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wan Rakyat

眾議院

Dewan Rakyat
第15議會
Coat of arms or logo
類型
類型
領導
Johari AbdulPH -PKR
自2022年12月19日以來
代理人i
Ramli Mohd NorBN -UMNO
自2022年12月19日以來
副議長II
愛麗絲·勞(Alice Lau)ph -DAP
自2022年12月19日以來
Nizam Mydin Bacha Mydin
自2020年5月13日以來
Anwar IbrahimPH -PKR
自2022年11月24日以來
副總理
副總理二
Fadillah YusofGPS -PBB
自2022年12月3日以來
Hamzah ZainudinPN -Bersatu
自2022年12月10日以來
結構
座位 222
政治團體
(截至2023年12月2日)

政府(147)

  pH (81)
  BN (30)
  GPS (23)
  GRS (6)
  Warisan (3)
  KDM1
  PBM1
 獨立(2)

信心和供應(5)

  PN (5)

反對派(70)

  PN (69)
  Muda1
委員會
5
期限
長達5年
選舉
首先要命中率
上次選舉
2022年11月19日
下一次選舉
到2028年2月17日
會議地點
Dewan Rakyat室
馬來西亞議會大廈
吉隆坡馬來西亞
網站
官方網站

Dewan Rakyat英語:'眾議院';點燃。“人民議會”)是馬來西亞聯邦立法機關雙層議會下議院。商會及其權力是由馬來西亞憲法第44條確定的。 Dewan Rakyat與上議院的Dewan Negara一起坐在吉隆坡議會的房屋

Dewan Rakyat是一個直接當選的機構,由222名議員(MPS)組成。成員由每個聯邦選區的一名成員進行第一步投票選出。成員佔據席位,直到Dewan Rakyat解散為止,該任期在憲法上僅限於選舉後的五年。每個州或地區有權獲得的席位由《憲法》第46條確定。

雖然通常要製定立法的議會同意,但德萬·拉基特(Dewan Rakyat)在實踐中擁有更多的權力; Dewan Negara很少拒絕Dewan Rakyat通過的法案, Dewan Rakyat如果拒絕通過兩次特定的法律,至少一年之間,Dewan Rakyat可以繞過Dewan Negara。內閣僅對Dewan Rakyat負責,總理只需要維持下議院的支持。

歷史

在聯邦立法委員會時代,可以追溯到Dewan Rakyat的歷史。當時,在100名成員的理事會中,有52個由人民直接使用第一任命製度選出,從每個選區返回一位代表。該委員會於1959年解散,提前一年,為新的Dewan Rakyat的新選舉鋪平了道路,新的Dewan Rakyat將成為馬來西亞議會的下議院。

投票制度是從上一次選舉中保留的,此後一直在獨立後的隨後選舉中進行。席位的數量增加到104,廢除了提名的席位,以支持當選成員。裁決聯盟以44個席位中的大多數返回政府。 Tunku Abdul Rahman當選為總理,而新議會於1959年9月2日召集。

馬來西亞成立後,特殊的自治地位允許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的代表通過州議會間接選出。因此,在1964年的選舉中,只有65%的席位受到爭議。該聯盟以更高的利潤保留了其位置。

1969年的選舉標誌著聯盟第一次未能贏得超級貢獻和多數選票。種族動盪導致議會被暫停,直到1971年。在議會重新開放後,聯盟在鮑尼當地政黨,PAS和Gerakan加入了聯盟之後,與超級政府一起返回,後來被稱為Barisan Nasional。

會員資格

成員被稱為“議會議員”(“議員”)或“ Ahli Dewan Rakyat ”(點亮。馬來語的“ Dewan Rakyat的成員”。只要成員在選舉中獲勝,就職任期。

Dewan Rakyat的成員必須至少18歲,這是比21歲的Dewan Rakyat通過該法案通過該法案,以修改2019年聯邦憲法第47條,並且不得同時成為Dewan Negara的成員。 Dewan Rakyat的主持人是議長,他是在每個議會開始或郵政假期之後當選的議長。兩名副演講者也被選舉出來,其中一名副演講者在缺席時代替演講者。 Dewan Rakyat機械由國王任命的房屋書記員進行監督;他只能通過法官規定的方式或60歲的強制性退休而被撤職。

