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自戀
在社會心理學中,集體自戀(或群體自戀)是誇大人們所屬群體的積極形象和重要性的趨勢。該小組可以由意識形態,種族,政治信仰/立場,宗教,性取向,社會階層,語言,國籍,就業狀況,教育水平,文化價值觀或任何其他群體定義。雖然自戀的經典定義集中在個人上,但集體自戀將這一概念擴展到了一個人的社會群體的類似高度觀點,並表明一個群體可以充當自戀實體。
集體自戀與民族中心主義有關。儘管民族中心主義是對群體至高無上的主張,但集體自戀是一種自我防禦的傾向,將未實現的自我實現投入到對團體獨特性和偉大的信念中。因此,預計群體將成為實現沮喪的自我進入的工具。此外,民族中心主義主要關注種族或文化層面上的自我為中心,而集體自戀則擴展到任何類型的群體。
集體自戀與群體間的敵意有關。
概念的發展
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 )的1922年研究小組心理學和對自我的分析中,他指出了每個小廣州如何輕蔑地看著其他人,這是後來被稱為弗洛伊德集體自戀理論的一個例子。威廉·賴希(Wilhelm Reich)和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n)探索了後者所謂的現代民族自戀的崛起:人民的自我裝修。心理學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在1973年的一本題為《人類破壞性解剖學》的書中描述了“群體自戀”。在1990年代,皮埃爾·布爾迪烏(Pierre Bourdieu)寫道,一種集體自戀,影響了知識群體,使他們對自己傾斜了自滿。亨利·塔吉菲爾(Henri Tajfel)注意到人們如何將自己的群體視為比其他群體更好的群體可能導致群體間的偏見,因此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接近了相同的現象,以創造社會身份理論,這認為人們的動機是獲得積極的自我自我的動力他們的團體會員資格的尊敬是落後於小組內偏見的一項駕駛力量。研究員Agnieszka Golec de Zavala重新介紹了“集體自戀”一詞,他創建了集體自戀量表,並開發了有關集體自戀的群體間和政治後果的研究。在集體自戀者規模上得分很高的人同意,他們的團隊的重要性和價值不足以得到他人的足夠認可,並且他們的小組應得到特殊待遇。他們堅持認為自己的小組必須獲得特殊的認可和尊重。
該量表是根據自戀人格清單建模的。但是,集體和個人自戀是適度相關的。只有集體自戀才能預測群體間的行為和態度。集體自戀與脆弱的自戀有關(個人自戀表現為不信任和神經質的人際交往風格),以及宏偉的自戀(個人自戀表現為極具自我自我施加的人際交往際交往)和較低的自尊心。這與西奧多·阿多諾(Theodore Adorno)的理論一致,他提出集體自戀激發了對德國納粹政治的支持,並且是對破壞自我價值感的回應。
特徵和後果
集體自戀的特徵是團體的成員持有膨脹的群體,需要持續的外部驗證。一個人可以代表任何社會團體或整個團體展示集體自戀。研究參與者發現,他們可以將集體自戀量表的陳述應用於各個群體:國家,種族,宗教,意識形態,政治,同一大學的學生,同一足球隊的球迷,專業團體和組織的粉絲,專業團體和組織集體自戀團體需要外部驗證,就像個人自戀者一樣。表現出這種行為的組織和團體通常試圖通過獎勵群體建設行為來保護其身份(這是積極的強化)。
集體自戀預測對過去,現在,實際和想像中的罪行的報復性敵對行為,對被認為是威脅的群體的態度以及對群體的負面態度。它預測在群體間的情況下不斷受到威脅,這些情況需要將一定的想像力視為侮辱或威脅。例如,在土耳其,集體自戀者感到被土耳其的等待羞辱,被歐洲聯盟接納。在波蘭名人對該國政府的笑話中犯了一個小玩笑之後,波蘭自戀者威脅要進行身體懲罰,並公開為“罪犯”的不幸感到高興。集體自戀預測陰謀思考外來群體的秘密惡意行為。
