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的政治方面

伊斯蘭的政治方面是從古蘭經ḥadīth文學, 和聖訓(歸因於言論和生活習慣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在他的一生中)伊斯蘭歷史和元素政治運動在伊斯蘭教之外。[1]伊斯蘭教中的傳統政治概念包括當選或選定的繼任者穆罕默德的領導哈里發桑尼伊斯蘭教ImamsShīʿa伊斯蘭教;跟隨伊斯蘭法莎麗亞);統治者尋求的義務諮詢shūrā)來自他們的主題;以及譴責不公正統治者的重要性。[2]

重大變化穆斯林世界奧斯曼帝國的失敗和解散(1908–1922)。[3][4]在裡面現代(19-20世紀),普通的伊斯蘭政治主題一直抵制西方帝國主義和執行莎麗亞法律民主或者激進分子鬥爭。[3]諸如擊敗阿拉伯軍隊的事件六天的戰爭, 這蘇聯倒閉,結束冷戰共產主義的墮落作為可行的替代方案,提高了伊斯蘭運動的吸引力,例如伊斯蘭主義伊斯蘭原教旨主義, 和伊斯蘭民主,特別是在全球的背景下宗派分裂和遜尼派和什令之間的衝突[5][6]以及對流行的不滿世俗主義者穆斯林世界的統治政權。[5][7][8][9]

伊斯蘭教前

伊斯蘭的起源

穆罕默德(Muhammad)的阿拉伯聯合(公元7世紀)

早期的伊斯蘭教在歷史,社會,政治,經濟和宗教背景下出現上古晚期在裡面中東.[10]公元6世紀下半葉有政治障礙伊斯蘭前阿拉伯半島,溝通路線不再安全。[11]宗教分歧在危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2]猶太教成為主要的宗教Himyarite王國公元380年後,也門基督教紮根波斯灣.[12]也有一個嚮往更“精神上的宗教形式”的渴望,“宗教的選擇越來越成為個人,而不是集體問題”。[12]有些阿拉伯人不願轉變為外國信仰亞伯拉罕宗教提供了“主要的智力和精神參考點”,以及來自阿拉姆語開始取代古老的異教詞彙阿拉伯整個半島。[12]ḥanīf(“放棄”),一群一神教主義者試圖將自己與外國亞伯拉罕宗教和傳統的阿拉伯多神論[13]正在尋找一個新的宗教世界觀來取代伊斯蘭前阿拉伯宗教,[13]專注於“無所不能的父神真主他們自由地等同於猶太人耶和華和基督徒耶和華。”[14]他們認為麥加最初是致力於這種一神教的信仰,他們認為是族長建立的一種真實宗教亞伯拉罕.[13][14]

根據傳統帳戶[15][16]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出生於麥加公元570年左右。[17]他的家人屬於阿拉伯氏族Quraysh這是麥加的首席部落,是阿拉伯西部的主要力量。[16][18]為了應對無政府狀態的影響,他們維持了禁止所有暴力並且旅行安全的“神聖月份”的製度。[19]多神論Kaaba麥加及周邊地區的神社是一個受歡迎的朝聖目的地,對這座城市產生了重大的經濟影響。[19][20]

伊斯蘭的起源作為一種宗教和政治運動,可以在生活和時代找到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和他的繼任者。[21]公元622年,為了表彰他對預言的主張,穆罕默德被邀請統治這座城市麥地那。當時的阿拉伯部落ausKhazraj統治著該鎮,並一直處於衝突狀態。梅丁人認為穆罕默德是一個可以解決衝突的公正局外人。穆罕默德和他的追隨者因此搬到了麥地那,穆罕默德在那裡起草了麥地那憲法。穆罕默德在統治期間建立的法律,基於古蘭經穆斯林認為他自己的做事是莎麗亞或伊斯蘭法,伊斯蘭運動在今天尋求重新建立。穆罕默德獲得了廣泛的追隨者和一支軍隊,他的統治首先擴展到城市麥加接著傳播跨越阿拉伯半島通過外交和軍事征服.[21]

穆罕默德關於伊斯蘭傳播,其政治底色及其他的真正意圖傳教活動達瓦)在他的一生中,是一個有爭議的辯論問題,在這兩者中都進行了廣泛討論穆斯林學者非穆斯林學者在學術領域伊斯蘭研究.[22]伊斯蘭教的各種作家,伊斯蘭激進主義者和伊斯蘭歷史學家對穆罕默德在伊斯蘭前阿拉伯社會的背景下對穆罕默德的宗教政治使命的意圖和野心提出了一些理解,並建立了自己的宗教信仰:[22]

在穆罕默德的腦海中,建立一種世界宗教,還是他的利益主要在於他的家園範圍內?他只是一個阿拉伯民族主義者 - 一個政治天才,目的是團結起來部落氏族在新宗教的旗幟下,或者他的願景是真正的國際願景,涵蓋了在新的世界秩序中產生改革人類的願望?這些問題並非沒有意義,因為西方當代活動的許多支持者都將他們的靈感追溯到先知本人,聲稱他啟動了一項全球傳教計劃,其中他們是最近的參與者。[...]儘管這些作家和其他作家提出了主張,但很難證明穆罕默德打算找到一個包含世界的信仰,取代了宗教基督教猶太教。他最初的目標似乎是建立一個簡潔的阿拉伯品牌一神教,正如他對古蘭經作為一個阿拉伯預訂以及他對其他一神論傳統的住宿。[22]

古蘭經

一份休假的特寫,顯示了分會部門和詩句標記Hijazi腳本來自伯明翰古蘭經手稿,介於c之間。568和645,由伯明翰大學.

