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家庭法)

在傳統的西方普通法中,合法性是父母與父母彼此合法結婚的孩子的地位,以及父母在父母獲得法律離婚之前受孕的孩子的地位。相反,非法性,也稱為混戰,一直是一個外面婚姻的孩子的地位,這樣的孩子被稱為混蛋,一個愛的孩子自然的孩子私生子。在蘇格蘭法律中, “自然兒子自然女兒”一詞具有相同的含義。

自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性革命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的合法性重要性大大下降,以及基督教教會(尤其是天主教和英國國教/路德教會)對家庭和社會生活的影響下降。

現在,婚姻外的出生在西歐和美洲的多個國家以及許多以前的歐洲殖民地中代表了多數。在許多受西方影響的文化中,基於父母的婚姻狀況和使用“混蛋”一詞的污名現在被廣泛認為過時了 - Bastard一詞現在主要用作褻瀆的侮辱。

法律

英格蘭《默頓法規》 (1235年)說,關於非法性:“他是父母結婚之前出生的混蛋。”這個定義也適用於孩子的父母無法結婚的情況,例如一個或兩個已經結婚或戀愛關係時。

1575年《糟糕的法案》構成了英國卑鄙法律的基礎。其目的是懲罰一個混蛋的孩子的母親和推定的父親,並使教區免於撫養母親和孩子的成本。 “通過1576年的一項法案( 18伊麗莎白· C·3),命令混蛋應由他們推定的父親提供支持,儘管在季度會議上的笨拙命令是從此日期開始的。承受著很大的壓力,要求承擔責任並維持孩子。”

根據英國法律,一個混蛋無法繼承不動產,並且隨後與母親的婚姻無法合法化。有一個例外:當他的父親隨後與母親結婚,而一個年長的私生子(一個“混蛋”)在父親去世後佔有他父親的土地時,他會在他的死後將土地傳給自己的繼承人,因為如果他擁有這片土地,將其追溯轉化為真正的所有權。一個年輕的非bastard兄弟(“ MulierPuisnè”)不會對土地有任何要求。

蘇格蘭君主制有許多“自然兒童”授予建立著名家庭的職位。在14世紀,蘇格蘭的羅伯特二世(Robert II)贈予了他的一個非法兒子莊園,他在布特(Bute)建立了斯圖爾特(Stewarts) ,同樣是蘇格蘭羅伯特三世(Robert III)的自然兒子,是格林諾克( Greenock)的肖·斯圖爾特(Shaw Stewarts)的祖先。

蘇格蘭法律中,如果父母隨後的婚姻在概念之日可以自由結婚,那麼他的父母隨後的婚姻將合法化一個私生子,一個“自然的兒子”或“自然的女兒”。 1968年《合法化(蘇格蘭)法案》擴大了合法化,因為父母隨後與父母沒有自由結婚時的父母結婚,但通過修改法律改革(父母和兒童)的修正於2006年(父母和兒童)(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父母) 1986年蘇格蘭法案(2006年修訂),廢除了非法性的地位,指出“(1)任何人的身份不受蘇格蘭法律管轄的人不得違法……”。

如果父母隨後彼此結婚,則1926年《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合法性法》使孩子的出生合法化,但同時他們還沒有與其他人結婚。即使父母同時嫁給了其他人,並將其應用於父母錯誤地認為有效的假定婚姻但1959年的合法性法也擴大了合法化。 1926年和1959年的法案都沒有將繼承法則改變為英國王位,並將繼承權和男爵夫人的冠軍轉移到了繼承權。在蘇格蘭,父母隨後的婚姻始終有權成功地獲得貴族和男爵夫人,並在1968年的《合法化法》(蘇格蘭法案)中,在父母沒有自由結婚時,將此權利擴大到了孩子的權利。 1969年《家庭法改革法》(第46頁)允許混蛋繼承他父母的遺囑。在佳能民法中,推定的婚姻後代也被認為是合法的。

