至公元前31年)統治著古埃及,直到羅馬帝國征服它。在同一時期,幾個王國在附近的努比亞地區蓬勃發展,其中至少一個王國是所謂的A群體文化的王國,顯然影響了埃及本身的習俗。從6世紀到19世紀,埃及是拜占庭帝國,伊斯蘭帝國,曼盧克·蘇丹國,奧斯曼帝國和大英帝國的一部分。從1914年到1922年,埃及的蘇丹國是英國的短暫保護國,當時它成為埃及的王國和蘇丹·富阿(Sultan Fuad),我將他的頭銜更改為金。 1952年埃及革命後,君主制解散,埃及成為共和國。
西非主持了卡內姆帝國(700-1376)及其繼任者,即伯恩魯公國,直到今天一直是尼日利亞傳統國家之一。

在非洲的角,阿克斯的王國和後來的扎格威王朝,埃塞俄比亞帝國(1270- 1974年)和蘇丹國澳大利亞帝國由一系列君主統治。埃塞俄比亞的最後一位皇帝海爾·塞拉西(Haile Selassie)在共產主義政變中被罷免。還存在各種索馬里族裔,包括阿達爾·蘇丹國(由蘇丹國的瓦拉什瑪王朝領導),摩加迪沙的蘇丹國,阿胡蘭蘇丹國,沃桑加利·蘇丹國,蓋利迪·蘇丹國,蘇丹特,馬傑爾特·蘇丹國和蘇爾替爾的庫里夫。
中部和南部非洲在很大程度上與其他地區隔離到現代時代,但後來確實以像孔戈王國(1400-1914)這樣的王國為特色。
祖魯人在1816年形成了一個強大的祖魯王國,後來在1897年被吸收到納塔爾殖民地。 。該國的其他部落,例如Xhosa和Tswana ,還擁有並繼續擁有一系列國王和酋長(即Inkosis和Kgosis ),他們的當地優先級是被認可的,但沒有行使法律權威。
作為非洲爭奪戰的一部分,歐洲人征服了,購買或建立了非洲王國,並因此將自己造成了君主。
目前,摩洛哥,萊索托和埃斯瓦蒂尼(斯威士蘭)的非洲國家是朝代的主權君主制。聖海倫娜(St. Helena) ,庫塔(Ceuta ),梅利拉( Melilla )和金絲雀群島(Canary Islands)等地由英國國王和北愛爾蘭國王或西班牙國王統治。可以在整個非洲各地的其他地區,例如,尼日利亞西南部的約魯巴城市國家 /地區的Yoruba City-State中找到所謂的“次國君主制”,這是一位選舉的君主制:它在統治的OBA ,DEJI, DEJI ,必須由貴族的選舉學院從有限的皇家王子中的有限收藏中選擇,死亡或撤職。
歐洲的君主


在神聖的羅馬帝國中,貴族在邊界內行使各種主權的貴族使用了不同的頭銜(見下文)。這樣的頭銜被皇帝或教皇授予或認可。採用新頭銜來表明主權或半主權地位並不總是被其他政府或國家所承認,有時會導致外交問題。
在十九世紀,歐洲許多小君主制與其他領土合併以組成更大的實體,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許多君主制被廢除了,但是除了剩下的那些,除盧森堡,勒奇滕斯坦,安道爾,安德拉,梵蒂岡城,梵蒂岡城,梵蒂岡城,梵蒂岡,摩納哥由國王或王后領導。
截至2022年,在歐洲,有十二個君主制:七個王國(比利時,丹麥,荷蘭,挪威,西班牙,瑞典和英國),一名大公爵島(盧森堡),一個教皇(梵蒂岡城)和兩個校長(Liechtenstein)( Liechtenstein和摩納哥),以及一位dial的公國(安道)。
亞洲君主

