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義

道德哲學功利主義是一個家庭規範道德理論規定最大化的行動幸福福利對於所有受影響的人。[1][2]

儘管各種功利主義的種類承認了不同的特徵,但它們背後的基本思想在某種意義上是最大化的效用,通常是根據幸福感或相關概念來定義的。例如,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功利主義的創始人,描述效用作為:

在任何物體中,它傾向於產生利益,優勢,愉悅,善良或幸福……[或]以防止發生興趣所考慮的政黨的惡作劇,痛苦,邪惡或不幸。

功利主義是結果主義,其中指出任何行動的後果是唯一的對與錯標準。與其他形式的後果主義不同,例如利己主義利他主義,功利主義考慮了所有眾生的利益一樣。支持者的支持者在許多問題上不同意,例如是否應根據其可能的結果來選擇行動(行動功利主義),還是是否代理商應該符合最大化效用的規則(統治功利主義)。關於是否總效用也存在分歧(完全的功利主義),平均效用(平均功利主義)或人民的效用[3]應該最大化。

儘管該理論的種子可以在享樂主義者阿里斯蒂普斯飲食,他將幸福視為唯一的好處,以及中世紀印度哲學家的工作Śāntideva,現代功利主義的傳統始於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並繼續與這樣的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亨利·西德威克(Henry Sidgwick)R. M. Hare, 和彼得·辛格。該概念已用於社會福利經濟學,危機全球貧困, 這養育動物的道德規範,以及避免的重要性存在風險對人類。

詞源

本恩斯主義,實用哲學由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他的繼任者對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普及該術語功利主義.[4]1861年,米爾在一個腳註中承認,儘管邊緣人認為“自己是第一個將'功利主義''一詞帶入使用的人,但他沒有發明它。相反,他從過時的表達中採用了它。約翰·加爾特(John Galt)1821年的小說教區紀事.[5]但是,米爾似乎沒有意識到邊緣人使用了該術語功利主義在1781年給喬治·威爾遜的信中,並於1802年給ÉtienneDumont.[4]

歷史背景

前現代配方

的重要性幸福作為人類的目的,長期以來一直被認可。形式享樂主義阿里斯蒂普斯飲食亞里士多德爭論Eudaimonia是人類最高的利益;和奧古斯丁寫道:“所有人都同意渴望最後一場,這就是幸福。”還深入探索了幸福托馬斯·阿奎那, 在他的摘要神學.[6][7][8][9][10]同時,在中世紀印度,印度八世紀印度哲學家Śāntideva是功利主義的最早支持者之一,我們應該寫道:“要阻止所有有情的眾生的所有當前和未來痛苦和苦難,並帶來所有當前和未來的愉悅和幸福。”[11]

不同的品種結果主義也存在於古代和中世紀的世界中國家後果主義Mohism或政治哲學NiccolòMachiavelli。莫歷史的後果主義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商品,包括政治穩定人口增長, 和財富,但不支持最大化個人幸福的功利主義觀念。[12]

18世紀

功利主義是一種獨特的道德立場,只有在18世紀才出現,儘管通常認為這是從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有些早期的作家提出了非常相似的理論。

哈奇森

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首先在詢問我們的美麗和美德觀念的原始(1725):選擇最道德的行動時美德在一個特定的行動中,與這樣的人數成正比。[13]以同樣的方式道德邪惡, 或者,與受苦的人數成正比。最好的動作是獲得最大數字中最大幸福的一種動作,而最糟糕的是造成最痛苦的人。在這本書的前三個版本中,哈奇森包括各種數學算法“計算任何行動的道德。”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預先飾演享樂演算邊緣人。

約翰·蓋伊

有人聲稱約翰·蓋伊開發了第一個系統性倫理學的系統理論。[14]關於美德或道德的基本原則(1731),蓋伊認為:[15]

幸福,私人的幸福是我們所有行動的正確或最終的終結……可以說每個特定的行動都具有其正確和奇特的終結……(但是)……他們仍然傾向於或應該傾向於更遠的東西。因此,從因此很明顯一個人可能會問並期望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都被追捕的原因:現在詢問採取任何行動或追求的原因,只是詢問它的終結:但是要期望理由,即結束,對於最終的終結是荒謬的。問我為什麼追求幸福,除了對術語的解釋之外,別無其他答案。

對幸福的追求得到了一個神學基礎:[16]

現在從上帝的本質中可以明顯看出。他從永恆的永恆中無限快樂地幸福,並且從他的作品中表現出來,他在創造人類之外別無其他設計。因此,他願意他們的幸福;因此,他們幸福的手段:因此,我的行為,就可以成為人類幸福的一種手段,應該是這樣的……因此,上帝的旨意是美德的直接標準,人類的幸福上帝旨意的標準;因此,可以說人類的幸福是美德的標準,但是一旦被刪除了……()……我要竭盡所能促進人類的幸福。

休ume

關於道德原則的詢問(1751),大衛·休姆寫信:[17]

在所有確定道德,這種公共公用事業的情況主要是看來的;在哲學或共同生活中出現爭議的地方,關於職責的界限,這個問題不能以任何方式確定,而不是確定任何方面的人類的真正利益。如果有任何虛假的觀點,從外表中接受了,則發現盛行;一旦經驗和更強大的推理給我們提供了人類事務的概念,我們就會撤回我們的第一個情緒,並重新調整道德善與惡的界限。

佩利

同性戀的神學功利主義是由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據稱,佩利不是一個非常原始的思想家,他的哲學論文關於倫理學是“他人發展的思想的組合,並提出了由學生學到的,而不是同事辯論。”[18]儘管如此,他的書道德和政治哲學的原則(1785)是必需的文字劍橋[18]史密斯(Smith,1954年)說,佩利的著作“在美國大學中也是眾所周知的,就像讀者和拼寫者一樣威廉·麥加菲(William McGuffey)諾亞·韋伯斯特在小學。”[19]Schneewind(1977)寫道:“通過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的作品,在英格蘭廣為人知的功利主義。”[20]

可以從佩利現在被遺忘的意義來判斷托馬斯·羅森·伯克斯(Thomas Rawson Birks)1874年的工作現代功利主義或Paley,Bentham和Mill的系統進行了檢查和比較.

除了將幸福作為終點的重複之外,佩利還討論了規則的地方,寫作:[21]

[A]應通過其趨勢來估算。任何權宜之計,是對的。僅任何道德統治的實用性,就構成了它的義務。

但是,這似乎是一個簡單的反對意見,即。許多動作都是有用的,沒有人在他的意義上允許正確的行動是正確的。在某些情況下,刺客的手將非常有用。…真正的答案是。畢竟,這些行動是沒有用的,因此,僅此而已,這是不對的。

為了完美地看到這一點,必須觀察到,行動的不良後果是雙重的,尤其是一般的。動作的特殊不良後果是,該行動直接並立即發生的惡作劇。一般的不良後果是,違反了一些必要或有用的一般規則。…

您不能允許一個動作並禁止另一個動作,而沒有顯示它們之間的區別。因此,通常必須允許或通常禁止採取相同的動作。因此,如果它們的一般許可將是有害的,則有必要放下並支持通常禁止它們的規則。

古典功利主義

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

邊緣書的書道德和立法原則的簡介於1780年印刷,但直到1789年才出版。道德和政治哲學原則.[22]儘管邊緣的書並不是直接的成功,但[23]當他的想法進一步傳播皮埃爾·ÉtienneLouis Dumont翻譯成從各種邊緣手稿中的編輯選擇為法語。特徵deLégislationcivile etpénale於1802年出版,然後由希爾德斯(Hildreth立法理論,儘管到那時,杜蒙特作品的重要部分已經被翻譯並納入爵士約翰·鮑林Bentham的作品的版本是在1838年至1843年之間發行的。