自2003年12月以來,2002年4月在北愛爾蘭和2006年5月在蘇格蘭,未婚父親在出生證明上列出了父母的責任

在美國,在1970年代初期,一系列最高法院的裁決裁定,對非法性施加的大多數普通法殘疾無效,因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儘管如此,除非在適當的管轄權中使孩子合法化,否則從婚禮出生的孩子可能沒有資格獲得某些聯邦福利(例如,在父親成為美國公民時自動歸化)。

許多其他國家在立法上廢除了一個因結婚而出生的孩子的任何法律殘疾。

法國,關於非法性的法律改革始於1970年代,但直到21世紀,平等原則得到了完全維持(通過2002年3月4日的2002 - 305年,2002年3月4日,刪除了“非法性” - FilegitimeLégitimeimeLiatimeLiatimeLiatimeLiatimeLégitimeime自然案例;以及2009年1月16日的2009 - 61年法律)。 2001年,歐洲人權法院強迫法國更改幾項被認為是歧視性的法律,2013年,法院裁定這些變更也必須適用於2001年之前出生的兒童。

在某些國家,《家庭法》本身明確指出,外部和內部婚姻的孩子之間必須平等:例如,在保加利亞,新的2009年家庭代碼列出了“婚姻期間出生時的平等,被收養的孩子“是家庭法原則之一。

1978年, 《歐洲關於兒童法律地位的法律地位公約》生效。批准其批准的國家必須確保為本公約文本中規定的法律權利提供外面婚姻外的兒童。該公約在1981年被英國批准,1988年由愛爾蘭批准了該公約。

在後來的幾年中,許多私生子的遺產權利得到了改善,法律的變化使他們能夠繼承財產。最近,英格蘭的法律已被更改,以允許私生子繼承其合法兄弟姐妹的財產。

當代狀況

儘管非法性的法律相關性有所下降,但許多國家的國籍法律中可能會發現一個重要的例外,而這些國家的國籍法律不應用於婚禮的孩子,這些法律並不適用jus sanguinis (由父母的國籍),尤其是在兒童聯繫的情況下到這個國家只有父親。例如,這是美國的確如此,最高法院Nguyen訴Ins案中維持了2001年的合憲性。在英國,該政策發生了變化,以便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時未婚,2006年7月1日以後出生的孩子可以從父親那裡獲得英國公民身份;在此日期之前出生的私生子無法通過父親獲得英國公民身份。

伊麗莎白一世

合法性也與世襲的頭銜有關,只有合法的兒童被接納為繼承人。然而,儘管其合法性具有有爭議的地位,但一些君主還是成功地登上了王位。例如,伊麗莎白(Elizabeth)我成功地登上了王位,儘管由於父母的婚姻在出生後被廢止,因此她的婚姻被法律上的非法持有。在類似的情況下,我的同父異母姐姐瑪麗(Mary)在她面前登上了王位:她的父母的婚姻已被廢止,以允許她的父親嫁給伊麗莎白的母親。

婚姻的廢除目前並沒有改變這對夫婦在結婚儀式婚姻法律廢除之間的假定婚姻期間出生的孩子的合法性。例如,羅馬天主教教會法典的佳能1137明確肯定了一個婚姻出生的孩子的合法性,該婚姻是在孩子出生後宣佈為無效的

天主教教會還改變了對未婚母親和兒童洗禮的態度。教皇弗朗西斯在批評拒絕施洗的神父時,弗朗西斯辯稱,母親通過給孩子生命做了正確的事,不應被教會避開:

在我們的教會地區,有神父不為單身母親的孩子施洗,因為他們沒有在婚姻的聖潔中構想。這些是今天的偽君子。那些文獻化教會的人。那些將上帝的子民與救贖分開的人。這個可憐的女孩,不要讓孩子帶回發件人,而是有勇氣將其帶入世界,而必須從教區到教區徘徊,以便受洗!

