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賓夕法尼亞州)

賓夕法尼亞鎮
A map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he Commonwealth of Pennsylvania, shaded in red, in their contiguou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aded in vanilla. The Commonwealth realm of Canada, shaded in silver, is shown to the north, and the Unites 6 Mexican States, also shaded in silver, is shown to the south. The State of Alaska and the State of Hawaii are shown at the bottom left-hand corner, in their own boxes.
類別第二級行政部門
地點賓夕法尼亞州的聯邦

根據賓夕法尼亞州的聯邦, 一個是政府市政成立的最低水平。賓夕法尼亞州的所有社區在公司之外城市行政區, 和一個城鎮已被納入一個鄉鎮,該鄉鎮是提供當地自治職能的法人實體。一般而言,賓夕法尼亞州的鄉鎮涵蓋了比其他地區更大的土地區域市政當局,並且傾向於位於郊區的外城, 或者鄉村的英聯邦的一部分。與賓夕法尼亞州的其他合併城市一樣,鄉鎮也存在並依賴於縣政府一級。

歷史

賓夕法尼亞州內部的鄉鎮的創建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紀和殖民時期。大部分賓夕法尼亞州被美洲原住民佔領,但費城的殖民行政管理定期帶來新的縣和新定居點。該政府定義的第一個社區傾向於是農村,地理上的大型(幾乎是縣大小)和人口稀少的鄉鎮。[a]

從歷史上看,在人口增長或人口密度增加後,鄉鎮或其部分傾向於成為行政區,最終可能會在城市層面重新融合。最初,每個市政組織都是從二等鄉鎮開始的。當目前每平方英里300人的人口密度達到足夠的人口密度時,該鎮可能會舉行全民公決,如果通過,則成為一流的鄉鎮。市政當局可以以類似的方式前往自治市鎮或城市的水平。從歷史上看,這種進展通常包括邊境調整或與其他行政區或鄉鎮的合併。儘管有增長,許多社區仍然是鄉鎮,這帶來了可能與“城鎮”相關的更城市化地區的特徵。[b]

由於賓夕法尼亞州的憲法規定了基於人口增長的市政結構的發展,因此擁有相同或相似名稱的鄉鎮和自治市鎮並不少見,通常在同一縣內。“像城鎮”行政區可能部分或完全被其剩餘的鄉鎮所包圍。

政府冷泉鎮在1961年沒有辦公室的候選人時就停止運作。[1]

功能

賓夕法尼亞鎮的規模通常從6到40平方英里(16-104公里)2)。鄉鎮有兩種分類,一流和二等艙。[2]英聯邦最初將所有鄉鎮納入二等鄉鎮。要成為一流的鄉鎮並在一流的鄉鎮法規的權力下運營,一個鄉鎮的人口密度必須為每平方英里的300居民(120/公里)2)和其中的選民必須批准全民投票中的分類變更。

鄉鎮的類別主要以其管理形式不同。第二堂課的鄉鎮由主管,由整個鄉鎮選民當選,以重疊6年的任期。全民投票可以將主管人數增加到五個。相比之下,頭等鄉鎮擁有一個專員。五到十五名專員坐在這個小組中;他們可以在整個鄉鎮中選出或由鄉鎮內當選。他們在任職四年的重疊條件下工作。其他當選官員包括收稅員,在許多鄉鎮中,由三名審計師組成的小組每年審核所有鄉鎮帳戶。該鎮的主管或專員任命秘書和司庫,還可以任命鄉鎮經理協調鄉鎮員工和運營。[2][3]

縣政府可以為鄉鎮的居民提供一些或全市的服務,無論班級和規模如何,包括垃圾收集或污水處理。不過,有些縣離開個人市政當局來提供自己的服務;在某些情況下,小組的行政管或鄉鎮可能會匯集其資源以提供水,警察或其他功能。當地服務的主要領域包括警察和消防,當地道路和街道的維護,供水,污水收集和處理,停車和交通管制,當地規劃和分區,公園和娛樂,垃圾收集,保健服務,圖書館,許可企業和代碼執法。但是,賓夕法尼亞州的所有市政當局都依靠縣和州組織法院來遺囑認證,刑事和民事法院服務。[4]

本國規則層次結構

根據賓夕法尼亞州憲法,每個政府實體有權選擇自己的自治形式,以及有限的能力將權力和監督委派給當局,委員會和學校董事會。[5]任何鄉鎮,無論其班級如何,都可以採用本國規則憲章,此時不再受賓夕法尼亞州鄉鎮法規的約束。儘管本國規則憲章可以納入異常功能,但無論辦公室和權力如何在管轄權內分配如何,標準的市政功能通常都是組合的一部分。

也可以看看

筆記

  1. ^鄉鎮賓夕法尼亞州洛桑在碳縣是說明性的。在1808年定義時,它幾乎涵蓋了北部碳縣的所有宅基地定居點Lehigh Gap(即,在Lehighton北部和Weiss Landing(在障礙山脊下方的河岸對面)登陸。洛桑著陸錨定的一端Lausanne-Nescopeck收費公路,一條重要的早期連接費城威爾克斯·巴里(Wilkes-Barre)並在前往哈里斯堡的旅行中切斷了100多英里,然後向北沿著薩斯奎哈納(Susquehanna)向北走來,這是19世紀的進步,一個鄉鎮又一個鄉鎮,另一個鎮分開,因為當地工業和房地產使人口允許人口合併為當地城鎮。隨著過程的進行,勞桑在每種情況下都越來越小,在每種情況下再次脫位到一個更農村中心,直到曾經幾乎整個縣的殘留物是兩個山脊線之間的小矩形條。
  2. ^更城市化的發展 - 例如公寓房,辦公樓,大型購物中心,繁忙的城鎮街道,帶有很多交通信號。

參考

  1. ^“這個賓夕法尼亞州中部鄉鎮確實存在 - 不存在”.Pennlive.com。哈里斯堡(賓夕法尼亞州)愛國者新人。檢索7月20日2015.
  2. ^一個b“鄉鎮”.賓夕法尼亞州公民指南,第十一版(PDF)。 2018。檢索2021-01-26.
  3. ^“二等鄉鎮代碼”。賓夕法尼亞州鄉鎮主管協會。檢索2015-04-05.
  4. ^“縣政府”.賓夕法尼亞州地方政府公民指南(PDF):8。2010。檢索2016-08-09.賓夕法尼亞州的憲法列舉了11名當選的縣官員,但他們的權力和職責是由整個縣法規和一般州法律的法規規定的。在較小縣的某些辦公室合併涉及原始辦公室,法院書記員,遺囑登記冊和契據記錄員。
  5. ^“當局”.賓夕法尼亞州地方政府公民指南(PDF):10. 2010。檢索2016-08-09.建立當局的最初原因是對1968年憲法修正案之前的聯邦施加的市政債務的限制,但事實證明,它們已證明有用的機制,尤其是對於聯合市政項目。截至2010年1月,賓夕法尼亞州有1,539個活躍當局。

外部鏈接

有關賓夕法尼亞政府權力和組織的調查文章,請參見賓夕法尼亞州地方政府公民指南,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