穆罕默德最有可能“密切了解猶太人的信仰和實踐”,並熟悉ḥanīf.[14][23]ḥanīf,穆罕默德練習Taḥannuth,花時間在希拉山的隱居處度過,並“遠離異教”。[24][25]當他大約40歲時,他開始在希拉山接受穆斯林認為通過的神聖啟示天使加布里埃爾,後來形成古蘭經。這些靈感敦促他宣告嚴格一神教的信仰,作為最終表達聖經的預言早些時候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神聖文本中進行了編纂;警告他的同胞即將來臨審判日;並譴責他城市的社會不公正現象。[注1]穆罕默德的信息贏得了少數追隨者(這黑巴)並遇到了增加了Meccan Notables的反對.[27][筆記2]在公元622年,失去保護的叔叔死亡幾年後ʾabūαlib ibnʿabd al-muṭṭalib,穆罕默德(Muhammad)遷移到耶斯里布(Yathrib)市(後來稱為麥地那),在那裡他加入了追隨者。[28]後來的幾代人將計算此事件,稱為hijra,作為伊斯蘭時代的開始。[29]

在耶拉里布(Yathrib麥地那憲法,穆罕默德(Muhammad)在新的古蘭經經文的幫助下,開始為新伊斯蘭社會的基礎奠定基礎,這些經文為法律和宗教遵守事項提供了指導。[29]古蘭經這個時期強調了他在長期的聖經先知,但也將古蘭經的信息與基督教和猶太教的神聖文本區分開來。[29]武裝與阿拉伯麥康人的衝突猶太部落耶拉里布地區很快爆發。[30]經過一系列的軍事對抗和政治演習,穆罕默德能夠安全控制麥加公元629年對Quraysh的忠誠。[29]在剩下的時間直到他的過世公元632年阿拉伯半島的部落首領與他達成了各種協議,有些是根據聯盟條款,另一些人承認他的預言主張,並同意遵循伊斯蘭實踐,包括支付施捨稅對他的政府,由許多代表,一群信徒和公共財政組成。[29]

在伊斯蘭教中,”古蘭經是由穆斯林成為上帝與穆罕默德(Muḥammad)交談,然後以與收到的形式完全相同的形式傳遞給人類。”[31]儘管《古蘭經》並沒有涉及政治,但它確實提到了諸如“被壓迫”之類的概念(Mustad'afeen),“移民”(hijra),“穆斯林社區”(),以及以上帝的方式進行“戰鬥”或“掙扎”(吉哈德),這可能具有政治意義。[32]許多古蘭經經文(例如4:98)談論Mustad'afeen,可以被翻譯為“那些被認為弱”,“失敗者”或“被壓迫者”的人,例如法老,上帝如何希望他們得到公正的對待,以及他們應該如何從被壓迫的土地中移民(4:99)。亞伯拉罕是“移民到我的主”(29:25)。反對戰爭”不信者”((kuffār)被指揮和神聖的援助,儘管有些經文指出,這可能是當不信者發動戰爭和條約可能結束戰爭時。古蘭經還致力於在戰爭中捕獲的戰利品的適當分裂。反對內部敵人的戰爭或偽君子”((Munāfiḳ信)也被命令。[32]一些命令並沒有超越穆罕默德的生活,例如將爭吵轉交給阿拉和穆罕默德,或者在與穆罕默德交談時不要大喊或提高您的聲音。[33]限制其政治教義的事實是,古蘭經沒有提及“任何正式和持續的權威結構”,只有命令服從穆罕默德,[33]當伊斯蘭的成功意味著“一個主要是農民的廣闊領土,並由城市和國家統治”時,其主題的使用有限游牧生活在裡面沙漠.[34]

伊斯蘭麥地那州

麥地那憲法由穆罕默德起草。它構成了穆罕默德與所有重要部落和家庭之間的正式協議Yathrib(後來被稱為麥地那), 包含穆斯林猶太人基督徒[35]阿拉伯異教徒.[36][37][38]本憲法構成了第一個的基礎伊斯蘭國。該文件的出現是出於明確的關注,即結束了AWS氏族之間的痛苦的內部戰鬥(ausKhazraj)在麥地那內。為此,它為麥地那的穆斯林,猶太人,基督教和異教社區奠定了許多權利和責任,使他們在一個社區的範圍內:.[39]

麥地那憲法的確切標準仍在爭論中,但總的來說,學者們同意這是在不久之後寫的hijra(公元622年)。[注3][注4][注5][注6]它有效地確立了第一個伊斯蘭國家。憲法建立了:社區的安全,宗教自由,麥地那作為一個聖地或神聖的地方(禁止所有暴力和武器),婦女的安全,麥地那內部穩定的部落關係,一個稅制為了在衝突時期支持社區,外源政治聯盟的參數,一種授予個人保護的系統司法系統解決爭議,還規範了血錢(家庭或部落之間殺害個人代替的付款Lex Talionis)。

早期哈里發和政治理想

早期的穆斯林征服,622–750:
 穆罕默德(Muhammad)的擴張,622–632
 拉希德·哈里發,632–661
 Umayyad哈里發,661–750