也許意識到這一點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最終刪除了他的算法來計算最大的幸福,因為它們“似乎沒有用,對某些讀者來說是不愉快的”[24]邊緣人認為,他的方法沒有什麼新穎或沒有任何的東西,因為“在所有這些中,除了人類的實踐,無論他們對自己的興趣清晰如何看待,都完全符合自己的興趣。”

羅森(Rosen,2003年)警告說,對功利主義的描述可以“從歷史上看,與邊緣和像邊緣人一樣的功利主義者幾乎沒有相似之處J. S. Mill“並且可以是更多”的粗略版本行動功利主義在二十世紀被認為是稻草人被攻擊和拒絕。”[25]認為Bentham並不關心規則是錯誤的。他的開創性工作與立法原則有關,享樂演算的介紹是“當時的愉悅,避免痛苦,是立法者認為的目的。”在第七章中,邊緣人說:“政府的業務是通過懲罰和有益的來促進社會的幸福。...按比例作為一種行為傾向於打擾這種幸福,因為它的趨勢是有害的,有害的,將是懲罰的要求。”

實用性原則

邊緣的作品以實用性原則的聲明開頭:[26]

大自然使人類受到兩個主權大師的治理,即痛苦和愉悅。正是他們一個人要指出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根據實用性原則,是指批准或不贊成每項行動的原則,根據它似乎必須增強或減少政黨幸福的趨勢興趣是有問題的:或者,換句話說,促進或反對幸福的東西是什麼。我說的是每一個行動,因此不僅是私人個人的每個行動,而且對政府的每一個措施。

享樂演算

在第四章中,邊緣介紹了一種計算愉悅和痛苦價值的方法,該方法已被稱為享樂演算。Bentham說,可以根據其強度,持續時間,確定性/不確定性和偏見/偏遠度來衡量愉悅或痛苦的價值。此外,有必要考慮“生產的任何行為的趨勢”,因此,要考慮到該行為的繁殖力,或者有機會受到相同的感覺及其純潔的感覺,或者沒有被相反的感覺的機會。最後,有必要考慮受訴訟影響的程度或人數。

第一階和第二階的弊端

然後出現問題,即何時,如果有的話,這可能是合法的犯法。這被認為在立法理論,邊緣區區分了第一階和第二階的弊端。第一階的是更直接的後果。第二個是當後果通過社區傳播而引起“警報”和“危險”時。

的確,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我們將自己局限於第一階的影響,那麼善將對邪惡產生無可爭議的優勢。如果僅在這種角度考慮犯罪,則不容易分配任何有理由來證明法律的嚴謹性。每件事都取決於第二階的邪惡。正是這種行為使這種行為成為犯罪的特徵,因此有必要進行懲罰。讓我們以滿足飢餓的身體渴望為例。讓一個被飢餓壓迫的乞g從一個有錢人的房子裡偷走的麵包,這也許使他免於飢餓,可以比較小偷為自己獲得的好處,與有錢人所遭受的邪惡相比。。不是由於第一階的邪惡,有必要將這些行為置於罪行中,而是出於第二階的邪惡而將這些行為豎立在罪行中。[27]

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

米爾作為一個本森(Benthamite)長大,明確表示他將繼續實施功利主義的事業。[28]米爾的書功利主義首先出現在一系列三篇文章中發表弗雷澤雜誌1861年,並於1863年被重印為一本書。[29][30]

更高和較低的樂趣

米爾拒絕對實用程序的純定量測量,並說:[31]

認識到這一事實的實用性原則是非常兼容的,某些愉悅比其他愉悅更為可取,更有價值。荒謬的是,儘管在估計所有其他內容時,質量也被認為和數量,但應估計享樂的估計僅取決於數量。

這個單詞效用被用來意味著一般的幸福或幸福,而米爾的觀點是效用是良好行動的結果。公用事業,在功利主義的背景下,是指為社會效用行動的人們。有了社會效用,他的意思是許多人的福祉。米爾對他的工作中實用性概念(功利主義)的解釋是,人們確實確實渴望幸福,並且由於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幸福,因此必須遵循我們所有人都希望每個人的幸福,為更大的社會效用做出貢獻。因此,使社會效用最大的行動是最好的行動,或者是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早期功利主義的創始人認為,這是最大數量的最大幸福。

米爾不僅將行動視為實用性的核心部分,而且是道德人類行為的指示規則。規則是,我們應該只採取為社會帶來愉悅的行動。這種愉悅的觀點是享樂主義的,因為它追求了愉悅是生活中最高利益的想法。這個概念被邊緣人採用,可以在他的作品中看到。根據米爾(Mill)的說法,良好的行動會帶來愉悅,並且沒有比愉悅更高的結局。米爾說,良好的行動會帶來快樂並定義好特點。更好地說,性格的正當理由以及行動是否好,是基於該人對社會效用概念的貢獻。從長遠來看,好角色的最好證明是好的動作。並堅決拒絕將任何精神傾向視為良好,主要趨勢是產生不良行為。在功利主義的最後一章中,米爾得出結論,正義作為我們行動的分類因素(只是或不公正)是一定的道德要求之一,當總體上將要求集體視為要求時,根據此要求將其視為更大正如米爾所說,“社會效用”的規模。

他還指出,與批評家可能會說的相反,“尚無人知道伊壁鳩魯生命理論並沒有分配給智力的樂趣……比單純的感覺更高的價值。“更大的永久性,安全性,不穩定性,&C相反,米爾會爭辯說,某些樂趣本質上比其他樂趣更好。

指責享樂主義是“僅值得豬的學說”,歷史悠久。在尼古拉斯倫理(第1章第5章),亞里士多德說以樂趣地確定善良是喜歡適合野獸的生命。神學功利主義者可以選擇將自己追求幸福的態度紮根於上帝的意志。享樂主義的功利主義者需要不同的辯護。米爾的方法是說智力的樂趣在本質上優於身體樂趣。

很少有人類的生物同意將任何野獸樂趣的津貼。沒有聰明的人同意是一個傻瓜,沒有指示的人會成為無知,沒有感覺和良心的人會自私和基礎,即使他們應該說服傻瓜,笨蛋或流氓更好地滿足與他的很多相比。...一個較高的能力需要更多的人使他開心,能夠遭受更嚴重的痛苦,並且比劣等類型的痛苦肯定更容易獲得。但是,儘管有這些責任,但他永遠都無法真正希望進入他認為是較低成績的生活。...成為一個不滿意的人比滿足的豬更好。更好蘇格拉底不滿意的是滿足的傻瓜。如果傻瓜或豬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為他們只知道自己的問題...[32]

米爾認為,如果“有能力熟悉”兩個樂趣的人即使伴隨著更不滿並“不會因為其他人的任何數量辭職,又表現出對一個樂趣的偏愛,那麼這是合理的。質量優越。米爾認識到這些“有能力的法官”並不總是同意,並指出,在分歧的情況下,大多數人的判斷應被接受為最終。米爾還承認:“許多能夠在誘惑的影響下,有時會享受更高樂趣的人,將其推遲到較低的狀態。但這與對較高的內在優勢的完全欣賞是非常兼容的。”米爾說,這對那些經歷過相關樂趣的人的吸引力與評估愉悅量時必鬚髮生的事情沒有什麼不同,因為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衡量“兩種痛苦的最痛苦,或者是兩種令人愉悅的感覺中最強烈的。““沒有必要。”[33]

