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印度的總統和省份
印度的省份是英屬印度和更早的總統府鎮,是英國對印度次大陸的治理的行政部門。總體而言,它們被稱為英屬印度。它們以一種或另一種形式存在於1612年至1947年之間,通常分為三個歷史時期:
- 在1612年至1757年之間,東印度公司在莫臥兒皇帝,馬拉莎帝國或地方統治者的同意下,在幾個地點(主要在印度沿海地區)建立了“工廠”(交易站) 。它的競爭對手是葡萄牙,丹麥,荷蘭和法國的商人貿易公司。到18世紀中葉,三個總統府城鎮:馬德拉斯,孟買和加爾各答的規模已經發展起來。
- 在1757 - 1858年在印度的公司統治期間,該公司逐漸在印度大部分地區獲得了主權,現在稱為“總統”。但是,它也越來越受到英國政府的監督,實際上與王室共享主權。同時,它逐漸失去了商業特權。
- 在1857年的印度叛亂之後,該公司的剩餘權力被轉移到王室。在英國拉吉(1858-1947)的領導下,行政界限擴大到包括其他英國管理區域,例如上緬甸。然而,越來越多的笨拙的總統被分解為“省”。
“不列顛印度”並未包括許多王子國家繼續由印度王子統治的許多國家,儘管到19世紀的英國宗主宗主義者(他們的國防,外交關係和交流)放棄了英國當局及其內部統治。在印度獨立時期,1947年,有565個王子國家,其中一些很大,儘管大多數人很小。他們佔英國拉吉(Raj)的四分之一人口和其土地地區的五分之二,而各省包括剩餘。
不列顛印度(1600-1947)
1608年,莫臥兒當局允許英國東印度公司在蘇拉特(現在位於古吉拉特邦)建立一個小型的交易和解,這成為該公司的第一個總部鎮。隨後在1611年是Coromandel Coast的Machilipatnam的一家永久工廠,並於1612年加入了其他已經在孟加拉的歐洲貿易公司的貿易公司。但是,莫臥兒帝國的力量從1707年開始下降,首先是馬拉松手的手,後來是由於波斯(1739年)和阿富汗(1761年)的入侵而下降。在東印度公司在普拉西戰役(1757年)和布克薩爾戰役(1764年)(1764年)的勝利之後,這是1765年成立的孟加拉國總統職位- 以及1793年在孟加拉國的廢除當地統治(Nizamat),該公司逐漸開始正式擴大其在印度的領土。到19世紀中葉,在三場盎格魯 - 馬拉莎戰爭之後,東印度公司已成為南亞的最重要的政治和軍事力量,其領土對英國王室的信任保持了。
在1857年孟加拉叛亂事件之後,印度政府法令終止了孟加拉的公司統治(1793年之後)。此後,它被稱為英國印度,此後直接被裁定為英國的殖民地,印度在1876年後正式被稱為印度帝國。印度被分為英國印度,這些地區是由英國直接管理的地區,並在英國議會中建立並通過了法案,王子國家由不同種族背景的當地統治者統治。這些統治者被允許衡量內部自主權,以換取對英國宗主教的認可。不列顛印度在地區和人口中構成了印度的很大一部分。例如,在1910年,它覆蓋了該地區約54%,其中包括77%的人口。此外,印度還有葡萄牙和法國人。 1947年,隨著兩個國家的形成,即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統治,包括東孟加拉國,當今孟加拉國在1947年實現了獨立。
英國印度一詞也申請了緬甸的較短時間:從1824年開始,緬甸的一小部分,到1886年,緬甸近三分之二的緬甸已成為不列顛印度的一部分。這種安排一直持續到1937年,當時緬甸被重組為一個單獨的英國殖民地。不列顛印度不適用於該地區的其他國家,例如斯里蘭卡(當時的錫蘭),即英國皇冠殖民地,或者是英國保護國的馬爾代夫群島。在最大的程度上,在20世紀初期,英屬印度領土一直延伸至西方波斯的邊境。西北的阿富汗;北部的尼泊爾,東北的西藏;和中國,東部的法國印度支那和暹羅。它還包括阿拉伯半島的亞丁省。
東印度公司的管理(1793– 1858年)
東印度公司於1600年12月31日成立,於1611年與印度統治者建立了與印度統治者的貿易關係,並於1612年在西海岸的蘇拉特建立這是葡萄牙割讓給英國王冠的,這是1661年凱瑟琳的婚禮嫁妝的一部分,又被授予東印度公司以信託王室的信託。
同時,在印度東部,在獲得莫臥兒皇帝莎·賈漢(Shah Jahan)與孟加拉貿易的許可後,該公司於1640年在霍格利( Hoogly)建立了第一家工廠。幾乎半個世紀後,莫臥兒皇帝奧倫格茲(Mughal Emperor Aurengzeb)迫使該公司迫使該公司出於Hooghly之後,因為逃稅,喬布·夏諾克(Job Charnock)是三個小村莊的租戶,後來於1686年更名為加爾各答,使其成為公司的新總部。到18世紀中葉,包括工廠和堡壘在內的三個主要貿易定居點隨後被稱為馬德拉斯總統職位(或孟買總統總統府和孟加拉國總統職位(或威廉堡的總統職位) - 由州長管理。
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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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年的印度半島展示了莫臥兒帝國和歐洲貿易定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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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的地圖中,總統鎮馬德拉斯鎮。馬德拉斯於1640年成立為聖喬治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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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買總統鎮(1908年地圖上顯示)成立於16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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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鎮加爾各答(1908年的地圖上顯示)於1690年建立為威廉堡。