之後穆罕默德死亡公元632年,他的社區需要任命一名新領導人,並獲得了頭銜哈里發阿拉伯خَليفة羅馬化khalīfa點燃'接班人')。[21][15][16]因此,隨後的伊斯蘭帝國被稱為“哈里發”,[15][16][46]一系列的四個哈里發統治了早期的伊斯蘭帝國:阿布·巴克爾(AbūBakr)(632–634),扣ibn al-khaṭṭāb(Umar,634–644),ʿuthmānibnʿAffān(644–656),和阿里·阿比·阿比布(656–661)。這些領導人被稱為拉希杜恩(“正確引入”)哈里發桑尼伊斯蘭教.[16]他們監督了初始階段早期的穆斯林征服,通過波斯黎凡特埃及, 和北非.[16]

以及增長Umayyad哈里發,這一時期伊斯蘭教早期的主要政治發展是宗派分裂和政治鴻溝哈里吉特桑尼, 和Shīʿa穆斯林;這根源於對哈里發角色的繼承的爭議。[15][47]遜尼派認為哈里發是選修課,而任何來自阿拉伯氏族的穆斯林Quraysh,穆罕默德部落可能是一個。[48]另一方面,施shīītes認為哈里發的頭銜應該是遺傳的穆罕默德的血統[49]因此,除了穆罕默德的堂兄和女son外,所有哈里發阿里·阿比·阿比布和他的長子安桑,實際上是非法的篡奪者.[48]但是,在大多數地區穆斯林世界,除了伊朗阿曼;因此,大多數現代的伊斯蘭政治意識形態和運動都是在遜尼派思想中建立的。穆罕默德最親密的同伴黑巴),四個”正確指導“繼承他的哈里發,繼續擴大伊斯蘭帝國耶路撒冷ctesiphon, 和大馬士革並派遣阿拉伯穆斯林軍隊信德省地區.[50]早期的伊斯蘭帝國從al-andalus(穆斯林伊比利亞)旁遮普地區Umayyad王朝.

關於統治結構的一個重要伊斯蘭概念是舒拉或與人們就其事務進行“磋商”,這是二等統治者的職責古蘭經經文3:15342:36.[51]一種類型的統治者不是伊斯蘭理想的一部分在古蘭經提及的法老,“不公正和專制統治者的原型”(18:7018:79)和其他地方(28:34)。[51]詞組ahl al-amall wa’l-’aḳd阿拉伯أهل الحل والعقد點燃“那些有資格解開和約束的人”被用來表示有資格代表Ummah任命或銷售哈里發或其他統治者的人。[52]

選舉或任命

Al-Mawardi,遜尼派穆斯林法學家沙菲學校伊斯蘭法學,寫道,哈里發應該是Quraysh部落。Abu Bakr al-Baqillani, 一個阿什裡遜尼派穆斯林學者和馬利基法學家寫道,穆斯林的領導人根本應該從多數派中選出。阿布·哈尼法(Abu Hanifa An-nu’man),遜尼派的創始人ḥanafī學校,還寫道,領導者必須來自多數。[53]

伊斯蘭教的西方學者,弗雷德·唐納[54]爭辯說,在哈里發早期的阿拉伯練習是為了讓親屬團體或部落的傑出人士在領導人死後聚集並從彼此之間選舉領導人,儘管沒有針對此事的特定程序舒拉,或諮詢集會。候選人通常來自與已故領導人的同一血統,但他們不一定是他的兒子。有能力領先的男人比無效的直接繼承人更受歡迎,因為在大多數桑尼觀點中,沒有基於血統選擇國家或州長的責任。

Majlis Ash-Shura

早期哈里位政治的審議,最著名的是拉希德·哈里發在現代意義上,不是“民主”;相反,在理事會上奠定了決策權(舒拉)著名和值得信賴的穆罕默德的同伴黑巴)和不同的代表阿拉伯部落(他們中的大多數在部落中被選中或當選)。[55]傳統的遜尼派穆斯林法學家同意舒拉,被輕鬆翻譯為“諮詢”,是伊斯蘭哈里發的函數。這Majlis-Ash-Shura建議哈里發。古蘭經的以下經文的前提是:

“……那些回答主呼召並建立祈禱的人,並由舒拉進行事務。[被上帝愛]”[42:38]

[3:159]

Majlis也是選舉新哈里發的手段。Al-Mawardi寫道,Majlis應該滿足三個條件:它們必須是公正的,他們必須有足夠的知識來區分好哈里發和壞的哈里發,並且必須具有足夠的智慧和判斷才能選擇最好的哈里發。Al-Mawardi還指出,在沒有哈里發的情況下緊急情況下Majlis,人民本人應設立一個理事會Majlis,選擇哈里發角色的候選人列表,然後Majlis應從候選人列表中選擇。[53][不可靠的來源?]

關於關於Majlis Ash-Shura包括由埃及伊斯蘭作家和思想家表達的Sayyid Qutb,著名成員穆斯林兄弟會,以及巴勒斯坦穆斯林學者和宣傳家Taqiuddin al-Nabhani,創始人泛伊斯蘭主義者政治黨派Hizb Ut-Tahrir.[56]在分析舒拉古蘭經一章QUTB認為,伊斯蘭要求只有統治者在一般背景下與至少某些統治者(通常是精英)諮詢神聖的法律統治者必須執行。al-Nabhani認為舒拉是伊斯蘭哈里發的“統治結構”的一部分,但不是其支柱之一,並且沒有哈里發的統治成為非伊斯蘭教。但是,Qutb和al-Nabhani所製定的這些解釋並未在伊斯蘭政治思想中普遍接受,並且伊斯蘭民主黨人考慮一下舒拉成為伊斯蘭政治體系的組成部分和重要支柱。[56]