米爾還認為“智力追求與他們產生的滿足或愉悅(精神狀態)的價值不成比例”。[34]米爾還說,人們應該追求這些宏偉的理想,因為如果他們選擇從瑣碎的樂趣中獲得滿足,“最終會感到不滿。我們將變得無聊和沮喪。”[35]米爾聲稱,來自瑣事的滿足只會帶來短期的幸福,隨後,由於幸福是短暫的,可能會覺得自己的生活缺乏幸福的個人惡化。而智力追求可以帶來長期的幸福,因為他們多年來為個人提供了不斷的機會來改善自己的生活,從而受益於應計知識。米爾認為智力追求是“能夠在生活中融入'更精細的事物',而小小的追求並不能實現這一目標。[36]米爾說,智力追求使個人有機會逃避持續的抑鬱循環,因為這些追求使他們能夠實現自己的理想,而小的樂趣則不能提供這一點。儘管關於米爾的滿足觀點的性質的辯論仍然存在,但這表明他的位置分叉。

“證明”實用性原則

在第四章功利主義,米爾認為可以為實用性原則提供什麼證據:[37]

唯一能夠得到對像是可見的證據是人們實際上看到了它。唯一可以聽到聲音的證據是人們聽到它。…以同樣的方式,我理解,唯一的證據可以產生任何東西是可取的,是人們確實渴望它。…沒有理由可以給予為什麼要普遍的幸福是可取的,除了每個人都認為這是可以實現的,渴望自己的幸福……我們不僅擁有案件承認的所有證據,而且還需要所有的證據幸福是一種好處:每個人的幸福對那個人有益,因此,一般的幸福對所有人的總體而言是一種好處。

通常可以說工廠正在犯下許多謬論[38]

  • 自然主義謬論:米爾正試圖從實際上所做的事情推斷人們應該做的事情;
  • 模棱兩可的謬論:米爾從以下事實中移動,即(1)某些東西是可取的,即能夠應有的,並說(2)是理想的,即應該需要的;和
  • 構圖的謬誤:人們渴望自己的幸福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所有人的總體都會渴望一般的幸福。

在米爾的一生中開始出現這種指控,不久功利主義,並且持續了一個多世紀,儘管潮流在最近的討論中一直在發生。儘管如此,可以在Necip Fikri Alican's中找到對所有三項指控的辯護米爾的實用性原則:對約翰·斯圖爾特·米爾的臭名昭著的證據的辯護(1994)。這是第一個,仍然存在[什麼時候?]對主題的唯一長本長度待遇。然而,證明中所謂的謬論繼續在期刊文章和書籍章節中引起學術關注。

霍爾(1949)和波普金(1950)捍衛米爾(Mill)反對這一指控,指出他在第四章開始說:“最終目的的問題不承認證據,在普通的接受術語中,這是“這是共同的”所有第一原則”。[39][38]因此,根據霍爾和波普金的說法,米爾沒有試圖“確定人們所做的慾望是可取的,而只是試圖使原則可接受”。[38]米爾認為,“證明”磨坊的類型僅包括一些考慮因素,這些因素可能誘使一個誠實,合理的人接受功利主義。”[38]

聲稱人們確實渴望幸福之後,米爾現在必須表明這是只要他們想要的東西。米爾預計人們渴望其他事物,例如美德。他認為,儘管人們可能會開始渴望作為一個方法對於幸福,最終,它成為某人幸福的一部分,然後是本身的目的。

實用性的原則並不意味著任何給定的樂趣,例如音樂,例如任何給定的痛苦豁免,例如健康,都被視為集體所謂的幸福的手段,並需要在此上得到期望帳戶。他們在自己和自己的內心都需要和理想。除了手段之外,它們是終點的一部分。根據功利主義學說的說法,美德並非自然而然地成為終點的一部分,而是能夠成為這種情況。在那些無視它的人中,它已經變得如此,被期望和珍惜,不是作為幸福的一種手段,而是作為他們幸福的一部分。[40]

我們可以給出關於這種不願意的解釋;我們可以將其歸因於自豪感,這個名字是不可分割的,其中最不可分割的人是人類的能力。我們可能會將其引用對自由和個人獨立的熱愛,這是對斯多奇的吸引力,是灌輸它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對力量的熱愛或對興奮的熱愛,這兩者都確實加入並為此做出了貢獻:但是,它最合適的稱呼是一種尊嚴感,所有人類都以一種或其他人的身份擁有,在某些形式或其他人中擁有的尊嚴感雖然絕不是與他們的高等能力成比例,這是如此強大的人的幸福的一部分,以至於與之衝突的那些人的幸福是一部分。[41]

亨利·西德威克(Henry Sidgwick)

西德威克的書道德方法被稱為古典功利主義的高峰或高潮。[42][43][44]他在這本書中的主要目標是基於常識性道德從而解決了他的前任的懷疑,即這兩個人彼此之間存在矛盾。[43]對於Sidgwick而言,道德是關於哪些行動是客觀地正確的。[42]我們對對與錯的了解來自常識性道德,這在其核心上缺乏連貫的原則。[45]一般而言,哲學的任務尤其是創造新知識,而是要係統化現有知識。[46]Sidgwick試圖通過制定實現這一目標道德方法,他將其定義為“在任何特定情況下確定正確行為”的合理程序。[43]他確定了三種方法:直覺主義,其中涉及各種獨立有效的道德原則,以確定應採取的措施,兩種形式享樂主義,其中正確性僅取決於行動中的愉悅和痛苦。享樂主義被細分為利己主義享樂主義,這只考慮了代理人自己的福祉,並且普遍的享樂主義或者功利主義,這與每個人的福祉有關。[46][43]

直覺主義認為,我們具有直覺,即對道德原則的無關知識,這對知識者來說是不言而喻的。[46]這種類型的知識的標準包括清楚地表達它們,即不同的原則相互一致,並且對它們有專家的共識。根據西德威克(Sidgwick)的說法,常識性道德原則無法通過此測試,但是還有一些更抽象的原則通過它,例如“對我來說正確的是對我的所有人,在確切的情況下都正確的是正確的”,或關注人生的所有時間部分”。[43][46]以這種方式到達的最一般原則都與功利主義,這就是為什麼Sidgwick看到直覺主義功利主義.[44]一般的直覺原則也較少,例如遵守諾言或公正的義務,但是這些原則不是普遍的,在某些情況下,不同的職責彼此衝突。西德威克(Sidgwick)建議,我們通過考慮衝突行動的後果來以功利主義的方式解決此類衝突。[43][47]

直覺主義與功利主義之間的和諧是西德威克(Sidgwick)的整體項目的部分成功,但是他認為,自從他認為這是同樣理性的利己主義以來,不可能與功利主義和解,除非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宗教假設被引入。[43]這樣的假設,例如,一個個人上帝的存在,他們可以在來世中獎勵和懲罰代理人,可以調和利己主義和功利主義。[46]但是沒有它們,我們必須承認一種“實踐理由的二元論”,在道德意識中構成了“基本矛盾”。[42]

20世紀的發展

理想的功利主義

理想功利主義的描述首先是由黑斯廷斯·拉希德爾(Hastings Rashdall)善與惡理論(1907年),但更常見G. E. Moore。在倫理(1912),摩爾拒絕了一個純粹的享樂主義功利主義並認為有一系列可能被最大化的值。摩爾的策略是表明,愉悅是對善良的唯一度量,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他說這樣的假設:[48]

例如,涉及我們的言論,例如,一個絕對沒有愉悅的世界,沒有知識,沒有愛,沒有美麗的享受,沒有道德素質 - 必須在本質上變得更好 - 值得創造的東西 - 僅提供了愉悅的總數在其中,所有這些事物的存在和愉悅感都要大一點。這涉及我們的說法,即使每種愉悅的總數都是完全平等的,但事實是,所有人都擁有的所有眾生都知道許多不同的種類以及對所有美麗或值得的全部欣賞在他們的世界上的愛,雖然另一個人都沒有任何這些東西,但沒有任何理由讓我們更喜歡前者而不是後者。