非婚姻出生

1980年和2007年,未婚婦女的出生百分比
從1940年到2014年,美國種族的非婚姻出生率。數據來自CDC國家健康統計中心發布的國家生命統計系統報告。注意:在1969年之前,所有少數群體的利率均在“非白人”類別中合併。

自21世紀初,大多數歐盟國家,北美和澳大利亞以來,婚姻外出生的孩子的比例一直在上升。在歐洲,除了較低的生育率和孕產的延遲外,現在表徵生育能力的另一個因素是婚姻以外的出生百分比的增長。在歐盟,近年來,這種現像在幾乎每個國家都在增長。在八個歐盟國家,主要是北歐以及歐盟以外的冰島,它已經佔了大部分出生。

2009年,在美國出生的兒童中有41%出生於未婚母親,與半個世紀前5%相比,有顯著增長。其中包括73%的非西班牙裔黑人兒童,53%的西班牙裔兒童(所有種族)和29%的非西班牙裔白人兒童。在2020年,這一比例幾乎相似,其中40.5%的孩子出生於未婚母親。

2009年4月,國家衛生統計中心宣布,2007年出生的美國嬰兒中有近40%出生於未婚母親。在未婚父母的430萬兒童中,有170萬人出生於2002年。美國大多數對青少年的出生(2007年為86%)是非婚姻的; 2007年,女性的分娩佔20-24歲,近三分之一的25-29歲女性出生是非婚姻的。 2007年,青少年僅佔非婚姻出生的23%,比1970年的50%陡峭下降。

2014年,歐盟28個國家的所有分娩中有42%是非婚姻的。該百分比在2018年也為42%。2018年,婚姻之外的出生代表了八個歐盟成員國的大部分出生:法國(60%),保加利亞(59%),斯洛文尼亞(58%),葡萄牙( 56%) ,瑞典(55%),丹麥和愛沙尼亞(均為54%)和荷蘭(52%)。最低的百分比在希臘,塞浦路斯,克羅地亞,波蘭和立陶宛,佔30%以下的百分比。

在一定程度上,宗教(人口的宗教信仰 -在歐洲見宗教)與非婚姻出生的比例相關(例如,希臘,希臘,塞浦路斯,克羅地亞,婚姻外的出生比例很低),但這並不總是案件:葡萄牙(2018年為56%)是歐洲最宗教國家之一。

捷克共和國(2021年為48.5%),英國(截至2017年截至2017年48.2%)和匈牙利(截至2016年截至2016年46.7%),非婚姻出生的比例也接近一半。

未婚婦女的出生率不僅在不同的國家之間有所不同,而且在同一國家的不同地理區域之間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德國,前西德東德地區之間存在非常強烈的差異宗教多數。與德國西部相比,在德國東部的婚姻中,兒童出生的兒童要多。 2012年,在德國東部,有61.6%的分娩是未婚婦女,而在德國西部,只有28.4%的婦女。在英國,2014年,英格蘭東北部59.4%的出生是非婚姻的,威爾士為58.9%,英格蘭西北54.2%,約克郡52.4%,東米德蘭茲郡52%,552%,50.8%,在50.8%的蘇格蘭西米德蘭茲郡的50.4%,英格蘭西南部的48.5%,英格蘭東部的45.5%,北愛爾蘭43.2%,英格蘭東南部42.9%,倫敦35.7%。

在法國,2012年,有66.9%的出生是非婚姻的,而在Ile-de-france中只有46.6%(其中包含巴黎)。大都市非婚姻出生率較低的原因之一是來自保守世界地區的大量移民。在加拿大,在魁北克,自1995年以來的大部分出生都在婚姻之外。截至2015年,魁北克有63%的出生在婚姻之外。

歐盟傳統上保守的天主教國家現在也有大量的非婚姻出生比例,截至2016年(另有說明):葡萄牙(52.8%),西班牙(45.9%),奧地利(41.7%),盧克斯堡(40.7% )(40.7%) )斯洛伐克(40.2%),愛爾蘭(36.5%),馬耳他(31.8%)

婚姻中出生的第一胎兒童的百分比要高得多(歐盟大約為10%),因為婚姻經常發生在第一個嬰兒到達之後。例如,對於捷克共和國來說,雖然非婚姻的總出生率少於一半,47.7%(2015年第三季度)婚姻外部婚姻的百分比超過一半,為58.2%。

