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要求
儲備金要求是中央銀行法規,該法規設定了商業銀行必須在流動資產中持有的最低金額。通常,這筆最低金額通常稱為商業銀行的儲備金,通常由中央銀行根據銀行存款負債的指定比例確定。該速率通常稱為儲備比。儘管這些定義有所不同,但商業銀行的儲備通常包括銀行持有的現金,並在銀行保險庫中存儲(保管庫現金),以及該銀行與中央銀行的賬戶中銀行餘額的金額。一家銀行可以自由持有的儲備金超過此最低要求,通常稱為超額儲備。
儲備金比率有時被一個國家的貨幣當局用作貨幣政策的工具,以通過限製或擴大銀行的貸款數量來影響該國的貨幣供應。貨幣當局僅在仔細考慮之後就增加了儲備金的要求,因為突然變更可能會導致多餘儲備金的銀行流動性問題;他們通常更喜歡使用其他貨幣政策工具來實施其貨幣政策。在許多國家(巴西,中國,印度,俄羅斯除外),由於對金融市場的短期破壞性影響,儲備要求在實施一個國家的貨幣政策方面通常不會經常發生變化。在包括美國在內的幾個國家中,今天有零儲備金的要求。
政策目標
一個國家中央銀行的關鍵職能之一是保持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因為在大多數國家 /地區的大多數國家 /地區的分數保留銀行體系下,都不會持有現金來全額支付所有存款債務。大多數中央銀行用於進一步目標的機制之一是設定儲備金要求,以確保在正常情況下,如果撤回大型存款,則可以在正常情況下手頭上有足夠的現金現金,這可能會導致銀行運行。某些司法管轄區(例如歐盟)的中央銀行不需要白天持有的儲備金,而在其他人(例如美國)中,中央銀行根本沒有設定儲備要求。
銀行存款通常是相對短期的持續時間,可能是“待命”的,而銀行貸款往往是長期的,導致客戶可能在任何時候都希望從他們的任何時候撤回現金超過銀行儲量的帳戶。儲量僅提供流動性,以覆蓋正常模式內的提款。銀行和中央銀行預計,在正常情況下,只有一定比例的存款將同時撤回,並且儲備金將足以滿足現金需求。但是,當存款人希望撤回比銀行持有的儲備金更多的資金時,銀行通常會發現自己處於短缺狀態,或者可能會遇到意外的銀行運行。在這種情況下,經歷流動性短缺的銀行可能會經常在銀行間貸款市場中從銀行有多餘的銀行借入短期資金。在特殊情況下,中央銀行可以提供資金,以涵蓋短期短缺作為最後的貸方。當銀行流動性問題超過中央銀行繼續作為“最後的貸款人”的願望,就像2007 -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一樣,政府可能會試圖通過提供政府來恢復對銀行體系的信心保證。
對貨幣供應的影響
教科書視圖
許多教科書描述了一個系統,在該系統中,儲備要求可以充當一個國家的貨幣政策工具,儘管這些政策與現實幾乎沒有相似之處,而許多中央銀行沒有任何要求。通常,假定的要求是10%,儘管幾乎沒有中央銀行,並且沒有主要的中央銀行施加了這樣的比率要求。
有了較高的儲備要求,銀行提供貸款的資金將更少。在這種觀點下,貨幣乘數使銀行貸款對貨幣供應的影響加劇了。貨幣供應的乘數效應受以下公式的約束:
-
:貨幣基礎MB (銀行儲量加非銀行公眾持有的貨幣)與狹義定義的貨幣供應,
,,,,
-
:貨幣乘數M的派生公式,貸款和重新貸款領先的因素
成為貨幣基礎的倍數:
在哪裡符號,
-
貨幣比率:公眾持有的貨幣持有(未建立現金)與公眾持有需求存款的比率;和
-
總儲備金比率(法律要求的比率以及不需要的銀行持有的儲備金需要銀行的存款負債)。
對貨幣供應的這種限制不適用於現實世界。
內源性貨幣視圖
中央銀行對儲備要求的貨幣乘數理論提出異議,而是將錢視為內源性。見內源性錢。