分離權力

在早期的伊斯蘭哈里發,哈里發是國家元首,並基於穆罕默德政治權威的繼任者的概念的立場遜尼派穆斯林,理想地由人民或其代表選舉[57]與選舉一樣阿布·巴克爾(AbūBakr)(632–634),ʿuthmānibnʿAffān(644–656),和阿里·阿比·阿比布(656–661)。之後拉希杜恩哈里發,後來的哈里發伊斯蘭黃金時代在伊斯蘭教中,“除了虔誠和美德之外,沒有人比其他任何人都優於其他任何人,但在穆罕默德的榜樣之後,後來伊斯蘭統治者經常舉行以來公眾諮詢與人民一起工作。[58]

哈里發的立法權(或以後,蘇丹)總是受到學術階級的限制,烏拉馬,一個被視為監護人的團體伊斯蘭法。自從伊斯蘭教法法律是由伊斯蘭法學學校,這阻止了哈里發決定法律結果。伊斯蘭教法 - 規定是根據權威制定的IJMA合法穆斯林學者的(共識),理論上是整個人的代表(穆斯林社區)。[59]法學院之後(馬德拉薩)從11世紀和12世紀的公元開始,伊斯蘭法學的學生通常不得不獲得一個Ijaza-t al-Tadris wa-l-Fifta(“教和發出法律意見的許可”),以發出有效的法律裁決。[60]在許多方面,古典伊斯蘭法的作用像憲法.[59]

實際上,在倒塌後數百年拉希德·哈里發(公元7世紀),直到20世紀上半葉穆斯林多數國家通常是根據政府制度基於的蘇丹烏拉馬遵循的規則伊斯蘭教法法律。該系統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某些西方政府擁有不成文的憲法(像英國),並擁有單獨的反擊政府分支機構(例如美國),這提供了清晰的分離權力在社會政治治理中。而美國和其他一些政府制度政府三個單獨的分支機構 - 執行,立法和司法 - 伊斯蘭君主制有兩個:蘇丹和烏拉馬.[61]

根據法國政治學家和教授奧利維爾·羅伊(Olivier Roy), 這個 ”事實上蘇丹人和埃米爾人的政治權力與哈里發的宗教力量之間的分離是“建立和製度化的……早在第一世紀末赫吉拉”。”主權的宗教職能是為穆斯林社區辯護免受其敵人的侵害,制定伊斯蘭教法,確保公眾利益(馬斯拉哈)。國家是使穆斯林能夠生活的工具,就像好穆斯林和穆斯林一樣蘇丹如果他這樣做。統治者的合法性是“以金錢的權利為像徵,並有星期五祈禱(Jumu'ah庫特巴)以他的名字說。”[62]

英國律師和記者薩達卡特·卡德里(Sadakat Kadri)認為烏拉瑪向哈里發表現出了很大的“尊重程度”,至少這有時是“適得其反”。“儘管法學家已經確定了從精神喪失能力到失明的條件,這些條件可能會取消哈里發的資格,但沒有人敢說將哈里發的權力描述為機構。”在阿巴斯維爾的哈里發期間:

當哈里發al-Mutawakkil在861年被殺,法學家已追溯證明他的謀殺案法特瓦。八年後,他們作證了繼任者的合法退位,因為他被拖出廁所,無意識地毆打並扔進了穹頂。到十世紀中葉,法官們莊嚴地確認失明的發作已經取消了哈里發的資格,而沒有提到他們剛剛被聚集在一起見證了他的眼睛的欺騙。[63]

根據諾亞·費爾德曼(Noah Feldman),法學教授哈佛大學,由於穆斯林法律學者和法學家,由於編纂伊斯蘭教法奧斯曼帝國在19世紀初:[64]

學者們如何失去作為法律守護者的崇高地位是一個複雜的故事,但是可以概括地說,部分改革有時比根本沒有更糟糕。在19世紀初期,奧斯曼帝國通過內部改革運動對軍事挫折做出了回應。最重要的改革是試圖編纂伊斯蘭教法。這一對伊斯蘭法律傳統陌生的西式化過程試圖將伊斯蘭教法轉換為從學說和原則的機構中,由學者的人類努力發現,成為一組可以在書中查找的規則。[...]一旦法律以編纂形式存在,法律本身就可以取代學者作為權威的來源。編纂從學者那裡獲得了最重要的聲稱,該聲稱對法律內容具有最終決定權,並將該權力轉移到了國家。

服從和反對

穆罕默德的遺ow,艾莎,與第四哈里發作戰阿里在裡面駱駝之戰(16世紀的微型Siyer-i Nebi

根據學者Moojan Momen的說法,“古蘭經中大部分訓essis的關鍵陳述之一”關於伊斯蘭教義所說的關於誰是負責人的問題是基於經文

“信徒!服從上帝,服從使徒和那些被授予權威的人[Uulaa al-Amr] 你們中間” (古蘭經 4:59)。

對於Sunnīs來說,“被授予權威的人”一詞(Uulaa al-Amr)指的是統治者(哈里發和國王),但對於什,它是指伊瑪目。[65]根據英國歷史學家和東方主義學者的說法伯納德·劉易斯,這首古蘭經經文

在穆罕默德的許多諺語中詳細闡述。但是,也有一些說法嚴格限制服從義務。歸因於先知並普遍接受為真實的兩個命令是指示性的。一個人說:“罪沒有服從”;換句話說,如果統治者命令與神的法律相反,則不僅沒有服從義務,而且有不服從的義務。這不僅僅是革命權這齣現在西方的政治思想中。這是革命的義務,或者至少有不服從和反對權威的責任。另一個聲明是“不要服從對他的造物主的生物”,這再次顯然限制了統治者的權威,無論是統治者還是可能的統治者。[66]

