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
美國參議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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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118屆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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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參議院的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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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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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限制 |
沒有任何 |
歷史 | |
新會話開始了 |
2023年1月3日 |
領導 | |
結構 | |
座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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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團體 |
多數(51)
少數民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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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6年 |
選舉 | |
46個州的多元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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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選舉 |
2022年11月8日(35個席位) |
下一次選舉 |
2024年11月5日(34個席位) |
會議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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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 美國國會大廈 華盛頓特區 美國 | |
網站 | |
參議院 | |
憲法 | |
美國憲法 | |
規則 | |
美國參議院的常規規則 |
美國參議院是美國國會的上議院。美國參議院與國會下議院,美國眾議院眾議院組成了美國聯邦雙薩木製立法機關。參議院和眾議院根據《美國憲法》中的第一條通過或擊敗聯邦立法的權力。美國參議院有權確認美國總統任命,批准條約,行使諮詢和同意權,嘗試眾議院提起的彈each案,所有這些案件都為政府行政和司法部門的權力提供了核對和平衡。
參議院的組成和權力是根據《美國憲法》的第一條確定的。這50個州中的每個州都由兩名參議員代表,他們服務於六年的交錯條款,共有100名參議員。從1789年到1913年,每位參議員都是由他們代表的州的州立法機關任命的。自1913年以來,每位參議員都按照第十七修正案的要求,由全州範圍內的普選投票選舉產生。
作為國會上議院,參議院具有多種建議和同意的權力。其中包括條約的批准以及內閣秘書,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旗軍官,監管官員,大使,其他聯邦執行官員和聯邦制服官員。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副總統的大多數選舉人,那麼該職責將降低參議院選舉該辦公室的兩名選舉人之一。參議院對眾議院彈each的人進行了審判。參議院通常被認為是比眾議院更長,規模較小和全州選區的眾議院更加審議和享有聲望的機構,這在歷史上導致了更加合作,更少的黨派氣氛。