IMF研究部的Jaromir Benes和Michael Kumhof報告說,本科生經濟學教科書的“存款乘數”是在中央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倡議中創建的,通過初步注入大量的銀行體系中的貨幣匯總,該貨幣匯集是在該計劃中創建的通過銀行貸款乘以乘以,將貨幣傳輸機構的實際運行轉向其頭部。 Benes和Kumhof斷言,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要求補充耗盡的儲量,中央銀行義務。因此,根據Kydland和Prescott(1990)的話說,儲備金不施加任何限制,因為存款乘數簡單地說明了一個神話。根據這一理論,私人銀行幾乎完全控制了創造貨幣的過程。
所需的儲備金
中國

中國人民銀行將儲備金要求的變化用作抵押式工具,自2010年初以來,在2007年和十一次提高了儲備金的要求。
沒有儲備要求的國家和地區
加拿大,英國,新西蘭,澳大利亞,瑞典和香港沒有儲備要求。
這並不意味著銀行可以(甚至從理論上)賺錢而無限。相反,銀行受到資本要求的限制,即使在有儲備要求的國家 /地區,這些資本要求也比儲備要求更重要。
商業銀行的隔夜儲備不得變成負面。中央銀行將在必要時介入銀行資金,以免發生這種情況。從歷史上看,中央銀行可能已經用完了儲備金,可以向有流動性問題的銀行提供貸款,因此不得不暫停贖回,但由於全球黃金標準的結束,現代中央銀行不再發生贖回,這意味著所有國家使用法定貨幣。
零儲備的要求無法通過理論來解釋,該理論認為,使用儲備金要求改變貨幣數量來改變貨幣政策。
即使在美國一直保留正式儲備金要求的美國,直到2020年,通過以基本貨幣數量為目標來控制貨幣供應的概念已經不受歡迎,現在務實的貨幣政策的務實解釋是指針對利率的目標控制廣泛的貨幣供應。 (另請參見D(FRB)法規。)。
英國
英國銀行,英國中央銀行以前設定了自願儲備比,而不是最低儲備要求。從理論上講,這意味著商業銀行可以保留零儲備。但是,在此期間,整個英國銀行系統的平均現金儲備比率更高,截至1999年,其平均現金比率約為0.15%。
從1971年到1980年,商業銀行都同意儲備金比率為1.5%。 1981年,這一要求被廢除了。
從1981年到2009年,每家商業銀行在與英格蘭銀行的合同中闡明了自己的每月自願儲備目標。在一天的平均期間,相對於商業銀行本身的目標,短缺和儲量過多將導致指控,激勵商業銀行保持在其目標附近,這一被稱為儲量的系統平均。
在2009年對超額儲量的定量緩解和利息並行引入後,不再需要銀行構成目標,因此不再因持有超額儲量而受到懲罰;的確,他們因以銀行利率持有所有儲備而受到比例補償(英格蘭銀行現在使用其銀行利率,存款利率和利率目標的相同利率)。在沒有商定的目標的情況下,超額儲備的概念不再適用於英格蘭銀行,因此從技術上講,將其新的政策稱為“超額儲備”的新政策是不正確的。
加拿大
加拿大在1992年廢除了其儲備要求。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在1988年廢除了“法定儲備金”,該存款被1%的不易沉積物取代。
美國
在1933年《農業調整法》的《托馬斯修正案》中,美聯儲被授予與總統共同設定儲備金要求,這是試圖減輕或防止通貨緊縮的幾項規定之一。未經總統同意,在1935年的《銀行法》中授予美聯儲的權力。根據1978年的《國際銀行法》 ,相同的儲備比將適用於在美國運營的外國銀行的分支機構。