摩爾承認,無論哪種方式都不可能證明這種情況,但他認為,即使愉悅的量保持在一個擁有美和愛等世界的世界中,也很明顯,即使是一個更美好的世界。他補充說,如果一個人要採取相反的看法,那麼我認為他是錯誤的。”[48]

行動和統治功利主義

在20世紀中葉,許多哲學家著重於實用思想中規則的地位。[49]已經接受的是,有必要使用規則來幫助您選擇正確的動作,因為計算每種情況的後果的問題幾乎可以肯定會導致您經常選擇比最佳行動方案少的東西。佩利證明了規則的使用是合理的,米爾說:[50]

這確實是一種異想天開的假設,如果人類同意將實用程序視為道德考驗,那麼他們將在沒有任何有用的事物的情況下保持不同意,並且不會採取任何措施就對年輕人教授的主題的觀念採取任何措施,並由法律和觀點執行……將道德規則視為可改善的規則,這是一回事。另一個原則是完全跨越中間的概括,並直接通過第一個原則進行測試。目標。…沒有人認為導航的藝術不是基於天文學的,因為水手們迫不及待地想計算航海歷史。作為理性的生物,他們已經準備好了它的海上;所有理性生物都以對與錯的共同問題的思想構成了生命的海洋。

但是,統治功利主義提出了更重要的角色,該規則被認為是從其一些更具毀滅性的批評中拯救了這一理論的,尤其是與正義和承諾的問題有關。Smart(1956)和McCloskey(1957)最初使用該術語極端受限制的功利主義,但最終定居在前綴行為規則反而。[51][52]同樣,在整個1950年代和1960年代,文章均為新的功利主義形式發表,並且通過這次辯論,我們現在稱之為理論統治功利主義被創建了。在對這些文章選集的介紹中,編輯能夠說:“這一理論的發展是一個辯證表述,批評,答復和重新制定過程;這個過程的記錄很好地說明了哲學理論的合作發展。”[49]:1

本質上的區別在於確定訴訟是否是正確的動作。行動功利主義堅持認為,如果操作最大化效用是正確的;統治功利主義堅持如果符合最大化效用的規則,則該動作是正確的。

1956年,烏爾姆森(Urmson,1953)發表了一篇有影響力的文章,認為磨坊證明了關於實用原則的合理性。[53]從那時起,文章就辯論了對工廠的解釋。米爾很可能米爾(Mill)特別試圖做出並不是一個區別,因此他寫作中的證據不可避免地混雜在一起。1977年發表的米爾寫作集包含一封信,似乎可以平衡,以構成磨坊最佳歸類為一個概念行動實用。在信中,米爾說:[54]

我同意您的觀點,即通過其後果測試行動的正確方法是通過特定動作的自然後果進行測試,而不是每個人都這樣做的情況下會遵循的行動。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的話將發生什麼,這是我們在特定情況下發現該行為趨勢的唯一手段。

一些學校級的教科書和至少一個英國考試委員會在強大和弱規則的功利主義之間進一步區分。[55]但是,尚不清楚這種區別是在學術文獻中做出的。有人認為,規則功利主義陷入了實用主義的行動,因為對於任何給定的規則,在違反規則會產生更多效用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添加處理諸如例外案件的子規則來完善規則。[56]此過程適用於所有例外情況,因此“規則”具有與特殊情況一樣多的“子規則”,最終使代理商尋求任何結果產生最大效用的結果。[57]

兩級功利主義

原則(1973),R. M. Hare接受統治功利主義崩潰行動功利主義但是聲稱這是允許規則“按照我們的意願到底和非守則”的結果。[58]他認為,引入規則功利主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對人們需要道德教育和性格發展所需的一般規則伸張正義,他建議“可以通過限制行為 - 利權主義和規則 - 利權主義之間的區別來引入規則的特異性,即增加規則的普遍性。”[58]:14“特定規則功利主義”(將其崩潰為實用主義)和“一般規則功利主義”之間的區別構成了野兔的基礎兩級功利主義.

當我們 ”扮演上帝或者理想的觀察者“,我們使用特定形式,當我們決定要教和遵循的一般原則時,我們將需要做到這一點。灌輸“或在我們人性偏見可能阻止我們正確進行計算的情況下,我們應該使用更一般的規則功利主義。

Hare認為,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應該遵循一般原則:[58]:17

一個人應該遵守一般原則,他們的一般灌輸是最好的;在實際的道德情況下,對這些規則的質疑比堅持這些規則更可能出現危害,除非這種情況非常非凡。複雜的Felicific計算的結果不太可能,人性和人類的無知是它們的原樣,從而導致最大的效用。

道德思維(1981),野兔說明了這兩個極端。“大天使”是一個假設的人,他對情況有完美的了解,沒有個人偏見或弱點,並且始終使用批判性的道德思維來決定正確的事。相比之下,“ prole”是一個假設的人,他完全無能為力,除了直覺的道德思維外,什麼都沒有使用,並且必須遵循他們通過模仿所學到或學習的一般道德規則。[59]不是有些人大天使還有其他普羅爾斯,而是“我們所有人都在有限和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時間共享。”[59]

野兔沒有指定我們何時應該更像“大天使”,而更像是“ prole”,無論如何,這會因人而異。但是,批判性的道德思維為基礎,並為更直觀的道德思維提供了信息。它負責制定並在必要時重新制定一般道德規則。我們在試圖處理異常情況或直觀道德規則提供矛盾建議的情況下,我們還轉向批判性思維。

偏好實用主義

偏好的實用主義需要促進符合所涉及的生物偏好的行動。[60]偏好的概念是功利主義的,最初是由1977年提出的約翰·哈薩尼(John Harsanyi)道德與理性行為理論[61][62]但是,這個概念更常見R. M. Hare[59]彼得·辛格[63]理查德·勃蘭特(Richard Brandt).[64]

Harsanyi聲稱他的理論要多於:[62]:42

Harsanyi拒絕享樂主義功利主義因為依賴過時的心理學說,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最大程度地提高愉悅和最小化痛苦的願望而引起的。他還拒絕了理想的功利主義,因為“當然不是真實的,因為人們在生活中唯一的目的是擁有“內在價值的心理狀態”。”[62]:54

根據Harsanyi的說法,“偏好是功利主義是唯一與重要哲學自主權的哲學原則相符的功利主義的唯一形式。我的意思是,在確定什麼是好事和對給定個人有利的原則,最終的標準只能成為他自己的需求和自己的偏好。”[62]:55

Harsanyi增加了兩個警告。首先,人們有時有不理性偏好。為了解決這個問題,Harsanyi區分了“顯現“偏好和”真的“偏好。前者是那些被觀察到的行為所表現出來的,包括可能基於錯誤的事實信念的偏好,[需要澄清]或在粗心的邏輯分析上或目前極大地阻礙的強烈情緒上理性的選擇“;雖然後者是”如果他擁有所有相關的事實信息,總是以最大可能的護理來理解,並且處於最有利於理性選擇的心態。”[62]:55偏好是後者試圖滿足的。

第二個警告是反社會偏好,例如虐待狂嫉妒, 和怨恨,必須排除在外。Harsanyi聲稱這種偏好部分將這些人排除在道德社區中:實現這一目標:

功利主義倫理使我們所有的道德社區成員都有。一個向他人表現出生病的人確實是這個社區的成員,但並非他的整個個性。他的個性的一部分藏有這些敵對的反社會感,必須被排除在會員資格之外,並且在定義我們的社會效用概念方面沒有聲稱聽證會。[62]:56