參議院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大廈北翼,該國聯邦首都。儘管不是參議員,但美國副總統還是由該辦公室擔任參議院主持人和參議院主席,並且只有在參議院同樣分裂的情況下才進行投票。在副總統缺席的情況下,總統的臨時賽(Pro Tempore)主持了參議院的主持人。在1920年代初期,選舉其地板領導人的多數派和少數派的實踐開始。參議院的立法和執行業務由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管理和安排。
歷史
憲法的起草者更多地辯論瞭如何在參議院授予代表,而不是憲法的其他任何部分。儘管兩院主義和比例的“人之家”的想法廣泛流行,但關於參議院代表的討論被證明是有爭議的。最後,一些小國家(在同盟條款下,不願意放棄與較大國家的同等權力),以5-4的投票贏得了康涅狄格州的妥協,並以5-4的投票贏得了勝利。康涅狄格州的妥協提供了,除其他外,每個州(不在人口中,都將由兩名參議員代表。
美國參議院於1789年首次召集,以古羅馬參議院的榜樣成立。該名稱源自塞內克斯(Senex)的拉丁語塞納特(Senatus ),拉丁議會(Latin),意為拉丁語中的老人。 《憲法》第五條規定,未經該州的同意,不可創建任何憲法修正案來剝奪參議院同等選舉權的國家。自1959年以來,美國擁有50個州,因此自1959年以來,參議院已有100名參議員。

在1913年第十七修正案通過第十七修正案之前,參議員由個別州立法機關選出。由於立法機關無法選舉參議員,內在的政治鬥爭,賄賂和恐嚇逐漸導致逐漸導致越來越多的行動,以修改憲法以允許參議員的直接選舉,因此有反复的空置席位的問題。
會員資格

資格
憲法的第一條第3條為參議員設定了三個資格:(1)他們必須年滿30歲; (2)他們必須至少九年來一直是美國的公民; (3)他們必須是他們當選時試圖代表的國家的居民。參議員的年齡和公民資格比代表的年齡和公民資格更為嚴格。在第62號聯邦主義者中,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認為“參議員信託”要求“更大程度的信息和性格的穩定性”來證明這一安排是合理的:
參議員至少必須年滿30歲;作為代表必須是二十五。前者一定是公民九年。由於後者需要七年。這些區別的適當性是由參議員信託的性質解釋的,這需要更大程度的信息和性格的穩定性,同時要求參議員應達到最有可能提供這些優勢的生活時期;而且,立即參與與外國國家的交易,不應由沒有從事外國出生和教育的習慣和習慣中徹底斷奶的人行使。九年的期限似乎是完全排除被收養公民的謹慎的平庸,其優點和才華可能聲稱在公眾信心中享有份額,而不得分和匆忙的承認他們可能會對外國產生對外國影響的渠道國家理事會。
參議院(不是司法機構)是參議員資格的唯一法官。然而,在其早期,參議院並沒有嚴格審查其成員的資格。結果,仍有四名未達到年齡要求的參議員被參議院承認:亨利·克萊(亨利·克萊(1806年29歲),約翰·喬丹·克里滕登(John Jordan Crittenden)(1817年29歲),阿米斯特德·湯姆森·梅森(Armistead Thomson Mason )(1816年28歲)和約翰·伊頓(John Eaton)(1818年28歲)。然而,此後沒有重複這種情況。 1934年,拉什·D·霍爾特(Rush D. Holt Sr.)於29歲當選參議院。他等到他30歲(下次6月19日)宣誓就職。 1972年11月,喬·拜登(Joe Biden)在29歲時當選為參議院,但他在1973年1月舉行的參議員宣誓就職儀式之前已經30歲生日。
《美國憲法的第十四修正案》是參議員的參議員,任何宣誓就支持憲法但後來從事叛亂或幫助美國敵人的聯邦或州官員的參議員都取消了資格。內戰結束後不久就生效的這項規定旨在防止那些支持同盟的人服役。但是,該修正案也提供了一種消除該資格的方法:兩次國會的投票。
選舉和任期
最初,參議員是由州議會選出的,而不是由大選。到20世紀初,多達29個州的立法機關已為公民投票提供了參議員的大選。 1913年通過第十七修正案的批准,參加參議院的大選在全國范圍內被標準化。
選舉