截至2018年大選,Dewan Rakyat有222名民選成員。成員是由選舉委員會提出的聯邦選區選出的。根據最新的人口普查,每十年重新劃定選區邊界。

每個Dewan Rakyat持續持續五年,之後必須舉行大選。在大選中,選民選擇一名候選人來代表其在Dewan Rakyat中的選區。使用了第一任投票系統;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贏得了席位。

在舉行大選之前,國王必須在總理的建議下首先解散議會。根據《憲法》,Yang Di-Pertuan Agong有權自行決定授予或拒絕解散議會的權利。

權力和程序

議會是聯邦政府立法部門,負責通過,修改和廢除主要立法。這些被稱為議會行為

議會議員擁有議會特權,並被允許就任何主題發表講話,而不必擔心國會以外的譴責;唯一可以譴責國會議員的機構是眾議院特權委員會。從議會宣誓就職的那一刻起,豁免權是有效的,只有在該成員有地板的情況下才適用;它不適用於房屋外發表的陳述。 1969年5月13日的種族暴動之後,議會通過的《煽動法》提出了例外。根據該法,所有關於廢除涉及Bumiputra特權的憲法某些文章(例如第153條)的公眾討論都是非法的。這一禁令將其擴展到所有議會的所有成員。國會議員也禁止批評國王和法官。

總理及其內閣組成的行政政府通常是從議會議員中汲取的。它的大多數成員通常是Dewan Rakyat的成員。在大選或總理的辭職或辭職或死亡之後,國王選擇了總理,他是政府負責人,但從憲法上服從於他,從dewan rakyat中屬於他。實際上,這通常是議會中最大政黨的領導人。然後,總理提交了一份名單,其中包含其內閣成員的名字,然後國王將任命其為部長。內閣成員也必須是議會議員。如果總理失去了Dewan Rakyat的信心,無論是通過失去信心投票還是未能通過預算,他都必須建議國王解散議會並舉行大選,還是將其辭職給國王。國王有酌處權批准或拒絕解散。如果拒絕同意,政府必須辭職,國王將任命一名新總理,以支持大多數議會議員。內閣制定了政府政策並起草法案,私下開會。它的成員必須對內閣做出的決定接受“集體責任”,即使有些成員不同意它。如果他們不希望對內閣決定負責,則必須辭職。儘管《憲法》沒有任何規定,但還有一位副總理,他是總理的實際繼任者,他應該死亡或以其他方式無能為力。

擬議的法律法案開始了一生,當時特定的政府部長或部門在總檢察長部門的協助下準備了初稿。然後,內閣討論了被稱為法案的草案。如果同意將其提交給議會,則將其分配給所有國會議員。然後,它在Dewan Rakyat之前進行了三。第一讀是部長或他的副手將其提交議會的地方。在二讀時,議員將討論和辯論該法案。在第三讀中,部長或他的副手正式將其投票給批准。通常需要簡單的多數來通過該法案,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憲法修正案》,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數。如果法案通過,它將被發送到Dewan Negara,在那裡再次進行三個讀數。 Dewan Negara可能會選擇不通過該法案,但這僅將其通過一個月,或者在某些情況下延遲一年;一旦這段時間到期,該法案被認為已被眾議院通過。

如果法案通過,則將其提交給有30天的法案的Yang Di-Pertuan Agong。如果他不同意,他將其歸還給議會,並有一系列建議的修正案。然後,議會必須重新考慮該法案及其提議的修正案,並在30天內將其再次通過,並將其返回國王。然後,國王還有30天的皇家同意。否則,它將成為法律。法律直到在《政府公報》上發表之前才生效。

政府試圖保持有關辯論法​​案的最高保密性;國會議員通常僅在辯論前幾天就收到賬單的副本,而且報紙在辯論之前很少有賬單副本。在某些情況下,例如1968年對《憲法》的修正案,可能會在同一天提出一項法案,並在同一天進行辯論,並且所有三個讀物本身都可以進行。在極少數情況下,政府可能會釋放一份白皮書,其中包含特定的建議,最終將納入法案中;這是針對《大學和大學法案》等立法進行的。

儘管以上程序只有政府可以提出法案,但也存在私人成員賬單的過程。但是,與威斯敏斯特製度之後的大多數其他立法機關不同,議會實際上很少會引入法案。要提出私人成員的法案,有關成員必須尋求有關眾議院的休假,以便在該法案搬遷之前對其進行辯論。最初,它可以在尋求休假的過程中辯論該法案,但是這一過程是通過對Dewan Rakyat的常規命令的修正來終止的。 Dewan Negara成員也有可能發起賬單。但是,只有內閣部長可以移動與融資相關的賬單,這必須在Dewan Rakyat中提出。