消極的功利主義

開放社會及其敵人(1945),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認為“最大化愉悅”的原則應“最小化痛苦”代替。他認為,“嘗試最大化人民的快樂或幸福,這不僅是不可能的,而且非常危險,因為這樣的嘗試必須導致極權主義。”[65]他聲稱:[66]

[t]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這是痛苦與幸福之間或痛苦與愉悅之間沒有對稱的……在我看來,人類的苦難是直接的道德吸引力,即,呼籲幫助,而沒有類似的呼籲,以增加一個做得好的男人的幸福。對功利主義公式“最大化愉悅”的進一步批評是,它假設了一個連續的愉悅範圍,使我們能夠將痛苦視為負面的愉悅程度。但是,從道德的角度來看,痛苦不能超過痛苦,尤其是一個人的痛苦,尤其是一個人的痛苦。與最大的幸福不是最大的幸福,人們應該更謙虛地要求所有人最少的避免苦難。

實際期限消極的功利主義本身是由R. N. Smart作為他1958年對Popper的答复的標題,他認為該原則將需要尋求殺死整個人類的最快,最痛苦的方法。[67]

為了回應Smart的論點,Simon Knutsson(2019)認為古典功利主義和類似結果主義者觀點大致同樣可能需要殺死整個人類,因為它們似乎暗示應該殺死現有的生物,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用更幸福的生物代替它們。因此,努茨森認為:

世界破壞的論點不是拒絕負面功利主義反對這些其他形式的後果主義的理由,因為反對這種理論的論點類似,至少像世界破壞論點一樣有說服力的理論是反對消極功利主義的。[68]

此外,諾森(Knutsson)指出,人們可能會爭辯說,其他形式的後果主義(例如古典功利主義)在某些情況下的含義較小,而不是消極的功利主義,例如,在古典功利主義中,古典功利主義意味著它將在某種程度上殺死所有人並替換了所有人的權利性。造成更多痛苦但更幸福的方式,使得經典的總和實用演算,是淨積極的。相比之下,消極的功利主義將不允許這種殺戮。[68]

負面功利主義的一些版本包括:

  • 負面的總功利主義:容忍在同一人中可以得到補償的苦難。[69][70]
  • 消極的偏好功能主義:避免參考這種殺戮會違反現有偏好的道德殺戮問題,而它仍然要求為創造新生活的理由。[71]可能的理由是降低首選項的平均水平。[72]
  • 消極功利主義的悲觀代表,可以在環境中找到佛教.[73]

有些人將負面功利主義視為現代的分支機構享樂主義功利主義,這給避免痛苦的重量比促進幸福更高。[69]通過使用“富有同情心的”功利指標,可以增加苦難的道德體重,以便結果與優先主義.[74]

動機功利主義

動機功利主義首先提出羅伯特·梅里赫·亞當斯(Robert Merrihew Adams)1976年。[75]然而行動功利主義要求我們通過計算哪種動作將最大化選擇我們的動作效用統治功利主義要求我們實施總體上最大化效用的規則,動機功利主義“有實用的微積分被用來根據其普遍的felicific效應來選擇動機和處置,然後這些動機和處置決定了我們的行動選擇。”[76]:60

在個人層面上轉向某種形式的動力功利主義的論點可以看作是反映了在社會層面上轉向某種形式的統治功利主義的論點。[76]:17亞當斯(Adams,1976)指的是西德威克(Sidgwick)觀察到,如果我們有意識地將自己設定為目標的程度,那麼“幸福(一般和個人)可能會更好地獲得。”[77]:467[78]試圖在每種場合應用公用事業計算都可能導致次級最佳結果。因此,在社會層面上應用精心選擇的規則並鼓勵個人層面的適當動機,因此,即使在某些個人情況下,在根據ACT實用標准進行評估時會導致錯誤的行動,也可能導致更好的總體結果。[77]:471

亞當斯得出的結論是,“在某些情況下以動機 - 利權標準,按行動 - 利權標準和正確的動力,正確的行動是不兼容的”。[77]:475這個結論的必要性被弗雷德·費爾德曼誰認為“所涉及的衝突是由於實用學說的表述不足而導致的;動機在其中沒有任何重要作用……[p] [P]即使剩下MU,也會出現同樣的衝突出於考慮,AU本身就被應用了。”[79]反而,費爾德曼提出了一種行動功利主義的一種變體,導致它與動機功利主義之間沒有衝突。

批評

由於功利主義不是一個單一的理論,而是一系列相關的理論,這些理論已在兩百年中得以發展,因此可以出於不同的原因進行批評,並且具有不同的目標。

量化實用程序

對功利主義的普遍反對是無法量化,比較或衡量幸福或幸福感。雷·布里格斯(Ray Briggs)在斯坦福大學哲學百科全書[80]

對這種對效用的解釋的一個反對意見是,理性要求我們尋求的單一利益(或實際上是任何商品)。但是,如果我們廣泛地理解“實用性”,以包括所有潛在理想的目的(愉悅,知識,友誼,健康等),那麼尚不清楚有一種獨特的正確方法可以使不同商品之間的權衡取捨,以便每個結果都能獲得一個公用事業。關於苦行者和尚的生活是否比幸福的自由主義者的生活更多的問題可能沒有好的答案,但是向這些選擇分配公用事業的生活迫使我們比較它們。

實用程序以這種方式是個人喜好在沒有任何客觀測量的情況下。

公用事業無視正義

正如羅森(Rosen,2003年)所指出的那樣,聲稱ACT Ultilitarians並不擔心製定規則是建立一個”稻草人”。[22]相似地,R M。野兔指“行動功利主義的粗俗諷刺漫畫,這是許多哲學家似乎熟悉的唯一版本。”[81]考慮到邊緣人對二階弊端的看法,[82]說他和類似行為的功利主義者會準備為更大的利益懲罰一個無辜的人,這將是一個嚴重的虛假陳述。然而,無論他們是否同意,這都是該理論的批評者所主張的批評者。

“警長場景”

這種批評的經典版本由H. J. McCloskey在1957年的“警長場景”中:[52]

假設治安官面臨著將黑人構成強奸的選擇,這種強姦引起了對黑人的敵意(通常認為特定的黑人被認為是有罪的,但警長知道他們不認罪)-negro騷亂可能會導致白人和黑人彼此之間的損失,並增加了彼此的仇恨,或者狩獵有罪的人,從而允許發生反式騷亂。在這種情況下,警長,如果他是一個極端的功利主義者,似乎將致力於製定黑人。

麥克洛斯基(McCloskey)撰寫的“極端”功利主義者指的是後來所謂的行為功利主義。他建議一個回應可能是警長不會構成無辜者黑人由於另一個規則:“不要懲罰一個無辜的人。”另一個回應可能是,警長試圖避免的暴動從長遠來看可能會產生積極的效用,從而引起人們對種族和資源問題的關注,以幫助解決社區之間的緊張局勢。

在後來的一篇文章中,麥克洛斯基說:[83]

當然,功利主義者必須承認,無論事情的事實是什麼,從邏輯上講,“不公正”的懲罰制度都是有可能的。涉及集體懲罰,追溯法律和懲罰或對父母的懲罰和罪犯的懲罰的製度,可能比“公正”的懲罰制度更有用?

卡拉馬佐夫兄弟

該論點的較舊形式由Fyodor Dostoyevsky在他的書中卡拉馬佐夫兄弟,其中伊万挑戰他的兄弟艾約莎(Alyosha)回答他的問題:[84]

直接告訴我,我打電話給你 - 召喚我:想像你自己正在建造人類的大廈命運目的是讓人們在結局中幸福,終於給他們和平與安息,但是為此,您必須不可避免地且不可避免地折磨一個小生物,[一個孩子],並在她的獨特眼淚的基礎上抬起大廈 - 您是否同意在這種情況下成為建築師?...您能承認您要建立的人的人同意接受他們的幸福,並接受折磨的孩子的不合理的血液,並接受它,以保持幸福?