澳大利亞,1971年,只有7%的出生在婚姻之外,而2020年為36%。婚姻以外的出生比例在北部地區最高(59%),該法案中最低的是(28%) )。

拉丁美洲的非婚姻生育率最高(該地區所有兒童中有55-74%是未婚父母出生的)。在這個傳統的天主教區域中的大多數國家中,婚姻外出生的孩子現在是常態。來自拉丁美洲的最近數字顯示,哥倫比亞的非婚姻出生為74%,在巴拉圭為70%,秘魯為69%,多米尼加共和國為63%,阿根廷58%,墨西哥為55%。在巴西,非婚姻出生率增加到2009年的65.8%,高於2000年的56.2%。在智利,非婚姻出生率增加到2013年的70.7%,高於2000年的48.3%。

即使在1990年代初期,這種現像在拉丁美洲也很普遍。例如,在1993年,墨西哥的離婚界出生為41.5%,在智利43.6%,波多黎各45.8%,哥斯達黎加48.2%,阿根廷52.7%,伯利茲58.1%,在El Salvador 73%中,在蘇里南(Suriname) 66 %,在巴拿馬為80%。

在亞洲,婚外的出生不太常見:1993年,日本的比率為1.4%;在以色列,3.1%;在中國,5.6%;在烏茲別克斯坦,6.4%;在哈薩克斯坦,21%;在吉爾吉斯斯坦,為24%。然而,在菲律賓,婚外的出生率在2008 - 2009年為37%,到2015年,其出生率飆升至52.1%。

秘密非法性

秘密非法性是一種情況,當假定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的人實際上不是親生的父親(或母親)時。有時在媒體上假設了高達30%的頻率,但是社會學家邁克爾·吉爾丁(Michael Gilding)的研究將這些頻率高估了回到1972年的一次會議上的非正式評論。

在醫學遺傳篩查,遺傳姓氏研究和移民測試中,可能發生未判斷的非法性檢測。此類研究表明,在採樣的非洲人群中,秘密非法能力實際上不到10%,在採樣的美洲原住民和波利尼西亞人口中不到5%,不到中東採樣的2%,通常1%–2 %在歐洲樣品中。

非婚姻出生的原因

在整個18世紀,英國所指出的非法性上升與婦女的新就業機會的興起有關,從而減少了丈夫的收入。但是, 1753年《婚姻法》試圖通過結合配偶和婚禮來遏制這種做法。到19世紀初,社會公約規定了新娘在婚姻時是處女,非法性變得更加灰心,尤其是在維多利亞時代。在20世紀晚些時候,隨著同居和替代家庭形成的增加,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社會變化開始扭轉這一趨勢。在歐洲和拉丁美洲的其他地方,從20世紀後期開始非婚姻出生的人數與世俗化,增強的婦女權利和社會的地位以及專制獨裁統治的墮落有關。

在歐洲馬克思主義 - 萊寧主義政權解散之前,大多數政府都積極鼓勵婦女參與勞動力,但是諸如Nicolae Ceausescu之類的社會保守政權實行了有關家庭繁殖的限制性和納塔爾政策,例如避孕,避孕,墮胎和墮胎的全部繁殖等政策,並且出生率受國家的嚴格控制。這些政權解散後,人口在如何組織個人生活以及前東德等地區有更多選擇,婚姻之外的出生率急劇上升:截至2012年,截至2012年,有61.6%的出生率在外面有婚姻。極右翼政權,例如法國西班牙法國主義者和葡萄牙的Estado Novo等政權,也導致了社會的民主化和自由化。在西班牙和葡萄牙,整個1970年代和1980年代的重要法律變化包括離婚合法化,通姦非刑事化,在家庭法中引入性別平等以及刪除避孕禁令。

在許多國家,婚姻和生育能力之間存在分離,兩者不再與未婚夫婦以及無子女的已婚夫婦有緊密相關,變得更加普遍,在社會上可以接受。通過削弱規範人們個人生活和關係的社會和法律規範的貢獻,尤其是在婚姻,世俗化和教會對繁殖的控制,婦女增加勞動力的參與,變化的改變婚姻的含義,降低風險,個人主義,改變對女性性行為的看法以及避孕的可用性。儘管並非所有文化都接受這些概念,但出現了新的概念,例如生殖權利。在生殖權和性權利的概念下,個人(不是國家,教會,社區等)決定個人是否以及何時有子女,他們的人數和間隔,個人將在性行為或將不會在性行為上活躍的情況,以及他們選擇親密的伴侶和類型的關係。