參議院的選舉是在11月的第一個星期一(偶數年,選舉日)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的,並與眾議院的選舉同時舉行。參議員由他們的整個國家選舉產生。 《美國憲法》的選舉條款授予每個州(以及國會,如果願意實施統一法律)有權立法一項選出參議員的方法。獨立和未成年黨候選人的投票訪問規則也因州而異。
在45個州,共和黨和民主黨(以及幾個月後的大選取決於州)首先舉行初選。在大多數國家中,提名人可能只會獲得多數,而在某些州,如果沒有達到多數,則需要徑流。在大選中,獲勝者是獲得多個普選投票的候選人。
但是,在五個狀態下,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在佐治亞州,如果大選中的多數冠軍也沒有贏得多數席位,那麼前兩個候選人之間的徑流就會發生。在加利福尼亞州,華盛頓和路易斯安那州,舉行了無黨派的毯子小學(也稱為“叢林初級”或“頂級小學”),所有候選人都參與了一個單一的初選,無論政黨隸屬關係和前兩名候選人都參加在大選中將獲得的選票條款是大選,在大選中,獲勝者是票數更多的候選人。在路易斯安那州,毯子初選被認為是大選,獲得大部分選票的候選人被宣佈為獲勝者,跳過了席位。在緬因州和阿拉斯加,排名選擇的投票被用來提名和選舉包括參議院在內的聯邦辦公室的候選人。
空缺
第十七修正案要求參議院的空缺通過特別選舉填補。每當必須任命或選舉參議員時,參議院秘書郵寄給州長的三種表格之一,以告知他們適當的措辭,以證明任命新參議員。如果一個席位的特別選舉恰好與該州另一個席位的大選一致,則每個席位都會分別競爭。選舉之後,一名參加特別選舉的參議員會盡快上任,並在原來的六年任期到期(即沒有成熟的任期)。
第十七修正案允許州立法機關授權其州長進行臨時任命,直到進行所需的特別選舉為止。
第十七修正案的頒布方式在各州之間有所不同。 2018年的一份報告將其分為以下三個類別(各州之間的特定程序各不相同):
- 四個州 -北達科他州,俄勒岡州,羅德島州和威斯康星州- 不授權其州長進行臨時任命,僅依靠第十七修正案所需的特別選舉規定。
- 八個州 -阿拉斯加,康涅狄格州,路易斯安那州,馬薩諸塞州,密西西比州,德克薩斯州,佛蒙特州和華盛頓- 提供州長任命,但也需要按照加速的時間表進行特別選舉。
- 其餘的38個國家規定了州長任命,“任命該任期的餘額或下次全州大選為止”。
在上面的最後一個類別中,十個州 -亞利桑那州,夏威夷,肯塔基州,馬里蘭州,蒙大拿州,北卡羅來納州,俄克拉荷馬州,猶他州,西弗吉尼亞州和懷俄明州- 州長必須任命與先前現任的同一政黨的人。
2009年9月,馬薩諸塞州改變了法律,使州長能夠任命已故參議員愛德華·肯尼迪(Edward Kennedy)的臨時替代者,直到2010年1月的特別選舉為止。
2004年,阿拉斯加頒布了立法和單獨的投票公投,該公投於同一天生效,但相互衝突。選票批准的法律的效果是拒絕州長當局任命參議員。由於第17條修正案賦予了將該權力授予立法機關的權力,而不是人民或州的一般權力 - 尚不清楚投票措施是否取代立法機關的法規授予該授權。結果,尚不確定阿拉斯加州長是否可以任命一名臨時參議員任職,直到舉行特別選舉來填補空缺為止。
2021年5月,俄克拉荷馬州允許其州長再次任命一個與前任參議員相同的繼任者,至少在任職期間偶數的五年中,只有在任命人宣誓就沒有宣誓就職之後參加常規或特別參議院選舉。
學期
參議員每個任期六年;這些術語交錯,因此大約三分之一的席位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這是通過將第一國會的參議員劃分為三分之二(稱為班級)來實現的,其中三分之一的條款在兩年後到期,另外三分之一的條款在四年後到期,最後三分之一的條款在六年後到期。 。在接納新州加入聯盟後,還遵循了這種安排。已經安排了驚人的條款,使得給定州的兩個席位都沒有在同一大選中競爭,除非空缺填補。第一類由參議員組成,其六年任期將於2025年1月3日到期。參議員可以擔任的條款數量沒有憲法限制。
《憲法》設定了國會召集日期 - 第1條第4條第2條最初為12月的第三天設定了該日期。然而,第二十修正案將課程的開放日期更改為1月的第三天,除非法律依法任命不同的一天。第二十修正案還指出,國會應每年至少組裝一次,並允許國會確定其召集日期和休會日期以及其他日期和日期和時間表。第1條第3條規定,總統有權酌情召集國會。
當選但尚未坐下的成員被稱為當選參議員。被任命為席位但尚未坐的成員被稱為參議員。
誓言
憲法要求參議員宣誓或確認來支持憲法。國會已為所有聯邦官員(總統除外)規定了以下宣誓,包括參議員:
我,___ ___,莊嚴地發誓(或確認),我將支持並捍衛美國憲法,以防止所有外國和國內的敵人;我將對同樣的真正信仰和忠誠;我沒有任何精神保留或逃避目的自由地承擔這項義務;而且,我將很好地履行即將進入的辦公室的職責。所以幫我上帝。
