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2758

聯合國大會
決議2758
聯合國大會決議2758
日期 1971年10月25日
開會 1,976
代碼 A/RES/2758(XXVI)( 文檔
主題 恢復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
投票摘要
  • 76投票
  • 35投票反對
  • 17棄權
結果 採用
聯合國大會決議2758
繁體中文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簡體中文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

聯合國大會決議2758 (也稱為簽名的決議)是通過回應聯合國大會1668的回應的,該決議要求中國在聯合國在聯合國代表的任何更改。到《聯合國憲章》第18條。該決議於1971年10月25日通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聯合國的代表”,並刪除了“ Chiang Kai-Shek的代表”(指的是中國共和國,其中央政府的代表從聯合國搬到大陸搬到台灣

背景

中國是1945年創建的聯合國最初的51個成員國之一。當時,由庫翁塔( Kuomintang )(中國民族主義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ROC)統治了中國大陸和台灣。羅克軍隊與中國共產黨(CCP)領導的部隊進行了內戰。 1949年,CCP宣布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其餘的Roc部隊被迫撤退台灣,日本從1945年撤離,並放棄了一切正確,所有權,頭銜和聲稱在SAN條約中宣稱弗朗西斯科(Francisco )於1951年。1950年1月,中國控制了中國大陸,但無法佔領台灣,彭古(Penghu ),馬蘇( Matsu )和金門( Kinmen) ,因此這些仍然是ROC統治土地

中國聲稱是ROC的繼任政府,而台灣的Kuomintang倡導了中國共和國的持續存在。兩者都聲稱自己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每個政府都拒絕與認可對方的國家保持外交關係。 ROC繼續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直到第2758號決議通過。

《聯合國憲章》第3條提供:

聯合國的原始成員應是參加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的州與第110條有關。

此外,ROC分別於1961年4月18日和1969年12月19日簽署並批准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

聯合國訴訟

1971年7月15日,聯合國17名成員: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剛果古巴幾內亞,伊拉克,馬里,毛里塔尼亞也門人民民主共和國,索馬里亞蘇丹蘇丹敘利亞,坦桑尼亞,坦桑尼亞尤格斯阿拉伯共和國,Yugoslavia,Yugoslavia,and Zamblavia,and Zamblavia,and Zamblavia,and Zamblavia,以及Zamblavia,以及Zambia,以及Zambia ,以及Zamblavia ,以及要求將“恢復聯合國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恢復”的問題放在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的臨時議程上。在伴隨他們的請求的一份解釋性備忘錄中,聯合國17名成員觀察到,多年來,他們抗議他們認為是敵對和歧視性政策,隨後是幾個政府,關於中國大陸共產黨政府,他們認為這是真正的代表性的中國人。他們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是一種現實,“不可能更改以適合中國共和國的神話,被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捏造出來”。在17名聯合國成員的看來,羅克是台灣島上安裝的非法當局,該島聲稱代表中國,他們之所以留在那裡,僅是因為美國武裝部隊的永久存在。他們補充說,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與,就無法解決重要的國際問題。他們得出結論,聯合國立即“恢復”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織中,這符合基本利益,從而結束了“嚴重的不公正”和“危險情況”,這已經永久存在。為了履行越來越被否定的政策。這意味著立即從聯合國舉行的席位中驅逐了清凱·希克政權的代表。

1971年8月17日,美國要求將第二項“中國代表在聯合國代表”也放在臨時議程上。在美國要求的解釋性備忘錄中,美國表示,在處理中國代表問題時,聯合國應認識到中國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共和國的存在。它應該反映在為中國代表規定的方式上以無可爭議的現實。美國斷言,不應要求聯合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各自相互衝突的主張處以明確的立場,直到對聯合國憲章要求的和平解決此事。因此,美國補充說,應該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應規定以確保中國共和國不會被剝奪其代表。

1971年9月22日,美國在聯合國總委員會提議,將這兩個項目合併為一個稱為“中國問題”的項目。然而,該提案以12票對9票拒絕,並以3次棄權率拒絕。

1971年9月25日,第一個由阿爾巴尼亞支持的草案決議A/L.630和Add.L和2由23個州提交,其中包括17個州,加入了該問題,該州將問題放在議程上,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並立即驅逐了Chiang Kai-Shek的代表。”