通常據稱,反對黨提出的立法自然必須是私人成員的法案的形式,而不是由議會認真考慮。有些人甚至聲稱議會議員權利對辯論法案的權利已被事件嚴重削弱了諸如對常規命令的修改,該事件允許發言人在發表之前修改國會議員的講話副本。儘管如此,其中一些批評家承認:“政府官員在議會中經常面臨尖銳的質疑,儘管這並不總是在媒體上詳細報導。”

特別室

2016年,議長Pandikar Amin Mulia推出了Dewan Rakyat的一個特別室,該會議廳與主眾議院分開舉行訴訟,以“允許在不中斷下議院正常訴訟的情況下討論國家重要性或緊迫性的事項”。政府和反對派領導人都歡迎這一舉動,總理部長阿扎利娜·奧斯曼(Azalina Othman)表示民主黨行動黨鞭打安東尼·洛克(Anthony Loke ),人民司法黨鞭打約哈里·阿卜杜勒( Johari Abdul)向新聞界發表有利的陳述。 Dewan Rakyat在2016年4月對常設令進行了修正,為“政府負責的任何行政事項”或“明確的公眾公開重要事項”進行了特別辯論。

當時是議會的反對派成員Liew Chin Tong聲稱,他遊說潘迪卡(Pandikar)建立了特殊的房間,他說這是從澳大利亞和英國議會中汲取靈感的。 Liew提出了擴大特殊房間的職責:“一個成熟的第二個房間應將所有特定於選區的特定問題從主房間帶走,並將其移至第二個房間,以便主房間只專注於最重要的事物。 “當他和潘迪卡(Pandikar)在2021年在議會改革的一個小組中發表講話時,LIEW還提議擴大針對特殊室內辯論的分配時間:“目前,只有兩分鐘的演講,每人七分鐘半分鐘,反對者或反對派議員,由政府的答复。允許相等的時間,每天只有30分鐘。”

2023年,喬哈里(Johari)當選為杜旺·拉基特(Dewan Rakyat)後,宣布,特殊會議廳將使每個會議允許的動作數量從兩次到四次增加到四倍。他還宣布,反對派和政府後台議員將被允許主持特殊會議廳,而不必將主席限制在演講者和副議長身上。

當前組成

Dewan Rakyat as of 24 November 2022
聯繫 議會領導人 地位 座位
2022選舉 當前的
pakatan harapan 安瓦爾·易卜拉欣 多數聯盟政府 81 81
Barisan nasional 艾哈邁德·扎希德·哈米迪(Ahmad Zahid Hamidi) 30 30
Gabungan Parti砂拉越 fadillah Yusof 23 23
Gabungan Rakyat Sabah 杰弗裡·基丁安(Jeffrey Kitingan) 6 6
遺產派對 Shafie Apdal 3 3
社會民主和諧黨 Wetrom Bahanda 1 1
馬來西亞Parti Bangsa 拉里·史格(Larry Sng) 1 1
獨立的 Verdon BahandaRiduan Rubin 2 2
Perikatan nasional Iskandar Dzulkarnain Abdul KhalidSuhaili Abdul RahmanMohd Azizi Abu NaimZahari KechikSyed Abu Hussin Hafiz 信心和供應 N/A。 5
Perikatan nasional Muhyiddin Yassin 反對 74 69
馬來西亞聯合民主聯盟 Syed Saddiq Syed Abdul Rahman 1 1
全部的 222 222

每個州和聯邦領土的成員

狀態 /
聯邦領土
座位數量 人口
(2020
人口普查)
每個席位的人口
英尺吉隆坡 11 1,982,112 180,192
ft labuan 1 95,120 95,120
ft putrajaya 1 109,202 109,202
柔佛 26 4,009,670 154,218
凱達 15 2,131,427 142,095
吉蘭丹 14 1,792,501 128,036
馬六甲 6 998,428 166,405
Negeri Sembilan 8 1,199,974 149,997
pahang 14 1,591,295 113,664
檳城 13 1,740,405 133,877
烤肉 24 2,496,041 104,002
佩里斯 3 284,885 94,962
沙巴 25 3,418,785 136,751
砂拉越 31 2,453,677 79,151
雪蘭莪 22 6,994,423 317,928
Terengganu 8 1,149,440 14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