根據訓態解釋中世紀遜尼派穆斯林學者伊本·泰米亞(Ibn Taymiyyah),因為這節“罪惡沒有服從”;人們應該忽略統治者的順序,如果它會不遵守神的法律,而不應將其用作革命的藉口,因為它會散發出穆斯林的血。根據伊本·泰米亞(Ibn Taymiyyah)的說法,“與沒有蘇丹的不公正的伊瑪目(Imam)相比,伊瑪目(Imam)的六十年比沒有蘇丹的夜晚要好”。[67]他認為古蘭經禁令“禁止善良和禁止邪惡”((al-amr bi-l-maʿrūf wa-n-nahy如果, 在發現古蘭經 3:104古蘭經 3:110,以及其他經文)是每個州工作人員的責任,負責其他穆斯林,從哈里發到“負責評估兒童手寫練習的校長”。[68][69]

伊斯蘭教法和治理(西亞薩

從中世紀晚期開始,遜尼派菲克闡述了該學說Siyasa Shar'iyya,這實際上意味著治理伊斯蘭教法,有時被稱為伊斯蘭法的政治層面。它的目標是將伊斯蘭法與史克拉夫特的實際要求協調一致。[70]該學說強調了政治權威的宗教目的,並提倡在權宜之計和功利主義考慮的情況下對伊斯蘭法的非正式化應用。它首先是為了應對伊斯蘭法律嚴格的程序要求所帶來的困難。法律駁回了間接證據,並堅持證人證詞,使法院難以獲得刑事定罪卡迪斯(伊斯蘭教法官)。作為回應,伊斯蘭法學家在有限的情況下允許更大的程序緯度,例如對對國家官員的不滿。馬扎利姆統治者理事會管理的法院和“糾正措施”的適用酌情懲罰對於小犯罪。但是,在Mamluk Sultanate,非加迪法院將其管轄權擴大到商業和家庭法,並與伊斯蘭教法院並行運行,並與FIQH規定的一些手續分配。該學說的進一步發展試圖解決股票raft和法學之間的這種張力。在以後的時候公共利益,只要他們被認為不違反伊斯蘭教法。例如,這是由奧斯曼帝國統治者援引的,他們頒布了一個行政,犯罪和經濟法則Qanun.[71]

Shīʿa傳統

Shīʿa伊斯蘭教,對統治者的三種態度占主導地位 - 與統治者的政治合作,政治行動主義挑戰統治者,以及從政治中脫穎而出 - 以“ Shi'i ulama的著作”到漫長的年齡上。[72]

哈里吉特傳統

伊斯蘭極端主義回到伊斯蘭的早期歷史隨著出現哈里吉人在公元7世紀。[47]原始分裂哈里吉人遜尼派, 和Shīʿas之中穆斯林政治和宗教繼承為了指導穆斯林社區)死後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47]哈里吉人從本質上是政治地位,發展了極端的學說,使他們與主流遜尼派和什令穆斯林區分開來。[47]什葉派相信阿里·阿比·阿比布是穆罕默德的真正繼任者,而遜尼派則考慮阿布·巴克爾(Abu Bakr)擔任該職位。哈里吉特人在什葉派和遜尼派脫離了第一個fitna(第一個伊斯蘭內戰);[47]他們特別注意採用激進方法塔克菲爾(驅逐出境),他們宣布遜尼派和什令穆斯林是異教徒kuffār) 或者假穆斯林Munāfiḳ信),因此認為他們值得死亡因為他們的感知叛教里達)。[47][73][74]

伊斯蘭傳統追溯了哈里吉特人的起源西芬(Siffin)和穆阿維亞(Mu'awiya)之間的戰鬥公元657年。當阿利面對軍事僵局並同意將爭端提交仲裁時,他的一些政黨退出了他的支持。“審判僅屬於上帝”(障礙حُكْكْ حُكْكْ حُكْكْإ。[47]他們也稱自己al-shurat(“供應商”),以反映他們願意賣出生命的意願.[75]

這些原始的哈里吉特人反對ʿAlī和Mu'awiya,並任命了自己的領導人。他們被卡里吉特被暗殺的靈難擊敗。卡里吉特人對游擊戰進行了游擊戰Umayyads,但只成為一項運動第二fitna(第二個伊斯蘭內戰)當他們在某一時刻控制領土比任何競爭對手更多。實際上,哈里吉人是對伊本·祖貝爾(Ibn al-Zubayr)對哈里發的主要威脅之一。在此期間,他們控制了山馬和阿拉伯南部大部分地區,並捕獲了綠洲鎮Al-Ta'if。[75]

被認為是哈里吉特人的極端派系的阿扎里卡(Azariqa)控制著伊朗西部地區的烏馬亞德(Umayyads),直到最終在公元699年被放下。更溫和伊巴迪哈里吉特人的壽命更長,繼續在北非和東非以及阿拉伯東部運行政治權力。阿巴斯時期。由於他們願意宣布任何對手為叛教者,因此極端的哈里吉特人傾向於分成小組。各個Kharijite分裂團體共同的幾個要點之一是他們對哈里發的看法,哈里發與其他穆斯林理論不同。

  • 首先,他們是原則上的平等主義者,認為任何虔誠的穆斯林(即使是埃塞俄比亞奴隸”)可以成為哈里發,而家庭或部落的隸屬關係無關緊要。領導層的唯一要求是社區虔誠和接受。
  • 其次,他們同意,信徒有責任撤銷任何陷入錯誤的領導人。第二個原則對哈里吉特神學具有深遠的影響。Kharijites將這些想法應用於哈里發的早期歷史,僅接受阿布·巴克爾(Abu Bakr)和烏瑪爾(Umar)作為合法的哈里發。在“烏斯曼的哈里發”中,他們只認識到頭六年是合法的,他們完全拒絕了阿里。

