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立陶宛大公國法規,用波蘭語

法規立法機構的正式書面頒布。通常,法規命令或禁止某件事或聲明政策。法規是立法機構制定的規則;它們與判例法先例區分開,該法院由法院決定,以及政府機構發布的法規

出版和組織

在幾乎所有國家 /地區,新制定的法規均已出版和分發,以便每個人都可以查找法定法律。這可以以政府公報的形式進行,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發布的其他類型的法律通知,或以一系列書籍的形式進行,其內容僅限於立法行為。以兩種形式,法規傳統上是根據制定日期按時間順序出版的。

在整個人類歷史上,立法者遇到的一個普遍問題是如何組織已發表的法規。這樣的出版物有一個習慣,即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迅速發展,因為根據當下的緊急情況而製定了新的法規。最終,試圖找到法律的人被迫通過在各個時間點制定的大量法規進行分類,以確定哪些部分仍有生效。

許多國家通過的解決方案是在稱為代碼的出版物中以局部安排(或“編碼” )組織現有的法定法律,然後確保始終起草新法規,以便他們補充,修改,廢除,廢除或移動各種代碼部分。從理論上講,從那以後,該守則將反映該司法管轄區法定法律的當前累積狀態。在許多國家中,法定法憲法有區別和下屬。

替代意義

國際法

法規也被用來指建立一項機構的國際條約,例如《歐洲中央銀行法規》,《國際法院的協議》,例如國際法院法規和羅馬法規國際刑事法院。法規也是法律的另一詞。該術語在大約18世紀從英格蘭改編。

自治法規

西班牙的自治社區中,一項自治法規是類似於聯邦國家憲法的法律文件,除非由國家立法機關頒布,而不是其管理的自治社區。西班牙的自治法規具有Leyorgánica (有機法)的等級,這是僅適用於主要機構和問題的特殊立法類別,並在憲法中提到(西班牙排名最高的法律文書)。 Leyesorgánicas在憲法和普通法律之間排名。選擇了這個名稱,以避免與憲法一詞混淆(即1978年的西班牙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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