工資和福利

自2009年以來,每位參議員的年薪為174,000美元;總統臨時和黨的領導人獲得了193,400美元。 2003年,至少有40名參議員是百萬富翁。到2018年,超過50名參議員是百萬富翁(部分是由於通貨膨脹)。
除了薪水薪水外,參議員還獲得與其他聯邦僱員相同的退休和健康福利,並在服務五年後完全歸屬。參議員由聯邦僱員退休系統(FERS)或公務員退休系統(CSRS)涵蓋。自1987年1月1日以來,FERS一直是參議院的退休制度,而CSR僅適用於1986年12月31日和先驗的參議院參議員。與聯邦僱員一樣,國會退休是通過稅收和參與者的捐款來資助的。在FERS的情況下,參議員將其薪水的1.3%貢獻為FERS退休計劃,並在社會保障稅中繳納6.2%的薪水。參議員的養老金數量取決於服務年份和薪水最高的平均水平。參議員退休年金的起始數量可能不超過其最終工資的80%。 2006年,CSRS下退休參議員和代表的平均年度退休金為60,972美元,而在FERS或與CSR結合使用的人為35,952美元。
資歷
從傳統上講,資歷是選擇物理辦公室和政黨核心委員會分配的一個因素。當參議員任職時間相同的時間長度時,使用了許多決勝局,包括比較其以前的政府服務,然後比較各自的州人口。
每個州的參議員在任職時間較長時被稱為高級參議員,而另一個是初級參議員。例如,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是紐約的高級參議員,自1999年以來就在參議院任職,而柯斯滕·吉利布蘭德(Kirsten Gillibrand)是紐約的初級參議員,自2009年以來就讀。
標題
像眾議院的成員一樣,參議員在名字之前使用前綴“光榮”。參議員通常在媒體和其他來源中按政黨和國家確定;例如,代表紐約的民主多數黨領袖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可以被確定為“ d – new York”或(D-NY)。有時,他們被確定是他們是州的初級或高級參議員(見上文)。除非在選舉的背景下,否則很少會確定他們所在的三類參議員之一。
驅逐和其他紀律處分
參議院可以以三分之二的投票來驅逐參議員。參議院的歷史上有15名參議員被驅逐出來:威廉·布朗特(William Blount ),叛國罪,1797年,在1861年和1862年為14名參議員提供了支持。儘管自1862年以來就沒有被開除參議員,但許多參議員在面對開除程序時選擇辭職- 例如,1995年的鮑勃·帕克伍德(Bob Packwood) 。參議院還譴責和譴責參議員。譴責只需要簡單的多數,也不需要撤職。一些參議員選擇退出他們的連任比賽,而不是面對某些譴責或驅逐,例如2002年的羅伯特·托里切利(Robert Torricelli) 。
多數和少數派
“多數黨”是一個政黨,要么擁有多數席位,要么可以組建一個席位的聯盟或核心小組;如果將兩個或多個政黨綁定,副總統的隸屬關係決定了哪個政黨是多數黨。第二大政黨被稱為少數黨。總統節目,委員會主席和其他一些官員通常來自多數黨。他們有少數黨派中的同行(例如,委員會的“排名成員”)。獨立人和第三方的成員(只要他們沒有核心小組的支持,這兩個大型政黨都不會在確定哪個是多數黨方面。
座位

在參議院會議廳的一端是主持人主持的雛菊。文員和其他官員使用了雛菊的下層。一百個桌子以半圓形的方式排列在腔室中,並由一個寬闊的中央過道分開。傳統上,民主黨坐落在主持人的右邊,共和黨傳統上坐落在主持人的左邊,無論哪個政黨擁有多數席位。
每個參議員都根據黨內的資歷選擇了一張桌子。按照習慣,每個聚會的領導人坐在中心過道的前排。四十八桌子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819年,當時參議院會議廳在1812年的華盛頓燃燒中被摧毀後重建了參議院會議廳。隨著新州進入工會,添加了類似設計的其他桌子。這是一個傳統,每個參議員都使用桌子上的名字刻在桌子的內部。
長官
除參議院總統(擔任副總統)外,參議院選舉了自己的官員,他們維持秩序和禮節,管理和安排參議院的立法和執行業務,並解釋參議院的規則,慣例和先例。許多非成員的官員也被雇用來執行參議院的各種日常職能。
主持人
根據憲法,副總統擔任參議院主席。他們可能會在參議院投票(例如,因為他們不是參議院的當選成員),但並不需要。在全國的大部分歷史上,主持參議院會議的任務是副總統的主要職責之一(另一個是從美國獲得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選票的統計參議院和眾議院的眾議院”,以便可以計算總投票) 。自1950年代以來,副總統主持了參議院的幾次辯論。取而代之的是,他們通常僅在禮儀場合主持,例如在新參議員,聯合會議上宣誓就職,或者有時宣布重大立法或提名的結果,或者預計會對重要問題進行平局。