預測後果

有人認為,不可能進行功利主義需要的計算,因為後果本質上是不可知的。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將其描述為“三英里島影響”。[85]丹內特指出,不僅不可能為事件分配一個精確的效用價值,而且不可能知道最終發生的近乎融化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他建議,如果工廠運營商吸取了阻止未來嚴重事件的課程,那將是一件好事。

羅素·哈丁(Russell Hardin,1990)拒絕了這種論點。他認為,有可能區分功利主義的道德衝動(這是“將權利定義為良好的後果並激勵人們實現這些權利”)與我們正確運用理性原則的能力,除其他外,案件的事實以及特定的道德演員的心理設備。”[86]後者有限並且可以改變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前者必須被拒絕。“如果我們建立了一個更好的系統來確定相關的因果關係,以便我們能夠選擇更好地產生我們預期目的的行動,那麼我們就不得不改變我們的道德規範。功利主義的道德衝動是不變的,但我們的決定是不變的。在它之下取決於我們的知識和科學理解。”[87]

從一開始,功利主義就已經意識到,在此類問題上的確定性是無法實現的,而邊緣人和米爾都表示有必要依靠傾向帶來後果的行動。G. E. Moore,1903年寫作,說:[88]

當然,除了在有限的未來之外,我們當然不能直接比較它們的效果。所有曾經在道德上使用過的論點,我們通常在共同生活中採取行動,指向表明一門課程優於另一個課程,這是(除了神學教條外),以指出這種可能的直接優勢 ...道德定律的性質不是科學定律,而是科學的。預言:儘管概率可能非常好,但後者總是可能僅可能。

苛刻的反對

行動功利主義不僅要求每個人都盡其所能地最大程度地提高實用性,而且在沒有任何偏愛的情況下這樣做。米爾說:“作為他自己的幸福和他人的幸福,功利主義要求他與無私和仁慈的觀眾一樣嚴格公正。”[89]批評者說,這種要求的結合導致實用主義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陌生人的幸福與朋友,家人或自我的福祉一樣重要。“使這一要求如此苛刻的是,巨大的陌生人非常需要幫助,以及無限期的許多機會來幫助他們。”[90]作為雪莉·卡根(Shelly Kagan)說:“鑑於現實世界的參數,毫無疑問……(最大程度地)...促進善將需要艱辛,自我克制和緊縮的生活……一種花在促進善良的生活確實是一個嚴重的人。”[91]

Hooker(2002)描述了問題的兩個方面:ACT功利主義要求巨大的犧牲相對較好的人的犧牲,也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即使總體善良只會輕微地增加。[92]強調投訴的另一種方式是說在功利主義中,“沒有道德上允許的事情自我犧牲這超出了職責範圍。”[92]米爾對此很清楚,“這種犧牲不會增加或傾向於增加幸福的總和,它認為浪費了。”[89]

對該問題的一種回應是接受其要求。這是看的觀點彼得·辛格, 誰說:[93]

毫無疑問,我們本能地希望幫助那些與我們親近的人。很少有人能陪伴著一個孩子淹死。許多人可以忽略非洲或印度兒童的可避免死亡。但是,這個問題不是我們通常要做的,而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很難看到距離或社區成員身份的任何聲音道德理由對我們的義務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其他人則認為,與我們深深的道德信念相反的道德理論必須被拒絕或修改。[94]已經有各種各樣的嘗試來修改功利主義,以逃避其看似過度的要求。[95]一種方法是放棄最大化效用的需求。在令人滿意的後果主義邁克爾·斯洛特主張一種功利主義的形式,即“行為可能通過產生足夠的後果在道德上有資格,即使可以產生更好的後果”。[96]這種系統的優勢之一是它能夠適應中學動作。

塞繆爾·謝弗勒(Samuel Scheffler)採取不同的方法,並修改了每個人都得到相同對待的要求。[97]特別是,謝弗勒建議有一個以“以代理為中心的”特權“因此,當計算整體公用事業時,允許比其他人的利益更加嚴重地計算我們自己的利益。卡根(Kagan為真正的道德要求所必需的勵志基礎,其次,其次,個人獨立對於承諾的存在和緊密的個人關係是必要的,並且“此類承諾的價值產生了一個積極的理由,可以至少在道德理論中維護某種道德獨立性,至少是對人的道德獨立性。個人的觀點。”[98]

羅伯特·古丁(Robert Goodin)採取了另一種方法,並認為可以通過將功利主義作為公共政策的指南而不是個人道德之一來“卑鄙”。他建議,許多問題是在傳統表述下出現的,因為認真的功利主義最終必須彌補他人的失敗,因此貢獻不僅僅是他們的公平份額。[99]

Gandjour專門考慮市場情況,並分析在市場上行動的個人是否可能產生功利最佳。他列出了需要滿足的幾個苛刻條件:個人需要展示工具合理性,需要完全競爭性,收入和商品需要重新分配。[100]

Harsanyi認為,反對意見忽略了一個事實:“人們對免於過於繁重的道德義務的自由依靠相當大的效用……大多數人會更喜歡一個具有更輕鬆的道德準則的社會,並且會感到這樣一個社會將獲得更高的水平平均公用事業 - 即使採用這種道德法規也應導致經濟和文化成就的某些損失(只要這些損失仍然在可容忍的範圍內)。這意味著,如果正確解釋,功利主義將產生具有標準的道德準則可接受的行為非常低於最高道德完美的水平,在超過這一最低標準的高度疾病行動中留下了足夠的範圍。”[101]

匯總實用程序

1971年出版了“功利主義並不認真對待人之間的區別”的反對意見。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理論.[102]這個概念也很重要動物權益提倡理查德·萊德(Richard Ryder)他對功利主義的拒絕,他談到了“個人的邊界”,痛苦和愉悅都無法通過。[103]

但是,1970年指出了類似的反對托馬斯·納格爾(Thomas Nagel),聲稱結果主義“對待不同的人的慾望,需求,滿意和不滿,就好像他們是群眾的慾望等。”[104]甚至更早大衛·高迪爾(David Gauthier),他寫道,功利主義認為“人類是一個超級人,最大的滿足是道德行動的目標。...但這是荒謬的。個人有想要的,不是人類;個人尋求滿足,而不是人類。一個人的滿意度。不是更高滿意的一部分。”[105]因此,由於痛苦和幸福與他們所感受到的意識是固有的,而且不可能使多個個人的各種樂趣加起來,因此效用的聚集變得徒勞無功。

對這種批評的回應是指出,儘管似乎解決了一些問題,但它引入了其他問題。從直覺上講,在許多情況下,人們確實想考慮涉及的數字。作為Alastair Norcross說:[106]

[s]加油荷馬面對儲蓄之間的痛苦選擇巴尼從燃燒的建築物或拯救兩者apu從建築物中...荷馬節省更大的數字顯然更好,這是因為它是一個較大的數字。...任何真正考慮此事的人都能認真誠實地聲稱一個人死亡比整個人更糟糕的是有意義宇宙的種群嚴重肢解?顯然不是。

如果人們接受人們可以受到影響,則可以維護人之間的區別,同時仍在匯總效用。同情.[107]這個職位由伊恩·金[108]誰有建議進化同理心的基礎意味著人類可以考慮其他人的利益,但只有一對一的基礎,“因為我們只能一次想像自己一次。”[109]國王利用這種見識來適應功利主義,這可能有助於調和邊緣的哲學義務學美德倫理.[110][111][112]