美國於1990年12月27日刪除了對非個人時間存款和歐洲貨幣負債的儲備要求,並於2020年3月27日刪除了淨交易帳戶的要求,從而完全消除了儲備要求。在此之前,美聯儲系統委員外國銀行,儲蓄和貸款協會,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分支機構。一段時間以來,支票帳戶符合儲備要求,而儲蓄帳戶和個人的時間存款帳戶則沒有保留要求。董事會一段時間以來,對符合條件存款的銀行的儲備為零,最高1600萬美元,3%的銀行為1.223億美元,此後10%。在美聯儲轉移到“充足的儲備”系統之後,對儲備金的總撤銷要求,美聯儲銀行將成員銀行支付其持有的超額儲備的利息。
客戶與美國存款機構持有的所有NTA的總金額,以及非銀行公眾持有的美國紙幣和硬幣貨幣,稱為M1 。
按國家儲備要求
每個國家和地區設定的儲備比各種。以下列表無需詳盡:
國家或地區 | 儲備比(%) | 筆記 |
---|---|---|
澳大利亞 | 零 | 法定儲備金於1988年廢除,取而代之的是1%的不易存款 |
孟加拉國 | 6.00 | 從5.50起升高,自2010年12月15日起生效 |
巴西 | 21.00 | 定期存款的RRR為33%,儲蓄率為20%。 |
保加利亞 | 10.00 | 銀行應將最低要求的儲量保持在存款基礎的10%(從2008年12月1日起生效),但兩個例外(從2009年1月1日起生效):1。從國外銀行吸引的資金:5%; 2.在州和地方政府預算中吸引的資金:0%。 |
蒲隆地 | 8.50 | |
加拿大 | 零 | , |
智利 | 4.50 | |
中國 | 17.00 | 截至2016年2月29日,中國削減銀行預定再次抵制放緩。 |
哥斯大黎加 | 15.00 | |
克羅埃西亞 | 9.00 | 從2020年4月10日起降低12% |
捷克共和國 | 2.00 | 自2009年10月7日以來 |
丹麥 | 零 | |
歐元區 | 1.00 | 生效2012年1月18日。從1999年1月至2012年1月之間的2%下降。 |
迦納 | 9.00 | |
香港 | 零 | |
匈牙利 | 10.00 | 自2023年4月以來。從5.00%上升。 |
冰島 | 2.00 | |
印度 | 4.50 | 2023年4月6日, [1] |
以色列 | 6.00 | 由以色列銀行的貨幣委員會設定。 |
約旦 | 8.00 | |
拉脫維亞 | 3.00 | 在Parex Bank Bailout(2008年12月24日)之後,拉脫維亞中央銀行 將RRR從7%(?)降低到3% |
黎巴嫩 | 30.00 | |
立陶宛 | 6.00 | |
馬拉威 | 15.00 | |
墨西哥 | 10.50 | |
尼泊爾 | 6.00 | 從2014年7月20日起(商業銀行) |
紐西蘭 | 零 | 1985 |
奈及利亞 | 27.50 | 從2020年1月起生效的22.50 |
挪威 | 零 | |
巴基斯坦 | 5.00 | 自2008年11月1日以來 |
波蘭 | 3.50 | 自2022年3月31日以來 |
羅馬尼亞 | 8.00 | 截至2015年5月24日, Lei 。截至2016年10月24日,外幣為10%。 |
俄羅斯 | 4.00 | 生效2011年4月1日,高於2011年1月的2.5%。 |
南非 | 2.50 | |
斯里蘭卡 | 8.00 | 從2011年4月29日起生效。盧比總存款負債的8%。 |
蘇利南 | 25.00 | 從2007年1月1日生效的27%下降 |
瑞典 | 零 | 生效1994年4月1日 |
瑞士 | 2.50 | |
台灣 | 7.00 | |
塔吉克斯坦 | 20.00 | |
火雞 | 8.50 | 自2013年2月19日以來 |
美國 | 零 | 美聯儲將儲備金比率降低到2020年3月26日生效的0%。 |
尚比亞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