《憲法》授權參議院選舉臨時總統(拉丁語“總統”),他在副總統缺席的情況下主持會議廳,並按照習慣是多數黨的參議員,擁有最長的記錄服務。像副總統一樣,總統臨時議席通常不會主持參議院,而是委派主持主持參議院的多數黨參議員的責任,通常是在輪換的一小時內。通常,新生參議員(新當選的成員)被要求主持,以便他們習慣於身體的規則和程序。據說,“在實踐中,他們通常只是參議院議員的喉舌,他們低聲說出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主持人坐在參議院門前的椅子上。參議院主持人的權力遠不如眾議院議長。主持人呼籲參議員發言(根據參議院的規則,第一位崛起的參議員得到認可);對秩序的裁決(參議員的反對規則已被違反,但要訴諸於整個會議廳);並宣布投票結果。
黨的領導人
每個政黨選舉參議院領導人。地板領導人擔任黨首席發言人。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負責通過安排辯論和投票來控製商會議程。各方都選出一個助理領導人(WHIP) ,他致力於確保他的政黨參議員在黨的領導期望的情況下投票。
非成員官員
除副總統外,參議院還有幾名不是成員的官員。參議院的首席行政官是參議院的秘書,他維持公共記錄,支付薪水,監視工具和用品的收購,並監督文員。參議院助理秘書有助於秘書的工作。另一位官員是武器中士,作為參議院首席執法官,他在參議院場所維持命令和安全。國會大廈警察處理例行警察的工作,而中士則主要負責一般監督。其他僱員包括由參議院選出的牧師和被任命的頁面。
程式
每日會議
參議院使用常規規則進行操作。像眾議院一樣,參議院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會大廈開會,在參議院會議廳的一端是主持人主持的雛菊。文員和其他官員使用了雛菊的下層。參議院的會議由特殊的祈禱或召喚開幕,通常在工作日召集。參議院的會議通常向公眾開放,通常在電視上直播,通常由C-Span 2 。
參議院的程序不僅取決於規則,還取決於各種習俗和傳統。參議院通常通過一致同意放棄其一些更嚴格的規則。一致同意協議通常由黨的領導人事先談判。參議員可能會阻止這樣的協議,但實際上,異議很少見。主持人執行參議院的規則,並可能警告偏離他們的成員。主持人有時會使用參議院的木棍維持秩序。
當通知參議員打算反對參議院一致同意以考慮或通過一項措施的請求時,將提出“持有”。可以出於任何原因放置擱置,並可以由任何時候放置的參議員提起。參議員可以簡單地擱置一項審查法案,談判對法案的更改或殺害該法案。只要反對法案希望阻止其考慮的參議員,就可以持有一項法案。
可以克服持有,但需要耗時的程序,例如備案紙。持有被認為是參議員和領導人之間的私人通信,有時被稱為“秘密持有”。參議員可以披露持有的安置。
憲法規定,大多數參議院構成了經營的法定人數。根據參議院的規則和習俗,始終假定存在法定人數,除非有法定人數明確說明另有說明。參議員可以通過“暗示缺乏法定人數”來要求法定人數;然後,店員稱參議院的名單和說明了哪些成員在場。在實踐中,參議員很少要求法定人數呼籲建立法定人數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法定人數通常用於暫時延遲訴訟。通常,在等待參議員到達地板上講話或讓領導者有時間談判時使用此類延誤。一旦需要延遲的需求結束,參議員可以要求一致同意撤銷法定人數。
記者喬治·帕克(George Packer)認為,參議院的奧術規則使它過時且無效。
辯論
與參議院內部職能的大多數其他事項一樣,辯論受參議院所採用的內部規則的約束。在辯論中,參議員只能在主持人要求的情況下發言,但是主持人必須認識到第一位崛起的參議員。因此,主持人對辯論的過程幾乎沒有控制權。通常,即使另一位參議員首先崛起,多數黨領袖和少數黨領袖在辯論中也是優先的。所有演講都必鬚髮給主持人,主持人被稱為“總統先生”或“女士總統”,而不是另一名成員;其他成員必須在第三人稱中提及。在大多數情況下,參議員不是用名字互相提及的,而是使用州或職位,例如“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的紳士”諸如“來自弗吉尼亞州的高級參議員”或“我的傑出朋友司法委員會主席” ”。參議員講話的參議院旁邊的參議院旁邊。