到伊本·穆卡法(Ibn al-Muqaffa伊斯蘭心臟地帶。然而,他們對穆斯林團結所構成的威脅的記憶以及虔誠的理想主義產生的道德挑戰仍然對穆斯林的政治和宗教思想產生了沉重的影響。即使Kharijites不再受到威脅,他們的幽靈仍然必須得到回答。[75]伊巴迪斯是唯一一個生存到現代的哈里吉特組織。

現代

對歐洲殖民主義的反應

在19世紀,歐洲殖民化穆斯林世界與法國征服阿爾及利亞(1830),莫臥兒帝國的墮落印度(1857),俄羅斯的入侵進入高加索(1828)和中亞(1830-1895),最終在20世紀奧斯曼帝國的失敗和解散(1908–1922),[3]奧斯曼帝國軍官和土耳其革命者政治家MustafaKemalAtatürk在結束和代替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土耳其共和國, 一個現代的世俗民主[76](看廢除哈里發廢除奧斯曼帝國的蘇丹國肯塔主義, 和土耳其的世俗主義)。[76]

穆斯林對歐洲殖民的第一個反應是“農民和宗教”,而不是城市起源。“超凡魅力的領導人”,通常烏拉馬或宗教命令的領導人發起了呼籲聖戰並組成部落聯盟。伊斯蘭教法,違反地方普通法,被強加於統一部落。示例包括阿卜杜勒·卡迪爾(Abd al-Qadir)阿爾及利亞穆罕默德·艾哈邁德(Muhammad Ahmad)蘇丹高加索中的夏姆, 這Senussi利比亞乍得,Mullah-i lang阿富汗, 這Akhund的特警在印度,後來,阿卜杜勒·卡里姆(Abd al-Karim)摩洛哥。所有這些運動最終都失敗了”儘管勝利,例如屠殺1842年在阿富汗的英軍哈魯姆1885年。”[77]

侯賽因·本·阿里, 這麥加的Sharif和Emir從1908年到1924年,赫賈茲之王從1916年到1924年。

侯賽因·本·阿里, 這麥加的Sharif和Emir從1908年開始,登上自己赫賈茲之王宣布偉大的阿拉伯起義反對這奧斯曼帝國[3]從1916年到1924年,繼續擔任謝里夫(Sharif)和國王(King)的兩個辦公室Sharifian Caliph;他是一個第37代直接後代穆罕默德,因為他屬於哈希米特家庭。 Dhawu Awn氏族的成員(Banu Hashim) 來自卡塔迪德麥加的埃米爾人(Emirs of Mecca),他被認為有叛逆的傾向,並於1893年被召集到伊斯坦布爾,他被保留在國務院。1908年,年輕的土耳其人革命,他被任命為麥加的埃米爾奧斯曼蘇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1916年,在英國支持阿拉伯獨立的承諾下,他宣布阿拉伯人對奧斯曼帝國的起義,指責聯盟和進步委員會違反伊斯蘭教的宗旨並限制了蘇丹 - 卡利賓的力量。起義爆發後不久,侯賽因宣布自己是“阿拉伯國家的國王”。但是,他的泛阿拉伯的願望不被盟國,他只認出他是赫賈茲國王。在裡面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後果,侯賽因拒絕批准凡爾賽和約,以抗議Balfour聲明和英國和法國的建立任務敘利亞伊拉克, 和巴勒斯坦。後來,他拒絕簽署盎格魯 - 哈希米特條約,因此當他的王國遭到襲擊時被剝奪了英國的支持伊本·沙特。在赫賈茲王國被侵犯之後Al Saud-瓦哈比軍隊ikhwan,1925年12月23日,國王侯賽因·本·阿里(Hussein bin Ali)向沙特人投降,將赫賈茲王國和麥加共享的王國均結束。[78]

第二個穆斯林對歐洲侵占在本世紀和20世紀初的反應不是暴力抵抗,而是採用西方政治,社會,文化和技術方式。城市精英的成員,特別是埃及伊朗, 和火雞,提倡和實踐“西方化”。[79]據某些人說,對政治西方化的嘗試的失敗被說明了坦齊瑪特奧斯曼統治者的重組。伊斯蘭教法被編纂為法律(這被稱為麥克爾)並建立了當選的立法機關來製定法律。這些步驟帶走了烏拉馬'“發現”法律和以前強大的學者階級的角色削弱並枯萎成宗教工作人員,而立法機關在就職典禮後不到一年就被停職,從未恢復過代替烏拉瑪,以取代烏拉瑪作為單獨的“分支”政府提供分離權力.[79]“高管的範式是由學者的伊斯蘭教法或民選立法機關的大眾權力所抵禦的力量成為20世紀遜尼派穆斯林世界中的主要範式。”[80]

伊斯蘭國的現代政治理想


除了中世紀學術意見給出的合法性外,對成功的伊斯蘭帝國的時代懷舊之後,後來又在後來小組西方殖民主義。這種懷舊在伊斯蘭政治理想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伊斯蘭國,伊斯蘭法是傑出的國家。[81]伊斯蘭政治計劃通常是通過重新塑造現有穆斯林民族國家的政府來完成的;但是,在運動和環境中,這樣做的手段差異很大。許多民主伊斯蘭運動, 如那個Jamaat-e-Islami穆斯林兄弟會,使用民主進程,專注於與其他政黨的投票和聯盟建設。