1971年9月29日,由包括美國在內的22名成員贊助的第二份決議,A/L.632和ADD.L和2 《聯合國憲章》中的18個,因此需要三分之二的超級敬意才能批准。

1971年9月29日,提議由美國包括美國在內的19名成員贊助的第三份決議,A/L.633,大會將確認中國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權,並建議將其作為一個在安全理事會的五名常任成員中,同時還確認了中國共和國的持續代表權。

決議草案

1971年10月15日,22名聯合國成員的代表要求聯合國秘書長作為官方議會文件分發了1971年8月20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聲明。對1971年8月17日的美國信件及其隨附的解釋性備忘錄的回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美國提案是對尼克松政府在聯合國創建“兩個Chinas ”計劃的公然暴露。它補充說,中國人民共和國祇有一個中國。繼續說,台灣是中國領土和中國省的一個不可剝奪的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已經返回祖國。它繼續指出,美國正在計劃將台灣與中國分開,並試圖迫使聯合國成員屈服於其意願。中國政府宣布,中國人民和政府堅定反對“兩個中國”,“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或任何其他類似的安排,以及“台灣地位仍有待確定”的說法。他們宣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與聯合國絕對沒有任何關係。

大會的討論在1971年10月18日至26日之間的12個全體會議上舉行,有73個成員國參加。在辯論中,又提交了四個決議草案 -突尼斯三個決議,一項由沙特阿拉伯提交。從廣義上講,這些決議草案中的每一個都是對上述第三個決議草案的一種變體,在美國的支持下,沙特書的決議將裁定,台灣島的人民有權自決。同樣,突尼斯的決議將呼籲中國政府以“福爾摩薩”的名義代表聯合國。

阿爾及利亞在辯論中的代表認為,要認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代表中國,並不意味著驅逐成員,而是驅逐持不同政見的少數民族政權的代表。美國在提交時採取了相反的看法。認為通過驅逐從台北派出的代表的決議的採用將暗示長期成員的成員終止。中華民國發言人認為,他的國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對和平與自由的貢獻,在聯合國贏得了自己的地位。他說,中國共產黨政權從未得到中國人民的道德同意,絕不可以被視為中國偉大國家的代表。包括安全理事會的兩名常設成員,英國蘇聯,包括要求此事進行超級丈夫投票是不合適的成員。相反,它只關心憑證,而台灣從來都不是成員。他們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國家是一個成員。任何其他中國國家都必須按照憲章申請會員資格。

1971年10月25日,投票發生了。在舉行的第一票中,大會拒絕了美國支持的提議,即此事將需要超越的投票 - “重要的問題動議”。然後,大會對美國的一個單獨的提案進行了投票,即“並立即將Chiang Kai-Shek的代表從他們在聯合國非法佔領的地點以及與之相關的所有組織中”的地點進行了投票。 。該動議將使中國加入聯合國作為“中國代表”,同時允許ROC仍然是普通的聯合國成員(如果有足夠的選票)。該動議以61票對51票的投票拒絕,並以16次棄權措施拒絕。

在這一點上,中國共和國代表劉·蔡大使說:“鑑於在這個大廳裡表現出的狂熱和不合理的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團現在決定不進一步參與進一步的參與大會的會議記錄。”他說,“聯合國成立的理想”已被“背叛”。

然後,大會通過了阿爾巴尼亞草案提議的決議A/L。 630和ADD.L和2,以76票對35票的滾動投票,17次棄權。 1971年11月23日舉行的會議是北京政府代表代表中國的第一次會議。