哲學家約翰·陶雷克(John Taurek)還認為,跨人增加幸福或享樂的想法是難以理解的,並且在這種情況上所涉及的人數在道德上是無關緊要的。[113]陶雷克(Taurek)的基本關注得出了這一點:我們無法解釋說,如果五個人死亡比一個人死亡,情況會糟糕五倍。他寫道:“我不能滿足這種判斷的含義。”他認為每個人只能失去一個人的幸福或快樂。當五個死亡時,沒有更多的幸福或愉悅感五倍:誰會感覺到這種幸福或愉悅?“每個人的潛在損失對我都具有相同的意義,僅是單獨對那個人的損失。他的損失”(第307頁)。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1978年)和其他人批評陶雷克的台詞,[114][115][116]並繼續討論。[117][118]

計算實用程序是自欺欺人的

米爾(Mill)提出的早期批評是,如果花時間來計算最佳的行動方案,那麼有機會採取最佳行動方案就已經過去了。米爾回答說,有足夠的時間來計算可能的影響:[89]

[n] amely,整個人類物種的持續時間。在這段時間裡,人類一直在經驗中學習行動的趨勢。在哪些經驗上,所有的審慎以及生活的所有道德都取決於……一個奇怪的觀念,即對第一原則的承認與接受次要原則的承認不一致。為了告知尊重他最終目的地的旅行者,不要禁止在途中使用地標和方向。關於幸福是道德的目的和目標的主張,並不意味著不應該遵守該目標,或者不應建議將其邁出的人邁出一個方向而不是另一個方向。男人真的應該在這個問題上說出一種胡說八道,他們既不會說話,也不會就實際關注的其他問題傾聽。

最近,哈丁提出了同樣的觀點。“這應該使哲學家認真對待這種反對。其他領域的平行考慮被以良好的態度被駁回。德文林勳爵指出,'如果合理的人”努力統治“通過仔細閱讀他所傳遞的每種形式的理解點,該國的商業和行政生活將陷入停滯狀態。'"[87]

正是這樣的考慮使甚至領導著功利主義者依靠“經驗法則”,例如聰明的(1973年)稱他們為他們。[119]

特別義務批評

對功利主義的最古老的批評之一是,它忽略了我們的特殊義務。例如,如果我們在拯救兩個隨機人或我們的母親之間做出了選擇,那麼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拯救他們的母親。根據功利主義,這種自然行動是不道德的。第一個回應這是早期的實用和朋友傑里米·本森(Jeremy Bentham)命名威廉·戈德溫,在他的工作中持有關於政治正義的詢問應該忽略這種個人需求,而對最大的人數最大的好處。應用功利主義原則“應該首選的生活,這將最有利於一般利益”,以選擇拯救兩個人之一,即“劍橋大學的傑出大主教”或他的女僕,他寫道:[120]

假設女僕是我的妻子,我的母親或恩人。那不會改變命題的真理。[大主教]的生活仍然比女僕的生活更有價值。正義,純潔,純正的正義,仍然會更喜歡最有價值的東西。

對功利主義價值理論的批評

功利主義的斷言,幸福是唯一的事情內在的道德價值受到各種批評家的攻擊。托馬斯·凱雷嘲笑“ Benthamee Utility,通過盈利和損失的美德;將神的世界減少到一個死去的野蠻蒸汽引擎中,人類無限的天體靈魂造成了一種用於稱重干草和thist聞的干草平衡,並欣喜若狂,愉悅和痛苦。[121]卡爾·馬克思, 在達斯·卡皮塔爾(Das Kapital),批評邊緣人的功利主義,理由是,它似乎並沒有認識到人們在不同的社會經濟背景下有不同的喜悅:[122]

他以最乾燥的天真為生,以現代店主,尤其是英國店主為普通人。對這個酷兒普通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東西絕對有用。然後,他適用於過去,現在和未來。基督教的宗教,例如,“有用”,“因為它以宗教的名義禁止刑法以法律的名義譴責的錯誤。”藝術批評是“有害的”,因為它打擾了值得享受的人馬丁·特珀等等。這樣的垃圾帶有勇敢的傢伙,他的座右銘是“ Nulla死了正弦線[沒有線路的日子),堆積了山上的書籍。

教皇約翰·保羅二世,跟隨他個人主義哲學,認為功利主義的危險在於,它傾向於使人與使用對像一樣多。他寫道,“功利主義”是一種生產和使用的文明,是事物的文明而不是人的文明,是一種以與所使用的方式相同的人使用的文明。”[123]

基於職責的批評

W. D. Ross,講話構成他的觀點道義上多元化,承認有責任促進最大程度的善良,如功利主義的要求。但是,羅斯認為,除了其他各種職責之外,這只是保留諾言或為不法行為做出修改的責任,而這些責任被簡單化和簡化的功利主義觀點所忽略。[124]:19[125]

羅傑·斯克魯(Roger Scruton)是一名義務學家,並認為功利主義並沒有賦予其在我們的道德判斷中需要的地方。他要求我們考慮安娜·卡列尼娜,她不得不在她對弗朗斯基的熱愛和對丈夫和兒子的責任之間進行選擇。Scruton寫道:“假設安娜是為了使兩個健康的年輕人滿意並沮喪一個老人比滿足一個老人並沮喪兩個年輕人更好,我要離開2.5至1:我要離開。那麼,我們會認為她的道德認真嗎?”[126]

嬰兒種植

無罪和後果主義(1996年),《功利主義批評》杰奎琳·萊恩(Jacqueline Laing)認為,功利主義沒有足夠的概念儀器來理解無罪的概念,這是任何全面的道德理論的核心。[127]尤其是,彼得·辛格在她看來,不能不矛盾自己拒絕嬰兒耕種(這項思想實驗涉及大規模生產故意腦損傷的孩子,以實現生命,以獲得更大的器官收穫利益),同時也堅持了他的“個人”術語由珍妮·蒂希曼(Jenny Teichman)描述他的波動(laing說,是人類道德價值的非理性和歧視性)理論。他的解釋是,嬰兒養殖破壞了對年輕的關懷和關注的態度,可以應用於嬰兒和未出生的人(兩者都可能被殺死,以他的視角被殺),並與他在工作中其他地方採用的立場相矛盾。

其他考慮因素

平均和總幸福

道德方法亨利·西德威克(Henry Sidgwick)當被問及:“我們尋求最大程度的總幸福還是普通的幸福?”[128][129]佩利指出,儘管他談到了社區的幸福,但“人民的幸福是由單身人士的幸福組成的;幸福的數量只能通過增加percipipipent的數量或愉悅的愉悅來增強他們的看法”,如果將極端案件(例如被奴隸制的人們)排除在外,那麼幸福的數量通常與人數成正比。因此,“人口的衰敗是一個國家可能遭受的最大邪惡;以及在所有國家,應將其針對其他各個政治目的的目標改善。”[130]Smart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所有其他事物都是平等的,擁有200萬快樂人的宇宙比只有一百萬幸福的人的宇宙要好。[131]

由於Sidgwick提出了一個詳細研究的問題,因此哲學家認為,使用總幸福或平均幸福會導致令人反感的結果。

根據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利用完全幸福的人是令人討厭的結論,因此,與生活在舒適度中的極端規模較小的人群相比,大量具有非常低但非負效用價值的人可以看作是一個更好的目標。換句話說,根據該理論,只要幸福的興起就可以繁殖更多的人,這是一種道德上的好處。[132]

另一方面,根據該人群的平均效用來衡量人口的效用,避免了帕菲特的令人反感的結論,但會引起其他問題。例如,將一個中等快樂的人帶入一個非常幸福的世界將被視為不道德的行為。除此之外,該理論暗示,消除所有幸福的人低於平均水平將是一種道德上的好處,因為這會提高平均幸福感。[133]