在1757年,羅伯特·克萊夫(Robert Clive)在普拉西(Plassey)戰役中取得勝利後,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維持了新的孟加拉國納瓦卜(Nawab of Benawab)的木偶政府。然而,在1764年烏德(Oudh)納瓦卜(Nawab of Oudh)入侵孟加拉國以及隨後在布克薩爾戰役中失敗後,該公司獲得了孟加拉的迪瓦尼(Diwani) ,其中包括在孟加拉國,孟加拉國,收取土地稅(土地稅)的權利根據1765年簽署的條約,現今孟加拉國,西孟加拉邦,賈坎德邦和比哈爾地區的地區。擴大的孟加拉總統職位。在1773年至1785年期間,幾乎沒有變化;唯一的例外是將巴亞雷斯的拉賈( Raja of Banares)的統治加入了孟加拉國總統的西部邊界,以及在孟買總統任職中加入了薩爾塞特島(Salsette Island) 。
第三次盎格魯- 米索爾戰爭於1792年結束後,邁索爾王國的一部分被吞併到馬德拉斯總統職位。接下來,在第四屆盎格魯 - 莫索爾戰爭中擊敗蒂普·蘇丹之後,他的領土上更多地吞併了馬德拉斯總統職位。 1801年,曾在公司宗教授權下的Carnatic開始直接由馬德拉斯總統職位的一部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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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7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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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7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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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8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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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8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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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8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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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8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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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圖於18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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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英國孟加拉和緬甸。
新省份
到1851年,東印度公司在次大陸地區的龐大而不斷增長的股份仍僅分為四個主要領土:
- 孟加拉國總統與其資本在加爾各答
- 孟買總統及其首都在孟買
- 馬德拉斯總統與馬德拉斯的首都
- 西北省份在阿格拉(Agra)中尉州長的所在地。政府的原始席位是阿拉哈巴德( Allahabad) ,然後是1834年至1868年的阿格拉(Alahabad )。阿格拉總統,任命後者的新州長,但該計劃從未實施。 1835年,議會的另一項法案(法規5和6,威廉四世,第52頁)更名為西北省份,這次是由中尉管理的,第一個,查爾斯·梅特夫夫爵士將是於1836年任命。
到1857年印度叛亂時期,以及公司統治的終結時,這些事態發展可以總結如下:
- 孟買總統:在盎格魯 - 馬拉莎戰爭之後擴大。
- 馬德拉斯總統職位:在18世紀中期的Carnatic Wars和Anglo-Mysore戰爭中擴展。
- 孟加拉國總統:在普拉西(1757)和布克薩爾(1764)之後以及第二和第三盎格魯 - 馬拉莎戰爭之後,擴大了。