在中國,在1912年廢除君主制之前,中國皇帝傳統上被視為“所有人”的統治者。 “ King”是Wang (王)一詞, QIN王朝和十個王國時期的君主的通常翻譯。在漢朝初期,中國有許多王國,每個王國大約是一個省的規模,並從屬於皇帝。
在韓國,達瓦(大王)或王(國王)是中國皇家風格,在許多州都在戈喬森, buyeo , goguryeo ,baekje, baekje ,silla, silla和balhae , goryeo ,joseo, joseo的解散之下。傳奇的Dangun Wanggeom建立了第一個王國Gojoseon。一些學者堅持認為,丹寧一詞也提到了戈喬森所有統治者使用的頭銜,而wanggeom是創始人的專有名稱。 Gyuwon Sahwa (1675年)將Dangun的年鑑描述為一系列民族主義的傳說。 Goguryeo的君主和Silla的一些君主使用了Taewang標題,意為“最大的國王”。 Silla的早期君主使用Geoseogan , Chachaung , Isageum和Maripgan的頭銜直到503年。在朝鮮帝國(1897-1910)的領導下,韓國統治者被授予了Hwangje的頭銜,意思是“皇帝”。如今,韓國帝國家庭的成員繼續參加眾多傳統儀式,並存在團體以保護韓國的帝國遺產。
在現代歷史上,在1925年至1979年之間,伊朗由帕拉維王朝的兩個皇帝統治,這些皇帝使用了“ Shahanshah”(或“國王之王”)的頭銜。最後一位伊朗的沙恩哈人是穆罕默德·雷扎·帕拉維國王(Mohammad Reza Pahlavi) ,他由於伊朗的革命而被迫退位。實際上,波斯人(伊朗)王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700年(請參閱波斯之王名單),但當賽勒斯國王偉大(伊朗被稱為“大庫羅斯”)開始了Achaemenid王朝時,達到了最終的高度和榮耀。 。在他的統治下,帝國擁抱了古代近東的所有先前的文明國家,大大擴展了,最終征服了西南亞,中亞和高加索地區的大部分地區。從地中海和西部的地中海到東部的印度河,賽勒斯大帝創造了世界上最大的帝國。
泰國和不丹就像英國,因為它們是國王統治的憲法君主制。約旦和許多其他中東君主制由馬利克(Malik)統治,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例如迪拜)仍然由君主統治。

沙特阿拉伯是西亞地區最大的阿拉伯國家,是土地地區,是阿拉伯世界的第二大(僅次於阿爾及利亞)。它是由阿卜杜勒·阿齊茲·本·沙特(Abdul-Aziz bin Saud)於1932年創立的,儘管最終導致王國建立的征服始於1902年,當時他佔領了他的家人的祖先家,沙特之家利雅得( Riyadh )。王位的繼承僅限於伊本·沙特(Ibn Saud)的兒子,直到2015年,孫子被升為王儲。自成立以來,沙特阿拉伯政府一直是君主制的絕對君主制,並將自己指定為伊斯蘭教。國王指的是“兩個聖清真寺的託管人”,指的是伊斯蘭最神聖的地方:麥加的清真寺Al-Haram和麥地那的Masjid al-Nabawi 。
阿曼由蘇丹·海瑟姆·本·塔里克(Sultan Haitham bin Tariq al)領導。約旦王國是中東更現代的君主制之一,也由馬利克(Malik)統治。在阿拉伯和阿拉伯國家,馬利克(絕對的國王)是成為君主的絕對詞,並且優於所有其他頭銜。尼泊爾在2008年廢除了君主制。斯里蘭卡的君主制從公元前543年到1815年。在公元前47-42年,斯里蘭卡的阿努拉(Anula of Sri Lanka)成為該國的第一位女性國家元首以及亞洲的第一位元首。
在馬來西亞的憲法君主制中,在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的九個統治者(馬來西亞十三歲的馬來西亞九個州中的九個統治者)中,Yang di-di-pertuan agong (最高的聯邦主人)實際上每五年旋轉一次皇家統治者),由Majlis Raja-Raja (統治者會議)選出。
根據文萊(Brunei)的1959年憲法,文萊蘇丹(Sultan)是國家的全國行政當局,包括緊急權力,自1962年以來。文萊總理是蘇丹持有的頭銜。作為總理,蘇丹主持了內閣。