威廉·肖(William Shaw)建議,如果不需要關心我們的潛在人和應該關注我們的實際未來人,可以避免問題。他說:“功利主義重視人們的幸福,而不是幸福的單位的產生。因此,一個人沒有肯定有孩子的義務。但是,如果您決定生孩子,那麼您有義務生下你可以的最快樂的孩子。”[134]

動機,意圖和行動

通常,通過考慮該行動的後果來評估訴訟的正確性或錯誤。邊緣人非常仔細地區分動機與意圖並說動機本身不是好是壞,而是由於它們產生愉悅或痛苦的趨勢而被稱為這樣。他補充說:“從各種動機中,可能會採取好事,其他是壞的行動,而其他人則無動於衷。”[135]米爾提出了類似的觀點[136]並明確地說:“動機與行動的道德無關,儘管與代理人的價值很大。為他的麻煩付費。”[137]

但是,意圖情況更加複雜。在第二版的腳註中功利主義米爾說:“行動的道德完全取決於意圖,也就是說,代理人的意願。”[137]他說,在其他地方,“意圖和動機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事情。但是,這是後果的意圖,即構成該行為的道德正確性或錯誤。”[138]

對米爾的腳註的正確解釋是一些辯論的問題。解釋的困難集中在試圖解釋原因的集中,因為重要的是,意圖應該在評估行動道德的評估中發揮作用,但動機不應該。一種可能性“涉及假設該行為的'道德'是一件事,這可能與代理人的稱讚或責備有關,而其權利或錯誤是另一件事。”[139]喬納森·丹西(Jonathan Dancy)米爾(Mill)明確地將意圖與對代理人評估的評估評估有關,以明確的意圖與對代理人的評估有關。

羅傑·克里斯普(Roger Crisp)借鑒Mill In中給出的定義邏輯系統,他說“產生效果的意圖是一件事;出於意圖而產生的效果是另一回事;兩者共同構成了行動。”[140]因此,儘管有不同的意圖,但兩項行動似乎與外觀相同。丹西指出,這不能解釋為什麼意圖很重要,但動機卻沒有。

第三個解釋是,一項行動可能被認為是由幾個階段組成的複雜動作,其意圖是確定這些階段應視為行動的一部分。儘管這是丹西(Dancy)偏愛的解釋,但他意識到這可能不是米爾(Mill)自己的觀點,因為米爾(Mill)“甚至不允許'P&Q'表達複雜的主張。邏輯系統我iv。3,“凱撒死了,布魯圖斯還活著”,“我們不妨將街道稱為複雜的房子,因為這兩個命題是複雜的命題”。[139]

最後,儘管動機可能無法在確定行動的道德上發揮作用,但如果這樣做會增加整體幸福感,這並不能阻止功利主義者促進特定動機。

其他眾生

道德和立法原則的簡介邊緣人寫道:“問題不是,他們推理嗎?也不能說話嗎?但是,他們會受苦嗎?”[141]米爾之間的區別更高和較低的樂趣可能暗示他為人類賦予了更多地位。但是,米爾在他的文章《道德哲學》的文章中,捍衛了邊緣人的立場,稱其為'貴族期待',並寫道:“批准,任何實踐給動物帶來的痛苦都比給人的愉悅;這是實踐道德或實踐不道德嗎?如果完全按比例地按比例地抬起頭,他們沒有一個聲音回答“不道德”的聲音,請讓實用性原則的道德永遠受到譴責。”[142]

亨利·西德威克(Henry Sidgwick)還考慮了功利主義對非人類動物的影響。他寫道:“我們接下來要考慮誰是誰,要考慮到誰。我們將我們的觀點局限於人類的幸福?前者是邊緣和磨坊採用的觀點,並且(我相信)通常是功利學校的觀點。顯然,顯然是最符合其原則的特徵的普遍性...從最後的想像中排除,任何有知情的人的樂趣似乎是任意的和不合理的。”[143]

在當代功利主義哲學家中,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以爭論所有人的福祉而聞名有意義應該給予生物同等考慮。辛格認為,根據生物的自我意識的水平,無論其物種如何,權利賦予了權利。他補充說,人類往往是物種主義者(對非人類的歧視性)在道德問題上,並認為在功利主義中,物種主義是不能證明是合理的,因為沒有理性的區別可以在人類的苦難與非人類動物的苦難之間做出。所有苦難都應減少。辛格寫道:“種族主義者通過對自己種族成員的利益提高權益,違反了平等原則,當他們的利益與另一種族的利益之間發生衝突時,種族主義者違反了平等。同樣,該物種主義者允許他的利益自己的物種覆蓋其他物種成員的更大利益。在每種情況下,這種模式都是相同的……大多數人都是物種主義者。”[144]

在他1990年的版本中動物解放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說,他不再吃牡蠣和貽貝,因為儘管這些生物可能不會受苦,但他們可能有可能,無論如何都很容易避免食用它們。[145]

這種觀點仍然可能與深層生態,這認為無論目前是否有知情,所有形式的生命和自然形式都附加了內在價值。根據功利主義的說法,無法體驗類似於享受或不適的任何事物的生活形式被剝奪了道德地位,因為不可能增加幸福或減少無法感到幸福或受苦的事物的苦難。歌手寫道:

痛苦和享受事物的能力根本是有利益的先決條件,在我們以任何有意義的方式談論利益之前,必須滿足這種情況。可以說是胡說八道,這不是沿著小學生沿著道路踢的石頭的利益。一塊石頭沒有興趣,因為它不會受苦。我們無能為力,可能對其福利有任何影響。另一方面,鼠標確實有興趣不折磨,因為它會遭受痛苦。如果一個人遭受苦難,就沒有道德上的理由來拒絕考慮這種苦難。無論存在的本質如何,平等的原則都要求其苦難與類似苦難(在可以進行粗略的比較)中平等計數。如果一個人沒有痛苦,也沒有經歷享受或幸福,則沒有什麼可考慮的。

因此,單細胞生物以及一些多細胞生物以及河流等自然實體的道德價值僅在於它們為有眾生提供的好處。同樣,功利主義沒有直接的內在價值生物多樣性,儘管生物多樣性帶來的好處可能意味著在功利主義中,應該一般都要維持生物多樣性。

在約翰·斯圖爾特·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文章中[146]他認為野生動物的福利在做出功利主義判斷時應考慮。泰勒·科恩認為,如果單個動物是效用的載體,那麼我們應該考慮限制食肉動物相對於受害者的掠奪活動:“至少,我們應該將當前的補貼限制為自然食肉動物。”[147]

申請特定問題

該概念已用於社會福利經濟學,全球危機貧困, 這養育動物的道德規範,以及避免的重要性存在風險對人類。[148]在說謊的背景下,一些功利主義者支持善意的謊言.[149]

世界貧困

一篇文章美國經濟雜誌已經解決了內部實用倫理問題的問題財富的重新分配。該雜誌指出,富人的稅收是利用他們所獲得的可支配收入的最佳方法。這說明這筆錢通過資助政府服務為大多數人創造公用事業。[150]許多功利主義哲學家,包括彼得·辛格Toby Ord,認為,尤其是發達國家的居民有義務幫助消除世界各地的極端貧困,例如,定期將其一些收入捐贈給慈善機構。例如,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認為,將自己的某些收入捐贈給慈善機構可以幫助挽救生命或從與貧困有關的疾病中治愈某人,這更好地利用了這筆錢,因為它使某人在極端的貧困中帶來了更多的幸福如果一個人生活在相對舒適的情況下,它會帶給自己。但是,歌手不僅認為應該將大量收入捐贈給慈善機構,而且還應將這筆錢直接捐贈給最具成本效益的慈善機構,以便為最大的數量提供最大的好處,一致具有功利主義思維。[151]歌手的想法構成了現代的基礎有效的利他主義移動。

也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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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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