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會計)

國際財務報告標準(IFRS)下的財務會計中,一項規定是記錄實體當前責任的帳戶。將實體資產負債表中的責任記錄與實體損益表上的適當費用帳戶相匹配。在我們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US GAAP)中,一項規定是一項費用。因此,“所得稅的規定”是美國GAAP的一項費用,但IFRS的責任是一種費用。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標準

國際財務報告標準(IFRS)中,在IAS 37中可以找到規定的處理(以及應有資產和負債)。

定義

一項規定可能是不確定的時機或金額的責任。反過來,責任是由過去事件引起的實體的當前義務,預計其解決方案將導致從體現經濟利益的資源實體中流出。

儘管通常認為這是一種儲蓄的形式,但不應將其視為這樣。共同規定的例子是:所得稅負債,產品保修,環境修復等。

詞典學

有時在IFR中,但不在GAAP中,使用該術語儲備而不是提供。但是,這種用途與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建議的術語不一致。 “儲備金”一詞可能是一個令人困惑的會計期限。在會計中,儲備金始終是資產負債表上實體權益的信用餘額的帳戶,而對於某些非賬戶(例如,精算師),它具有撥出資金的含義來滿足未來責任(借方平衡)。

認出

如果滿足以下標準,則應確認一項規定:

  • 一個實體由於過去的事件而有當前的義務;
  • 解決義務的資源可能需要大量的資源流出;
  • 可以對義務數量進行可靠的估計。
  • 該實體將接受某些責任,而其他各方對實體將履行其職責有效的期望。

但是,沒有任何規定因將來需要運營的費用而被認可。同樣,義務始終涉及欠義務的另一方(即使該方是未知的)。

執行合同

執行合同定義為一份合同,在該合同下,任何一方均未履行其任何義務(例如,交付對象並為該對象付款)或雙方在同等程度上部分履行其義務。如果執行合同,IAS 37不適用,並且均未記錄資產和責任。但是,如果執行合同對實體變得繁重,則需要確認一項規定。一份繁重的合同被定義為一份合同,在該合同中,符合其合同義務的實體所產生的不可避免的成本超過了根據該合同預期獲得的經濟利益。

重組

重組定義為由管理層計劃和控制的計劃,並實質性地改變了實體開展的業務範圍,或者進行了業務的方式。如果預期重組,則會導致對規定的認可。但是,該規定受到一些特定限制的約束:重組規定不包括諸如持續員工,營銷或對新系統和分銷網絡投資的再培訓或搬遷。這是因為這些支出與業務的未來行為有關,因此不是在報告期結束時重組的責任。規定的目標也應適用於所有費用和損失

提供所得稅(美國GAAP)

在美國英語中,該單詞的規定被用作“費用”的同義詞,尤其是當它出現在一句話中是指企業在損益表期間產生的所得稅成本時。在損益表中,所得稅規定的出現將是指這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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