- 檳城:1786年成為孟加拉國總統內的居民,1805年印度的第四任總統職位,這是海峽定居點總統任期的一部分,直到1830年,孟加拉國居民在海峽定居點中再次成為居民的一部分,並最終分開了1867年從英屬印度出發。
- 割讓和征服的省份:成立於1802年孟加拉國總統。建議在1835年州長根據州長的身份更名為阿格拉的總統職位,但未實施提議。
- Ajmer-Merwara :第三次盎格魯 - 馬拉薩戰爭結束時,瓜爾奧爾的信德山( Sindhia)於1818年被割讓。
- 庫爾格:1834年吞併。
- 西北省份:1836年由以前的割讓和征服省份建立為中尉。
- 信德:1843年吞併到孟買總統。
- 旁遮普省(Punjab Province) :成立於1849年,由在第一和第二盎格魯 - 錫克教戰爭中佔領的領土上成立。
- 那格浦爾省:1853年由納格浦爾王子國創建,被《失誤學說》奪取。 1861年合併到中央省份。
- 烏德州於1856年吞併,此後一直統治到1905年作為首席專員,作為西北省和烏德的一部分。
王室的管理(1858-1947)
歷史背景
英國拉吉(Raj)從總統作為政府中心的想法開始。直到1834年,當成立一般立法委員會時,其州長和理事會領導下的每位總統都有權為其政府制定所謂的“法規”守則。因此,征服或條約為總統任期的任何領土或省都屬於相應總統的現有法規。但是,如果被收購但沒有吞併到這三個總統中的任何一個省,則可以作為州長感到高興,並且不受孟加拉,馬德拉斯或孟買的現有法規的管轄,並且不受統治總統。這樣的省份被稱為“非監管省”,直到1833年,在這些地方沒有為立法權的規定。相同的兩種管理申請了地區。因此, Ganjam和Vizagapatam是非監管區。不監管省份包括:
- 阿傑默省(阿杰梅 - 梅爾瓦拉)
- 順式 - 薩特利統計
- Saugor和Nerbudda領土
- 東北邊界(阿薩姆邦)
- 庫赫·貝哈爾(Cooch Behar)
- 西南邊境(chota nagpur)
- Jhansi州
- 庫曼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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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顛印度在1880年:這張地圖納入了不列顛印度,王子國家和法律非印度皇冠殖民地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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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的印度帝國在孟加拉分區(1905- 19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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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帝國於1915年孟加拉統一後,新的比哈爾邦和奧里薩邦的創建以及阿薩姆邦的重新建立。
法規省
- 中央省:1861年由那格浦爾省以及索格爾和內布達地區創建。 Berar於1903年被加入該省,並於1936年更名為中央省和Berar。
- 緬甸:1852年吞併的下緬甸,於1862年成立,於1886年成立為省。於1886年成立。1937年與英屬印度分開,由新成立的英國政府緬甸辦公室獨立地管理。
- 阿薩姆邦:1874年從孟加拉分離為東北邊界非監管省。於1905年納入孟加拉東部和阿薩姆邦的新省。1912年重建為一個省。
- 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1875年成立為省。
- Bal路支斯坦:1887年組織成一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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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拉斯總統在1880年地圖中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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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買總統在1880年地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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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孟加拉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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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中央省的地圖。該省成立於18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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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中央省和Berar地圖。 