Sayyid Qutb,埃及伊斯蘭的思想家和突出的人物穆斯林兄弟會在埃及,對促進泛伊斯蘭主義者思想在1960年代。[85]當他被執行埃及政府在下面Gamal Abdel Nasser政權艾曼·扎瓦希里(Ayman al-Zawahiri)組成了組織埃及伊斯蘭聖戰用伊斯蘭國取代政府,這將反映Qutb的想法伊斯蘭復興他渴望。[86]Qutbist意識形態聖戰運動伊斯蘭恐怖分子試圖推翻世俗政府,最著名的是烏薩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艾曼·扎瓦希里(Ayman al-Zawahiri)基地組織[82][83][84][87]以及Salafi-Jihadi恐怖組織isil/isis/is/daesh.[9]此外,Qutb的書經常被Osama Bin Laden和Anwar al-Allaki.[88][89][90][91][92][93]

Sayyid Qutb可以說已經建立了激進的伊斯蘭教.[84][85][87]激進的伊斯蘭運動,例如基地組織和塔利班擁抱武裝的伊斯蘭意識形態,並因參與阿富汗的反蘇維特抵抗在1980年代。[94]上述兩個武裝分子的伊斯蘭團體在9月11日在2001年發動恐怖襲擊,分別將“接近”和“遠”敵人作為區域政府和美國呈現。[94]他們還參加了2004年馬德里的爆炸2005年倫敦。新兵通常來自聖戰分子, 從埃及阿爾及利亞沙特阿拉伯, 和摩洛哥.[94]

與民主的兼容性

一般穆斯林的觀點

西方學者約翰·埃斯波西托(John Esposito)Natana J. DeLong-Bas區分當今穆斯林中對伊斯蘭教義和民主的四種態度:[95]

  • 倡導民主思想,經常伴隨著一種信念,即他們與伊斯蘭教兼容,這可以在民主制度中發揮公共角色,這是許多抗議者舉例說明的,他們參加了阿拉伯之春起義;
  • 支持民主程序,例如選舉,再加上對西方民主的某些方面的宗教或道德異議,被視為與伊斯蘭教義不相容,例如伊斯蘭學者這樣的例證Yusuf al-Qaradawi
  • 拒絕民主作為西方進口和傳統伊斯蘭機構的倡導,例如舒拉(諮詢)和IJMA(共識),由絕對君主制和激進伊斯蘭運動的支持者舉例說明;
  • 相信民主需要將宗教限制在穆斯林世界中少數派的私人生活中。

進行的民意調查蓋洛普皮尤研究中心穆斯林多數國家表明大多數穆斯林在民主價值觀與宗教原則之間沒有矛盾,不希望神權政治,也不世俗民主而是一種政治模式,民主制度和價值觀可以與伊斯蘭教法.[96][97][98]

伊斯蘭政治理論

Muslih和Browers確定了關於著名穆斯林思想家民主的三個主要觀點,他們試圖發展現代,明顯的社會政治組織伊斯蘭理論,符合伊斯蘭的價值觀和法律:[99]

20世紀和21世紀

MustafaKemalAtatürk, 這創始父親土耳其共和國,作為它的第一個總統從1923年到1938年去世。改革,將土耳其現代化成一個世俗的工業化國家。[76][100][101]

下列的第一次世界大戰, 這奧斯曼帝國的失敗和解散,然後廢除哈里發經過MustafaKemalAtatürk,現代的創始人土耳其共和國[76]許多穆斯林認為其宗教的政治力量正在撤退。也很擔心西方思想和影響力正在蔓延整個穆斯林社會。這引起了歐洲大國的影響的極大不滿。這穆斯林兄弟會被創建了埃及作為抵抗和哈利英國人的運動。

在1950年代至1960年代之間,是意識形態的主要意識形態阿拉伯世界曾是泛阿拉伯主義,這取消了強調宗教並鼓勵創造社會主義者世俗狀態基於阿拉伯民族主義者意識形態,例如納賽主義BATHISM而不是伊斯蘭教。[102]但是,基於阿拉伯民族主義的政府發現自己面對經濟停滯和混亂。這些國家的邊界越來越被視為人造殖民創造物 - 它們是由歐洲殖民力量在地圖上繪製的。

今天,很多伊斯蘭主義者伊斯蘭民主政黨大多數存在穆斯林多數國家,與許多人一起叛亂伊斯蘭極端主義者激進分子伊斯蘭主義者, 和恐怖分子運動和組織。[1][83][103][104][105]以下兩個條款,伊斯蘭民主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將各種各樣的目標,歷史,意識形態和背景匯集在一起。

當代運動

伊斯蘭教中的一些常見政治潮流包括:

Shīʿa-Sunnī差異

根據伊朗裔美國人學術的瓦利·納斯爾(Vali Nasr),曾擔任Majid Khaddouri國際事務教授和中東研究教授約翰·霍普金斯高級國際研究學院(SAI),政治傾向Shīʿa桑尼伊斯蘭意識形態有所不同,與遜尼派原教旨主義“在巴基斯坦還有很多阿拉伯世界“遠非政治革命性”,主要側重於嘗試伊斯蘭化政治機構而不是試圖通過革命鬥爭來改變它,而什令政治伊斯蘭教受到強烈影響魯霍拉·霍梅尼以及他談論窮人和階級戰爭的壓迫,這是特徵伊斯蘭革命伊朗(1978–1979):[5]