除了管理文明的規則外,對演講內容的限制很少。沒有要求講話與參議院面前的問題有關。
參議院的規則規定,在同一立法日,沒有參議員可以在動議或法案上發表兩次以上的演講。立法日開始,參議院召集並結束時。因此,它不一定與日曆日一致。這些演講的長度不受規則的限制;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參議員可能會說話的時間很長。通常,參議院採取一致同意協議,施加時間限制。在其他情況下(例如,對於預算過程),法規施加了限制。但是,通常保留無限辯論的權利。
在美國,參議院有時被稱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審議機構”。
filo和cloture
Flibuster是一種策略,用於無限期地延長辯論,以擊敗比爾和動議。 fil詞可能需要長時間的演講,擴張動作和一系列廣泛的修正案。參議院可能會通過援引Cloture結束for。在大多數情況下,Cloture需要支持參議院三分之三的支持;但是,如果參議院面前的事件涉及更改身體規則 - 這包括有關訴訟的修改規定,則需要三分之二多數。在實踐中,filo骨的威脅比使用的威脅更為重要。幾乎所有沒有參議院三分之三的動議有效地失敗了。這意味著有41名參議員可以實現言行。從歷史上看,Cloture很少被調用,因為兩黨的支持通常是獲得所需的超級婚姻的必要條件,因此一項已經具有兩黨支持的法案很少受到Filibuster的威脅。然而,近年來,陰謀的動作已大大增加。
如果參議院援引盤點,辯論不一定立即結束。取而代之的是,除非另外三分之二的投票增加,否則最多只能額外30個小時。參議院歷史上最長的言語演講是由斯特羅姆·瑟蒙德(D-SC)發表的,他在24小時內發表了24小時以上,試圖阻止1957年《民權法案》的通過。
在某些情況下, 1974年的《國會預算法》規定了一個稱為“和解”的程序,國會可以通過與預算相關的法案,而無需這些法案受到限制。這是通過將所有參議院的辯論限制為20個小時來完成的。
由於憲法規定了通過立法的簡單多數門檻,因此參議院的訴訟經常進行辯論,一些批評家認為一般立法的五分之三五分之五的門檻可以阻止有益的法律通過。批評者還指出,1917年重要性提升的fly列者是為了捍衛白人至上的辯護而持久而持續揮舞著。核選擇均由2010年代的兩個主要各方行使,以削弱fiterib蟲以進行確認。當同一政黨擔任眾議院和參議院的多數席位時,支持者通常認為對少數派觀點的重要保護是對少數派觀點的重要保護,並且對不受限制的單方黨規則進行了檢查。
表決
當辯論結束時,提出的動議將投票。參議院經常通過語音投票投票。主持人提出了這個問題,成員對“是/aye”(支持動議)或“否”(反對動議)回答。主持人隨後宣布了語音投票的結果。但是,參議員可能會挑戰主持人的評估,並要求進行記錄的投票。只有在五分之一的參議員借調的情況下,才能批准該請求。但是,實際上,參議員第二次要求進行記錄的投票,以提供禮貌。在舉行記錄的投票時,店員按字母順序召集參議院列表;參議員叫他們的名字。只要投票仍然開放,就不在會議廳裡的參議員可能會投票。投票由主持人酌情決定,但必須至少開放15分鐘。大多數投票決定了該動議是否攜帶。如果投票被捆綁在一起,則副總統(如果在場)有權投票。如果副總統不在場,該動議將失敗。
有條件的賬單需要五分之三的多數才能克服Cloture投票(通常意味著60票)。要通過賬單,需要簡單的多數(通常是51票)。一些新聞媒體使克服fillibuster所需的60票與批准法案所需的51票所需的60票混淆了,例如,與今天的美國一起批准了一項法案。隱藏的武器法律。
封閉會議
有時,參議院可能會進入所謂的秘密或封閉會議。在封閉的會議期間,室內門關閉,攝像機被關閉,畫廊完全清除了任何不宣誓就職的人,在封閉會議的規則中沒有指示,或者對會議的必不可少。封閉式會議很少見,通常僅在參議院討論敏感主題(例如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信息,總統的私人通訊或彈each審判期間的審議)時舉行。如果動議由至少一個其他成員借調,則參議員可以呼籲並強迫閉幕式,但通常事先提前達成協議。如果參議院不批准發布秘密成績單,則筆錄將存儲在參議院安全辦公室,並最終發送到國家檔案館。訴訟程序無限期地被密封,直到參議院投票決定取消保密的禁令。 1973年,眾議院採用了一項規則,除非委員會的多數席位投票參加閉幕會議,否則所有委員會的會議均應開幕。
日曆
參議院保留參議院日曆和執行日曆。前者確定了等待參議院地板行動的法案和決議。後者確定了參議院委員會報告的執行決議,條約和提名,並等待參議院的訴訟。兩者每天都會更新參議院。