有人認為,在某些地方,傳統上,教會的控制(尤其是羅馬天主教會)非常強大,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社會變化導致了人們對教會促進的生活方式的負面反應。魁北克中目前未婚同居的高率的解釋之一是,傳統上對教會的社會控制以及對人們的私人關係和性道德的天主教教義的強烈社會控制,導致人口反抗傳統和保守的社會價值。自1995年以來,該省的大多數出生都在婚姻之外,截至2015年,在魁北克,有63%的兒童出生於未婚婦女。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大多數西方國家的結婚率降低了,這種下降伴隨著非傳統家庭形式的出現。經合組織國家的平均結婚率從1970年的每1000人的8.1婚姻下降到2009年的5.0。

關於保加利亞情況的研究得出的結論是:

[未婚同居的興起]表明,對於許多人來說,這不是很重要的[他們的聯盟是合法婚姻還是[A]自願聯合。這[表明] [人們]價值取向[...]的明顯變化和婚姻的社會壓力較小。

歷史

1851年理查德·雷德格雷夫( Richard Redgrave)流浪者。一名族長將他的女兒和她的私生子扔到家庭住宅中。
抹大拉的洗衣店是從18至20世紀後期就存在的機構,在整個歐洲和北美,在那裡,“墮落的婦女”(包括未婚母親)被拘留。照片:加利福尼亞州愛爾蘭的抹大拉里洗衣店。 20世紀初。

在廣泛的時代和文化中,陪伴性的確定性被認為是重要的,尤其是在遺傳和公民身份受到威脅時,使對男人的財產和家譜的追踪成為定義“合法”出生的中心部分。古代拉丁格式“ Mater Semper certa est ”(“母親的[身份)總是確定的,而父親不是),強調了這一困境。

在英國普通法中,愛德華·科克(Edward Coke)法官在1626年頒布了“四海統治”(額外的quatuor瑪麗亞),斷言,由於沒有父親的肥沃,有一個父親育有一個已婚婦女的孩子是她丈夫的孩子。儘管法院通常位於推定方面,因此可以質疑這種推定,從而將推定範圍擴大到“七海規則”。但是,只有1753年《婚姻法》才需要在民法上舉行正式和公共的婚姻儀式,而以前如果在英國國教教堂慶祝的婚姻避風港。儘管如此,許多“秘密”婚姻發生了。

在許多社會中,婚禮出生的人沒有與其中的人相同的繼承權,在某些社會中,甚至是同樣的公民權利。在英國和美國,直到1960年代和某些社會階層,直到今天,非婚姻的出生就產生了社會污名。在過去的幾個世紀中,未婚母親因社會壓力而被迫讓孩子收養。在其他情況下,非婚姻兒童是由祖父母或已婚親戚撫養的,因為未婚母親的“兄弟”或“ cousins”。

在大多數國家司法管轄區中,兒童作為合法或私生子的地位可以按照民法的指示進行更改:立法法可能會剝奪孩子的合法性;相反,通常在特定時間(例如一年)之內,以前未婚的父母之間的婚姻可以追溯地合法化孩子的出生。

由於社會態度繁殖的本質以及確定父親的難度,私生子的父親通常不會引起可比的譴責或法律責任。

到20世紀的最後三分之一,在美國,所有州都採用了統一的法律,將父母雙方的責任編纂為父母婚姻狀況,並給予非婚姻以及被收養的人平等的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在1970年代初期,一系列最高法院的裁決消除了非婚姻誕生的普通法殘疾,因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同等保護條款。一般來說,在美國,“非法”已被“出生於婚姻”的短語取代。

相比之下,其他司法管轄區(尤其是歐洲西部歐洲國家)傾向於支持社會父母,而不是生物生產。在這裡,一個男人(不一定是親生父親)可能會自願認識到孩子被確定為父親,從而使孩子合法化。親生父親在這一領域沒有任何特殊權利。在法國,母親可能會拒絕認出自己的孩子(請參閱匿名出生)。