投票

投票 相符 狀態 成員的百分比 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 76 阿富汗,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奧地利,比利時,不丹,博茨瓦納,保加利亞,緬甸,布爾瑪,布隆迪,埃洛魯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喀麥隆,加拿大,錫蘭,智利,古巴,古巴,捷克斯洛伐克,捷克斯洛伐克,捷克斯洛伐克,丹麥法國,加納,幾內亞,圭亞那,匈牙利,冰島,印度,伊朗伊拉克,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肯尼亞,科威特,科威特,老撾王國,利比亞阿拉伯共和國馬來西亞,馬來西亞,馬里,毛里塔尼亞,墨西哥,墨西哥,墨西哥,蒙古,蒙古,摩洛哥,尼泊爾,尼泊爾,,尼泊爾,,尼泊爾,,,地荷蘭,尼日利亞,挪威,巴基斯坦,也門人民民主共和國,剛果人民共和國,秘魯,波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羅馬尼亞,盧旺達,塞內加爾,塞拉利昂,塞拉利昂,新加坡,新加坡,索馬里亞,蘇丹,蘇丹,蘇丹,瑞典,瑞典,瑞典,阿拉伯阿拉伯,泰銖,多哥,託林尼德,託林尼德,託林尼德,託林尼德,多哥,託林尼德,託林尼德,託林尼德,瑞典,瑞典,瑞典,瑞典,瑞典,瑞典,多哥,瑞典,瑞典,多哥,託林尼德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烏干達,烏克蘭蘇聯社會主義共和國蘇聯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英國英國和北愛爾蘭,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也門,尤戈斯拉夫,贊比亞,贊比亞 59.37% 68.46%
反對 35 澳大利亞,玻利維亞,巴西,中非共和國,乍得,剛果(民主共和國) ,哥斯達黎加,達霍米,多米尼加共和國,EI薩爾瓦多,加蓬,岡比亞,岡比亞,危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洪都拉斯,伊福利海岸艾弗里海岸,日本,日本,日本,克爾默,克爾默,克爾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萊索托利比里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耳他,新西蘭,尼加拉瓜,尼日爾,巴拉圭,菲律賓,沙特阿拉伯,南非,斯威士蘭,美國,美國,上沃爾塔,烏拉圭,委內瑞拉,委內瑞拉 27.34% 31.53%
棄權 17 阿根廷,巴林,巴巴多斯,哥倫比亞,塞浦路斯,斐濟,希臘,印度尼西亞,牙買加,約旦,黎巴嫩,黎巴嫩,盧森堡,毛里求斯,巴拿馬,卡塔瑪,卡塔爾,西班牙,泰國,泰國,泰國 13.28% X
全部的 128 100% 100%
資料來源:決議2758投票記錄

後來的發展

2007年9月21日,聯合國大會拒絕了台灣成員資格“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理由是第2758號決議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聯合國大會及其總委員會對“台灣問題”的建議遭到美國媒體的抨擊,並由美國智囊團的一份報告遭到了美國智囊團的報告。政府發布了九點的脫米克,專門拒絕了秘書長的聲明。美國沒有就此事發表任何公開聲明。儘管如此,秘書長班基金的聲明反映了長期存在的聯合國政策,並在聯合國頒布的其他文件中反映了。例如,聯合國的“多邊條約的最終條款”,《手冊》 ,2003年(該出版物早於他在任職期間):

...關於台灣中國省,秘書長遵循1971年10月25日大會第2758(XXVI)中大會的指導國家。大會決定承認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因此,從中國台灣收到的工具將不會被秘書長作為保存人接受。

爭議

根據一些美國智囊團分析師的說法,第2758號決議解決了聯合國“中國代表”的問題,但它使台灣代表的問題在實際意義上沒有解決。羅克政府繼續對台灣和其他島嶼進行事實控制。儘管中國聲稱所有“中國”主權,並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它並沒有對台灣行使實際權威,儘管它繼續聲稱它擁有這樣的主權。前總統梅·耶伊(Ma Ying-Jeou)在任期中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主權國家,中國大陸是我們領土的一部分。因此,我們與大陸的關係不是國際關係。這是一個特別關係”。

另一方面,儘管政策發生了變化,而ROC政府現在專注於通過其憲法正式代表台灣島的利益,但ROC仍然聲稱是中國的國家,因此其裁定主張管理整個中國仍然存在。最重要的是,儘管台灣由ROC統治了事實上的單獨國家,但有人認為,台灣台灣沒有被轉移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舊金山和平條約,這使其處置開放。追求獨立於“中國”(ROC)是台灣政治中的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ROC將這個問題構成了涉及“成員驅逐”的問題。英國蘇聯採取了不同的看法,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國家是一個成員,所以問題僅僅是中國代表團的資格接受,任何其他中國國家都必須按照該國申請會員資格憲章。

根據第6條第6條,只有在“驅逐成員”的建議“持續違反了當前憲章中包含的原則”時,該決議已被驅逐成員提出建議,因此該決議已被驅逐出境的建議,因此該決議被批評為非法。 。

1998年提出的提案指出,“試圖將第2758號決議的審查審查到議程中僅對其2180萬人尋求代表”。在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在台灣舉行全民投票,詢問是否應該加入“台灣”或“中國共和國”的聯合國/任何其他合適的名字。動議之所以失敗,是因為選民所要求的比例少。在莫·耶伊(Ma Ying-Jeou)領導下的ROC政府放棄了成為聯合國成員國的嘗試,並尋求有意義的參與聯合國輔助機構,例如世界衛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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