委員會

參議院將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用於各種目的,包括對法案的審查和對行政部門的監督。正式,整個參議院任命委員會成員。但是,實際上,成員的選擇是由政黨做出的。通常,每個方都表彰了個人參議員的偏好,並根據資歷優先。各方都是按照整體實力成比例地在委員會上分配的席位。
大多數委員會工作都是由16個常務委員會進行的,每個委員會對財務或外交關係等領域都有管轄權。每個常規委員會都可以考慮,修改和報告屬於其管轄權的法案。此外,每個常設委員會都考慮到與其管轄權有關的辦公室的總統提名。 (例如,司法委員會考慮法官的提名人,外交關係委員會考慮了國務院職位的提名人。常設委員會還監督行政部門的部門和機構。在履行職責時,常設委員會有權舉行聽證會和傳票證人和證據。
參議院還有幾個不被視為常務委員會的委員會。這些屍體通常稱為選擇或特別委員會;例子包括道德委員會和衰老特別委員會。儘管大部分立法工作是由常務委員會執行的,但立法被轉介給其中一些委員會。可以在特定目的的臨時基礎上成立委員會;例如,參議院水門委員會是一個特別委員會,以調查水門醜聞。這樣的臨時委員會在完成任務後不再存在。
國會包括聯合委員會,其中包括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成員。一些聯合委員會監督獨立政府機構;例如,圖書館聯合委員會負責國會圖書館。其他聯合委員會有助於製作諮詢報告;例如,存在一個稅收聯合委員會。賬單和提名人未轉介給聯合委員會。因此,聯合委員會的權力大大低於常設委員會的權力。
每個參議院委員會和小組委員會由主席(通常是多數黨的成員)領導。以前,委員會主席純粹是由資歷決定的。結果,儘管有嚴重的身體虛弱甚至衰老,幾位老年參議員仍繼續擔任主席。當選委員會主席,但實際上,資歷很少被繞開。椅子擁有廣泛的權力:他們控制委員會的議程,因此決定有多少時間(如果有)專門用於考慮法案的時間;他們在委員會的權力下行事,不贊成或延遲總統的法案或提名;委員會報導,他們在整個參議院的地板上對這些法案進行了考慮。在本世紀中葉,當被認為不是合作時,最後一個角色尤其重要。他們也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與委員會主席合作的參議員可能比那些沒有的參議員更能為自己的州取得更多的成就。參議院的規則和習俗在20世紀進行了改革,主要是在1970年代。委員會主席的權力較小,並且在行使其行使方面通常比改革之前更溫和。第二高的成員是少數黨委員會的發言人,在大多數情況下被稱為排名成員。然而,在情報選擇委員會和倫理學委員會中,高級少數派成員被稱為副主席。
參議院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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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三座參議院辦公樓位於國會大廈以北的憲法大道。他們是羅素參議院辦公大樓,迪克森參議院辦公大樓和哈特參議院辦公大樓。
功能
立法
可以在任何國會會議廳中引入法案。但是,《憲法》的起源條款規定,“所有提高收入的法案均應起源於眾議院”。結果,參議院無權徵收稅收。此外,眾議院認為,參議院無權發起撥款法案,或授權聯邦資金支出的法案。從歷史上看,參議院對眾議院提倡的解釋提出異議。但是,當參議院發起一項撥款法案時,眾議院只是拒絕考慮它,從而在實踐中解決了爭議。除了參議院提出稅收法案的憲法規定基於英國議會的實踐,在該實踐中,由議會批准的貨幣法案起源於每個憲法大會的下議院。
儘管憲法賦予眾議院發起稅收法案的權力,但實際上,參議院在支出中等於眾議院。正如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所寫:
參議院修改一般撥款法案的權利已被允許最廣泛的範圍。上議院可能會增加他們的喜悅。可能會完全不在其原始規定之外,並向他們提供全新的立法特徵,不僅改變了數量,甚至改變了支出的對象,並從流行的商會措施中寄出的材料幾乎是全新的角色。
任何法案(包括收入賬單)都必須批准這兩套房屋,才能成為法律。這兩個房屋必須通過同一版本的法案;如果存在差異,則可以通過來回或由包括兩個機構成員的會議委員會發送修正案來解決它們。
支票和余額