個人主義者 | 集體主義者的個人主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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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希望人們能認識到您的權威。 | 他們希望其他人能認識到他們小組的權威。 |
您有影響人們的天生才華。 | 他們的小組都有影響他人的傾向。 |
如果您統治世界,那將是一個更好的地方。 | 如果他們的團體統治世界,那將是一個更好的地方。 |
你是非凡的。 | 他們的小組非同尋常。 |
您喜歡成為關注的中心。 | 他們喜歡當他們的小組成為關注的中心時。 |
在獲得應有的一切之前,您將永遠不會滿足。 | 直到他們的小組獲得應有的一切,他們將永遠不會滿足。 |
您堅持要獲得應得的尊重。 | 他們堅持要獲得應得的尊重。 |
您想在世界眼中構成一些東西。 | 他們希望他們的團隊在世界眼中構成一些東西。 |
人們永遠不會給您足夠的認可。 | 似乎沒有多少人了解他們小組的全部重要性。 |
集體與個人
集體和個人自戀之間存在幾種聯繫,並在集體自戀和個人自戀之間存在復雜的關係,而群體身份或活動引起的個人自戀之間的關係,但是群體和個人之間沒有單一的關係是結論性的或普遍適用的。在某些情況下,集體自戀是個人對它們所屬的群體的理想化,而在另一個組的理想化中,是在組中更加級別進行的,而不是在小組的每個成員中滴注。在某些情況下,人們可能會將自己的理想化投射到他的小組上,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個人麻醉的發展可能源於與享有聲望,成就或非凡的群體相關聯。
上面列出的第一個案例的一個例子是民族身份。由於自戀的觀點,人們可能會感受到對國家,旗幟,人,城市或政府制度的極大的愛心和尊重。必須記住,這些感覺並不是集體自戀的結果,而集體自戀並不明確是愛國主義的原因,也不是任何其他群體識別表達的原因。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將榮耀視為集體自戀的體現。
如果將自我的理想化投射到一個組上,則組級自戀的約束力往往比其他情況少。通常,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已經單獨地自戀)可以使團隊提高自己的自我感知質量,並通過與小組積極認同並積極地建立起來,自戀者正在同時增強自己的自我價值,以及他的自我價值和他的自我。團體的價值。但是,由於該鏈接往往較弱,因此尋求通過一個小組提高自己的個人自戀者通常會與他們認為正在損害其形象的小組的自己,或者這與他們投資的支持數量不成比例地改善群組。
還顯示,參與一個人的群體是一個小組成員表現出的集體自戀水平的一個因素。通常,一個小組中更多參與的成員更有可能表現出該小組的更高意見。這是由於對小組的親和力的增加而導致的,隨著人們的參與程度越來越多,以及對集團成功的投資感或貢獻。另外,另一種觀點斷言,個別自戀與各個小組成員所表現出的集體自戀有關。個人自戀者將自己的團隊視為自身的定義延伸,將比非自戀者更加狂熱地捍衛自己的團體(集體自戀),以保持自己的感知社會地位與他們的團隊一起。在這種情況下,提出了一個問題。因為,儘管一個獨立的自戀者在捍衛他或她的群體間衝突期間將是英勇的,但他或她可能會通過要求欽佩並在群體內部表現出更加自私的行為,即在群體內(個人自戀)上表現出更加自私的行為。
相反,可以與那些在群體的福祉中投入自己的形象的人建立集體自戀與個人之間的另一種關係,這與富有魅力的領導者中的“理想渴望的”追隨者俱有很大相似之處 - 追隨者關係。如所討論的那樣,這些自我損害的小組侵入者在屬於一個群體中尋求慰藉。但是,通過建立自己的團體自戀意見,強大的超凡魅力領導者並不總是必要的。
超凡魅力的領導者關係
集體自戀所涵蓋的另一個子概念是政治心理學家杰羅爾德·郵報(Jerlold Post)理論上的“超凡領導人追隨者關係”。 Post認為,集體自戀是作為個別自戀者的集合,並討論了當自戀魅力的領導者吸引自戀的“理想渴望”追隨者時,這種關係如何出現。