什葉派伊朗覺醒,宗派寬容的歲月已經結束。隨之而來的是一場遜尼派什葉派競賽,爭取了統治地位,並變得激烈。[...]革命甚至搬進了左派主義者穆斯林多數國家印度尼西亞火雞, 和黎巴嫩以新的興趣看伊斯蘭教。畢竟,在伊朗,伊斯蘭在左派意識形態失敗的地方取得了成功。[...]但是,對伊朗發生的事情的欽佩並沒有等於對伊朗領導人的接受。的確,伊朗以外的伊斯蘭激進主義者很快發現伊朗革命者是傲慢的,分數和醉酒的。而且,遜尼派原教旨主義巴基斯坦還有很多阿拉伯世界遠非政治革命性。它源於保守的宗教衝動和集市,將商業利益與宗教價值觀相結合。作為當代伊斯蘭教法國學者吉爾斯·凱佩爾(Gilles Kepel)說明,拆除現有系統的少於給它的厚實的“伊斯蘭綠色”油漆。霍梅尼原教旨主義相比之下,是“紅色”,也就是真正的革命性。[5]

美國人政治分析師和作者Graham E. Fuller,專門研究伊斯蘭主義伊斯蘭極端主義,還指出,他發現“沒有主流的伊斯蘭組織(伊朗[什葉派]伊朗)具有激進的社會觀點,也沒有採取革命性的社會秩序方法。”[118]

什葉派伊斯蘭法學家的監護權

法學家的監護權Wilāyatal-Faqīh)是一個概念十二什葉派伊斯蘭法律這在缺席伊斯蘭教的宗教和政治領袖(十二世所認為的)阿訇”,什葉派相信誰會在某個時候重新出現審判日) - 正義的什葉派法學家(faqīh),[119]應該管理什葉派社區的“宗教和社會事務”。以其“絕對”形式 - 由阿亞圖拉魯霍拉·霍梅尼[120]以及政府的基礎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 國家和社會由伊斯蘭法學家統治(阿里·哈梅內伊(Ali Khamenei)截至2022年)。

一個變體伊斯蘭主義,該理論認為伊斯蘭教法法律擁有統治狀態(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所需的一切,[121]任何其他治理基礎都會導致不公正和罪惡,[122]必鬚根據伊斯蘭教法統治國家,應該統治的人是伊斯蘭教法專家。[123]

理論主權至少一位保守派什葉派學者解釋了法學家(實際上是所有伊斯蘭教)的監護權(實際上是所有伊斯蘭教)(Mohammad-Taqi Mesbah-Yazdi),與“大多數政治哲學和其他文化學校”中的主權理論形成鮮明對比。非穆斯林文化認為“每個人都是自由的”,尤其是在民主文化中,“主權...屬於人民”。統治者和政府必須得到統治的同意政治合法性。實際上,主權是上帝的。“整個宇宙及其中的任何東西都屬於上帝……崇高的人,他們所有的運動和行為都必須符合真正所有者的指揮或禁止”。因此,人類“無權統治他人或選擇某人來統治”,即選擇某人來統治自己。[124]在伊斯蘭國家,統治必須遵守上帝的律法,統治者必須是執行上帝律法的最佳人選。人民的“同意和批准”對於發展和加強伊斯蘭政府是有價值的,但與其合法性無關。[124]

也可以看看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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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起初,穆罕默德沒有認真的反對[...]他只是逐漸導致麥加的神的侵害。。”[26]
  3. ^W.M.瓦特(Watt)認為,最初的協議是在hijra之後不久的,並且在Badr戰役(ah [anno hijra] 2,= ad 624)之後,該文件在以後進行了修改。[40]
  4. ^R. B. Serjeant認為,該憲法實際上是八條不同的條約,可以根據事件進行日期,因為它們在麥地那(Medina)進行了,穆罕默德(Muhammad)到達後不久就會寫第一條條約。[41][42]
  5. ^朱利葉斯·韋爾豪森(Julius Wellhausen)認為,該文件是一項單一的條約,在hijra之後不久就達成了一致,它屬於穆罕默德(Muhammad)在麥地那(Medina)的第一年,然後在2/624的巴德(Badr)戰役之前。Wellhausen以三個考慮因素為基礎。首先,穆罕默德對自己的立場非常不同,他接受了烏瑪內的異教徒部落,並維持猶太氏族作為安薩爾人的客戶[43][44]
  6. ^對伊斯蘭歷史的懷疑論者莫西·吉爾(Moshe Gil)認為,穆罕默德(Muhammad)抵達麥地那(Medina)的五個月之內就寫了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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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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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亞伯拉罕的孩子:猶太人的伊斯蘭教介紹”
  • 伊斯蘭辯論馬丁·克萊默(Martin Kramer),1997年,其中包括本章政治伊斯蘭教的不達
  • 自由伊斯蘭教:資料本,查爾斯·庫爾茲曼(Charles Kurzman),牛津大學出版社,1998年
  • 原教旨主義的挑戰:政治伊斯蘭和新世界障礙,巴薩姆·蒂比(Bassam Tibi),大學。加利福尼亞出版社,1998年

以下消息來源挑戰了“伊斯蘭運動”的概念:

這些作者一般可以找到伊斯蘭政治不寬容和狂熱主義的問題,而不是在伊斯蘭教中,而是在人們對伊斯蘭教自身對這些機制的理解水平,在現代信徒中,部分原因是伊斯蘭教在現代之前被抑制的結果。

參考書目

進一步閱讀

關於中東民主,伊斯蘭政黨的角色和恐怖主義戰爭:

外部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