自1世紀以來,柬埔寨一直是一個王國。從1863年至1953年成為法國保護國時,絕對君主制的權力降低了。從1953年到1970年政變後建立共和國,它恢復了絕對的君主制。君主制於1993年以憲法君主制恢復,國王在很大程度上是像徵性的人物。
在菲律賓,殖民前的菲律賓貴族貴族,標題為Harì (今天的意思是“ King”), Lakan , Raja和Datu屬於稱為Uring Maharlika (Noble Class)的種姓。當島嶼在16世紀後期被吞併到西班牙帝國時,西班牙君主成為君主,而當地統治者經常將其聲望作為基督教貴族的一部分,稱為校長。在西班牙 - 美國戰爭之後,該國被割讓給了美利堅合眾國,進入了一個領土,最終成為英聯邦,從而結束了君主制。儘管菲律賓目前是共和國,但蘇魯的蘇丹和瑪格納諾蘇丹僅出於禮儀目的保留其頭銜,但1987年憲法被認為是普通公民。
自1907年以來,不丹一直是一個獨立的王國。第一位Druk Gyalpo ( Dragon King )當選,此後成為世襲的絕對君主制。它在2008年成為憲法君主制。
自6世紀藏族帝國以來,西藏是君主制。它是在13世紀蒙古入侵之後由元王朝統治的,並與達賴喇嘛作為聯合規則成為有效的腹部。從1724年到1912年,它獲得了事實上的獨立性,它屬於中國清朝的統治。達賴喇嘛成為絕對的時間君主,直到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吞併西藏。
直到2008年成為聯邦共和國,尼泊爾一直是其大部分歷史的君主制。
美洲君主



在歐洲殖民主義者到來之前很久,在美洲就存在君主制的概念。當歐洲人到達時,他們提到了不同原住民群體領土內的這些土地作為王國,這些群體的領導人經常被歐洲人稱為國王,尤其是世襲領袖。
包括使用的前殖民書名:
- cacique - 原住民西班牙裔和硼酸鹽
- tlatoani -納瓦斯
- Ajaw - Maya
- Qhapaq Inka - Tawuantin Suyu (Inca Empire)
- Morubixaba - Tupi部落
- Sha-Quan - 一些美國原住民部落中使用的世界之王
殖民殖民後第一個在北美出現的地方君主是讓·雅克·德塞林(Jean-Jacques Dessalines) ,他於1804年9月22日宣布自己是海地皇帝。皇帝佩德羅(Pedro I)和佩德羅二世(Pedro II)在1822年至1889年之間作為皇帝的眾議院統治。
在1931年至1983年之間,其他九個以前的英國殖民地作為王國獲得了獨立。包括加拿大在內的所有人都處於共同君主的個人聯盟關係中。因此,儘管今天有法律上有十個美國君主,但一個人佔據了每個不同的位置。
除了這些主權狀態外,還有許多次國家。例如,在玻利維亞,非洲國王聲稱從其家園奪取並賣給奴隸制的非洲王朝的後裔。儘管今天主要是儀式性的頭銜,但玻利維亞政府正式認可了非洲玻利維亞人國王的立場。
男性頭銜 | 女頭銜 | 領域 | 例子 |
---|---|---|---|
皇帝 | 皇后 | 帝國 | 海地(1804–1806) & (1849–1859) ,巴西(1822-1889) ,墨西哥(1821-1823) &( 1864–1867 ) |
國王 | 女王 | 王國 | 海地(1811–1820) ,巴西(1815–1822) ,加拿大,牙買加,巴哈馬,格林納達,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安提瓜和巴布達,伯利茲,伯利茲,聖基特,和尼維斯 |
大洋洲的君主

波利尼西亞社會由古代的阿里基(Ariki)統治。標題被各種翻譯為“最高首席”,“派拉蒙首席”或“國王”。
大溪地王國成立於1788年。主權於1880年被割讓給法國,儘管Pōmare王朝的後代聲稱塔希提國王的頭銜。
夏威夷王國成立於1795年,於1893年被推翻。
1858年成立了一個獨立的拉羅隆加王國。 1893年,它自行要求成為英國的保護國。
Seru Epenisa Cakobau從1871年至1874年統治了斐濟的短暫王國,這是他自願將這些島嶼的主權割讓給英國。 1970年獨立後,斐濟的統治將英國君主保留為國家元首,直到1987年發生軍事政變後成為共和國。
澳大利亞,新西蘭(包括庫克群島和尼埃),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和圖瓦盧是國家聯邦內部的主權國家,目前以查爾斯三世為統治憲法君主。
皮特凱恩群島(Pitcairn Islands)是英國海外領土的一部分,查爾斯三世(Charles III)是統治的憲法君主。
湯加是大洋洲唯一剩下的主權王國。自10世紀以來,它就一直擁有君主,並於1875年成為憲法君主制。2008年,喬治·圖普(George Tupou v)國王放棄了君主制的大部分權力,現在的職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禮儀。
在新西蘭,毛利國王的立場成立於1858年。該角色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和禮儀的,沒有法律權力。
瓦利斯(Wallis and Futuna)和富魯納(Futuna)領土上的烏維亞(Uvea) ,阿羅( Alo)和西格夫( Sigave)具有非主權選修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