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gguniang Barangay
Sangguniang Barangay ,也稱為Barangay理事會,以前是農村委員會,然後是Barrio委員會,是Barangay的立法機構,是菲律賓最低的政府形式。該術語是從他加祿語單詞sanggunian (字面意思,“諮詢”)和barangay創造的。
每個理事會都由Barangay隊長領導,由七個成員組成,所有題為Barangay Kagawad (Barangay議員)和Barangay青年委員會Sangguniang Kabataan主席,總共八名成員。所有這些官員都是全面當選的。與菲律賓的任何其他當地官員一樣,Sangguniang Barangay的成員必須是菲律賓公民,也必須是Barangay的居民,至少在Barangay選舉之前至少一年。此外,候選人必須能夠在菲律賓用菲律賓語或其他語言或方言寫作。對於那些渴望成為Barangay船長或Sangguniang barangay的成員,他們在選舉當天必須年滿18歲,而對於Sanggunian Kabataan來說,他們必須年滿18歲,但必須年滿18歲大選當天比24歲。
作為大學機構,Barangay理事會主要通過法令和決議,以有效地管理Barangay 。它的權力和職能是由1991年的《地方政府法典》定義的。至於其他官員,秘書和司庫由Barangay隊長任命,同意Sangguniang Barangay。他們的資格,權力和職責在1991年的地方政府法典中也賦予了規定。
歷史

在美國殖民時期,成立了任命的農村委員會,四名議員協助該委員會的巴里奧中尉,現在被稱為Barangay Captain 。屍體後來更名為巴里奧委員會。 1959年的《 1959年巴里奧憲章法》(Barrio Charter Act)於1946年在菲律賓獨立之後通過,從被任命為當選。
1982年, Batas Pambansa (點燃的“國家法律”)Bilang(數字)222被通過,以提供選舉Barangay官員的法案,並出於其他目的。在此法案中,Barangay官員由Sangguniang Barangay的Punong Barangay(Barangay Captain)和六個Kagawad(議員)組成。 1991年的《地方政府法典》重新定義了這一點,這是Sangguniang Barangay的角色和責任的普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