通過越來越容易獲得離婚,已經對非法性概念的下降做出了貢獻。在此之前,許多孩子的母親和父親無法互相結婚,因為一個或另一個人已經在不可行的早期婚姻中被民事或佳能法律束縛,而該婚姻不允許離婚。他們唯一的追索權經常是等待早期配偶的死亡。因此,波蘭政治和軍事領導人喬茲夫·皮伊蘇德斯基(JózefPiłsudski )(1867 - 1935年)無法嫁給他的第二任妻子亞歷山德拉( Aleksandra ),直到他的第一任妻子瑪麗亞(Maria )於1921年去世。到這個時候,Piłsudski和Aleksandra有兩個婚外的女兒。

社會影響

MilevaMarićAlbert Einstein ,1912年

非婚姻出生不僅影響了個人本身。在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和他的妻子米勒瓦·瑪麗奇(MilevaMarić)的案件中,這種出生情況曾經定期拜訪了家庭的壓力,當她懷有三個孩子中的第一個時,他們被迫遭到強迫在不同城市維護單獨的住所。

埃德溫·布斯(Edwin Booth)

由於渴望克服與之相關的社會污名和劣勢,在婚姻外出生的某些人被驅使他們的努力脫穎而出。 Nora Titone在她的書《我的思想》一書中講述了演員Junius Brutus Booth的兩個演員兒子的羞恥和野心如何,埃德溫·布斯(Edwin Booth)約翰·威爾克斯·布斯(John Wilkes Booth)出生於婚姻之外讚譽 - 約翰·威爾克斯(John Wilkes)是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的刺客,以及一年前的工會主義者埃德溫(Edwin ),曾在一場鐵路事故中挽救了林肯的兒子羅伯特·托德·林肯(Robert Todd Lincoln)的生命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1790年

歷史學家約翰·費林(John Ferling)在他的著作《杰斐遜和漢密爾頓:偽造國家的競爭》一書中提出了同樣的觀點: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非婚姻出生促使他尋求成就和傑出。瑞典藝術家安德斯·佐恩(Anders Zorn,1860 - 1920年)同樣,他的非婚姻出生以證明自己並在他的混戰中表現出色。

勞倫斯

同樣, Te Lawrence的傳記作者Flora Armitage寫道,出生於婚姻之外:“對這一發現的[Te]勞倫斯的影響是深刻的;它加劇了對英勇行為的浪漫衝動 -桑格爾的夢想 -野心,對榮譽和區別的渴望:從污點中贖回血液。”另一位傳記作者約翰·麥克(John E.理想情況下是英勇的規模。勞倫斯竭盡所能實現英勇的行為。但是他受到了困擾,尤其是在戰爭事件激發了內心衝突之後,通過一種深刻的失敗感激活了他的內在衝突。在小時候被欺騙後,他後來感到自己感到他本人是一個欺騙者- 他欺騙了阿拉伯人……”“勞倫斯太太最初的希望,她的兒子們只有[勞倫斯的兄弟]羅伯特才能實現她的兒子們通過成為基督教傳教士來提供個人救贖的希望。”麥克進一步闡述:“他的創造力和獨創性的一部分在於他的'不規則性',其能力以傳統的思維方式,這種趨勢,這種趨勢,至少部分源於他的非法性。勞倫斯的發明能力。而且他在熟悉情況下看到異常或幽默關係的能力也來自他的非法性。他不僅限於建立或“合法”的解決方案或做事的方式,因此他的思想對更廣泛的可能性開放和機遇。[同時]勞倫斯的非法性帶來了重要的社會後果,並給他帶來了局限性,這使他深感困擾……有時,當以前的朋友們在得知他的背景時迴避他時,他感到社交孤立。在“常規”社會的普通官員和其他部門中……至少是從他自己不規則局勢的內心看來。阿拉伯的勞倫斯“角色”與他對父母的看法以及與他們的認同直接相關[他的父親在與Te Lawrence的未來母親逃跑後改名了。”