領導者追隨者關係的一個重要特徵是一個小組的領導者和追隨者自戀的表現。在這種關係中,有兩類自戀者:鏡像- 殺人自戀者和理想的渴望自戀者,分別是領導者和追隨者。飢餓的人格通常會尋求持續的欽佩和追隨者的尊重。相反,理想的自戀者對他渴望的鏡子領袖的魅力和信心感到安慰。這種關係有些共生。當追隨者提供渴望鏡子的領導人所需的持續欽佩時,領導人的魅力為追隨者提供了安全感和目的的感覺,他們的理想自戀尋求。從根本上講,領導者和追隨者都表現出強烈的自戀情感 - 雙方都在尋求更大的理由和理由,以盡可能地愛他們的群體。
也許這一現象的最重要的例子是納粹德國。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的魅力和兩極分化的演講使德國人民對強大的領導者的飢餓感到滿意。希特勒的講話的特徵是他們強調“力量” - 向德國引用 - 和“弱點” - 向猶太人民推薦。有些人甚至將希特勒的講話描述為“催眠”,即使是非德國人的演講者,他的集會是“大規模觀看催眠”。希特勒的魅力說服德國人民相信自己不是虛弱的,並且通過摧毀他們中間的弱點(猶太人),他們將增強自己的力量 - 表達他們對力量的理想渴望的渴望,並取悅鏡子- 渴望超凡魅力的領導者。
組間侵略
集體自戀已被證明是群體間侵略和偏見的一個因素。共同自戀的組間關係的主要組成部分涉及對群體的侵略,而這些群體被集體自戀認為威脅。集體自戀有助於解釋群體之間報復的不合理表現。自戀群體對外來群體表現出的批評更敏感,因此更有可能進行報復。集體自戀也與分享令人痛苦經歷史的群體之間的負面情緒有關。自戀群體的成員可能會對其內部構成威脅或消極情緒,而威脅或消極情緒不一定暗示或展示。人們認為,對對群體的負面情緒的敏感性提高是對其成員所持群體的偉大性的潛在疑問的結果。
與集體自戀的其他要素類似,與集體自戀有關的群體間侵略與其單獨自戀的對應物相似。個體自戀者可能在屈辱,刺激或任何威脅他的自我形象的事物的情況下會積極反應。同樣,當該組的圖像處於危險之中或集體羞辱時,集體自戀者或集體自戀群體可能會積極反應。
朱迪思·格里菲斯(Judith Griffiths)在6至9歲之間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這些兒童中的群體和外群在組間侵略方面與其他已知的共同自戀群體相對相同。該研究指出,兒童對群體的看法通常要比周圍的外群明顯更高,並且這種內部的內部群體是間接或直接對周圍外部群體表現出的侵略性。
民族中心主義
集體自戀和民族中心主義密切相關;它們可以正相關,並且經常被證明是共存的,但是它們是獨立的,因為在沒有對方的情況下可以存在。在Boris Bizumic進行的一項研究中,某些民族中心主義被證明是群體級自戀的表達。但是,人們指出的是,並非所有民族中心主義的表現都是自戀的,相反,並非所有群體級別自戀的案例均以民族為中心。
有人提出,民族中心主義 - 與基於群體的自我愛的歧視或侵略有關;或者,換句話說,基於被排除在自我感知的上級群體之外 - 是集體自戀的一種表達。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說集體自戀與民族中心主義重疊,具體取決於給定的定義和接受的廣度。
在世界上
總的來說,集體自戀是最有力地體現在“自我相關”的群體中,例如宗教,國籍,性或性別認同或種族。如前所述,諸如民族認同(國籍)和納粹德國(種族和國籍)之類的現像是集體自戀的表現,這些群體認真地定義了屬於他們的人。
除此之外,在衝突和侵略期間,一個團體現存的集體自戀可能會加劇。就文化影響而言,強調個人的文化顯然更有可能看到在該文化中投射到社會群體上的個人偉大的表現。最後,自戀群體不僅限於任何一個集體或個人自戀者的同質組成。希特勒的一句名言幾乎理想地總結了集體自戀的實際性質,因為它實際上表現出來,並且可能會想起這裡幾乎每個想法的想法:“我的小組比其他群體更重要,更重要,但仍然不值得我”。雖然,這與Golec de Zavala及其同事對集體自戀的解釋不一致。這些作者建議集體自戀者將自己脆弱的自我價值投資於群體的誇張形象,因此無法與他們實現自我重要性的群體保持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