Berar於1903年被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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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uchistan在1880年的地圖中與阿富汗和土耳其斯坦一起作為獨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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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路支斯坦(Baluchistan)於1908年:英屬巴洛克斯坦(Baluchistan)的地區和機構與美國旁邊顯示,主要是卡拉特(Kalat)。
- 西北邊境省:由旁遮普省西北地區於1901年創建。
- 孟加拉東部和阿薩姆邦:1905年與前阿薩姆邦一起成立於1905年。 1912年與孟加拉國重新合併,東北部分重建為阿薩姆省。
- 比哈爾邦和奧里薩邦(Bihar and Orissa) :1912年與孟加拉國分離。1936年,奧里薩邦(Orissa)成為一個獨立的省份,比哈爾邦(Bihar)更名。
- 德里:1912年與旁遮普邦分開,當時它成為英屬印度的首都。
- 奧里薩邦(Orissa) :1936年,從比哈爾 - 奧里薩邦(Bihar-Orissa)省和馬德拉斯省(Madras Province)劃分了某些部分。
- 信德:1936年與孟買分開。
- Panth-Piploda :1942年,由當地統治者割讓的領土建立了一個省。
主要省份
在20世紀初,不列顛印度由州長或中尉管理的八個省組成。下表列出了他們的地區和人口(但不包括受依賴的本地國家的地區):在孟加拉分區(1905-1912)期間,存在新的中尉孟加拉國和阿薩姆邦的新中尉。 1912年,該分區被部分扭轉,孟加拉的東部和西部一半重新合併,阿薩姆省重新建立了。還創建了一個新的中尉州長比哈爾邦和奧里薩邦。
英屬印度省 | 區域(數千平方英里) | 人口 | 首席行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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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 | 170 | 9,000,000 | 副州長 |
孟加拉 | 151 | 75,000,000 | 副州長 |
馬德拉斯 | 142 | 38,000,000 | 州長 |
孟買 | 123 | 19,000,000 | 州長 |
聯合省 | 107 | 48,000,000 | 副州長 |
中央省和Berar | 104 | 13,000,000 | 首席專員 |
旁遮普邦 | 97 | 20,000,000 | 副州長 |
阿薩姆邦 | 49 | 6,000,000 | 首席專員 |
小省
此外,還有一些由首席專員管理的省份:
未成年省 | 區域(數千平方英里) | 人口(成千上萬的居民) | 首席行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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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邊境省 | 16 | 2,125 | 首席專員 |
Bal路支斯坦 | 46 | 308 | BAL路支斯坦的英國政治代理人擔任官員首席專員 |
庫爾格 | 1.6 | 181 | 英國居民在邁索爾擔任官員首席專員 |
Ajmer-Merwara | 2.7 | 477 | 拉傑普塔納(Rajputana)的英國政治代理 |
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 | 3 | 25 | 首席專員 |
亞丁
- 作為亞丁的定居,孟買總統從1839年到1932年的依賴; 1932年成為首席專員省;與印度分離,並於1937年成為亞丁的皇冠殖民地。
分區與獨立(1947年)
1947年獨立時,英屬印度有17個省:
在不列顛印度分配給印度統治和巴基斯坦統治之後,有11個省(Ajmer-Merwara-Kekri,Andaman,Andaman和Nicobar群島,比哈爾邦,比哈爾邦,孟買,中央省和Berar,Coorg,Coorg ,Coorg,Delhi,Delhi,Madras,Madras,Panth-Piplod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 ,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Orissa以及聯合省)加入印度,三人(Bal路支斯坦,西北邊境和信德省)加入了巴基斯坦,三人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分開了三名(旁遮普邦,孟加拉和阿薩姆邦)。
1950年,在採用了新的印度憲法之後,印度的各省被重新劃定州和工會領土取代。然而,巴基斯坦保留了其五個省,其中一個省份是東孟加拉國,於1956年更名為東巴基斯坦,並於1971年成為孟加拉國的獨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