費爾南多(埃爾南多)哥倫布

克里斯托弗·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的第一個兒子迭戈·哥倫布(Diego Columbus) (生於1474年至1480年之間; 1526年去世),由哥倫布的妻子菲利帕·莫尼茲·佩雷斯特洛(Filipa Moniz Perestrelo) ,隨後是父親的腳步,成為印度的第二海軍上將,印度的第二名,第4名和4號副主席,和印度州長。哥倫布的第二個兒子費爾南多·哥倫布(Fernando Columbus )(也被稱為埃爾南多; 1488-1539),是他由BeatrizEnríquezde Arana的婚外兒子,而他以相當多的力量和特權成長- 在這種情況下在他的出生中,他從來沒有完全獲得父親的重要性。埃爾南多·哥倫布(Hernando Columbus)的傳記作者愛德華·威爾遜·李(Edward Wilson-Lee)說,埃爾南多(Hernando)“一直想證明自己是他父親的兒子。世界... [h ]非常將這是他父親繞過世界的願望的對應者。...埃爾南多將建立一個環球圖書館,該圖書館將繞過知識世界。”但是,意識到,如果沒有一種組織和提煉它們的方式,那麼如此大的書籍將不會很有用,因此他僱用了一組讀者閱讀每本書並將其提煉成簡短的摘要或“縮影” 。結果是Libro de los Epentomes (縮影) 。埃爾南多(Hernando)在1539年去世,享年50歲之後不久,該卷失踪了近500年,直到2019年,它是在哥本哈根大學特別收藏中偶然發現的。現代書籍總結的許多早期印刷出版物現在已經丟失了。但是,由於野外的書目埃爾南多·哥倫布(Hernando Columbus)渴望以自己的父親和“合法”的同父異母的兄弟效仿,因此,寶貴的見解已成為現代早期的知識和思想。

在現代,史蒂夫·喬布斯( Steve Jobs )因其未婚親生父母而採用,被認為是影響他的生活和職業的一個因素。喬布斯在他的傳記中向親密的朋友坦白說,他受到他對收養和不知道親生父母的痛苦的驅使。

暴力和榮譽殺人

儘管在許多世界地區,婚姻外的出生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但在世界某些地區,它們仍然受到高度污名。在這種情況下分娩的婦女經常在家人的手中遭受暴力;甚至可能成為所謂的榮譽殺戮的受害者。這些婦女也可能會根據禁止在婚外發生性關係的法律起訴,並可能面臨隨後的懲罰,包括施法

在小說中

幾個世紀以來,非法能力已經為著名作家的小說作品提供了主題和情節元素,包括威廉·莎士比亞,本傑明·富蘭克林,亨利·菲爾丁,伏爾泰簡·奧斯丁亞歷山大·杜馬斯,帕特爾,帕爾斯,查爾斯·迪克斯,納撒尼爾·霍索恩,威爾克·柯林斯安妮·特洛普,Anthonony Trollope, Anthonony Trollope,Anthonony Trollope, Anthonony Trollope Alexandre Dumas, fils , George Eliot , Victor Hugo , Leo Tolstoy , Ivan Turgenev , Fyodor Dostoyevsky , Thomas Hardy , Alphonse Daudet , Bolesław Prus , Henry James , Joseph Conrad , EM Forster , CS Forester , Marcel Pagnol , Grace Metalious , John Irving ,和喬治RR馬丁

名字

一些20世紀以前的現代人,其非常規的“非法”起源並沒有阻止他們對人類藝術或學習的顯著貢獻(在某些情況下有助於啟發他們),其中包括Leone Battista Alberti (1404- 1472),萊昂納多( Leonardo) Da Vinci (1452–1519),鹿特丹的Erasmus 1466–1536),讓·勒·隆德·阿倫貝特(Jean le Rond d'Alembert) (1717-1783)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1755或1757-1804),詹姆斯·史密斯森(James Smithson),詹姆斯·史密斯森(James Smithson)(1764-1829)(1764-1829) 1785–1851),亞歷山大·赫爾森( Alexander Herzen ,1812年至1870年),珍妮·林德(Jenny Lind)(1820-1887)和亞歷山大·杜馬斯(Alexandre Dumas),《菲爾斯 (1824-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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