憲法為參議院提供了幾個獨特的職能,構成了其“檢查和平衡”聯邦政府其他要素的能力。其中包括參議院可以建議並必須同意某些總統政府任命的要求;另外,參議院必須同意與外國政府的所有條約;它嘗試了所有彈each,並且在沒有人獲得大部分選舉選票的情況下選舉副總統。
總統只能在參議院的建議和同意下進行某些任命。任命要求參議院批准的官員包括內閣成員,大多數聯邦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和其他聯邦法官。根據《憲法》第二條第2條,大量政府任命受到潛在確認;但是,國會已通過立法,授權未經參議院同意任命許多官員(通常,保留確認要求,保留給具有最重要最終決策機構的那些官員)。通常,提名人是參議院委員會舉行的第一個聽證會。此後,全面參議院考慮了提名。大多數提名人被確認;但是,在每年少數案件中,參議院委員會故意未能採取提名來阻止其。此外,總統似乎不太可能得到確認,有時會撤回提名。因此,很少有對參議院提名人的拒絕(在美國歷史上只有九名內閣提名人徹底拒絕了)。
但是,參議院關於提名的權力受到一些限制。例如,《憲法》規定,總統可以在國會休會期間任命參議院的建議和同意。休會任命僅暫時有效;下次國會會議結束時,辦公室再次空缺。然而,總統經常使用休會任命來規避參議院拒絕提名人的可能性。此外,正如最高法院在邁爾斯訴美國訴美國案中裁定的那樣,儘管參議院的建議和同意是任命某些行政部門官員的要求,但這並不是他們撤職的必要條件。休會的任命已面臨很大的抵抗,1960年,美國參議院通過了一項針對休會任命的法律非約束力決議。
參議院在批准條約方面也起著作用。 《憲法》規定,總統只能“提出條約,規定三分之二的參議員同意”,以便從參議院的建議和同意中受益,並在此過程中給出每個國家的平等投票。但是,並非所有國際協議都根據美國國內法被視為條約,即使根據國際法被視為條約。國會已通過法律,授權總統在沒有參議院行動的情況下締結執行協議。同樣,總統可以在每位國會眾議院的簡單多數批准中籤訂國會執行協議,而不是參議院三分之二的多數席位。憲法中均未提及執行協議和國會執行協議,領導一些學者,例如勞倫斯部落和約翰·尤奧,暗示他們在違憲地規避了條約的提案過程。但是,法院維持了此類協議的有效性。
憲法使眾議院權力彈each聯邦官員“叛國,賄賂或其他高級罪行和輕罪”,並賦予參議院嘗試此類彈each的能力。如果正在審判美國現任總統,美國首席大法官主持了審判。在彈each審判中,參議員在憲法上必須宣誓或確認。定罪需要三分之二的參議員在場。被定罪的官員自動從辦公室撤離;此外,參議院可能會規定被告被禁止辦公室。在彈each程序期間,不允許進一步懲罰;但是,當事方可能在正常法院面臨刑事處罰。
眾議院彈ift 16名官員,其中7名被定罪(參議院可以完成審判之前辭職)。只有三位總統遭到彈each:安德魯·約翰遜(Andrew Johnson)於1868年,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在1998年和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2019年和2021年。約翰遜,克林頓和兩項特朗普審判的審判以無罪釋放結束。就約翰遜而言,參議院降低了定罪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的一票。
根據《第十二修正案》 ,如果沒有副總統候選人在選舉學院獲得多數選票,參議院有權選舉副總統。第十二修正案要求參議院從選舉票數最多的兩個候選人中進行選擇。選舉學院的僵局很少見。參議院一次只打破了僵局。 1837年,它選舉了理查德·導師約翰遜(Richard Mentor Johnson) 。如果選舉學院的僵局對此選擇,則眾議院選舉總統。
批評
參議院的結構使人口較小的州與人口較大的州相同的參議員(兩個),批評者認為這使參議院“非民主”。自18世紀以來,人口最多的州之間人口的差異已發展。 1790年,弗吉尼亞州的人口大約是羅德島人口的十倍,而在2020年,加利福尼亞州的人口約為懷俄明州人口的70倍。此外,在參議院中,居住在哥倫比亞特區和美國領土上的人們由非投票代表代表。對民主國家的一項分析發現,只有阿根廷和巴西的上議院偏離了一個人,而一個投票原則比美國參議院的投票原則。伊麗莎白·魯什(Elizabeth Rusch)等批評者認為,與較大州的選民相比,來自小州的選民的影響不成比例。自1960年代以來,大國和小國之間代表性的差距越來越受到青睞,戴維·瓦瑟曼(David Wasserman)在2018年估計民主黨人需要繼續以6%以上的方式贏得民眾投票,以維持對參議院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